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3篇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1
根据市公司工作部署,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工作,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调整、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执行状况报告如下:(搞笑说说)
一、高度重视,制度健全完善
局党委高度重视,对我局“三重一大”工作进行部署,就具体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提出了要求,坚持重大决策问题群众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等都务必经群众讨论、民主决策。使“三重一大”的要求不仅仅领导班子成员熟知,并且一般干部也了解、掌握具体资料及要求,自觉理解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进党内外民主,以党务公开、局务公开为契机,重点做好党员转正、各类表彰、人员调整、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大额经费开支使用等方面监督,将“三重一大”工作贯穿于我局的职能目标和重点目标之中,使我局“三重一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坚持按照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务必经过群众上会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的贯彻和执行。
坚持报告沟通协调制度。用心做好向区委报告工作,及时将我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状况向区委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刻与上级部门协调,主动寻求相关部门的明白和支持,竭尽全局之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
二、坚持局务公开,主动理解监督
坚持局务公开,透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推荐,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决定,关联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需要职工了解和明白的,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每月一次党支部书记例会、每两周一次理论中心组,对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司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分析、总结前阶段“三重一大”工作状况,并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要要求进行部署,提出以后工作的方向及工作规划。二是第一时刻公开局党委的决定、决议和工作规划,对职务职称晋升﹑考核结果﹑人事干部调整﹑荣誉奖励、经费开支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充分征询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推荐,做到程序透明、操作公开、结果公平。
三、加强监督
透过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等多种形式,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发现的问题。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在相应范围内公开,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基建工程严格按照市公司相关要求执行,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竣工后,基建小组成员共同验收并严格评分。
四、重大问题决策方面执行状况
在重大问题决策方面,坚持局党委群众研究讨论,充分发挥民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推荐。
五、重要岗位任免、调整方面执行状况
根据市公司机构改革方案,对我局的职责职能进行了梳理,对新成立的专业局(公司)的内部科室设置进行讨论研究,拟定了《通州局职能竞聘方案》,并根据方案落实,完成了职能科室的竞聘工作。
我局重要干部任免、调整都会进行至少七天的公示,并严格要求各支局进行公示。
六、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执行状况(文雅的游戏名字)
我局在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在大额经费开支方面坚持群众研究讨论决定,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方面坚持群众研究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一样意见和推荐,建立规范的财经开支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在经费使用上建立了科室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或者局领导群众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经费使用制度。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2
**镇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群众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区委《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群众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状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用心谋划,构成有效管理制度。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组建了由党镇一把手为第一职责人、镇领导班子作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三重一大"事项群众决策小组。定人定责,并将机构向部门、社区、村委进行有效延伸,扩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广泛性。二是构成决策制度。根据区委文件精神,建立并下发了《**镇"三重一大"群众议事制度》,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予以重新修订并遵照执行。同时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群众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务必按照"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群众讨论作出决定。如失地农民安置、办公大楼翻新、道路硬化亮化、各级部门考核、专项经费划拨等均经过镇党委、政府审慎讨论研究后决定。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透过专题会议研讨、下发文件资料、走出去观摩学习、带回来消化对照等方式,进行制度宣传,使广大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资料,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
二、明确目标,强化执行,推进"三重一大"群众决策
1、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群众研究、广泛讨论、民主决策。**镇采取"结构化"决策模式,条块运作,纠正决策时容易"先入为主"的偏差。对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长远目标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首先进行认真调研,构成初步意见,再征询各方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遵循"一事一立、一事一议"原则,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最终再提交镇党委办公会议讨论、票决。
2、重要干部任免坚持提名考核、结果公示、纪律部门监督制度。对干部人事任免,实行预案优选,"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无记名投票产生任免结果。票决制度严格按照提出议题、准备材料、酝酿意见、充分讨论、会议票决、作出决策、资料存档7个步骤逐项进行。票决制度使决策过程更加透明,较好地发挥了群众智慧,有效地避免了决策失误。如在今年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采取公推直选与两推一选结合的办法,民主推优,镇领导全程参与,真实评价,对结果的有效性与公正性予以监督。对大学生村官的录用实行在网上公开招考,建立考察小组,透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用。
3、大额资金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程序严格、监督到位原则。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等,做到"有法可依"。二是严格规范审批审核手续,大额资金的具体使用层层签批,由项目的分管人员、主管领导及"一把手"分别审核签批,并实行财务帐目联签制度,道道负责、层层把关,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监督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开,理解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及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坚持定期审计与抽查审计相结合的原则,逐项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
4、严格招投标制度。在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等招投标活动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公平交易。一是实行"四公开",即公开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二是严格把好交易过程的"五个关",即把好报名审核关、接标关、开标关、评标关、定标关。三是聘请行风监督员,强化行风建设,自觉理解社会监督,坚持"阳光"交易。
三、扩大民主,加强监督,健全决策评议机制。
一是建立会议列席制度。召开"三重一大"群众决策会议时,广泛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透过会前沟通、会上举谏、会后监督参与其中,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二是健全评价制度。邀请纪委、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联人代表组成评估人员,采取座谈或研讨的方式,对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的目的是否贴合;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决策实施在群众中的理解程度;决策实施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完成后构成实施状况评估报告,载明决策实施状况评价的相关信息及可能提出的调整推荐及理由,报镇党委政府审议。对决策实施评价报告审议后,构成对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的最终决定。三是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未按决策程序决策的、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明知决策错误,没向上级反映或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违反法律法规实施决策的、对应当决策而进行推诿拖延,不及时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轻则要求书面检查,重则给予行政处分或停职处理。
**镇在过去的工作中,透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提升了工作水平,保证了工作效率,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同时,积累下的鲜活经验,为**镇实现"经济强镇、文化名镇、人居优镇、礼貌新镇"的发展目标带给了强有力的民主决策保障与智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镇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并不断完善"三重一大"群众事项决策制度,让民主决策、科学发展成为薛家建设的双引擎,带动薛家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攀高峰。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3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一)我公司20xx年12月1日刚刚作为集团三级单位独立运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保证了公司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
(二)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事项范围包括:企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四大类。
1.企业重大事项包括: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设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改制重组,薪酬分配,涉及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共七项内容。
2.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包括: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后备干部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等共六项内容。
3.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包括: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应向上级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等四项内容。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100万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50万以上的重大维修项目,50万以上的大宗物资活设备购置项目,100万以上的贷款、投资,公司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款项的支出共五项内容。
(三)公司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完全按照《意见》中“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来确定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建立了“三重一大”回避制度,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二、加大执行力度,狠抓贯彻落实
(一)公司自20xx年12月1日作为集团三级公司独立运营以来,在中层干部的选聘任免、管控一体化改革等重大事项上都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
(二)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有制度流程可依,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论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公司要求和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事关公司全局的重大问题,对公司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工作,支持总经理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
(四)公司重大事项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公司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五)总经理办公会的正式成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确定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六)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集体决策的形式,明确集体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办法。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做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政工部、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催办情况向党委书记、总经理汇报。纪委、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坚持厂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广大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充分发挥发挥工会的作用。通过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公司发展与规划﹑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注重职工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调动了党员干部建设一流供热企业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了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四、严格检查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议后,由公司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公司纪委对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集体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