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意见】关于建立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完整文档)

时间:2023-04-24 12:00:07 主题教育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建立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法治政府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意见】关于建立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法制意见】关于建立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完整文档)



关于建立东城区依法行政教

育培训基地强化法治教

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关于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具体要求,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全区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增强全区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履行职责、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出台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区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要以《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意见》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强化依法行政队伍建设为目标,以开展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重点,坚持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全面提升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律素质,为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知识保障和技能支持。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成立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分管培训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政府法制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区教委、区委党校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

区委组织部负责处级干部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具体承担处级干部调训任务;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科级干部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具体承担科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调训任务;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制定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确定培训人员、内容及课程设计,并负责教学计划的统筹和协调;区教委负责协调、监督相关培训机构做好有关教务管理和教学保障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将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全区普法规划,并督促规划的实施;区委党校负责将法治教育纳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的教学课程。

建立“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地”,该基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设在区内相应的职业院校,基地工作受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三、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

(一)培训对象

1.全区部分处级(分管法制、执法工作)、科级领导干部;

2.全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的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包括: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

3.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区政府法制办、区属各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人员(含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和专兼职法制干部。

(二)培训内容

区分培训对象的不同分类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主要作以下区分:

1.领导干部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主要学习以下内容: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民事、刑事、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法律;

3)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文件、制度;

4)全国人大、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和北京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制度;

5)与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关的文件和制度;

6)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文化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

2.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培训以学习执法技能和法制工作技能为主,重点培训法律知识、行为礼仪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调节疏导。对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地采取军事化封闭管理,所有参训人员一律过士兵生活,增加军事训练的相关内容,包括队列训练、定向越野、地面拓展、野战行军等综合军事训练科目。执法技能和法制工作技能包括:

1)依据适用、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案卷规范等行政执法实践技能;

2)其他涉及行政执法的实践技能;

3)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实践技能;

4)明查暗访、案卷审查等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

5)审理听证、应诉技巧等行政复议应诉实践技能;

6)区分市场监管、安全监管、城市管理等不同执法领域,分类安排不同执法领域的不同专业法律、法规课程。

四、培训方式、培训安排和经费保障

(一)培训方式

依托区教委现有的教育资源,在区内职业院校加挂“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地”牌匾。培训工作由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按照全员参训、分批轮训、分类集中的方式对全区处、科级领导干部、全区执法人员和法制干部开展脱产式培训。

(二)培训安排

1.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安排:按照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的《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的要求,每年定期在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地举办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1期,每期60人,每人每期培训时间24学时;每年定期举办科级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2期,每期80人,每人每期培训时间24学时,预计三年内(2016-2018)共培训处、科级干部合计660人次。

2.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安排:每年定期在青少年国防教育培训中心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三年内(2016-2018)将全区执法人员(2484人)全部轮训一遍,每人每期培训时间120学时。培训重点要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就依据适用、执法程序、调查取证、礼仪规范、文书制作、案卷规范等实践技能进行。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熟练掌握执法岗位必备的法律常识和专业知识,提高执法水平,维护树立政府执法形象,更好地保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安排:每年定期在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地举办法制干部培训班1期,每期120人,每人每期培训时间120学时。培训重点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措施手段、行政复议的审理听证应诉技巧等。

4.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采取军事化封闭式管理模式,所有参训人员一律按照部队生活制度、内务卫生制度、请销假制度、查铺查哨制度和值班制度进行管理,早晚出操、按时参训。增加相应军事培训内容,有助于快速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磨练个人意志力,增强自我约束力,真正达到使参训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的良好效果。

(三)经费保障

成立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地专项工作经费,所需经费在区政府法制办部门预算中予以保障,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开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法制干部培训,妥善安排相关工作,确保有关人员能按时按量完成培训任务,相关培训学时可计入领导干部学习档案。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情况将纳入执法信息平台管理,作为执法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参训人员要充分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在参加集中培训的同时,积极利用干部在线教育平台、相关法律知识读本等,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自学。每人每年通过干部在线教育平台学习法律知识的学时要求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培训工作涉及环节多,占用的人力、物力、财力多,面对的困难也较多。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高校的协调配合,因地制宜,合理摆布,统筹兼顾,重点抓好培训工作的力度和参训对象的广度,确保全员参训,不留死角。

(三)强化评估,保证效果

区政府法制办要精心设置培训内容,选拔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师资人员授课。培训中要区分层次,突出实际的操作能力,强化案例教学,形成上下互动、答疑解难的授课氛围,增强教学的新颖性和开放性。要注重培训方式的创新,要改变一人讲、众人听的传统模式,由单一的普及灌输转变为自觉的学习研讨,逐步探索以赛代训、以考促训的方式,使培训更具灵活性和实效性。要强化培训效果评估,聘请第三方组织全程跟踪评估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工作进程,评估结果将作为后期培训基地工作规划的依据。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完成后,区政府法制办、区人力社保局要适时组织教育培训成果展示活动,充分展示我区行政执法队伍的精神风貌和工作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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