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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精选 2 2 篇( ( 最新) ) 与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合集
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精选 2 2 篇( ( 最新) )
以下是整理精选的 2 篇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范文,供大家参考。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1: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乡镇政权组织建设的核心。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笔者认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在推进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各级人大肩负的神圣使命。乡镇人大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党委决策、畅通民主渠道、促进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上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制进程、改善党群和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把握四个原则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非常强。要更好地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重要作用,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我国宪法明确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我们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作用。乡镇人大主席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对人大工作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二要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党委、人大、政府工作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一样,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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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发点和根本目标是一致的。政府是我们的监督对象,要把监督寓于支持当中,就是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参与。但支持是有原则的支持,是有依据的支持,监督也同样是有依据的监督,有原则的监督,不能凭自己的薏想,凭自己的私人感情来做,而是要讲政治、讲原则、识大体、顾大局,按法律法规、按程序来。三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乡镇人大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使各项职权都有着比较明确的法律程序规定。乡镇人大要努力成为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楷模,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四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社会和经济事务的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密切联系群众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首先要加强与代表的密切联系,努力做好代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使人大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突出工作重点乡镇人大工作与其他任何工作一样,都必须抓主抓要抓重点,做到纲举目张,才能凸显成效。一是依法开好乡镇人代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是乡镇人大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也是人大代表集中行使职权的主要方式。开好乡镇人代会,首先要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是会议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形成的各项决议决定要体现好党委的决策意图。
二是认真行使好监督权。监督权是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首先,要把握监督工作方向,就是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其次,要明确监督工作内容,要在监督政府依法行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下功夫。
第三,要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抓住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如计划生育、减轻农民负担、农村义务教育、土地承包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益事业建设等工作开展监督。
第四,要注重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本着议大事、求实效、少而精的原则,一年内监督几件实事,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整改,直到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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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扎实做好代表工作。紧紧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注重加强对代表的学习与培训工作,引导代表重点学习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以及执行代表职务所必备的知识,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熟悉和掌握履行代表职责的程序和方法。要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通过多种形式,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举措,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事、要事以及政务信息及时通报给代表,为其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提供依据。要建立和完善代表学习、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代表联系、等制度。完善代表监督机制,逐步推行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让选民评议代表履行职责情况。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地知法、守法、用法。要组织代表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政府和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检查和监督,推动乡镇依法治理工作逐步深入。乡镇人大工作者要强化自身修养,努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工作具有自身规律和特点。做好人大工作,不仅要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而且需要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首先,要认清岗位职责要求。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职责,地方组织法规定,在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具体规定有 6 项。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任务很重,要想做好,十分不易,不但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中要摆在重要位置,而且时间上要有充分的保证,要在遵循党委统一分工的基础上拿出足够的时间来做人大工作,切不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其次,要强化理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要注重政策理论知识的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注重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和掌握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及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严格地依法行使职权。要注重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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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人大制度理论、人大基本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熟悉乡镇人大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掌握乡镇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另外,还要注重市场经济知识和综合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拓宽视野,开阔思路。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本领。再次,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按照法律要求、遵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要成为人大工作者的自觉行为。要强化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代表、深入群众诚心实意听取群众真实意愿,及时消除群众疑虑、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群众积怨,树立求真、务实、高效、亲民、爱民的人大干部形象;要积极探索和运用符合人大性质和职责要求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2: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大在实施依法治国、讨论决定乡镇一级重大事项,监督乡镇政府工作,推动工作落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笔者以为,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点”: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点”。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使人大工作和党的工作重点同心同拍,才能有效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乡镇人大必须自觉坚持按照党委工作重点来开展工作,必须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与党委的工作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重要工作事前向党委请示和事后报告制度,积极主动依靠和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要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中心履行好职责,着眼于本行政区域整体工作部署,抓大事、议大事,始终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个中心,制定工作计划要紧扣党委的工作部署,开展监督工作要抓住党委的工作重点,组织代表活动要把宣传贯彻党委的中心任务作为首要内容,与党委中心工作保持一致,不断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把握依法“着力点”。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各项职权,要围绕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采取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听取专题报告、工作评议等方式,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依法履行好各项职权。通过扎实开展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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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全面严格遵守执行。三要找准监督工作“结合点”。在工作中坚持与政府工作同向的工作思路,正确处理支持与监督的关系,从支持出发,从监督入手,紧紧抓住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从而推进政府工作的开展。与上级人大的工作安排相结合,乡镇人大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搞好衔接,确保上级人大安排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达到上级人大与乡镇人大联动的最佳效果。四要发挥代表作用“主力点”。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发挥好代表用是做好人大基础。注重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知政、议政、督政能力。要搭建代表活动平台,建立代表活动阵地,组建代表小组活动室,认真组织和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并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使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抓好交办和督办工作,着力提高建议办理率和代表满意率。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努力为广大老百姓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五要狠抓自身建设“关键点”。切实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注重党的理论、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本领。要进一步改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代表、深入群众诚心实意听取群众真实意愿,及时消除群众疑虑、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群众积怨,树立求真、务实、高效、亲民、爱民的人大形象;要积极探索创新乡镇人大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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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3 月 8 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调研组,对全县 10 个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围绕如何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为主题,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互动座谈为主要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各乡镇的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解决存在问题,真正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
(一)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由于《宪法》、《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只作了粗略阐述,作为乡镇人大工作指南的《工作条例》也不能满足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需要通过修改和完善来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理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真正实现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有效突出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
(二)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尽快解决无机构编制和独立办公场所、无专职人员、无专项经费的“三无局面”。要落实法律和有关文件的要求,设立独立的人大办公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要进一步明确大人干部编制,每个乡镇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人员负责人大日常工作,解决无专职人员的问题;要把人大工作经费、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规定落实到位,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财力保障。二是进一步理顺和落实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正科级、人大秘书正股级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建立和完善人大干部队伍提拔任用及交流制度,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各项活动,增强乡镇人大活力;邀请乡镇人大干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各种调研活动,为乡镇人大干部学习提供机会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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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主席团议事机制,充分发挥主席团的决策作用。二是加大对乡镇人大干部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发挥他们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各乡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四)进一步重视和开展好代表工作。一要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严把代表“进口关”,把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和群众基础好的,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的人提名为候选人,不能因追求代表的广泛性而降低代表的素质;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工作,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奠定基础。二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代表情况,积极帮助解决代表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积极探索代表工作室建设,加强代表之间、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为代表提供交流和履职平台,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更好为民代言、为民解忧、为民服务。三要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制订好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做到早作安排,提前准备,认真实施,讲求实效。四要切实改进和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创新督办办法,并从制度上保证督办效果,最终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篇二:关于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新时期镇乡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镇乡人大处于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担负着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镇乡实施和推进的重任。镇乡人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镇乡政权的巩固与发展,对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权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区镇乡人大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对维护镇乡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着履职走形式、监督缺底气等现象。面对新的形势,探索如何加强和改进新时期镇乡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其作为镇乡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为什么要加强镇乡人大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镇乡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 镇乡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人大代表组成镇乡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镇乡人大工作,使镇乡人大真正担负起镇乡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
(二)进一步加强镇乡人大工作是党对地方国家事务实行有效领导的需要 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必须充分发挥镇乡人大的职能作用,通过镇乡人大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并通过有效的工作监督保障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镇乡人大依法选举,使党委推荐的人选成为镇乡行政机关负责人,保证党的意图得以实现。
(三)进一步加强镇乡人大工作是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的需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做好镇乡人大工作,充分发挥镇乡人大在监督法律实施、深化依法治理、宣传普及法律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推动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促进镇乡政府依法行政,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镇乡人大工作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 2020 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指出,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的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依靠人大把党的意志通过法定形式上升为国家意志,并通过立法不断完善各类制度体系,革除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充分发挥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XX 区镇乡人大机构设置的基本情况 X 年,当时全县共有 X 个镇乡,全部设置了正处级的人大专职主席;XX 年,X 个镇乡合并为 X 个镇乡,仍设置正
处级专职人大主席;XX 年,XX 撤县设区时保留了 X 个镇乡人大专职主席,X 个镇乡的人大主席由镇乡党委书记兼任,并设置了人大专职副主席(副处级);XX 年,区三届人大换届时,全区 X 个镇乡人大主席均由镇乡党委书记兼任,同时全部设置了人大专职副主席(副处级);目前,X 各镇乡人大主席仍由镇乡党委书记兼任,另设专职人大副主席 X 人;XX 年镇乡机构改革前,镇乡设人大秘书 X 人,兼职,享受正科级待遇。改革后,新成立的党建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负责人大工作,没有关于人大秘书的相关规定。调研中发现,虽然进行了机构改革,但党建办基本不参与人大工作,各镇乡依然设置了人大秘书这一职位,负责处理人大日常工作,有的人大秘书是科级干部,有的是科员,但均为兼职。
三、XX 区镇乡人大代表的基本构成 XX 区共有镇乡人大代表 X 人,其中男代表 X 人,女代表 X 人;党员 X 人,群众 X 人,民主党派(民盟)X 人;少数民族 X 人,均为满族;在年龄方面,60 岁以上 X 人,50 岁-60 岁 X 人,40 岁-50 岁 X 人,30 岁-40 岁 X 人,30岁以下仅 X 人;在学历方面,研究生 X 人,大学本科 X 人,专科 X 人,高中(含中专)X 人,初中及以下 X 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X 人,一般干部 X 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X
人,企业单位工作人员 X 人,曾任和现任村干部 X 人,一般村民 X 人;本届连任代表 X 人。
从数据上看,在性别方面,男性代表依然是镇乡人大代表的主体,占代表总数的近三分之二,而女性代表数量近几年呈逐步上升趋势,占到代表总数的 X%,在北房镇,女性代表已占到代表总数的 X%;在学历方面,高中以上学历 X人,占代表总数的 X%,大专以上学历 X 人,占代表总数的X%,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代表越来越多,本届没有文盲代表;在职业方面,地区党政机关干部代表 X 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X 人,占代表总数的 X%,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X 人,占代表总数的 X%,曾任和现任村干部达到 X 人,占代表总数的 X%,普通村民 X 人,仅占代表总数的 X%;在年龄方面,代表主要集中在 40-50 岁和 50-60 岁这两个年龄段,占代表总数的 X%,60 岁以上和 30-40 岁的代表相对较少,而 30 岁以下的代表仅有 X 人;党员代表 X 人,占代表总数的 X%,是代表中最大的一个群体,连任代表也达到了 X 人,占代表总数的 X%。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是代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从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共党员占 X%,高中
以上学历占X%,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X%,50岁以下占 X%,较好地体现了政治上优、学历上高、年龄上轻的特点;二是代表履职意识不断增强。调研中发现,大多数代表有较浓厚的民主法制观念,有执行代表职务的热情和责任意识,并积极参加各种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注重加强同选民的联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能够从大局出发,着眼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能够较好地为一方百姓鼓与呼,反映和解决了一些选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当前镇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选民 1. 民主意识不高 民主是一种文化,是一种价值观,民主意识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人关心的不是党、人大和政府的决策是否民主,行为是否得当,而是看这种决策和行为是否涉及本人利益,如果涉及本人利益,他会要求通过民主的方式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果不涉及自己的利益,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在个别镇乡,尤其是在选举时,甚至出现民主和金钱挂钩的现象。选民的这种意识和行为是阻碍我国民主进程的最大障碍。
2. 对人大不关注 由于大部分人对人大性质和工作内容的不甚了解,以及历史上形成的思维定势,使很多人认为“人大无权”,认为人大工作就是“开开会、举举手、鼓鼓掌、喝喝酒”,所有工作都是走过场,认为人大工作的好坏对自身生活不会有任何影响,致使广大选民对人大工作漠不关心,对人大代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种现象归根结底也是民主意识不高造成的。
(二)人大代表 1. 代表结构不尽合理 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环境下,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仍是过多地着眼于地区机关干部和村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村干部,占代表总数的 X%,而最基层的村民代表,仅占代表总数的 X%,村干部代表是普通村民代表的 X倍,这就容易造成人大和政府的决策与最基层选民的现实需求不符,引起选民不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占比例较低,仅占代表总数的 X%,这样的比例可能会阻碍一些有利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建议的提出;可以看到,党员比例是所有群体中最高的,占到代表总数的 X%,这样的比例很容易堵塞党外声音,对参政议政和监督政府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局限性,更不利于我党的长期执政。
2. 履职意识能力不强 部分人大代表把人民赋予的这一神圣职务仅仅看做是一种政治荣誉,当成一种政治资本,没有把自己当作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和国家事务的决策者,没有认识到作为代表的重大责任,缺乏使命感,致使履行代表职务的意识相对不足。还有一种代表,他们不愿意了解民情,也不反映民意,把履行代表职务看做是得罪人的事,有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除镇乡人大专职副主席以外,所有代表均为兼职代表,特别是地区党政机关领导、村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代表的绝大部分,他们分布在不同的岗位,从事不同的职业,没有过多时间,也没有过多精力投入到代表工作上来,联系选民不经常,反映民意不及时,有的代表甚至在整个任期内都不能提出一件有价值的建议,仅仅是一个“挂名代表”、“举手代表”。大多数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大局意识不够,只立足于一个村或部分人,大多涉及架桥、修路、盖学校,局限于要钱、要物。由于受制于镇乡财力,绝大部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都难以落实,于是“一年不办,下年又提”的现象经常发生,久而久之,代表也就失去了提议案建议的积极性。
(三)制度建设 1. 镇乡党委对人大工作不够重视
调研中发现,镇乡的中心工作是经济工作,大多数镇乡干部对人大性质、地位以及人大在维护农村稳定、发展镇村经济、推进镇乡民主建设的作用方面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人大是“二线岗位”、不重要、没地位,认为人大工作的开展会给政府出难题、添麻烦,导致镇乡人大普遍是围着党委转、跟着政府干。有的人大专职副主席甚至参与政府分工,这种“种别人田、荒自己地”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极其不利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
2. 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力量不足 镇乡的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但由于党委书记工作繁重,时间、精力有限,在实际工作中,人大主席除了在开会期间能发挥一定作用外,基本不参与人大工作,人大工作主要由专职副主席负责,具体工作由人大秘书承担,而人大秘书也是兼职,还有自己繁杂的本职工作,没有过多的时间顾及人大工作,也基本上是副主席安排什么干什么。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此看出,闭会期间的镇乡人大工作任务是重的,责任是大的,目标也是明确的。要真正把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做好、做实、做出成效,就需要
设立专门的人大办事机构和专职人大工作人员,如果仅靠半个人大专职副主席和半个人大秘书,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3. 代表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是代表履职约束机制不硬。我国选举法规定,代表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但事实上,人大代表一经当选,一般很少再受到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制约和监督。实践中,一般都是由镇乡人大主席团对本级代表实施监督,但主席团又是由本级代表选举产生的,工作上要对代表负责,受代表监督,从逻辑上看它们监督代表是行不通的。调研中发现,人代会后,很多代表因外出务工等原因长期脱离原选区和选民,选民对他们的监督是极其有限的。人大代表能否获连任,与履行职责情况如何关系不大,对不尽职的代表,也基本上没有因不履行职责而受到处理,由于长期以来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好坏缺乏评价,这就给人一种当人大代表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错觉;二是代表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代表法规定,代表执行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这样规定无形中就会让代表们意识到履行职责与否、履行职责好坏与自己关系不大,影响不到自己的经济收入。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具有非常重要的
作用,人大代表如何联系选民,选民如何将自己的意见、建议、愿望和要求向代表提出,这就要求为代表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如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交通、通讯工具等。由于目前代表工作近乎一项纯义务的工作,以及为其履职提供的物质条件的不足,这就难以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三是镇乡人代会组织不规范。按照要求,各镇乡每年都能按期召开 2 次人代会,有临时选举任务的加 1 次人代会,但由于各方面条件和经费的限制,会期最长的不超过 1 天,有的甚至半天就开完了,致使代表没有时间审议各项报告,大部分代表都是“无话可说”,“无时可说”,只是“吃顿饭,举个手,会议散了往家走”,不仅花了冤枉钱,还在社会上造成了“认认真真走过场”的负面影响;四是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开展不力。镇乡人大代表以农民居多,人代会后,代表中外出打工、进厂务工的为数不少,这部分人几乎没时间参加活动,留在家中的代表大部分都是乡村干部,分布在不同岗位,从事不同职业,平日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代表活动。很多镇乡人大干部认为,只要把每年的人代会开完就行了,把主要精力用在了分管或协助管理的政府工作上,对如何开展闭会期间的人大工作,不愿意主动去探索、去研究、去总结。
五、加强和改进镇乡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如何处理好上述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历史证明,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是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础。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科学构建党与人大的工作关系,实现党要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与人大工作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一是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经常性地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人大工作给予原...
篇三:关于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情况报告 旗共有 14 个苏木乡镇、1 个街道、1 个国有农场、355 个嘎查村、9 个社区居委会、8 个国有农场分场,总人口 44.1 万。各苏木乡镇、街道分别设人大主席和工委主任 1 名、专职人大秘书1 名。一、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基层人大在各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行使职权,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每年组织开好苏木乡镇人代会,做到会议议程、程序、审议三规范,认真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选举任免基层国家政权机关工作人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及时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
动,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和决策作用。坚持每季度召开主席团会议,通过加强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研究本地区的重大事项,有重点地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落实依法治旗要求,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人大主动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争取党委支持,认真落实《自治区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并结合本地实际和人大工作特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基层人大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苏木乡镇人大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通过 “四主动四强化” (即:主动靠前指导,强化宣传教育;主动依法履职,强化监督检查;主动接受投诉,强化信访处置;主动跟踪督查,强化督促引导)举措,积极投身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督促政府切实担负起指导、支
持、帮助村委会工作的责任,使农民当家作主得到真正实现。严格按照依法治旗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坚持抓好自身建设,有力增强了基层权力机关生机与活力。基层人大坚持自觉服务于工作大局,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社会稳定等工作,主席团成员带领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全力投入,扎实做好包联嘎查村的帮扶工作,努力为群众出点子、办实事、解难题,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实现了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步。注重政治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 28项配套规定和市委、旗委有关细则,通过邀请专家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主席团成员及人大代表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人大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
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人大代表作用发挥情况及“双联”活动开展情况
基层人大十分注重集中代表的智慧和力量,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搭建有效的载体和平台。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制定完善了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 10 余项制度,并建立了“五簿一册”(即:主席团会议记录簿,群众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进一步规范了基层人大的运作机制。
(一)健全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建立健全主席团成员分工联系、人代会前集中走访等工作机制,明确主席团成员每人联系 10—15 名人大代表,深入到基层走访慰问、了解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紧紧围绕本地区事关全
局、事关长远、事关民生的重点监督事项,各代表小组每年组织代表深入企业、村组、学校等开展 3—5 次调研视察活动,为代表审议会议报告、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作准备,并对调研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坚持为代表订阅报刊、寄送人大工作信息以及镇情通报等资料,使代表及时了解本地区重大部署和时政动态,把握工作大局,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二)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个全覆盖”工程、“三推进一促进”活动以及上级人大组织的考察活动,采取专题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代表培训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继续开展好“代表集中活动月”工作,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邀请部分代表参加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调研、代表建议督办等代表活动。完善了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每年组织 2—5 名旗人大代表、5—10 名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有效促进了代
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三)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基层人大主席团坚持把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意见的处理纳入主席团工作的重要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做到亲自过问、亲自主持办理、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答复代表。在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基层人大及时登记和归纳,人大主席和工委主任签署办理意见,并及时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各承办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以及人大主席团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也及时反映给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随到随交,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同时,积极选树代表工作成绩突出、作用明显的先进典型,通过代表引领经济发展经验交流、优秀代表巡回演讲、赴外地考察学习等形式,充分发挥代表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旗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基层党委的坚强领导
下,基层人大重点围绕阵地建设、创新载体、作用发挥等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完善服务阵地,拓展服务平台。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全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现场会精神,按照有固定场所、醒目标志、办公设备、配套制度、学习资料、信息公开的“六有”建设标准,15 个苏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均已建成投入使用。建立完善了代表学习培训、视察检查、专题调研、联系选民、述职考评等各项制度,制作了“五簿二卡一记”台帐(即: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情况登记簿、代表联系或走访选民登记簿、代表为民办实事好事登记簿、代表向选民述职情况登记簿、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登记簿、代表活动登记卡、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卡、代表工作手记),订购了适合代表学习的人大资料、政策法规和报刊杂志,设置了人大代表接待栏,将一周内接待选民的代表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对
外公示。
(二)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把学习和培训作为增强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工作水平的总抓手,定时间、定内容,认真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定期传达上级人代会精神,使代表的学习、培训达到经常化、系统化、规范化,克服了以往学习的随意性,有效提高了人大代表的法律水平、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制订了“人大代表轮流接待日”制度,每两名代表为一个工作日,轮流在代表之家接待选民,使每位代表都有了与选民直接联系交流的机会。同时,还充分利用代表之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上下联动,定期召开活动小组会议,安排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相互交流联系走访选民、帮困扶贫、调研视察成果,收集讨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四、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基层人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时
代发展的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乡镇人代会虽然程序比较规范,但审议质量不高;监督渠道不多,监督效果不明显;代表小组活动开展不经常;各地人大工作开展不平衡等。为此,结合我旗基层人大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面对当前农村工作实际, 基层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应当注意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检查监督。基层人大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重点抓好对农业、土地管理、食品安全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推行“532”工作法,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等工作,推动依法治镇和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促进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
理,保障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在法律的规范下健康有序地发展。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工作评议,推动职能站办所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其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三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多数是反映群众意愿的“民心工程”,基层人大要督促政府认真办理落实,并抓好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督办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正确处理工作关系。基层人大职权的有效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工作上,我们要把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一是在监督的力度上,要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相结合,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坚持监督人与监督事相结合,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坚持监督点与监督面相结合,注重监督的全面性。二是在监督的准确性上,要把握好“三个度”。要把握监督工作的量度,充分考虑群众的关切度和国家机关的承受度;把握好监督的力度,对看准了的问题,要
标准不降,要求不减,一抓到底;把握好监督的深度,着眼于解决深层次的问题和主要矛盾,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三是在监督的效果上,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要正确处理好上下级人大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工作上的联系关系和业务上的指导关系;正确处理好与当地政府的决定与执行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人大主席与主席办公会的关系,人大主席除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外,还要注意充分发挥主席办公会的作用,集体讨论决定本地区的重大事项,行使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职权。
(三)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要把基层人大工作做好,就必须要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一是拓宽代表履职途径。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增强其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实际工作能力;广泛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及时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主席团会议、
政务信息等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二是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健全完善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代表之家”建设,使代表活动的开展更加有序。认真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让选民评议代表履职情况,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根据苏木乡镇党委的工作部署,围绕事关本地区全局和长远的重要工作,围绕代表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找准切入点,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做到提前准备、合理安排,精心组织,讲求实效。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对代表在会议和活动中提出的建议意见,要高度重视,及时办理,并做好相关意见建议的督办和反馈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和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四)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要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人大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一是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党委、人大、政府和其他机关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目标都是一
致的。但是,人大工作有其自身规律和特点。做好人大工作,不仅要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而且需要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要把促学习作为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努力掌握精神实质,切实把上级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落实到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上来,在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进程中发挥好法制保障作用。二是加大指导支持力度。旗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和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人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帮助基层人大建立一套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基层人大的工作。通过培训、工作例会、参加旗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三查(察)”等形式,共同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基层人大及其主席团的作用。三是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显著成就和实践经验,深入宣传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
部署,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篇四:关于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樟树市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按照宜春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关于开展乡镇人大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樟树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于 5 月 15 日至 25 日到各乡镇就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调研、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
樟树市现有 14 个建制乡镇,换届时对本届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了重新确定,比上届多 32 名代表,共有乡镇人大代表 816 名,其中妇女代表 208 名,占 25.4%;非中共党员代表 288 名,占 35.3%;工人代表 18 名,占 2.2%;农民代表617 人,占 75.6%。换届后,因人事调整,有 9 人调离原行政选区,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并按程序依法补选了出缺代表。全市共有乡镇人大主席 13 名(专职主席 5 名,兼职主席8 名),人大专职副主席 8 名;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4 名(专职主任 3 名,兼职主任 1 名),专职副主任 1 名。每个乡镇、街道都配有人大办主任一名,昌傅镇和张家山街道还配备了一名人大办副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席团例会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等九项制度,街道人大工委完善了《代表学习培
训制度》、《代表议事制度》等七项制度,并装裱上墙,做到了制度健全。
二、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1、党委的重视与支持确保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运转
各乡镇人大在工作开展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与乡镇党委保持一致,通过人代会把党的主张、意图以合法途径转变为会议的决定和群众的意愿,并狠抓贯彻落实。同时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也是相当重视、支持。一是把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乡镇党委对换届选举,召开人代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培训和执法检查活动,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等工作能经常听取汇报,对加强代表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有效助推了人大工作的积极开展。二是配齐配强了人大干部队伍。各乡镇党委大力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建设,积极培养选拔讲政治、素质好、作风实、具有奉献精神的年轻干部从事人大工作,并及时为工作人员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各种难题,为人大工作增添了活力。三是帮助解决了人大工作的基本建设。各乡镇确保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直报直销,配齐了人大工作的软、硬件设备,做到了有专门办公室和代表活动室,有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具,切实改善了人大工作条件和学习环境。
2、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与考核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和部署,加强上下沟通,促进相互学习,提高从事基层人大工作的热情和动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一是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各专门委员会负责联系指导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明确了 1 名市人大常委领导和 1 个专门工作委员会指导 2-3 个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各乡镇人大在召开例会、组织代表活动时均邀请联系指导的常委会领导和专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二是加大对乡镇人大干部、代表的培训力度。换届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举办了人大代表知识培训班,邀请北大法学院教授及省人大常委会专委会有关领导、专家,对全市乡镇人大干部和市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印发了学习资料,讲授了《代表法》、《监督法》及代表如何履职等知识,效果、反应很好。同时每年免费向乡镇人大干部、市人大代表邮寄《中国人大》、《时代主人》、《宜春人大》等刊物,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和水平。各乡镇也注重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能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学习党在农村的惠农政策、党的十八大精神、代表如何履职以及市场经济和农业科技等知识。三是实行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初都下发《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实行考核的办法》,在考核办法中,对乡镇人大的自身建设、履行职责、日常工作和代表工作四个方面进行了细
化,实施全面考核,做到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按要求评出人大工作先进乡镇予以表彰,促使乡镇人大工作独具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
3、人大干部依法履职与讲究程序相结合保证了乡镇人大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召开人代会。各乡镇每年都在5月底前安排 1-2 天时间召开人代会,有选举任务时,会议时间不少于 2 天,确保人大代表对候选人有充分的讨论和酝酿时间。各乡镇都十分重视乡镇人代会的召开,将其作为人大的重要工作来抓。在人代会上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乡镇财政预、决算报告,讨论通过对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及乡规民约等。二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都会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的工作、家庭情况,倾听代表的意见、心声,维护代表权益,帮助代表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各乡镇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办理,要求做到:第一,及时归纳整理,落实承办单位,半个月内召开交办会,明确办理要求、规定办理期限;第二,承办单位办理后,以文件的形式报告乡镇人大主席团、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人大代表,在答复人大代表的同时,附上三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
见表”,经人大代表填写后,由本人分别反馈到乡镇人大主席团、乡镇人民政府和承办单位;第三,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确因条件不允许无法办到的,承办单位要上门给人大代表做工作,力争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办理满意率达到 100%。通过这些举措,代表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如临江镇人大代表提出的 XX 路修建及路灯的安装、敬老院的整体搬迁、视频监控的安装、村级公路硬化和教育网点的优化等建议,吴城乡人大代表提出的水库除险加固、新建卫生院医技楼等建议,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4、人大代表积极组织与参加闭会期间活动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一般由 7-9 人组成,闭会期间均以人大主席团的名义、以代表小组集中活动为主的原则开展工作。
一是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开展活动。每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下发新一年的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后,各乡镇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做到上下联动。去年 10 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幸福樟树代表行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积极配合,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进千家万户,听取和收集群众对农村垃圾无公害处理、农业
污染治理、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水库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三百多条,整理后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转交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围绕乡镇大局工作开展活动。主要是以当地经济建设发展开展活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素质高、联系广、懂法律和能力强的优势,围绕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建设秀美乡村、新农合报销、社会稳定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开展活动。三是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活动。各乡镇人大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高度重视,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建言献策作用。如中洲乡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对中洲“命脉之桥”的濛河老桥进行视察,看到濛河老桥出现严重破损,甚至危及大桥行车及人员往返安全,在充分调查、论证后,建议乡政府对老桥重新建造,乡政府积极采纳代表建议,经多方筹资 400 多万元,新建了一座新的濛河大桥,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再如,张家山街道组织代表对蔬菜基地和工业园区开展了视察,鹿江街道组织部分代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法》进行了执法检查,等等。通过调研了解到,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会组织代表进行 1-2 次的代表视察或执法检查活动。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市乡镇人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新成绩,出现了一些新亮点,创新了一些好做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部分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干部信心不足。有些同志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有偏差,认为到人大工作是“二线”,人大主席、副主席是“虚职”,导致工作起来信心不足、缩手缩脚、腰杆子不硬,局限于应付上级布置的任务,缺少开拓性和创造性。
2、人大代表履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在经济支持上缺乏保障。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有些乡镇没有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的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无固定经费来源。二是代表活动时间上缺乏保障。乡镇党委、政府机关代表主要考虑如何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企业代表着重考虑如何壮大企业、增加财富,而农民代表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干农活方面,很少有时间参加代表活动。
3、少数人大代表文化水平不高、素质较低。乡镇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例较大,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缺乏,开会发言有时词不达意,闭会时参加各项活动比较被动,不能代表广大选民行使权利,未能发挥好一个人大代表应起到的作用,很难真正履好职。还有些代表角色认识不到位,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称号而缺乏代表责任意识。
4、有些乡镇人大干部监督主体不明。由于乡镇工作的特殊性,人大干部不但要做好自身本职工作,而且要兼顾乡镇党委、政府的计划生育、建房清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承担了不少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在监督政府工作中,有时就变成了自己监督自己的现象,没有发挥到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的作用。
三、几点建议
乡镇人大承担的工作量大,面对的情况复杂多样,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工作基础和发挥作用状况相对较差,我们认为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努力。
1、要充分调动乡镇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各级党委在配齐配强人大干部队伍的同时,要加大其工作考核和提拔使用力度,扩大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干部交流面,要把人大工作开展的好坏作为从事人大工作干部的重要考核依据,在人大干部的提拔、交流时,要认真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
2、要切实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力度。针对部分基层人大代表文化素质、个人素质、法律知识等方面的不足,要采取多种方式、途径,有针对性、有系统性地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要制定五年学习规划和年度学习计划,全面组织代表学习履职知识、法律知识、农业和科技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打造一支具有奉献精神,敢于为民直言,政治和文化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大代表队伍。对人大代表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参会时发言和所提意见建议等进行疏理研究,并建立履职档案,认真登记,动态管理,作为人大
代表是否连任的参考,从而提高他们的参政热情,做到勤履职、善履职、履好职。
3、要努力保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离不开“有人办事、有钱干事、有能力做事”,要加强人大工作的经费、物资保障,从而保证人代会有足够的时间讨论、酝酿和审议,保证基层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和活动时能领到误工补助。建议将乡镇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列入市、乡级财政预算,安排代表开展各项活动使用,同时,对基层工人、农民代表(含村组干部),每年按实际误工时间采取固定误工补助的方法,从而提高他们的履职动力和积极性。
4、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乡镇人大由于处于基层,工作条件相对简陋,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不太平衡、工作不很规范,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很有必要。市人大常委会要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列上议事日程,建立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机制,分阶段、有计划地指导,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要加大对换届选举、人代会的指导,加大闭会期间活动的督促、检查。同时。各乡镇人大也要加大对各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真正做到活动有主题、有内容、重实效,使各乡镇的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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