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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方案( ( 省级)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xx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现就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 xx 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以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组织建设、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着力健全完善乡村组织体系,激发乡村各类组织活力,凝聚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打造乡村组织振兴的 xx 样板。到 2020 年,制约乡村组织振兴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构建起乡村振兴的组织体系和政策框架;2022 年,形成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治理有效的乡村组织振兴制度机制。
——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在农村的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健全完善,党的组织有效嵌入、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农村各类组织和群体,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自我革新力得到充分发挥,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到 2020年,五星级村党组织达到 30%以上;2022 年达到 40%以上,基本消除二星级以下村党组织。
——村民自治组织规范有序。2018 年,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组长,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民政事务等下属委员会,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尽建。村级自治组织相应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分工负责、有序运行。到 2020 年,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规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顺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步建立,完善治理机制、健全组织章程,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代表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履行集体资产管理运营职能。到 2020 年,全省涉农村(居)全部建立集体经济组织;2022 年,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群团组织基层阵地更加稳固。党建带群建、带社建工作推进有力,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在乡村的组织架构健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到位。到 2020 年,配齐配强群团组织工作力量,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得到明显增强;2022 年,乡村群团组织建设全面加强,组织活力全面提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实现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品牌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稳健规范,成为提供农业产前产后服务、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桥梁;培育建立一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和群众活动团队。到 2020 年,全省农民合作社数量稳定在 20 万家以上;到 2020 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23 万家,2022 年达到 25 万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1.深化农村过硬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细化党组织评星定级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通过定期评定、动态调整、晋位升级,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深化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县(市、区)党委制定量化积分办法和考核标准,区分党员年龄、身体状况、从业、外出流动等不同情况,分类研究细化差异化的设岗定责、积分评价和考核奖惩办法,将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党员民主评议挂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实施农村过硬支部建设“百千万计划”,利用 3 年时间,省市县三级分别选树 500、3000、10000 个过硬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
2.推动乡村各类组织健康发展。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落实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制度,支持村民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据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群众自治工作,依据职能从事民事活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共青团、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基层群团组织阵地;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于群团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吸引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共同参与,引导农民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提高农民群众组织化程度;鼓励党支部、党员领办创办
合作社,深入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探索建立退出机制,促进合作组织规范发展。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制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鼓励在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等,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参与村级事务、开展为民服务,支持党组织健全规范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优先承接基层公共服务项目。
3.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把加强党的领导有关要求写入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相关组织章程;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规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高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对不服从党组织领导、违反法律法规、履职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探索建立退出机制。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事务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全面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修订完善《xx 省村务公开条例》,引导群众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建立村党组织领导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及时反映和处置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到 2020 年,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级协商机制。
4.提高乡村法治、德治水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农村活动,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坚决防止黑恶势力侵蚀扰乱乡村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引导党员面对黑恶势力敢于发声亮剑,组织发动群众坚决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作斗争。加强乡村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
“雪亮工程”,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智慧村庄(社区)创建,强化安全生产保障,组织开展好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综治维稳工作,建设平安乡村。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统筹各类组织和党员队伍、网格管理队伍、志愿者团队等方面力量,构建“多网融合、一网统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行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推动基层党组织把农村道德建设抓在手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好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开展文明家庭和“五好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扎实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崇德向善,自觉抵制各种陈规陋习、封建迷信,自觉抵御邪教破坏、境外宗教渗透,自觉抵制宗族宗派势力影响,提高乡村文明程度。积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壮大新乡贤队伍,发挥新乡贤作用,为村庄治理和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5.推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有序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优化升级、新老交替。根据基层实际和工作需要,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工作基础薄弱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强化素质能力提升,省里每年选派 1000 名左右村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地区进行集中培训;市县分级负责,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遍;依托农业院校、职业学院、广播电视大学、新型农民学校等培训机构以及智慧党建、智慧教育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农村干部学历及非学历教育。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规范化管理,健全选拔任用、履行职责、激励保障、考核监督等管理体系,落实村干部“小微权
力清单”、坐班值班、岗位目标责任制、民主评议等制度,督促村干部履职尽责、为民服务。
6.培育乡村组织振兴骨干力量。拓宽农村发展党员视野,对扶贫工作重点村、工作基础薄弱村、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单列,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进行组织整顿。加强优秀后备人才递进培养,注重从各类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农村实用人才、青年农民、村医村教、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中发现优秀人才,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发展为党员,把优秀党员培养为村干部。坚持和完善村“两委”成员集中轮训、农村党员冬训春训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党员干部进党校、县级以上党校送学下乡村制度,确保 5 年内农村党员干部全部参加一次县级以上党校组织的集中培训;每个县(市、区)依托本地先进村打造一定数量的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培育一批乡村组织振兴的“土专家”。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为乡村组织振兴储备人才。
7.推动工作力量向乡村下沉。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从 2019 年开始,在实现第一书记对扶贫工作重点村、软弱涣散村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向集体经济空壳村选派第一书记,给予相应扶持政策。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与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通过对口帮包、联系帮带、干部驻村、双向挂职等方式,助推乡村组织振兴。对未选派第一书记和开展结对共建的村,探索以县乡为主体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实现对乡村组织的工作指导全覆盖。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农业、科技、卫生、文化、乡村规划等方面人才和青年志愿者到村开展志愿服务,每年选调 1000 名左右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
工作,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 1200 名左右“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服务,充实乡村组织振兴工作力量。
8.搭建乡村组织作用发挥的平台载体。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扎实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因地制宜丰富实践载体,加强对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的宣讲普及,全方位了解群众诉求、收集村情民意,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切实发挥效益,使推动乡村振兴成为各类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为民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等资源,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加强村级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推进村(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统一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功能,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中发挥带头带动作用,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行包片联户、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制度,实行服务项目认领制,组织有能力的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引导乡村各类组织主动承担服务事项,形成党组织引领、多方参与的为民服务格局。
9.建立乡村组织和基层干部激励关爱机制。积极推动《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基层减负、待遇福利、关爱帮扶、选拔使用、力量配备等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统筹整合乡村振兴各项政策、项目、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等资源,以乡镇(街道)、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承接,带领其他各类组织共同抓好落实,确保乡村组织振兴有抓手、有资源。研究制定并全面落实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扶持政策。探索分类制定乡村组织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价和激励制度,对表现突
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省、市、县定期推选宣传一批“乡村振兴好支书”;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每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一批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一批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调动和激发乡村组织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
10.强化乡村组织运行保障。严格落实财政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待遇等政策规定,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每 3 年调整一次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标准。积极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区域统筹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研究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用好用足农村综合改革、土地规模经营、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增加集体收入,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深化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建立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在线数据平台,逐村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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