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郝家营乡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01 09:00:09 振兴乡镇 来源:网友投稿

郝家营乡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郝家营乡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郝家营乡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郝家营乡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确保我乡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河北省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张家口市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张北县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视察张家口特别是视察张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聚焦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强化监督、严厉问责,从严要求、标本兼治,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层层压实责任,使基层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增强,群众对正风反腐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明显好转,为建设“五个张北”和“生态美、产业强、环境优”的生态郝家营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我乡专项整治工作由乡党委统一领导,乡纪委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站所参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

(二)充分依靠群众。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从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关心的问题抓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格依纪依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不折不扣落实,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策意识、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依纪依法办事。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加强教育、严格管理,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宽严相济,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把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贯穿始终。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各站所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

(二)重点问题。围绕脱贫攻坚、产业转型升级、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设“五个张北”及生态郝家营等重点工作,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聚焦信访举报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

1.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在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在农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在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退耕还林良种补贴钱款等问题。

2.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在救济补助、社会保障、项目扶持和物资分配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

3.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整治行政执法和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代言人,横行乡里,私自霸占集体土地、毁林、挖沙等问题。

四、方法措施

(一)强化思想动员。通过动员部署、学习讨论、开设专栏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迫切需要,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是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加快建设“五个张北”及生态郝家营的有力保障,必须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通过专题生活会、谈心交流、谈话函询等形式,运用党内政治生活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引导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正视问题、把握机会、主动整改。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对于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消极应付、拒不纠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1.召开基层组织专题生活会。基层党组织要注重运用党内生活解决问题,组织召开党委、党支部专题生活会和党小组思想汇报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组织班子成员及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专项整治重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既要查找领导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又要查找班子成员个人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列清单,主动查找和认领问题,积极整改纠正。

2.开展谈心交流活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乡党委书记要约谈村党支部书记,纪委书记要约谈支部委员,支部书记要约谈党员、干部。在约谈中,要向约谈对象通报整治“微腐败”的形势任务,讲清有关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对是否存在“微腐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

3.集中开展谈话函询。乡纪委在自查自纠期间,要集中开展谈话函询。对反映基层党员干部轻微违规违纪、反映问题比较模糊、可查性不强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报批后,采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置,督促被反映干部主动说明情况、提供证据材料,并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县纪委;对高廉政风险岗位和存在“微腐败”苗头的党员干部,采用提醒谈话的方式处置,并将谈话资料经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归档保存,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将问题抓早抓小,及早剔除。

4.主动纠正整改。按照“分级负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改到位”的要求,对自查自纠环节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实行销号管理;发现党员干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县纪委。有问题的党员干部端正思想,主动改错,主动退缴违规违纪款物,书面说明情况,经本人签字后一并上报。要对自查自纠中形成的清单、台账、整改报告等资料进行统一管理,经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背书后,上报县纪委,作为责任倒查及从轻减轻处理的依据。

(三)加大查处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加大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惩治“微腐败”高压态势。

1.全面收集问题线索。由乡纪委负责统一管理,在乡便民服务中心、群众工作站张贴公告、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箱,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加大巡察监督力度,着力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各村及重点部门的明察暗访力度,查纠“四风”问题,多渠道查找问题线索。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集中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对不主动自查自纠但被群众信访举报的“微腐败”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办乡纪委,或由县纪委直接核查,并加大督办、反馈、通报力度。对交办查否件和谈话函询否认问题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坚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3.通报曝光典型问题。通过村扩大、网络、LED屏等各种媒体,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对“微腐败”典型案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效应。

(四)严肃责任追究。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走过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责任;对于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追究监管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既查主体责任,又查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开展经常性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讲四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基层党组织要履行政治责任,发挥政治功能,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有问题、犯错误的同志,以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为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纠偏纠错,及时回归到正确轨道上来。

(六)健全制度机制。着眼长远长效,坚持纠建并举,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监管办法,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力度,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真公开、全公开、长公开。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认真学习全省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聚焦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进行广泛深入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至6月)。采取召开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专题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填写《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结束一周后,要形成专题报告,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逐级上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7月至9月)。对专项整治中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分类集中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0月至11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归纳提炼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隐患,进一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推动。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乡“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持续督导,强力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站所明确分工,协调联动,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调督导,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日常各项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主管站所、专人负责,并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贯彻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形成乡党委统筹领导、纪委主抓落实、部门站所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抓好落实。乡纪委要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基层。

(三)坚持统筹推进。要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把两个专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弘扬“赶考”精神以及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两委”班子换届等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坚持查处问题与培树典型相结合,着力培树一批基层干部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勤廉为民、干事创业的正能量。配齐配强基层党支部专职纪检委员,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出实招、干实事,提高加强教育管理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举报登记、分级调度、明察暗访、查否复查、公开曝光等制度,加强对落实责任、自查自纠、问题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零报告的,进行重点检查。同时,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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