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新河县白神首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30 10:25:03 振兴乡镇 来源:网友投稿

新河县白神首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新河县白神首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新河县白神首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新河县白神首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我省的重要指示为引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和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把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摆到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新河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依法治河管河,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开发,促进河湖休养生息,实现人水和谐。

坚持党政领导,推进社会共治。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乡村两级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细管理。把解决河湖蓄滞行洪不力、生态脆弱、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河湖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城镇与乡村,统筹水域与岸线,一河一策、一湖(库、塘)一策,精准发力,靶向治疗。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压实河长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三、组织体系

(一)构建乡、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乡设立“总河长” 、“副总河长”、“河段长”;村设“河长”、专管员、保洁员和巡查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总河长”负责领导本乡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职责。

“副总河长” 协助“总河长”领导本乡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调度职责,负责编制全乡河流水库综合整治规划, 拟定全乡河流水库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做好河流水库调度工作,组织实施督查通报,协调处理全乡河流水库综合整治问题;负责落实市、县河流水库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与管理;对重大决策事项跟踪督查;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等。

“河段长”、村“河长”负责抓好辖区内河流水库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河流水库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

四、责任分工

乡河长办:负责“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乡“河长制”考核工作,督查“河长制”落实情况。        

乡纪委: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有关工作的落实。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依法予以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进行效能追责。

乡农业办:1.负责协调处理交通设施与河道防洪安全有关事宜,监管交通运输及河流码头污染防治。2.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制定河道防洪排涝标准、河道清障方案,配合司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建立依法管理河湖的长效机制。3.负责协调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沟渠清理整治。 4.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岸线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5.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重要河湖综合整治规划和重点项目的实施,争取国家投资和政策支持

乡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乡财政所:负责水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乡经联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职能范围内污水处理管网、排水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建成区涉河建筑垃圾倾倒监管,建筑泥浆入河监管。负责协调、实施沿河“两违”整治工作。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打造良好的治水氛围。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层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加大农业、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统筹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科学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严格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农村河道、干渠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加强河湖日常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活动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和围垦湖泊,对河湖非法障碍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针对河湖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对生态良好的河湖,着力强化保护措施,特别要加大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提高岸上、水上和点源、面源防污治污标准,实施系统治理,严格考核奖惩;持续开展“清河、洁水”行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居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滏东排河、跃进渠等河道综合治理,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相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培育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大力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政府购买服务。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重点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水源功能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依据规划稳步实施退耕还湖还河还湿,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施河湖动态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水库健康,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特成立白神首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秋豹

副组长:秦圣合  高跃辉      赵肖旭

 员:金彦怀  王志领  张伟忠  王志江  孙英栋  李文华  刘建强  张治温  张广辉  贾根瑞  李彦祥  王永军  付奎元  刘京义

党委副书记、乡长李秋豹任总河长,水利分管领导秦圣合任副总河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乡长赵肖旭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创新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责任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流水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召集人根据工作任务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召开2次以上成员会。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流水库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析、一年一总评”。建立管养工作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河流水库管养水平。

(三)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评先奖励、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流水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水库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江河流水库管护市场化。

(四)严格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流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流水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五)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流水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流水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流水库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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