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镇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解决方案(完整)

时间:2023-04-28 12:25:06 振兴乡镇 来源:网友投稿

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解决方案为全面落实好县委办〔2015〕16号文件精神,认真解决好我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镇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解决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镇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解决方案(完整)


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解决方案


为全面落实好县委办〔201516号文件精神,认真解决好我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镇村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配合县纪委“两个责任”巡察,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基层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报县纪委,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

(三)土地征收流转和开发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县纪委巡察对涉及文峰居委会征地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和革命老区扶贫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挪用补偿资金、革命老区扶贫资金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一律报送县纪委从快从严调查处理。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县纪委重点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财政、民政、计生和各村月底前进行一次自查自纠。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规范我镇财政、计生、民政、国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开展好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负责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负责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镇纪委书记负责人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干部。

(三)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巡察。认真配合县纪委在我镇的“两个责任”专项巡察工作,对巡察发现的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县委领导下,成立镇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委成员、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由镇党委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统筹谋划,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保持行动同步、同频共振。积极主动与县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相关责任主体要明确任务、对号入座,领任务、扛责任。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办督导。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对问题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适时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广播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加强纪律建设、纪律审查、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共同发力,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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