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我县县级两级人大同步进行换届,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这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我县县级两级人大同步进行换届,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这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次重要实践。为认贯彻《中共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永发[2012]4号文件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做好全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这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在党委的领导下,相信和依靠群众,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镇选举委员会,由党委书记许鹏同志任主任,曹炬军任副主任、许贤勇、龚德昌、李友桂、刘淑萍、胡华勇、李耀祖为成员。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曹炬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人大办,具体负责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选举工作。同时镇派出相关指导组人员到选区指导、衔接好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的工作。(具体安排见附表)。各选区相应也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选举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有关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工作小组经镇选举委员会批准,受县、镇选举委员会的领导。
三、换届选举工作意见
(一)关于代表结构问题
我镇人大代表名额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为53名,县人大代表名额为7名。妇女比例应占30%以上,非中共党员的比例应占35%以上,农民、居民代表的比例应占70%以上,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占10%以上,连任代表应不少于30%,35岁以下青年的比例比上届应有适当提高。乡镇机关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秘书作为代表候选人安排。
(二)关于选区划分问题
在充分调查、掌握代表资源的基础上,依法科学地划分选区,合理分配各选区代表名额和代表构成。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划分选举县人大代表的选区共3个,其中唐公、轮泉、三联、竹叶、曹家边、元庄为第一选区;金龟、清水、山下、毛屋、居委会为第二选区;牛头、安福、泉塘、六甲为第三区。划分选举镇人大代表的选区共分15个大选区,21个小选区,具体划分见附表。
(三)关于选民登记工作
要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一律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工作机构要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高好选民登记工作。可以采取“选民登记”和“登记选民”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登记,既可以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进行登记,也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登记站,通过电视、广播、电话等现代化通讯工具,发动选民自行登记,力争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同时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力。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外出,应尽可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依法委托有选举权其他选民代为投票,电子邮件委托、传真件委托、短信委托都可视为有效委托,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选民实际上已迁外但是没有转出户口,或者在选举期间正在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如果在现居住地居住期不满一年,应在原户口所在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如果在现居住地期满一年,凭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或现居住地居住证、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之一,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予以登记。
(四)关于候选人推荐问题
要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依照选举法和我省直接选举细则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要注意广泛性和代表性,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数。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在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镇人大选举工作机构要深入了解核实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特别注重考察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审核把关,防止有涉黑、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和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经该选区选民讨论、协商,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1倍提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后,要在选举前5日以选举委员会名义张榜公布。
(五)关于组织投票选举问题
要依照选举法规定,组织好选民投票。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规定使用流动票箱投票,做到每一流动票箱有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1名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按程序组织好投票选举,严格选票的发放,帮助选民认真填写选票。同时,要依法把握好委托投票。委托投票须严格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尊重委等托人的投票意愿,保障其选举权利。在投票选举过程中要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认真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对各种防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四、工作步骤
全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分步骤、按程序进行,自2012年7月1日开始,2012年12月31日结束,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建立换届选举工作办事机构,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定选举日期,组织召开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骨干,搞好代表资源调查。
第二阶段(7月31日至9月30日):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10月7日前公布选民名单,分发选民证,按选区划分分配人大代表名额,提名推荐并按法定时间张榜公布代表候选人(初步候选人10月12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10月20日前公布)。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选举产生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培训县、镇两级人大代表。10月27日(农历九月十三)为我县选举日,10月27日至31日为选举日期。
第四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2012年11月20日之前召开新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机关领导人员。12月31日前进行资料归档,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这次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强。全镇上下要高度重视,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重大问题,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要注重摸底调查。要把开展代表资源摸底调查作为推荐代表候选人,把好代表入口关、政治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调查摸底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代表资源摸底人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推荐或联名代表候选人应从摸底人员中产生,并做好引导选民投票工作。
三要落实选举经费。根据《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经费由国库开支”。我镇换届选举经费全部从镇财政列支,镇财政应妥善安排,优先保证换届选举经费。同时考虑各选区经费开支问题,镇财政安排拨付每个选区部分选举经费,以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要严惩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要加强对选举情况的研判,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综治部门要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保障。
五要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致流动人口一封信的方式,运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动员,正确引导选民积极参与选举,全面反映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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