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11篇

时间:2022-06-14 11:25:02 整改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11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篇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流程、严格监督监管要求、严肃人事任免纪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干部的选拨任用事关重大,关系到我们党及其伟大事业的兴衰成败,国家未来前途走向,以及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的实现。所以干部选拨,要严守“品行”“才能”“廉洁”三大关卡,为国家,为人民选出品行优秀,才能出众,廉洁为民的好干部。

  干部选拨任用,要严守“品行”大关。道德品行是衡量领导干部做人为政的首要标准。领导干部的道德操守和品行修养绝不是个人小事,而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大事。当前,有的领导干部淡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贪得无厌,有的丢掉艰苦奋斗,贪图享乐,缺乏担当精神,不作为,怕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立德上缺乏自觉,可见,在干部的选拨之上,首先,要排除不具备基本道德修养的人,把好“品行”大关,才能为人民选出品行优秀,敢担当,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

  干部选拨任用,要严守“才能”大关。才能决定了干部的政治水平如何,有的领导干部在一个新的工作领域工作环境能较快适应开展工作,能及时地与当地干部群众打成一片,但也有部分领导干部一旦换了工作领域工作环境便很长时间都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甚至出现被本地区本单位干部群众所抛弃之现象。干部的选人用人,要重点考察是否具备该岗位需要的政治水平能力,唯有能力与岗位相匹配的干部才能更好的为人民谋福祉。

  干部选拨任用,要严守“廉洁”大关。选拨干部,除了德才兼备之外,最重要的便是廉洁,一个空有才能不具备廉洁思想的干部,面对重大的诱惑面前很难以抵挡,以权谋私,以权换利的行为更加危害国家,群众的利益。切实把好“廉洁”大关,为人民选出廉洁优秀的好干部,才能更好的实现我国两个百年计划,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篇2

  人生自有其沉浮,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忍受生活中属于自己的一份悲伤。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乡镇党委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报告新编。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有力促进我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镇2016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并接受民主评议。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镇党委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提出的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目标,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选任标准,规范选任程序,完善选任机制,拓宽监督渠道,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到了明显提升。目前,全镇共有中层正职干部12名,中层副职干部8名。中层干部大专以上学历19名,占中层干部的95%。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有12名,占中层干部人数的60%。

  从2016年12月至202020年12月,全镇共新提任中层干部11名,其中,2名同志在2016年12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2名同志在2017年5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拔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5名同志在2018年5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拔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2名同志在2020年2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拔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镇党委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重点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将《干部任用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学习,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等一系列干部工作法规为依据,按照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的要求,在干部提拔任用时实施民意测评、党委票决制,有序有效地选拔可用人才,激发了镇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认真执行县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镇纪委负责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镇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

  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继续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各类培训和学习的重要内容。完善选人用人监督管理机制,从干部选拔任用的酝酿、讨论到考察、任用,全程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并采取对新提拔干部的任期民主测评,使广大干部能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侵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我镇干部选拔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征求意见不够充分、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着重在调整配备、培养提升、监督管理三个方面下功夫,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科学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一是加强学习,吃透政策。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广大干部能够了解干部任用的条件、程序等相关规定,特别是组工干部更要吃透政策,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干部选拔工作。

  二是扩大民主,强化考察。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三是竞争上岗,激发活力。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完善多渠道培养、发现、使用干部的工作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激发干部活力。

  四是完善机制,优化配置。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被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及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加大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篇3

  干部选拔任用,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环节。而要选准人用好人,从根本上讲,要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的干部制度。既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又要建立完善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概括起来至少包括六个方面: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否坚持了党的干部政策和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否真正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②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是否坚持了干部工作的有关程序。③人选的提出是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了广泛的民主推荐。组织部门在履行考察职责时,是否客观深入地对考察对象的德才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所掌握的情况是否真实可靠。⑤党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酝酿,每位班子成员是否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⑥党委向人大、政府、政协推荐干部时,是否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办事,等等。这些方面无论哪里出现问题,都会严重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甚至有可能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其中,“人选提出、组织考察、党委决定任免”三个环节尤为关键,应该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

  第一,关于对人选推荐、提出过程的监督。推荐、提名是干部提拔使用的第一个环节,如果在这个环节中出现问题,就有可能给干部选拔的整个过程埋下隐患。作为组织部门,实施对这一过程的监督,重点是了解推荐工作的组织者是否严格按照《条例》中有关民主推荐的各项规定办事;民主推荐的结果是否及时、如实向党委作了汇报;是否遵守了保密纪律,有没有向外泄露推荐情况的问题,等等。

  从实践看,推荐、提名环节中最为常见的问题有两种:一是,在某个岗位出现空缺后,党委主要领导往往不是通过民主推荐和集体酝酿提出人选,而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认为某某同志可以从事该项工作,并就此意见直接与班子部分成员进行沟通,或委托分管的同志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在有的地方,这种领导意图的表达更加直接了当,主要领导想要安排某个干部,就会亲自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安排考察。在这种情况下,主要领导的推荐往往胜过其他班子成员和众多群众的意见。主要领导的推荐很可能会成为其他班子成员及从事干部工作的同志开展工作的最终目标,从而使大家自觉不自觉地迎合主要领导的意图,保证领导意图的实现。有时就连上级组织部门派去参与考察的同志,也会在考察过程中按主要领导的意图行事,通过组织考察的形式维护“一把手”的“权威”。二是,虽然人选的提出按规定进行了民主推荐,但推荐工作是依照领导意图,根据拟提出人选的情况制定推荐方案、介绍推荐要求、确定推荐范围等,把领导意图以特殊的程序强加给群众。看似程序完备,事实上不代表民意(当然,这里还要区分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对参加推荐的同志作适当引导,这样做也是必要的)。对于第一种情况,由于既没有进行民主推荐,也没有进行酝酿,上级组织部门只要检查一下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干部问题的会议记录、纪要或请下级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一下任用过程及工作程序,就可一清二楚。

  而对于后一种情况,要进行有效监督则有一定难度。个人认为,要真正加强对干部提名过程的监督,除了对提名程序进行监督外,最主要的是要加强对党委主要领导的监督。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在干部的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过程中,经常与各个层次的领导同志接触,与主要领导及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同志接触更多,对他们的情况相对了解较多,容易发现一些领导同志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发现问题时,一定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通过谈话提醒、诫勉等形式提出明确要求,促使其在干部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办事。同时,应该明确规定,就提名和推荐环节来讲,必须严格按《条例》办事,任何人选的提出,都必须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并且经过班子成员的充分酝酿。即使是交流提拔的,也应在干部原所在地方和单位进行民意测验。如果发现不按《条例》规定办事,不向上级党委如实汇报推荐情况,或者向外泄露推荐情况的,对主要责任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用人失误的,要依照《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关于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对干部考察过程进行监督,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六个方面:①干部考察工作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②考察组成员是否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自觉遵守考察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是否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了考察对象的表现;③在考察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核实;考察结束后是否将考察中掌握的情况如实进行了汇报;⑤形成的考察材料是否准确、清楚地表述了考察情况;⑥是否存在给考察对象通风报信或跑风漏气,泄露干部考察工作秘密的情况。

  近年来,各级组织部门在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我部在今年下半年的市级党委换届考察中,普遍实行考察预告、人选公示、发放征求意见表,在更大范围内听取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情况等措施,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是对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监督的有效方式。把党的干部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尽可能地参与到干部考察中来,有利于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也有利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应该说,这既是干部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加强考察组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防止人情关系的渗透,是保证考察工作质量的需要,也是对考察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不可缺少的环节。在这个问题上,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的专职考察队伍至关重要。现在,在一些大型的考察工作中,往往抽调方方面面干部共同参与,并把这种做法当成经验加以推广。实践表明,这种做法存在不少弊端,至少不利于考察组成员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因为从其他部门或单位抽调干部,人员素质很可能参差不齐,即使每个个体都非常优秀,但大家从不同地区、不同单位走到一起,互相间了解不多,很多人存在临时思想。另外,一些抽调来的同志对参与干部考察工作有一种“畏惧”心理,认为组长说什么就是什么,个人不轻易发表意见,即便是对某个问题有不同看法,也不说出来,更谈不上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了。还有个别人可能会利用工作之便为熟人、朋友或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人说情,有时还有可能泄密。这都会导致考察工作的失真、失实。因此,加强专职队伍建设,包括增加专职考察队伍人数、领导职数等,是有效实施对考察工作监督,提高考察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职能,还必须逐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使干部考察工作真正有章可循。也就是说,将那些经过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如果还有人明知故犯、不按程序和规定办事,就可以据此对相关的责任人作出处罚。

  第三,关于对党委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环节的监督。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是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最后一道关口。加强对此环节的监督,可以从五个方面入手:①党委(党组)对干部的任免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有没有临时动议,个人、少数人或以书记办公会形式作出决定,有没有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情况;②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是否充分听取和考虑了考察情况和考察组的意见;③到会成员是否结合各自分工和掌握的情况,认真负责地对任免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有没有违反《条例》规定,提拔本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⑤是否存在借工作调动、变动之机突击提拔干部的问题,等等。

  有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两种情况需要引起重视:一种是把书记办公会与常委会的关系搞颠倒了。现在干部任免议项在上常委会之前,一般都要在书记办公会上议一下。很多常委觉得,经书记办公会议过的干部,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好说。这样往往使常委会形同虚设。另一种情况是把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搞颠倒了。常委会上往往是主要领导说了算,除非是矛盾激化了,否则,其他同志也不便发表不同意见。还有一种不正常的情况是,如果在常委会上有一名常委对某个干部提出不同意见,这个干部往往就会被搁置下来。

  如何有效克服和防止这两种情况?首先,应该明确,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对干部的任免,其责任主体是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书记办公会不属于干部任用决策机构,其主要责任是对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前的程序和拟任用人选资格把关。其次,在讨论干部任免过程中,每位班子成员无论是书记还是常委,都有责任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发表意见,不能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知情不报、有意隐瞒或有意夸大其辞。第三,在通过任免决定时,每位班子成员代表自己的一票,决不允许任何人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或以某种形式影响他人的决定,更不能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如果发现以书记办公会、少数人研究或者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干部任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领导成员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等情况,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坚决进行批评和纠正。

  第四,为更好地实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必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记实制度。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其目的在于客观、真实地反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责任运行轨迹。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应该能够如实反映一个干部从提名到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情况。即:对该干部由谁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是什么,由谁具体考察,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如何,讨论决定任免的情况怎样等,都有详细记载,并由有关责任人签字署名,一旦出现用人失察失误,便于进行责任追究。这就要求在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时,推荐的组织者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民主推荐的情况,包括参加人员、推荐程序、推荐结果等及时进行汇总,形成民主推荐报告,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名,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时,要将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委会议研究情况及使用建议形成推荐报告,并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要写出署名推荐材料,说明被推荐者的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并提出推荐承诺。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时,要对会议研究讨论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主持会议者对会议记录审阅后签名。考察组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撰写考察材料,并附考察工作程序、个别谈话范围、谈话对象、谈话主要内容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在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时,要由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记录讨论决定情况,主要包括参加会议人员、讨论决定程序、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的意见和讨论结果等,会议记录要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阅后签名。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篇4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为国家人民作一个有用的人才;为此就要选择一个奋斗的目标来努力学习与实践。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乡镇党委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报告汇编。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有力促进我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镇2016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并接受民主评议。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镇党委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提出的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目标,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选任标准,规范选任程序,完善选任机制,拓宽监督渠道,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到了明显提升。目前,全镇共有中层正职干部12名,中层副职干部8名。中层干部大专以上学历19名,占中层干部的95%。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有12名,占中层干部人数的60%。

  从2016年12月至202020年12月,全镇共新提任中层干部11名,其中,2名同志在2016年12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2名同志在2017年5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拔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5名同志在2018年5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拔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2名同志在2020年2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拔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镇党委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重点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将《干部任用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学习,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等一系列干部工作法规为依据,按照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的要求,在干部提拔任用时实施民意测评、党委票决制,有序有效地选拔可用人才,激发了镇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认真执行县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镇纪委负责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镇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

  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继续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各类培训和学习的重要内容。完善选人用人监督管理机制,从干部选拔任用的酝酿、讨论到考察、任用,全程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并采取对新提拔干部的任期民主测评,使广大干部能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侵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我镇干部选拔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征求意见不够充分、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着重在调整配备、培养提升、监督管理三个方面下功夫,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科学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一是加强学习,吃透政策。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广大干部能够了解干部任用的条件、程序等相关规定,特别是组工干部更要吃透政策,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干部选拔工作。

  二是扩大民主,强化考察。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三是竞争上岗,激发活力。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完善多渠道培养、发现、使用干部的工作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激发干部活力。

  四是完善机制,优化配置。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被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及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加大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篇5

  中共AA市委组织部:

  20__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省、市委组织部又相继制定了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十用十不用”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活力为重点,着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执政为民、坚强有力,结构合理、朝气蓬勃的领导班子,为实现_新跨越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检查的通知》(广组通〔2004〕48号)的要求,认真对贯彻干部工作各项制度、干部工作创新、建立干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认真学习干部制度,领会精神实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相继颁布后,我县及时进行了传达,有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还专门向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印发了700册《条例》。县委中心学习组对《条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进行了专题学习;县委组织部在内部职工中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逐条逐款进行了解读,把条款熟记于心;对全县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并派出辅导员对乡镇、县级机关的学习进行辅导,同时跟踪检查学习情况;在县电视台举办了4期《干部任用条例》专题讲座;与县纪委共同举办了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声势大、效果好,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党内法规、知识的热潮。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让干部制度入脑入心,使全县干部尤其是县委领导和组织部门干部牢固树立了干部制度意识,领会干部制度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按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以制度为准绳,以科学民主的机制选拔任用干部

  在干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选拔任用干部,执行了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任职资格,严格履行了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联合考察、个别酝酿和书记办公会酝酿相结合、常委会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的程序,遵守了干部任用“四个绝不允许”、“六个不准”的十条禁令,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我们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把民主贯穿于始终,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任的积极性,在干部工作中让群众真正享有“四权”,体现群众意见和意愿,有效地克服了以前选人用人上的神秘色彩和封闭化运作,实现了选人用人上的开放和内容上的民主,体现了选人用人上的公道正派。

  1、严格任职资格条件,选最优秀的人。我们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按德才标准选人,把政治立场坚定、文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坚决不予任用,杜绝依关系亲疏、个人好恶作为评判标准选拔人才,有力的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乡镇企业局赵清学同志年龄超过了提拔年龄界限,查证属实,不予提拔;再如在检察院班子配备中,确认县检察院尹代勇同志文化程度不符合要求,没有任用。

  2、民主推荐,选群众最信赖的人。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认真落实群众公认原则。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于近期对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工作程序进行了完善,出台了《规范民主推荐干部工作程序》等文件,公开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流程。在推荐环节,坚持了署名推荐,基本杜绝电话、口头推荐人选的情况,把提名权真正交给群众,进行民主推荐,选出群众最信赖的领导干部。

  3、科学考察,准确识人。在考察中实行联合考察制度,如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对由其任命的县级各局局长,联合县委zd委对公、检、法、司系统拟提拔的干部,联合县委宣传部对教育、卫生系统拟提拔的干部进行了考察,尤其是在每一次干部考察中都联合县纪委(监察局)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对干部进行多角度、广范围、深层次的考察和全面准确地评价,由县纪委(监察局)作出廉政鉴定,鉴定不合格的不予提拔任用,防止和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在考察前,把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时间、考察内容、考察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和意见反馈地点等有关情况,通过在考察单位传阅、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开会等方式进行了预告。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把考察对象的主要德才表现、主要不足和缺点等反馈给单位党组(党委),部分地反馈给本人。实行差额考察制度,在2003年县级机关换届时,考察对象人数超过拟任职人数40%以上,拓宽了选人范围,更有利于选拔到优秀人才。实行考察责任制,考察组对考察工作负责,赋予了考察人员权力,也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考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使考察人员在考察中有调查了解情况的足够空间,同时又给考察人员念“紧箍咒”,防止考察人员为所欲为。根据职位特点,合理制定考察方案,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科学分析各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准确识人,掌握第一手材料。考察组写出署名的书面考察材料,并向组织部汇报,提出任免建议。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将审计作为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委托县审计局无一例外地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离任审计。去年以来,对30余名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论没有问题方纳入干部任用建议方案。

  4、充分酝酿,民主决策。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的建议和拟任职位特点,由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确定干部任用建议方案,提交书记办公会研究,最终确定干部任免初步方案;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把干部任免初步方案提供给县委常委,充分酝酿;在常委会上,与会常委和列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干部任免决定,或提出推荐、提名意见,或上报审批。杜绝了以领导干部个人决定、书记办公会研究、常委圈阅代替常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在干部讨论决定环节真正实现了民主。如在2003年12月的常委会上,与会人员认为拟提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的杜跃斌有经济问题,群众意见较大,最终不予提拔。

  5、广泛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提拔的和由非实职转任实职的科级干部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文件前,通过党政网、县电视台、拟任免对象所在单位、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等媒介和场合进行了七天以上的公示。在公示期间,认真受理了干部群众的信访,以不放过任何一件信访案件的态度,对反映出的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对一些组织部不能独立调查的问题,组织部还与县纪委(监察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查准、查实。待查得水落石出,确认所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或不足以影响任用的,方办理任职、提名或推荐手续;查证属实,影响干部任用的,暂缓或不办理任职、提名、推荐手续。如对反映检察院黄波有经济问题的信访件进行调查,认定基本属实,不予任用;对反映教育局杨金有作风问题信访件进行了调查,认定言过其实,该同志存在开玩笑较为随意,不分场合、不分对象,不影响任职,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予以任用;对反映大两乡杜跃斌缺乏工作艺术,打骂干部的信访件进行了调查,认定是捏造事实,属虚假举报,正常任用。

  6、诫勉谈话,岗前培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提名或推荐手续。任职后,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联合对任用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打好“预防针”,提高“免疫力”。对新任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为期1周的培训,丰富领导知识,提升领导能力。

  7、严肃工作纪律,报告干部任用重大事项。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认真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秉公办事,不存在临时动议、突击提拔和擅自破格提拔、越级提拔、提拔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干部的情况。按照在非换届期间一次性调整干部数量较大,调整干部超过30人的,上报审批同意后讨论任免的规定,在2003年12月,因空缺领导职位较多,工作需要,一次性拟调整干部超过30人,达44人,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讨论决定任用。

  三、开辟绿色通道,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领导班子

  为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_县拓宽选人视野,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继2001年公选后,2002年又公选了3名科级领导干部,2003年再次公选了6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党政机关内部,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对非经竞争上岗上报的拟任中层干部,不予任用。在公开选拔干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事先内定人选;打破身份和地域限制,广纳贤才,唯才是举;严格按公选政策规定和工作方案开展公选工作,不弄虚作假;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避免以分取人和高分低能。通过公开选拔,吸纳了优秀人才充实领导干部队伍,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活力。

  四、突出实绩,选拔事业型干部

  我们在干部选拔中,在考察德才的基础上,把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中至关重要的取舍标准,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形成有为才会有位的用人导向。把那些心系群众、事业心强、扑下身子干工作,上级下达任务完成好,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提供更广阔的舞台;让那些忘记群众、名利心重、浮在水面漂流的汇报型、号召型、安于现状、长期不在状态、跑官要官型干部让位失位,没有立足之地,混不下去。

  为此,我们建立并实施了干部实绩考评制度。结合平常工作检查和年度考核,设定实绩考评指标,对干部实绩一并考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把确认的实绩纳入干部实绩档案。在评先评优工作、尤其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把实绩作为一项硬条件,比功劳,比实绩,在同等条件下,对劳苦功高的干部优先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对实绩不突出,群众反映较差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给半年的察看期,仍然毫无起色或起色不大的干部作降职、转任非实职、转任非重要职务处理。

  实绩考评制度的实行,有效地增强了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工作危机感、紧迫感,激励干部奋发图强,脚踏实地做工作,认认真真干事业。

  五、围绕产业选干部,选好干部促发展

  _县本届县委、政府确立了经济发展的十大支柱产业。这些支柱产业对于拉动_经济增长,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提出了围绕产业选干部的工作思路,在用干部配班子时,把是否有利于产业发展作为决策的一个重要标准,着力建设一支开拓创新,适应产业建设需要,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全县的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1、给“舞台”。有为还需有位。在不突破编制和职数的前提下,明确了产业发展县级主管部门和产业发展重点乡镇的部分职位专门用来选拔适应产业发展的干部,做到专业对口,人岗相宜,并且规定这些职位原则上不得安排非专业干部。如在县企业工委、乡镇企业局、农业局(茶叶办)、畜牧局、水利局、经贸局等县级部门和东河镇、嘉川镇、普济镇、九龙乡、龙凤乡等乡镇明确了领导职位用来选拔专业干部,让专业人才有位,有施展才华的空间。

  2、修订任职资格条件。我们认为产业发展与市场紧密相联,要把产业做大做强,就必须把产业当作企业来经营,走市场化运作之路,干部的专业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尤为重要。因此,对每一个专业职位,除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外,还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职位特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任职资格条件,除了与其他职位共同的德才要求外,重点突出了专业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要求,并修订了职位说明书,对不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不予任用。

  3、不拘一格选拔干部。坚持“英雄不问出处”的观点,不拘一格选拔干部。认真落实“两个面向”,面向县内,盘活现有干部存量,尤其是注重从经济工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干部;面向县外,积极建设人才流入洼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招才引智,广纳贤才。去年县级机关换届期间, 从县外引进3名专业人才担任林业局、物价局、粮食局等局的正副局长,引进2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科级和股级干部。

  4、放手使用干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干部不吹毛求疵,用辨证的观点、发展的眼光看待干部的优点和不足,信任干部,重视干部,放手使用干部。按照产业发展对干部的要求,深入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公开招考、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给有利于产业建设的干部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把产业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甚至是党政“一把手”岗位上挑大梁,担重任,推动产业发展。在去年的县级机关换届和部分乡镇班子调整中,选拔20余名善谋发展、能抓产业建设的干部到产业发展县级主管机关和重点乡镇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其中任“一把手”的有4名。

  5、以人为本,激发干部投身产业建设的热情。一是用具有挑战性的事业吸引人。让有利于产业建设的干部任实职,握实权,能够支配产业建设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让其在工作中实现人生的价值。二是用适当的待遇慰劳人。探索建立收益柔性分配机制,允许干部尤其是企业干部、专业技术型干部以知识、技术、能力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积极鼓励和支持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辞职创办、领办产业项目;设立产业发展贡献奖,逐步制定科学的奖励办法,对在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解决产业干部在住房、就医、家属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三是用浓烈的感情温暖人。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干部和产业制度,注重交流沟通,加强感情联络,了解掌握工作在产业建设一线的干部所想、所盼、所需,及时疏导思想上的困惑,妥善解决工作上的难题。

  6、在产业建设中大力培养干部。围绕产业建设,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为重点,采取把专家请进来,把干部送出去,轮岗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优化WTO、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网络等知识,提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管理项目的能力,着力培养一批懂经济、善管理的干部,成为产业建设的主力军。去年以来,邀请省内法律、煤炭、水泥、化工、畜牧、林业、旅游业等方面的专家对350余名干部进行了培训,送到县外参加培训的干部有90余名,县内轮训产业干部180余人。挑选素质好、有产业发展经验和培养前途的干部到县外挂职锻炼。今年选派4名干部分别到省内大型企业和市级机关挂职锻炼,学习先进的观念和管理经验。积极组织干部参与经贸洽谈会。今年组织茶叶重点乡镇负责人和茶叶骨干企业经营者赴xx参与经贸洽谈会,拓展_茶叶市场。

  围绕产业选干部,选好干部抓产业。我县通过有益的探索,营造出有利于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熟悉市场经济规律、善于经营管理的干部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初步形成了一支门类相对齐全、素质较高、结构基本合理的产业发展干部队伍,有力地推动全县产业蓬勃发展。

  六、优化结构、优势互补,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我们把着力优化干部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切入点。

  一是青年干部和中年干部合理搭配,切实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一方面,敢于并善于起用年轻干部,委以重任;另一方面,在班子中适当配备年富力强的中年干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为班子把脉掌舵。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党政“一把手”年龄一般控制在40周岁左右,县级机关继任的行政“一把手”,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8周岁;县级机关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把手”不超过40周岁;乡镇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一把手”不超过38周岁。在县级机关继任副职,男性不超过48周岁,女性不超过46周岁;新提拔的副职,男性不超过43周岁,女性不超过41周岁。乡镇新提拔的副职,男性不超过40同岁,女性不超过38周岁。严格执行到龄不提名制度。

  二是重视干部的专业特长,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专业知识结构。在干部选拔时,在考察中加大对文化水平、业务知识和专业特长的综合评估,按照单位职能、工作性质、岗位目标要求来选配专业知识特点、能力素质类型与岗位相匹配的干部;在领导班子组成上,充分考虑各成员间知识、专业合理搭配,汇集各方面人才。规定了新提拔的党政“一把手”年龄在30岁以下的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是注重班子成员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领导班子的心理素质和个性气质结构。以往对班子内部产生矛盾,闹不团结或班子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寻找原因时,更多地归结为工作方法、思想觉悟等到问题,而忽视了班子成员个性气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不同的个体组成了领导班子集体,自2003年机关换届开始,充分了解掌握干部的个性气质特点,力求根据领导职位的性质、职责特点选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个性气质的干部;同时,力求在班子搭配上达到刚柔相济,个性气质相融互补,有利于成员合作共事,维护领导集体的整体性、一致性。

  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推荐干部民主化进程有差距。注重组织推荐和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对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宣传不够,推荐环节民主意识不很强。通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程序来规范干部推荐工作。

  2、有时考察干部不够深入细致。表现在考察人员在考察工作中有时测评面、谈话面不够宽,了解情况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对考察对象的情况掌握不够准确,考察材料空洞不具体。通过严格实行考察责任制、联合考察、加强考察业务培训等措施来改进考察工作,力求考准、考实。

  3、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还未完全消化。我县领导干部职位呈现绝对空缺,相对超配的特点,全县有空缺职位33个,其中县级机关18个,乡镇15个;超配职数11个,全部在乡镇。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原因在于,为了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从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了18名干部到有利于运用其专业知识、发挥其特长的乡镇任职。对此,我县从严控制领导干部职数,已经在以前的干部微调中消化了7人,另11人计划在今年底干部微调时,通过转任消化。

  4、个别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和个别公务员经商办企业。县企工委副书记何达兼任县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县农工委姚国华开办鞋业公司,县委办吴长英停薪留职在xx经商。我县认真实行政企分开,已免去何达县企工委副书记职务,姚国华、吴长英二同志已辞去公职。

  5、“凡进必考”原则坚持不够好。1998年以来,我县从企事业单位未经考试调入党群口的干部有58人,参加全省组织的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考试,最终录用为党的机关工作者的有37名。对于另外21名干部采取以下措施分流:一是回原单位;二是安排到其他事业单位;三是转为工勤编制。我县以此次清理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为契机,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坚持“凡进必考”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政干部队伍。

  八、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1、认真坚持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制度。选聘了13名党性观念强、作风正派、熟悉党务工作的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为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充分听取他们对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水平和质量。

  2、认真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个季度与纪检、监察、审计、人事、信访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分析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干部任用工作监督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措施,使纪律检查监督、经济责任监督、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

  3、建立拟提拔干部工作实绩公示制度。党政网上、拟提拔干部所在单位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实绩公示,把公示 情况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拓展公示内容,扩大群众知晓面。

  4、建立了班子建设季报制度和谈话制度。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季度书面汇报重点工作和亮点荛,尤其如实报告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有较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组织部专门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谈话,督促抓好整改。

  5、健全领导干部队伍内部相互监督机制。认真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必经集体讨论,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严格党内民主生活,进一步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6、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严格选拔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制度,认真坚持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监督管理。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篇6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_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对20_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_年,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无中层正职干部及破格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

  二、日常干部选拔任用主要做法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中心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切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贯彻。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中心评审工作发展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并且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为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严肃性,中心以选好人、用好人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此外,中心还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从而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真正做到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评审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中心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并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创新选人用人措施。为充实评审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中心打破常规,选拔一些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企业人员任命为中层正、副级职务,为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地充实了评审干部队伍。截至目前,已任命3名优秀企业人员为中层副级职务。

  (四)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中心领导不仅对科级干部进行任免谈话,同时还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谈话、勤政廉政谈话等,经常性提醒和防微杜渐,促使干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今后,中心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评审工作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形成和完善。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篇7

  区委组织部: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办)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任用干部情况

  XX区档案局(史志办)由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党史研究室三个机构合并而成,设有一正三副的领导指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办)党组坚持以《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准绳,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照《条例》规定,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坚持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20XX年我局(办)未提拔任用干部。

  二、学习宣传《条例》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我局(办)党组非常重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学习日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和讨论,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颁布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建立和建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特别强调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重点地学习。

  三、20XX年工作打算及建议

  20XX年我局(办)坚持科学、民主选拔任用干部,得到上级领导及区委组织部的重视,鼓舞了我局(办)其他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的干部职工。20XX年我局(办)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标准,遵照原则的推荐、提拔、任用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

  特此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篇8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xx省委《关于做好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下面,我代表学校党委向大家报告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大家评议。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学校党委坚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从严从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共提拔副处级干部2名,向xx医科大学党委推荐并由xx医科大学任用正处级干部3名,干部选用工作坚持做到了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圆满完成了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两年来,学校党委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提升到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政治高度和战略层面,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遵守《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纪律,围绕中心工作,选优配强干部队伍,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1、强化学习宣传,夯实思想基础。学校党委始终把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学习与宣传双管齐下,加大力度,拓宽途径,深化认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2、加强请示汇报,严控岗位编制。一是在选人用人方案的酝酿讨论中,学校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多次集体讨论研究干部选任实施方案,多次与上级组织汇报干部选任工作思路;二是在推荐、考察等重点环节中,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情况,认真接受指导,保证了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环节均认真记录,在上级的监督和指导下有序进行;四是按照省编委与省教育厅核定的学校机构编制和干部职数进行调整选拔任用,并向省委组织部严格履行职数审批和备案手续。

  3、把握重点环节,严格选拔程序。一是坚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把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二是把动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环节,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分析学校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研究干部选用的原则方向、岗位设置、任职条件,确定选任的标准、方式、范围,明确有关选用纪律,着力酝酿适合我校工作实际需要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促进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三是在民主推荐中,通过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民主推荐工作的规范性;四是在资格审查中,复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填写《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确认表》,确保干部基本信息和任职条件的准确性;五是在组织考察中,发布考察预告,公布考察人选,合理确定谈话范围,由xx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对正处级干部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由我校党委组织部对副处级干部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突出“德”的考核,并向纪检、计生、统战等部门了解有关情况,保证了考察工作的全面性;六是在酝酿讨论中,坚持“四不提交”,保证确定干部任职人选的公允性。七是严格实行“四凡四必”,防止“带病提拔”干部。

  4、开阔选用视野,提高选用水平。一是加大民主面,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广开举贤荐能之路,对干部选用所涉全部岗位实行民主推荐;二是加大公开面,通过下发选任方案、公布干部岗位职数、召开动员会、组织民主推荐、公示等方式,扩大选人用人公开度,保证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大参与面,在选用过程中,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将“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落实到干部选任的整个过程。

  5、完善监督体系,公道正派选人。一是加强群众监督,扩大民主参与。在干部选任各个环节实行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建立信访、电话等群众举报渠道;二是加强纪委监督,落实廉洁勤政。纪委全程监督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对新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6、匡正选用风气,营造优良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抓好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落实。二是支持纪委在选人用人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学校纪委全程参与选人用人各个环节。三是会议研究及开展选任干部工作时,加强纪律宣传教育,反复强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虽然,我校的培养选拔干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认识到,学校选人用人工作与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学校发展的实际和师生员工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队伍结构还不够优化,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还需要加大等。二是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干部学习教育形式、方法单一。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校党委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把握条件程序,强化选人用人监督。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深化“五突出五强化”选人用人机制。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制度,逐步形成了适合我校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任、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条例,强化从严要求。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正负面清单》的有关要求,强化日常监督,推动从严管理常态化,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三是针对年轻干部的特点,加强培养教育。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推广竞争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认真分析领导班子结构状况,制定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快干部年轻化工作规划。通过加强对年轻干部理论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坚持严格要求,为年轻干部成长提供有利条件。

  四是加强日常考核,完善考察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民主推荐方式,细化了考核考察标准,拓宽了考察深度广度,强化了考核结果运用,逐步形成全面准确的考核考察机制。

  五是全面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不断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途径,加大培训力度,重视后备干部培养,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四、下一步打算

  20xx年,学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将继续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党管干部制度机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在科学选拔任用上严谨规范,在干部人才储备上加大力度,在干部教育培训上做出亮点,在年轻干部培养上加快步伐,在干部管理监督上严管厚爱。建立一支与创新、管理、专业引领需求相适应,政治素质高、年龄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敢担当、能作为的干部人才队伍,为学院实现“十四五”大跨越、大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篇9

  一年来,我部始终坚持党管干部、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等原则,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为xx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工作成效

  我部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严格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肃纪律不放松,形成了有效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全年选拔任用的干部均在职数限额内,不存在超编超职数配备和违反任用条件等违规配备干部问题。一年来,完成了三批干部任免调整,其中提拔科级领导干部2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平调干部3名,完成20人的职级晋升调整工作。副科级干部4名。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都能严格按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没有出现带病提拔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目前,我部核定总行政编制40名,实有38人,空编2名,科级领导职数x名,空缺x名;核定工勤编制2名,实有2人;核定事业编制8名,实有7人,空编1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x名,没有职数空缺。

  二、主要做法

  (一)重视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学习宣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相关政策法规,抓好宣传解读,营造成长氛围,部领导班子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机关党委按照市委要求,多次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法规,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确保落实政策不走样。

  (二)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对选拔任用的干部,结合职数和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提交部务会讨论同意;选拔任用过程中,坚持按照规定程序办事,未经民主推荐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部务会讨论,未经班子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凡选拔任用干部,都须经过全体干部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公开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方法程序;确定的考察对象,必须进行严格考察,并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认真落实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选任干部的素质。

  (三)健全制度,激发干部活力。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一进行调查核实,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坚持签订《任前廉洁承诺书》,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在任职前,围绕忠诚进取、敢于担当、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等方面签订《任前廉洁承诺书》作出书面承诺。坚持试用期制度,认真开展年度述职述廉述学和民主测评,在年度职工大会上,新提拔干部向全体职工进行述职述学述廉,并接受干部职工的民主测评。

  (四)遵守纪律,营造风清气正。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求考察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认真负责地参与干部推荐。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坚持对违纪行为和个人“零容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一年来,我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范有序,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群众满意度高,机关风清气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篇10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遵循,具有重要意义。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就有什么样的党风。新时代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加强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新时代的干部监督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主动分析新形势、新问题,切实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推动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构建科学的干部监督体系,打开干部监督工作新局面。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坚持“德才兼备”。有德有才是精品,有德无才是庸品,无德无才是废品。德才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少了任何一个都不完整。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这个问题,提出了领导干部的德的方面的标准,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标准、社会公德等四大方面。大致上描画了四个标准,既有合理的逻辑性,又充分地考量到了现实的内在关联。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德才兼备,主要看他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的表现和他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实绩。按照这个标准选拔干部,才能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以适应党的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选人用人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德才兼备”的标准贯穿始终,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对于选人用人而言,德才兼备是最佳状态,但相较于才,德更为不可或缺。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必须把德放在首位。德与才相比,德是前提,是第一位的,我们更注重于德。强调以德为先,对我们科学认识和正确理解“德”的内涵和“德”“才”关系以及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以德为先”,进而把“德才兼备”落实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才能培养造就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在选人用人上,既注重客观公正,又要注重实绩。落实注重实绩原则,必须强化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意识,冲破论资排辈陈腐观念的束缚,把那些政治素质过硬、政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适时地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坚持“任人唯贤”偏向基层。 基层一线直接面对群众,条件艰苦、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选拔从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干部,大家服气,各方面认可。进一步强化“领导来自基层、干部出于一线”的观念,把培养干部的主阵地放在基层,把选人用人的重点放在一线,特别要格外关注长期在偏远基层、困难较多地方默默无闻工作的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报告篇11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了认真地自查工作。从自查情况看,20_年以来,我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活动,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相应领导工作岗位上,从而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加强了水利干部队伍建设。

  一、基本情况

  ㈠20_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20_年1月以来,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条例》主要对局机关处室和部分基层单位空缺领导岗位进行了任免,共推荐和任免12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正科级组织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具体情况见《20_年1月以来党组提拔任用干部情况统计表》)。这12名科级干部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㈡20_年以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

  20_年以来,我们按照预防、监督、查处并重的原则,不断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大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突出新进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这个重点,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全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内容,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及人事处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二是召开领导班子贯彻《廉政准则》和《干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尤其是换届工作纪律。三是通过学习调研、中层科级干部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知晓率,达到领导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的目的。

  2、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局党组坚持以职位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全面选拔科级干部。一方面以基本条件为标准选用干部。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严把基本条件关,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机关和基层单位工作特点的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和任职条件。另一方面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根据《条例》的要求,对新提拔的干部依据基本条件,审查任职资格,把基本条件符合、资格合格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3、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局机关处室和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程序进行。

  ⑴局党组根据现有职位空缺情况成立考核领导小组。⑵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宣布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发放民主推荐表。⑶个别谈话推荐。根据单位在职人数情况,确定60%人员谈话推荐。⑷考核小组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民主推荐结果。⑸召开党组会,由考核组反馈民主推荐情况,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⑹确定考核对象后,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主测评。⑺确定考核对象后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职工。⑻考察,通过考察预告、考察报告,向局党组实事求是地汇报考察对象全面情况。⑼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对拟提拔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⑽任职前谈话,由党组书记提出遵守廉政规定和上任具体要求。

  4、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交流、回避和免职等制度。坚持备案管理,任免文签发后由局党组在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备案。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考察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任免等资料的备案管理,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工作。同时坚持建立健全干部任免文书档案,加强干部任免文书档案管理。

  5、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加强局系统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和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党组工作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一般干部末尾淘汰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干部退休制度》、《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请假制度》、《机关干部考勤制度》等9项制度,还制定了局党组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_市水利局党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图》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加强干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

  6、营造健康向上的用人环境。为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和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保证任命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和任命的干部质量,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11条措施、《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防止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二是规范操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防止和严格杜绝违规操作。三是严肃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任免期间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防止违规违纪用人和 带病提拔,防止搞不正之风的人进入领导干部队伍。

  7、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组织人事纪律。局领导班子坚持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之前集中组织学习一次《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程序,明确工作纪律。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原则,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干部客观公正,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提交党组会议讨论任用的干部人选,必须经过组织考察,严禁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干部的任免,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进退留转,坚持个人服从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坚持出以公心;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坚持正确运用权力,廉洁自律,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谋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贿赂;配备干部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职数,严禁突破职数、滥设职位提拔干部;严格保守组织人事机密,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8、重视对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和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我局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前,向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承诺,对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的举报,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条例》和干部人事纪律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组织局纪检组、监察室和人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做好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发挥群众的监督职能等形式,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没有出现信访举报问题,保证了所选的干部质量。

  ㈢20_年以来对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

  20_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提高全局系统干部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_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是把科级干部的管理纳入全局统一管理范围,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作出了明确规定。

  1、局党组直接管理的干部范围。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县级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局属科级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

  2、干部管理的办法和程序。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局党组负责,其他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各单位负责;聘任制干部的日常管理,以本单位管理为主,并根据干部管理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在干部提拔使用管理中,xx灌溉试验示范中心的科级干部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长意见,由局人事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考察,提交局党组会研究任命。市水电勘测设计院科级干部聘用期1-2年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按干部聘用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研究聘用,报局人事处备案;聘用期3年以上(含3年)的科级干部,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长意见,与人事处共同考核后,由局党组研究任命。市大砂沟电力提灌工程管理处科级干部,按照《_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兰政发〔20_〕80号)规定,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方案,征求主管局长意见后,报局党组研究同意,由局党组任命。局机关中层科级干部和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中川上水绿化管理处、市灌溉试验站、市水电物资公司、市水电安装队领导干部的任免,由局党组研究任命或聘用。

  20_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对市灌溉试验站科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对_灌溉试验示范中心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聘用,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进一步理顺了干部管理体制,加强了干部选任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机关干部年龄偏大、职务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机关干部职工反映的这一强烈问题,局党组自2017年以来,加强了机关科级干部的调整工作,一批科员和副科级干部走上了相应工作岗位,初步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后备干部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局系统选拔任用工作行为。

  ㈠加强干部的管理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培养机关后备干部,协助上级配好基层领导班子,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学习教育。抓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落实,认真落实各类各项干部政策,确保干部队伍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㈡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竞争上岗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实行谈话诫勉制度、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条例》的规定,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和兼职制,干部任期承诺制等;在加强组织人事自身约束方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规范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行为;在完善制度创新的基础上,要求局系统党员干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科学、公正;在不准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方面,要求全体干部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依法定程序办事,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意识。

  ㈢抓好监督工作。突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制度;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本着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特别是对拟提拔公示干部的举报,由局纪检组牵头,查处报结,为局党组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积极性。

  ㈣继续完善管理措施。实施谈话诫勉,强化警示教育。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对既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足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干部进行的超前提示和预警,从而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处室和各单位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感,规定在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动态考核及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反映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给予谈话诫勉,同时对被诫勉对象进行六个月的跟踪管理,并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较好的干部,及时解除诫勉,不影响其提拔使用,对表现确实有问题的干部,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并实行选拔任用干部失误追究制度,明确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等各个环节所应负的责任。实行工作失误追究制,规定干部在做出错误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给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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