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查自纠报告4篇

时间:2022-06-13 12:30:05 整改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个人自查自纠报告4篇

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篇1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一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熟悉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所长的带领下,走村串户,直接与群众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平时的工作和生活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提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诚然,在一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自身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起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协警员。

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篇2

  一、“六大顽瘴痼疾”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确定要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作风形象改观,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违规经商办企业;3.违规参股借贷;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7.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二、“六大顽瘴痼疾”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通过全面排查、深挖细查,共发现属于“六大顽瘴痼疾”范畴的问题11个。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4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6个。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个别人员认识不清,对于不属于填报的情况进行填报;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记录报告主体不全面,没有做到全覆盖。

  (二)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1.检察机关对监狱报送减刑、假释案件相关资料不全面、不及时问题,没有通过正式方式及时纠正,审查不认真不细致。

  2.检察机关对监狱提供的减刑、假释积分考核、奖励审批表等减假依据停留在事后书面审查,忽视同步对罪犯考核得分客观性、真实性的实质考察、审查;对罪犯的询问没有做到全覆盖。

  3.针对监狱重视劳动改造轻视思想改造、对罪犯认罪悔罪教育改造力度不足问题,检察监督不实不细。

  4.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同步监督不到位;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机关审核不扎实不全面。

  (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发面存在的问题

  1.司法不规范导致数据错误、报表失真。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长期无结果的案件中,因部分案件案卡填录不完整,文书上传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已立案或已撤案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立案或未撤案,公安机关已答复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答复。

  2.司法不严格造成监督不力。对部分立案监督案件停留在公安机关是否答复上,未进一步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情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超过法定期限答复的情况未履行监督职责。

  3.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刑事案件卷宗中缺少检察机关送达回证、公安机关答复文书,个别案件卷宗封面填写不完整甚至填写信息错误。

  4.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不规范,专人管理制度落实不细。

  5.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短板,导致成案率较低、办案效率不高、办案效果不佳。

  6.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后,被指定管辖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流转程序掌握不够,案卡填录不规范,影响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六大顽瘴痼疾”整改成效

  对发现的上述11个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具备条件的立查立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限期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跟踪问效,整改不到位不销号,长效机制不建立不过关。截止10月18日,已整改到位5个,完成制度机制建设5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通报,在办公楼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微信公众号、检察局域网转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作品,制作开通防止过问案件手机彩铃,印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50问》口袋书,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强化守规自觉。

  2.督促个人填报。采取个人填报、组织补报、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最大限度地摸排有关违规问题。建立线上线下逐案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办案人员同步填写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记录报告事项。

  3.加大督察力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体检察人员填报情况汇总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印发通报,督促整改。对15个零报告部门,采取分管院领导参加部门会议、与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等方式,帮助查找原因,督促做好记录。有2个部门的干警补报了符合要求的《报告表》。

  4.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全面采集信息。完善各类检察人员及其亲属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编干警、借调人员、书记员及聘用人员按要求认真填报个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共采集个人信息1073条。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认真细致甄别。协调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组成专班对收到的261条反馈信息认真甄别,经调查,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人员有经商办企业情形,虽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但也应从严管理,经谈话提醒后,2名聘用制书记员主动注销了名下企业,3名聘用人员书面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4.推行动态监督。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向市院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5.探索协作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发生,实时掌握检察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从事经营活动信息,目前正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经商办企业信息查询协作机制,定期查询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规范检察机关人员日常管理,杜绝违规问题发生,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开展重点案件监督。对今年以来三门峡监狱办理的16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12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回头看”。对正在提请减刑、假释的102名罪犯的相关材料全面审查,建议并督促法院对10名重点罪犯开庭审理。对审判人员在提请前、开庭中与罪犯本人、管教干警、同监舍罪犯的谈话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5名罪犯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对2名拟假释罪犯依法提出不予假释的书面意见。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协调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报请程序和报请期限的日常监督;与三门峡监狱会签《关于加强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问题。

  3.强化检察监督手段。针对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程序不严格、责任主体不明确现状,督促4个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对6名因病保外就医人员及时组织重新司法鉴定;针对暂外服刑人员“回头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机构1名暂外人员再犯罪情形,发函督促基层检察院监督纠正;针对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向监狱发出加强监管干警培训力度、重视对罪犯思想教育改造的检察建议。

  4.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组织自查。在2017年11月1日以来离职的12名检察人员中未发现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情况。关口前移。出台规定,在办理检察人员离职手续时,同步签订不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承诺书;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检察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通报的九条措施》,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控。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明晰查纠方向。重点排查“一部门(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两环节(审查逮捕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全面排查本院受理的30起案件线索,同时阅卷评查基层院已办结的21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立未立、立不及时以及调查不透或结论定不准等问题;逐案自查2019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逐案评查2017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刑事申诉等案件,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漏罪漏犯等问题。

  2.强化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统一制作《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受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台账》,规范案件线索管理,严格调查备案制度,加强对案件线索处理的统一把关。

  3.加强学习教育。收集最高人民检察检院及其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课件、经验和学习资料,刻录成光盘发放两级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干警,建立自学制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本业务条线考核内容,督促干警自觉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下发《关于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职务犯罪侦查案件流转注意事项的提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节点填录工作。

  切实抓好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是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成败之举,是市人民检察院必须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履行的时代使命。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推进“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继续深入,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人民群众评价,以监督促进整改,以监督检验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篇3

  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社区党委周密部署活动安排,及时召开了支部大会,进行宣传和动员,成立了支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支部将整个活动内容分为长短期阶段,对党员参加近远期各项阶段活动,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并将活动方案在公示栏向党员和群众公示,进行承诺,接受社区居民的广泛监督。

  二、统一认识,积极参与

  党委在广泛动员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市委创先争优活动有关精神,以及上级要求学习的相关理论材料,使每个党员真正从思想上明确“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的活动主线,树立“以岗位为重点,以服务破难点,以业绩树亮点”的目标,在群众中敢于、乐于“亮牌示范”,用党员自身的实际行动“把党的旗帜亮出来”。通过学习使党员们统一了思想认识,奠定了积极投身活动的自觉性。

  三、稳步启动,分层推进

  各支部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结合“五加一”、“白加黑”和“三比三看”活动,做到起步稳,层面清、任务明、推进快。

  争创活动分三个层面推进:

  1、班子争创。

  党委在班子中积极开展当“三好”(用好人、做好事、留好名)创建“四好”(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班子,建设“五好”(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支部活动。班子成员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带班上岗制度;坚持服务居民制度;坚持不懈的继续抓好社区服务年各项任务的落实。班子成员抓重点,素质提升跨台阶,由点带面牵主线,同频共振促服务的工作氛围。

  2、党员争创。

  全体党员积极响应支部提出的“一个岗位一盏灯,一个团队一条心,一个支部一面旗”的号召,党员争创典型,鞭策党员,便于群众监督。

  3、服务争创。

  服务是居民是一切工作的主线,也是建设作风形象好党组织,打造坚强堡垒的主渠道,支部在活动中,以“党员示范”为载体,开展“三比三看”创新服务活动。一是比和谐。社区服务对象双方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社区工作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行政务公开,规范细化工作程序,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切实加强社区班干部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社区服务先进工作者”等文明创建活动。比谁竞争意识强,看谁落实的到位。二是比服务看效率。切实做好服务居民这篇大文章,在社区形成“人人谋发展,人人是形象”的浓厚氛围。

  四、深入查摆,建章立制

  支部党员积极参与党性分析和整改工作,一是党员自评。每位党员对照标准,从三个方面自查自评,写出党性分析材料。二是党员互评。支部会上,在每个党员做了党性分析后,与会党员逐一发言,集体“会诊”。三是群众评议。通过群众座谈会,个别交谈等形式,对党员进行评议。四是支部评议。支部汇集党内外群众意见,形成评议意见,向党员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整改方向。五是建章立制。为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支部通过查摆问题,找出差距,建立了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争先创优”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

  社区党委在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社区建设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党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三是、硬件设施等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等。

  党委将在今后的活动中,组织全体党员结合支部实际,求真务实,探索创新发挥坚强堡垒和先锋作用。

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篇4

  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开工作会议6月18日在北京召开,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情势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这“四风”题目。这“四风”是违反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尽、反映烈的题目,也是侵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本源。“四风”题目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题目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

  指出,我们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验、大扫除。对作风方面存在题目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示,对题目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题目进行专项治理。

  自从中心出台八项规定以来,我党就把这“四风”题目作为重点来予以解决。一段时间以来,很多地方积极贯彻落实,获得了初步的效果。然而,依然有很多地方我行我素、两面三刀,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四风”题目已成为顽疾,根深蒂固,而且是毫不在意。

  从反对情势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来看,除认真解决八项规定的题目以外,还有几个突出题目值得在此次整风中认真关注:一是一些地方热中于“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和弄虚作假,不干实事的题目;二是热中于与大款老板勾勾结搭、形影不离,不与群众打成一片的题目;三是热中于吃喝玩乐、奢华公楼公车,不讲吃苦的题目;四是热中于大手大脚、大场面,不讲勤俭和效益的题目。

  “四风”题目,不只是作风题目,更会发展成一种___现象。集中解决“四风”题目,固然主要是之内部整顿为主,但也会对严重的题目进行严厉查处。

  第一,此次整风活动将会有哪些老虎、苍蝇被扫落、被打掉。既然是整风,肯定要有成效,最主要的成效是干部风气大大改观,特别是密切联系群众获得明显成效,干群关系得到大大改善,这也是主要的目标。另外一个成效也不容忽视,那就是必须要把干部当中的一些害群之马、老虎和苍蝇予以果断的扫除、打掉。此前不久,中心八项规定就扫落了2000多名违纪违规干部。因此,此次整风活动,将会扫落哪些老虎、苍蝇值得关注,也恐怕会直接影响整风活动的效果。这里面固然有顶风作案的老虎和苍蝇,也有一些隐躲极深的老虎和苍蝇,能不能通过整风活动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拭目以待。

  第二,整风活动还得要牢牢依托群众、发动群众。整风活动固然是党内的教育实践活动,但是开展的却是群众线路教育实践。因此,活动必须要充分依托群众、发动群众,要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要真正解决群众亲身利益的题目,真正构成一个良好的干群互动机制,以确保整风活动不走过场、不弄情势。此次活动要求以整风精神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开门弄活动。

  第三,整风活动要重在制度机制建设上下工夫。假如只是在一段时间的风气整治上下大劲,强调“风头上要紧”,而没有一套完全、科学的制度机制,整风活动很有可能就会抓出“一阵风”,风停了,一切又有可能照旧。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久课题,作风题目具有反复性和固执性,必须常常抓、长时间抓,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增入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除不适用的制度。制度一经构成,就要严格遵守,执行制度没有例外。

  在解决“四风”的制度题目上,最重要的恐怕还得在权利制约、监督机制上下工夫,真正限制、束缚公权利,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还要充分保障公众的权利,特别是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只有建立起这套充分的制度,才会让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永葆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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