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数据安全自查报告根据区档案局关于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的要求,我们对本机关档案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整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对档案工作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系统数据安全自查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系统数据安全自查报告篇1
根据区档案局关于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的要求,我们对本机关档案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整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和宣传
1、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局党组始终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充实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副局长分管档案工作,分管领导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形成了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2、贯彻学习,强抓落实。召开局干部学习《档案法》工作会,组织档案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八号令,做到依法治档。
二、档案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在办公室紧张和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我局克服困难,加大投入,对照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做到了防火、防虫、防盗、防潮、防鼠、防强光、防霉变等,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
三、档案制度建设情况
在原有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四、规范档案建设情况
1、根据《机关档案工作建设规范》,完成了局机关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2、加强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对档案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档案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案卷,目前未发现霉变、虫蛀现象,确保了档案的安全。正确处理好档案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的关系,既保证档案不丢失、不损坏,又保证了档案信息不失密、不泄密。
系统数据安全自查报告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密码管理局《通知》和《南京市党政机关涉密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宁委办发[2007]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网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机发[20xx]36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窃密泄密防范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强化涉密组织领导。
为严格保密纪律,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机关的保密工作,我局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以办公室为主要责任处室,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机要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到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严格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按照各自分工,明确职责,将保密工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研究部署、检查、总结工作时同步安排保密工作。及时填报《涉密网安全保密管理情况登记表》。
二、加强涉密人员管理。
对我局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明确专人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安排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机要人员负责。能够认真履行保密责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定期与所有涉密人员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对于涉密网机要人员变动能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对于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机要室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为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防止计算机及其网络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在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以及操作计算机的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中强化计算机保密安全意识。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计算机保密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并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是进行警示教育。通过近几年互联网信息泄密事件,要求机关各处室汲取教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
三、规范密码设备操作。
我局机关涉密网络1条,即电子政务内网。涉密计算机存放于机要室保险柜中,由本局机要人员保管该密码设备,做到责任到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制度,严防计算机网络泄密等责任事故的发生。定期或不定期对密码设备的使用情况、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密码设备的绝对安全和正常运行。
四、确保涉密环境安全。
对于计算机网络管理,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制作、存储、传递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以及机关内部资料。去年我局对涉密环境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全年无计算机泄密事件发生;涉密计算机没有感染木马病毒且未安装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未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违规上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的记录;安全情况良好。为规范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计算机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项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能力;
二是制定局各项涉密及非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五、完善涉密文件台账。
我局建立了完整的涉密载体登记台帐,由办公室机要人员登记并管理。通过台账明确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局保密工作在市委机要局的领导下,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从未出现过涉密事故。通过认真自查,今年我局保密工作组织能够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管理到位、涉密操作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强化对涉密内容的管理,力争保密工作取得新成绩,积极探索研究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城管系统涉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系统数据安全自查报告篇3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湘统[20xx]46号)精神,我区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查找本区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顺利开展
《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以来,我们迅速召开党政会议和全局专题工作会议及乡镇街道迎检和自查会议,重点学习了省、市通知精神,使全区上下明确了此次检查工作的实际意义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了落实通知精神的自觉性,为把通知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打下了组织基础。
二、夯实基础、健全机制,确保统计工作质量检查成效显著
统计工作的高质量是统计数据准确性、科学性的保证,其关键在于基层。近年来,我们加大投入,加强了乡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累计投入万元,为乡镇街道统计站配备了微机等办公用品,购置齐全了各种硬件,实现了网上直报,使其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统计工作的职能。健全统计网络,坚持保障经费、落实待遇、提高素质,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逐步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证录、统计台帐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推动了整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检查,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科学,统计数据的准确、详实。围绕此次检查,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各街道乡镇包管片区的包保责任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严格执法、稳妥推进,全面开展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
我们严格按照《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采取自查、抽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数据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纠正数据错误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单位和个体户不够重视统计工作,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信息闭塞,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统计人员变动相对频繁,造成了统计资料遗失、统计数字不能衔接,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报表数据逻辑性差,一些统计数据计算错误,指标含义混淆;三是统计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工作清苦。大部分乡镇财政、民政、土管、计生等工作人员均有工作津贴,而统计部门因自身经费严重不足,没有能力给基层统计人员予以补助,统计人员没有任何补贴,有的乡镇统计人员连送报表的旅差费都不能保证,而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也一般由财务人员兼职,没有额外的补助,从而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强化措施、积极整改,推动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推动全区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我们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和个体户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健全日常工作、责任分工、目标考核、奖惩约束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改进工作方法。推广“三查三审三比较”的方法,三查即:一查逻辑和数量关系;二查计量单位是否准确;三查属性指标是否正确。三审即:一是基层单位统计自审;二是乡镇街道初审;三是计算机汇总审核。三比较即:帐表、帐实数据比较;上下级单位数据比较;本期数据与前期基数比较。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日常督促检查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统计专项治理。
基层统计工作是统计大厦的基石,近年来,我区统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广大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统计工作在XX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但相对来说,基层的统计工作,与国家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我局商业贸易股将会对本次自查结果,在将来的工作里,找准统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切实加强商业贸易的统计工作。
根据XX县统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精神,按照县统计局统一部署,结合本街道实际,对全街道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街道设统计站一个,配备一名专职统计人员,已按统计制度的规定建设统计台账,统计人员执证上岗。
此次我街道自查重点是对农业报表,劳资报表进行了核查,在核查中没有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拒绝、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通过这次自查,发现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意识淡薄,由于2010年两村(廻垅、城郊)从岑阳镇划归于兴安街道这个特殊时段,造成部分统计表册不健全。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工作,增强法律意识,并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