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报告】怀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全文)

时间:2023-05-01 10:20:06 整改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怀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报告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报告】怀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报告】怀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全文)


怀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报告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环保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并以此带动了整个环保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牢依法行政基础

按照县政府法制办印发的《上报政府法制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规范检查、完善制度入手,在抓巩固、抓深入、抓落实上狠下功夫,扎实促进优化投资环境活动顺利开展。近年来我局先后荣获全市十二五减排工作先进单位、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进步较大县、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等荣誉140余项。去年以来,先后荣获“全省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优胜(先进)单位”、“张家口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全市“三自六不让”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

我县县委、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程,我县环保工作已基本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在2002年机构改革中,县委、县政府把环保局列为政府序列的行政执法部门,并明确了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我局对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环境监察大队、稽查中队办理了行政执法委托手续,明确了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设置了法规宣教股,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环境法制工作,解决环境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组织上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健全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保障这一基本国策的有效措施。为搞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制定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目标、任务、内容、责任都作了具体规定,并把其中的执法内容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严格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按照分工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目标。同时,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统一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等11项执法程序,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等7项执法制度。由主管局长牵头带领执法工作人员,严格执法,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我局环保行政执法逐步规范和完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局内工作、学习、廉政建设、政务公开等规章制度,在办公楼门厅内制作了政务公开栏,使全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环保行政执法过程中,全局执法人员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文明执法,坚持杜绝了“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执法先进单位” 等荣誉。

三、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为建立一支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执法队伍,我局着重抓了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开展了树“形象工程”。

一是建立学法制度,坚持常年学法。每年年初,我们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本局年度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去年以来,我局在执法证件的清理中,现已达到新申领条件并新办行政执法证35人,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2人,占全局人数的40%以上。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环保专业法和其它公共法,全体执法人员较好地掌握了必备的法律知识,具备了正确运用法律执法的能力。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起,依据自由裁量权限标准,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查处程序合法,量罚适当,执法文书完备规范,并做到一案一卷。

二是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教育。我局常年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塑造爱岗敬业、廉洁务实、依法行政的环保卫士形象为目标,制定实施了《局工作人员守则》、《局廉政建设规定》等文件。针对全局青年人多的特点,加强了“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三个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促进他们发挥生力军作用。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难题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环保工作任务。

四、依法行政,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1、水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近年来,我县坚持以调整促治污,以治污促发展的原则,加大治污力度,水污染不断得到改善。先后取缔了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十五小企业8家;重点水污染源企业都相继安装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实现了废水达标排放。在废水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对废水进行深化治理,确保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深入实施“蓝天工程”。我局对大气污染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归档成册共计15卷,并顺利通过大气污染考核组资料阶段的考核,2月初顺利通过市考核组对我县国电、各个工地等重点工程建设的现场考核督导。

(1)全力做好秸秆禁烧监督管理。按照全县安排,为全面做好我县春季森林防火以及迎接国际奥委会评估团来张考察工作,我局成立专门检查小组,全天候进驻乡镇,对国省道、高速公路、乡镇政府所在地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随时掌握动态情况,并向乡镇反馈,有效制止了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2)加强煤炭企业的监督管理。协同左卫镇建立了煤炭企业专项督查机制,抽调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督查,要求所有不符合环评要求的煤炭企业停止作业,并对场地内煤堆进行苫盖和洒水防尘措施。

3、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我局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污染严重、耗能高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建设,凡老污染源没有治理好或没有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单位,不准扩大再生产,不准新上有污染的项目,严格要求污染企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要求。2014年至今,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37项。同时,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了“三同时”全过程管理,加强了试生产前的监督管理。通过严格的建设项目管理,收到了增产不增污的效果。目前,我县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了100%

4、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开展环保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局逐步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对污染企业增加了检查监测频次,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尤其加强了夜间和节假日的突击检查。把清理新十六小企业列为重点,严防死灰复燃。严格依法征收排污费,为污染治理积累了资金。特别自去年开展“利剑斩污”以来,我局执法人员深入排污企业,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全县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单位6家,停产整顿7家,罚款6家。

5、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大力改善生态环境。近年来,我县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认真开展了生态保护工作,在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了我县左卫镇生态示范区规划,现正在按规划逐步实施;加强了秸秆综合利用,在夏秋收获季节,专门下达了禁烧通知,鼓励实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等综合利用措施;加强了面源污染防治,鼓励农民科学种田,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滥施乱用。

五、强化宣传,做好环境应急管理

1、加强环境信息报道。充分利用网络、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及时上报环保工作动态。去年以来,共起草上报环境信息60期,被《河北环境保护》、张家口日报、张家口党建网等省市级媒体和怀安快讯、政府工作快讯、县电视台等县级媒体采用信息达20余条。上报采用信息位居省厅环保网站县级排名第20位,全市环保系统网站第九名、县委快讯、县政府网站、县纪检委网站信息上报排名第7位,   

2、全面做好环境应急。加强环境信访事件办理,共解决群众来电来访及上级部门交办案件10起。特别是在解决选矿企业污染问题上,我局积极协同乡镇、安监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解,确保信访事件得以科学解决。同时,组织监察、监测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选矿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杜绝非法排尾现象发生。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对选矿、化工企业和国控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上报市局备案。制定完善了《怀安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的评审。

六、存在的问题

1、重点难点。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还不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力度还有待于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于提高。

2、责任制不完善。我局目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还处于初级阶段,还不够完善,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县政府法制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针对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高,把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向深入,切实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的角度来重新审视发展环境建设工作,继续探索发展环境建设新路子,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转作风、树形象、抓效率、求规范上做好文章,努力使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有新的提高,以此带动我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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