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2010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报告】纪检组组长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报告,供大家参考。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
系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
——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
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0年1月14日)
这次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09年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政治保证。下面,我受柳青同志委托并代表厅党组向大会报告。
一、2009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回顾
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按照省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地方党委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强化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四川地震灾区黑水县援建等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多次组织和参与了省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工作检查。这些监督检查,对于推动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落实,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透明高效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通化市建委对重点任务实行重点监督,成立了重点工程招投标项目领导小组抓招投标工作,成立大额资金使用支出领导小组抓大额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松原市住建局与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了两个重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资金使用的安全。二是稳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领导干部讲廉政教育课、观看教育影像片、阅读廉政书籍和组织“廉政日”、“廉政宣传月”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推进民主决策、政务公开、经济审计等制度措施,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不断推出反腐倡廉新的制度规定。白山市住建局注重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防止个人专断;一把手做到“四个不直接管”,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长春市建委在处以上干部、重要岗位人员中查找本岗位廉政风险点,为此还召开专门会议,采取了不少硬性措施。经过查找确定200个工作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点。这使权力变得更透明、更便于监督。他们又针对找出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辽源市住建局改革财务管理体制,把22个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统一纳入局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帐户集中、工资统发、支出统管、单位报帐、财务分计、大额资金联合审批、物业单位月报表及定期审计的管理模式,对滋生不廉洁问题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三是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省厅建立了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制度。详细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各处室和主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建立了责任制落实机制和日常督办制度。七月份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年底,各地向省厅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地按照省厅党组和当地党委的部署认真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建设工作全局中的摆位更高。通化市城建局提出“行政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不但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局领导与基层主要领导还签订《主要领导与财务负责人责任书》,局纪委与基层财务负责人签订《财务管理人员廉政责任状》。为确保十个重点工程顺利平安推进,甲乙双方还签订《廉政公约》,规范双方行为。四是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面。省厅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省厅建设网站开设了专栏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督查。查出和处理一批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对一批在建工程项目发出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对全省35户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省92户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普查;开展了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及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查。其它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在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方面。今年我们继续会同省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人民银行、吉林银监局联合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调整了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机制,特别加强了对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监管,成效明显。在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方面。全省又办结一批投诉举报件,集中查处和通报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堵塞一批制度上的漏洞。修订完善房地产市场相关规章制度20项,建立规章制度18项。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的通知》,开通了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信息系统,对房地产中介机构集中整顿,取消了一批中介机构资质,清除了房地产交易大厅的无证房贩。五是推进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制定下发了2009年全系统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及政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并分解了年度重点任务。与省纠风办联合对供热、供水、供气三个行业的258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民主评议工作。积极参加广播电台“政行风热线”节目。省、市、县三级行政主管部门两次走进直播间,在线解答并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组织机关4名处长参加了省软环境办开展的“评议重点岗位处长”活动。继续开展了政行风建设研究。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坚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职能、服务电话、监督电话都通过媒体、网络予以公布。市局多次在市电视台直播“江城心声”栏目、市广播电台“政行风热线”以及“都市110”栏目做供气、供水、市政、环卫等方面的专题。进入供热期后,还在《江城晚报》上开辟了《2009供热情报》专栏,方便市民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和监督本部门的工作。六是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了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加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以纪念建党88周年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全系统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党情国情、形势政策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强化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加强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建设。建设系统12319服务热线覆盖面进一步扩展。积极推进青年文明号建设,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注重加强建设职工政研会建设。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成立了主要领导为首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每年都制定工作计划,抓创建活动。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三满意机关”创建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使全局职工精神振奋,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提供了精神动力。长春市市容环卫局在本局职工中树立勤政廉政典型和服务民生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广大干部。用机关犯错误干部作案例,召开全局岗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总之,一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总体仍处于高发态势,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比较突出,不讲诚信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市场行为还大量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方面工作。
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
201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本系统中心工作,以确保中央关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目标,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和制度创新贯穿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各个环节,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一)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一是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惩处。二是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城乡统筹发展、建筑节能、城镇水污染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关注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三是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相关建设工程质量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所属项目,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灾后重建等方面项目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力度。要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四是要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切实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继续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着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实施办法》提出的工作任务。一是要继续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反腐倡廉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呜,促使干部提高廉政意识;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继续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二是要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区或公园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多占住房、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方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等行为;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不得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三是要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干部廉政考评制度,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四是要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认真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健全资质资格审查、评优评奖审定的规则,清理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深入推进行政办事大厅建设,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工作。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要着力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抓好我们部门承担的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三项牵头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深入整治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和调整容积率、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履行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质量责任不落实、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等突出问题,及时查处和通报典型案件。二是要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情况、挤占挪用资金回收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坚决纠正服务不规范、办理时间长、提取手续复杂等问题,严肃处理贪污、挪用、骗提、骗贷公积金等行为。支持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和监管系统,实时集中业务数据,监管业务违规与资金流向。三是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查处并曝光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在协同预防和警示震慑上下功夫。继续开展建设诚信行业和诚信企业活动,加快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诚信系统与全社会诚信系统的互通、互用和互认。四是要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财务透明度,加强资金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财务违法行为的发生。五是要继续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出国(境)团组的管理,严肃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和其他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的行为。
(四)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切实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改进带动行业作风的进一步好转,是当前政行风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坚持把纠风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一是要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下大力气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以城市管理、城镇房屋拆迁、公用事业、住房公积金、建筑市场等领域为重点,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改善行业形象。继续稳步推进12319城市服务热线建设,积极推动服务热线和数字化城市相结合,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积极组织供热、供水、供气等政行风评议活动,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要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贯彻国家将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服务征收补偿条例》。完善拆迁许可、听证等各项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规范拆迁管理部门、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程序拆迁、暴力拆迁、拆迁补偿安置不到位等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事)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四是要不断强化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按照“廉洁建会”的要求,严格收费标准,坚决制止乱收费、乱办班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管理制度,使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活动有规、运作有序;强化对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房地产经纪等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不断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
(五)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办案件始终是惩治腐败、加强监督的有力手段,也是反腐倡廉取信于民的重要体现。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一是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一定要热情、细致、严谨、负责地对待每一封信和每一个诉求,把握解释好政策,解决好问题。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群体性事件隐患,发现热点、难点、苗头性问题和案件线索,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违法人员,确保党纪政令贯彻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城乡规划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城镇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资质审批、资格考试、评优评奖中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案件;严肃查办在城镇房屋拆迁、村庄整治、市政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涉及的腐败案件。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三是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剖析案件,探索发案规律和特点,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努力做到查处一件腐败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网络举报和受理制度、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制度、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等,不断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
(六)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开展和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素质、提升能力、改进作风。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是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领会把握胡锦涛和贺国强同志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鉴别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要加强能力建设。创建学习型机关,拓宽学习领域,强化实践锻炼,努力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依法执纪水平,切实提升服务和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做到在系统中有威望、在干部群众中有威信、在查办案件中有威力,切实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三、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主要任务
201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继续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主要抓好五项工作的落实:
(一)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教育重点,深入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坚定广大干部职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进一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中央的方针政策,学习经济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大力加强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研究探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大力推进企业文化、行业文化和行政文化建设,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不断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要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在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进城务工人员中,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诚信的政府有公信力,诚信的企业有生产力,以此强化全员的诚信意识。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在全系统广泛开展诚信实践活动。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诚信体系的研究,充分发挥诚信信息平台作用,使诚信体系建设得到整体推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强化企业在质量安全、依法经营、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责任。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把诚信建设各项要求体现到行业管理和服务当中,加强行业自律。继续推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提高社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知情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树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政风,培育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团结和谐的新行风。
(三)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前不久,住房城乡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布了6个文明行业标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从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实际出发,在筹划今年工作时,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列为重点,制定具体创建计划,提出明确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要把城镇房屋拆迁、工程质量安全等群众反映较大、投诉较多的行业和领域作为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大力宣传和倡导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和文明施工,坚决遏止拆迁、施工中的不文明行为,把解决存在的不文明行为、不文明现象作为创建工作重点,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在更大范围内取得成效。继续在窗口行业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充分发挥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在各地区各行业基本都有示范点,要总结他们的经验,推广他们的做法,同时还要加强对示范点的动态管理。继续推进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不断拓宽创建活动的覆盖面。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四)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全系统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把“迎讲树”活动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紧密结合,不断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抓好窗口服务行业的培训工作,着力提高窗口行业文明服务水平。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平安建设、环境保护、扶老助残、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
(五)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工作。维护行业和社会的稳定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着力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减少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和漏洞。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建设,着力化解容易引发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重点解决好涉及城镇房屋拆迁、工程质量安全、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房地产中介违规操作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把平安建设各项任务具体化,坚持维护稳定一票否决制度。继续扎实推进平安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景区创建活动;继续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010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必须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要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开展、同时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反腐败分工负责制的任务,承担起牵头或协办责任。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高度重视和关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方案,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把工作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明确牵头和协办单位,确定责任人员。对于牵头的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对于协办的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承担的任务。
(三)要认真开展督促检查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四)要以加快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安排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身规律有机结合起来,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统一起来,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目标与推动阶段性任务完成统筹考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采取有效的措施,使精神文明建设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系统内,要把广大干部职工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面向广大职工群众,紧紧依靠职工群众,注重全员参与,实现全面提高。系统外,要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从群众最欢迎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从精神文明建设中得到实惠,确保事业发展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同志们,做好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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