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秦福义(2014年1月16日)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报告】厅长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报告,供大家参考。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秦福义
(2014年1月16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任务。下面,我就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3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201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加快发展、服务民生的总基调,稳中求进,积极而为,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开工建设38.23万套,开工率112.9%,基本建成34.7万套,完成计划的124.4%,使全省近百万城乡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国前列,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是全面超额完成了“暖房子”工程建设任务。继续坚持区域性整体改造原则,着力在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开展工程质量“回头看”活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暖房子”工程的综合效益进一步显现。全省新增供热能力7000万平方米,撤并改造小锅炉房582座,改造陈旧供热管网2279.42公里,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144.15万平方米,完成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1517.21万平方米。各项工作均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使全省近52.4万户、157.2万城市居民住上了温暖的房屋。
三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全面落实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棚改房上市交易、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等政策措施,实现了房地产业的新发展。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18亿元,同比增长16.16%;销售商品房224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45%;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基本建立了符合我省省情的住房供应体系。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同比增长14%,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3.8亿元,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业发展的保障和撬动作用。
四是建筑业继续保持较快发展。在宏观经济总体放缓的大背景下,我省建筑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实属不易。一年来,我们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支持、鼓励省内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外向发展。研究解决建筑业企业发展中的政策瓶颈问题。继续鼓励支持外埠企业本地化。加强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积极推进电子招投标。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200亿元,同比增长15%;勘察设计业完成营业收入136亿元,同比增长25%。建筑业的持续平稳发展,为全省经济总量的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是积极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城乡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们开展了对吉林特色城镇化发展路径、城镇化质量提升等重大课题的研究,探索并提出了东部林区生态城镇化、中部地区农村就地就近城镇化发展的运作模式,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完成了《吉林省城镇化空间发展规划》、《长吉图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吉林省城镇化村镇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彰显。牢牢把握提升城镇化质量这一核心环节,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改造建设城市道路486万平方米,改造建设供水管网505公里,改造建设污水管网477公里,改造建设燃气管网360公里,新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0座,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30万吨,新增城市绿地1402公顷。成功实施了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试点。全省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
六是绿色建筑产业快速发展。出台了《吉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关于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和检测标准定额及施工技术规程。启动了首批105栋公共建筑节能动态监测试点项目,成功申报辽源市、磐石市两批共7个城市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单位。重点规划了吉林市南部新区、洮南市棚户区集中改造区、四平市工业余热利用区等,作为绿色建筑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启动了住宅产业化试点工作。积极做好“禁实”、“限粘”和“推散”工作。
七是村镇建设和水库移民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改造完成12.5万户农村危房,使近48万农民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全面推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组织开展省级示范镇规划编制,指导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特色村庄创建和中国传统村落评选工作。加强水库移民工作,全年落实水库移民后扶资金5.3亿元,为13.43万原迁移民发放直补资金0.83亿元。投入资金4.47亿元,扶持民生项目1338个,受益移民达45万人次。完成了集安望江楼、长川等水利枢纽和丰满大坝重建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前期工作。
八是全面完成安全整治及抗灾救灾工作。针对去年全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状况,我们进行认真深刻的反思,并吸取德惠“6.3”特别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在全省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回头看”活动,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按时完成了3.1万户水毁农房修复重建和市政基础设施恢复工作。松原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省属科研院所及松原市、前郭县、乾安县建设主管部门投入到房屋检测和技术鉴定工作当中,为确保灾民安全温暖过冬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九是依法行政和行业发展工作有效提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理顺职能,省厅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大厅,实行统一管理,解决了行政审批“前店后厂”的问题。加强建设领域立法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作法。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编制22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相关工程计价定额。加强建设稽查工作,深入推进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十是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了会员卡清理、廉政风险防范等专项检查。以解决“四风一顽症”和服务差为重点,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了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超标和协会学会设置过多的问题,进一步将中央的“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培训教育工作,职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强化应急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一大批历史积案得到化解。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完成了援疆、援藏阶段性工作。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直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鼎力相助,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得益于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厅党组向与会同志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第一线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个别领导干部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进一步强化真心实意为百姓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宗旨意识。具体表现在:一是城市房屋征收的瓶颈问题尚未破解,制约着棚户区改造的顺利进行;二是个别地方政府对民生工程建设舍不得资金投入,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化筹资机制;三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欠帐多、总量不足,综合承载能力不强;四是城市景观绿化理念陈旧,品味不高,质量较差;五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的开局之年,既充满机遇,又面临挑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的总原则,继续实施“四大工程”、重点抓好“十项任务”、努力提高“五个能力”。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通过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全面完成以下十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抓好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以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为主线,以城市棚户区改造为抓手,着力强化房屋征收、安置住房建设和公平分配,统筹推进城市、林业、工矿棚户区和国有垦区、农村危房改造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让城乡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住得舒适。全省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8.46万套,其中改造城市棚户区15万套、林业棚户区1.21万套、工矿棚户区4.2万套、国有垦区危房1万套、农村危房6万户、建设廉租住房0.5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5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万户。基本建成23万套。
一是早准备、早动手,加快项目建设。新建项目6月底前开工60%,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年内全面完成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户区改造任务。继续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制定进城务工农民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三是通过市场化运作筹集建设资金。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尽快制定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具体措施办法。四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认真抓好规划选址、方案设计、建材供应、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实行质量问题“零容忍”制度,全力打造百姓放心工程。五是强化公平分配。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是衡量群众是否满意的关键,是不可逾越的底线。继续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两公示”、年度核查和信息公开制度,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保障范畴,杜绝分配过程中腐败问题的发生。
城市棚户区改造是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中之重,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抓紧抓实抓好,确保15万套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突出解决三个问题:首先是解决认识上的问题,还棚户区改造的本来面目。近年来,个别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变味了!有的地方单纯为了完成计划指标应付了事;有的地方将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拆迁的房屋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有的地方用工业项目和园区建设拆几栋平房、几个村屯顶替棚户区拆迁数量;还有的地方借棚户区改造名义,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特别是个别地区听说今年有300亿元信贷支持,盲目申报项目,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我们要怀着为百姓排忧解难的深厚感情,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最急需、最迫切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爱戴。其次是解决房屋征收问题。房屋征收是为百姓做好事,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为什么实施起来这么难?为什么百姓还不满意?值得我们深刻反省。核心问题有三条:一是个别地方政府没有做到公平公正,让听话的老百姓吃了亏,不听话的人占到了便宜,群众对政府缺乏信任感;二是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不够,相关部门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个别领导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敢面对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遇到矛盾绕着走、推着干。为此,我们必须重树信心,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抓在手上、装在心里,最大程度地提高标准、让利于民,让听话的群众不吃亏,不听话的人占不到便宜,做到公开透明、秉公执法、补偿到位、依法强迁。三是用好管好国家开发银行300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发挥贷款的投资撬动作用。各地要根据已经确定的贷款项目,做好详细规划,明确项目规模,准确测算建设资金,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做到成熟一批落地一批。在信贷资金使用中鼓励先进,不局限于预定计划和额度。我再强调一下,这笔贷款来之不易,一定要用在刀刃上,必须专款专用,不准截留、挤占、挪用,更不准用于偿还原有贷款及其它债务,厅里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跟踪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并停止该地区的信贷工作。
(二)继续实施“暖房子”工程,重点抓好热源能力建设和供热计量改造
继续坚持区域性整体改造的原则,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统筹推进各类改造项目,切实加强质量控制和建后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全省计划新增供热能力5000万平方米,建设改造陈旧管网1500公里,撤并改造小锅炉房300座,建设调峰锅炉房和区域锅炉房38座,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新增2000万平方米,总计完成3000万平方米,同步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1000万平方米。
一是重点抓好热源能力建设和供热计量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热源结构,全面完成调峰锅炉房和区域锅炉房建设任务,增强供热保障能力。科学有序推进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安装和计量收费工作,重点完善计量收费政策、退费办法和操作程序,使计量收费制度真正建立起来。二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行“双控管理”。一个是质量控制,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通过质量“回头看”活动,做到质量问题“零容忍”,对质量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不拨付补助资金。另一个是指标控制,省厅将对已经完成的改造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并对尚未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摸底排查,动态把握全省总体情况,科学安排改造计划。三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改造资金需求。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暖房子”工程改造,逐步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出资比例。同时,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支持,落实省及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四是健全改造后房屋管理长效机制,尤其要做好屋面防水维护和小区管理,明确管护责任,巩固改造成果,确保百姓住得安心。五是各地在5月底前完成包括去年在内的所有供热计量改造项目建设,对损坏和丢失的热计量装置立即组织维修和补装,并加强热计量装置的日常管护工作,保证上传数据完整准确。
(三)全面启动城市饮水安全工程,重点抓好城市二次供水改造
以保障城市居民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和管网改造为重点,坚持区域性整体改造的原则,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统筹推进供水设施、管网、楼内管线、水表出户改造和水质监测系统建设,利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提升城市居民饮用水水质水量标准。2014年,全省计划撤并改造老旧散小二次供水设施1860座,改造陈旧二次供水管网4320公里,改造楼内老旧管线6480公里。同时,建设二次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理顺二次供水管理体制,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取消地下水源。
一是早谋划、早动手,迅速启动前期工作。今年是工程建设的第一年,各地科学把握工作的进度、推进的节奏,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量力而行的原则,抓紧编制改造计划,落实改造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省厅已制定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建设标准和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并将召开动员大会,作出全面部署。二是开好头、起好步,扎实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招投标和施工队伍选择,强化材料和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切实把这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建成百姓放心工程。三是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次供水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进入大规模施工阶段,会出现破路挖沟影响交通、室内管线改造扰民等问题。对此,各地最大程度降低改造工程的负面影响,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和群众安抚工作,确保改造工程顺利进行。四是积极落实改造资金。按照省级财政补贴一部分、地方政府自筹一部分、供水企业出资一部分、居民合理负担一部分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地要创新思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供水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和股份制改造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及民间资本参与二次供水改造。
(四)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
紧紧围绕提升城镇化质量这一核心,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全面启动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统筹推进城市供水、供热、燃气、道路、污水垃圾处理、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城市绿化和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求。2014年,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450亿元。计划建设城市道路300万平方米;完成24座城市危桥加固和重建;改造建设供水主干网700公里、污水管网550公里、排水管网400公里、燃气管网550公里;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500公顷;建成100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79%。
一是全面落实城乡规划管治要求,严格履行规划审批和修改程序,加强规划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强化“五线”控制。制定《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和《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办法》,促进城市由平面建设向立体开发转型。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试点。编制完成城市供水、供热、燃气、排水防涝、综合交通、管网改造等专项规划。提高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强化规划的执行力,坚决制止侵犯城市绿地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程序,杜绝随意调整规划行为。二是启动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这是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计划利用3到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今年是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各地务必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省厅已经制定了地下管网改造总体方案,确定了目标任务,并将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各地要明确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责任部门,对城市地下管网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同时,大胆探索,深入实践,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地下管网改造建设融资问题,完善市政行业特许经营办法。省里将出台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政策意见。三是实施城市景观绿化工程。重点加快城市公园和街路两侧绿地建设,大力推进郊野公园、绿道绿廊体系建设,打造自然和谐、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生态景观。用生态的、自然的城市景观代替人造的、单一的亮化景观,多栽树、少亮化,优先选用特色鲜明的苗木树种。灯饰亮化景观集中用于繁华的商业街区。省厅将研究出台全省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四是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深入实施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为百姓营造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和方便安全的出行条件。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城市,抓好松原市、梅河口市城管体制创新试点。
(五)加快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城镇居民住房有效供给
以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主线,以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房地产企业投资建设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活跃存量住房和租赁住房市场,支持自住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构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扶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形成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格局。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000亿元,同比增长10%,商品房销售2200万平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准确研判发展趋势和预期。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起草《吉林省房地产交易条例》。二是健全完善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严格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加大对购买首套住房的信贷和税收支持力度,满足中等收入群体住房需求。引导房地产企业提供差异化住房产品,发展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房地产。三是大力扶持房地产企业发展。各地采取积极措施,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无籍房屋登记、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地下车库登记、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收费行为以及企业减负等政策措施,加快房地产开发投资建设进度。四是加强物业管理。推广执行《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支持社区开展保障性物业服务,通过多样化的物业管理模式,满足不同层次需求,使住宅物业管理做到全覆盖。修订《吉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充分用好用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确保使用安全。五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等机制,降低贷款门槛,发挥支持职工购房的互助作用。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加快涉险资金清收步伐。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认真研究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六)大力发展建筑业,努力实现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建筑业确定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这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喜事,也是全行业几代人不懈努力为之奋斗的结果,标志着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确立了重要地位,明确了发展目标,为建筑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这既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建筑业的高度关注,更是对全行业干部职工的最大信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2014年,全省计划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500亿元,同比增长15%;勘察设计业实现营业收入170亿元,同比增长25%。
一是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金融、税收、职业培训、技术进步、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二是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积极扶持省内优质企业发展,鼓励省内总承包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组建企业集团,通过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省内企业预选名录,提高市场占有率。为“走出去”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支持。继续落实外埠企业本地化政策,鼓励与本省企业合资合作,带动本省企业发展。三是减轻企业负担,推行工程担保制。加快工程款结算速度。鼓励投标、履约、支付、质量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全面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贷款融资支持,对信誉良好的企业在省外、境外承担的大型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四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始终把质量作为建筑工程的生命线。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各方主体都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要认真总结吸取去年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的教训,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排查和整改隐患,从重从快处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千方百计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继续强化和完善招投标监管,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电子招投标。认真做好造价、标准和抗震设防工作。
(七)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产业,重点抓好住宅产业化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产业,将住宅产业化作为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
一是重点推进住宅产业化。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服务和管理体系。抓好吉林市住宅产业化试点工作,全年完成40万平方米试点项目。鼓励和引导混凝土制品、建材、施工等企业转产转型,推动建筑企业向住宅产业化方向发展。积极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二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投资的办公和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长春市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它设区城市要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积极开展示范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广应用建筑节能产品,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发展。三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应用步伐,继续实施集中连片省级示范项目。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启动能源审计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和燃煤供热锅炉污染治理。积极抓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八)扎实推进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城乡一体化”目标,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
一是继续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善“省级负总体责任、市级负管理责任、县级负主要责任、乡级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改造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户危房,优先改造西部贫困地区和东部边境一线村屯危房,优先支持村屯整体改造项目,合理确定改造建设标准,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确保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二是继续推进村镇规划编制,指导各地全面完成示范镇规划编制论证工作,建立规划备案制度,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加强村镇道路、给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是积极做好水库移民工作。落实13万原迁移民发放直补资金0.78亿元,安排民生设施项目资金4.25亿元。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做好丰满、大兴川等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
(九)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做好《吉林省城镇供热管理条例》、《吉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建设稽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深入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打牢行业基础,强化经济运行统计分析。规范社团管理,提高服务效能。
(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深入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继续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严守官德底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总结、同考核,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指导各地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入解决“四风一顽症”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推进政行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做好省政府重点任务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
同志们,做好2014年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坚韧不拔的信念、只争朝夕的精神、攻坚克难的锐气和勤政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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