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和一系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交办安监〔2018〕86 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安监〔2018〕100 号)等通知要求,省厅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推动改革创新,健全安全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为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交安监发〔2017〕39 号)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聚焦问题瓶颈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加固底板,大力提升安全发展能力。
2.坚持创新发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充分运用科技和“互联网+安全”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智能化水平。
3.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联合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4.坚持政策引导。强化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和顶层设计,统筹谋划重大政策措施。加大安全基础设施、人工智能、智慧决策、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安全生
产激励约束机制。
(三)行动目标 总体目标: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责任明晰落实,安全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依法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发展体系初步构建,满足和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求,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设交通强国筑牢安全基础。
具体目标: 9 座以上营运客车事故死亡人数年均下降 14%;地方海事辖区运输船舶百万吨港口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年均下降率 5%;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年均下降率 2%。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改革发展 1.围绕交通强国建设,系统谋划推动新时代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新目标、新使命、新战略、新任务,认真实施平安交通建设纲要,继续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优化完善安全发展体系,积极服务交通强国建设战略实施。
2.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交安监发〔2017〕39号)要求,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落实,着力破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瓶颈制约。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效能。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强化责任落实 4.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建档、督办、整改、销号、告知、举报、报备、奖惩等内容和程序;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监控监测、预防预警、应急预案、公告报备等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船舶远程监控平台、移动互联网、交通
工程现场视频繁监控等,针对生产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违章作业,开展气象、地质、路况、通航环境以及车船运行状态等方面的警示和预警,严防隐患和风险转化为事故。
5.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建立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厘清和明确行业内部安全管理职责。
6.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重点掌握和了解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和突出难点,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注重分类指导和主动服务,做好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的推广复制,组织编写《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近十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突出以桥隧、边坡、两客一危、港口危险品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究,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顺利完成。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工作,在交通运输部门业绩考核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权重,实现安全生产绩效与评优评先、履职评定、职务晋升等挂钩,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构建双重预防体系 8.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和完善与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提前部署预警预防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应急准备。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安全生产预警预防智能化水平。
9.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在部制定出台安全风险管控有关指南及考核标准的基础上,指导督促企业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对重大安全生产风险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加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有效防控系统风险和区域风险。
10.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在部制定隐患分类分级的基础上,指导并督促企业依照事故隐患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
患督办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突出重特大事故防范 11.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查找制约行业安全发展的共性问题和顽症痼疾,及时制修订有关政策,有针对性的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发生同类事故,构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典型安全生产事故通报机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12.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公路部门重点开展国省道隧道衬砌专项排查整治、高速公路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港航部门重点开展内河船舶水上安全集中检查、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巡查、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预警检查和水路运输业年度核查工作。道路运输部门重点开展“无证经营”、“站外组客” 等违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交通工程监管部门重点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防护设施、高空作业等专项整治行动。
13.持续改进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处置专家库,对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演练开展后评估工作,全面梳理和分析工作成效和漏洞,不断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4.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路、港口、航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投入力度,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隐患隧道整治、渡口改造、渡改桥、过河建筑物通航安全设施配布等。鼓励和支持渡口渡船纳入地方公益服务。继续推进船型标准化、车型标准化,加快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工作,提升运输装备安全性能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5.加强监管应急装备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应急救援用车。建设综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海事监管及基地建设,继续推进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研究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
16.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充分运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行业安全发展创新能力。依托第三方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7.推动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建设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基础信息共享、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视频监控和运行监测。强化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以及港口运营安全生产共享信息。
18.发挥市场推动作用,鼓励和支持行业管理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作用。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实现部门间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落实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
(六)强化依法治理 19.完善标准规范。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设,重点制定地方海事辖区《船舶现场监督检查指南》、《船舶安全检查缺陷处理细化标准》、《骨干航道通航管理办法》、《浙江省通村客运服务标准》和《浙江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
20.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大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和违法违规代价。健全同公安、安全监督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研究建立运输市场退出机制,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退出。
(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21.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加大专业化人才引进和培养,重点充实基层一线监管和执法人员,完善基层监管队伍激励机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考试录取、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推动建立安全监管人员岗位津贴制度。
22.强化培训教育,大力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开展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针对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素质继续教育。制定考核管理规定,开展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实施考核。
23.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公益宣传和教育引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教活动,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研究建立交通运输安全体验项目和技术,模拟危险情形、灾难后果、应急救援等场景,开展安全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使用、安全作业流程等体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安委办具体负责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注重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讲好攻坚行动故事,传播平安交通声音,促进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三年攻坚行动期间,厅安委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督查,省级行业管理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二次随机抽查,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四)严格考核评价。各地各单位每年 1 月 20 日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厅安委办。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的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平安交通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厅安委办将按结合年度考评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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