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产业脱贫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报告【优秀范文】

时间:2023-05-03 08:40:06 脱贫攻坚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对我市产业脱贫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报告榆林市政协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7月20日,副主席苗丰同志牵头,市政协经济委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农业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赴绥德、米脂、横山等县区,深入部分贫困乡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我市产业脱贫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报告【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对我市产业脱贫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报告【优秀范文】

关于对我市产业脱贫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报告


榆林市政协


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7月20日,副主席苗丰同志牵头,市政协经济委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农业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赴绥德、米脂、横山等县区,深入部分贫困乡镇、村和贫困家庭查看、了解、座谈,对我市产业扶贫情况进行调研,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市剩余贫困县3个(佳县、子州、清涧),贫困村134个,贫困户12948户,贫困人口32120人,计划在2019年全部脱贫。2018年底剩余贫困户人均纯收入6324元,历年已脱贫人均纯收入8109元。近年来全市产业脱贫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一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我市紧抓山地苹果“北扩西进”战略机遇,不断推进山地苹果发展提质增效。目前米脂、绥德、子洲等地的山地苹果已大面积种植,形成一定的规模,全市已发展山地苹果90万亩,近两年栽植山地苹果21.9万亩,覆盖贫困户2.04万户。并出台一系列政策将贫困户镶嵌在山地苹果产业链条上,助力他们在主导产业发展各个环节中实现增收;二是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按照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要求,推进贫困地区发展山地苹果、设施蔬菜、羊子、马铃薯、小杂粮、食用菌、红枣、生猪、林下经济等产业,打造一批竞争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特色农业品牌,如横山羊肉、子州黄芪、米脂小米等。三是龙头企业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市深度挖掘贫困地区好经验、好典型,引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探索出了榆阳区赵家峁“4+1”股权改革、横山区高圪垯村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折股量化、绥德县“三变改革+三种模式+三套办法=三项收益”、米脂县“互联网+订单农业”、府谷县“三代合同”、靖边县马季沟农村承包土地股份合作、定边“电商+贫困村+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受到中省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有效推进了产业扶贫工作。四是特色产业不断兴起。科学规划东南部纯山区旱作农业、三鱼路线休闲农业、210国道沿线设施农业三条产业扶贫示范带,以点带面,带动产业发展。加大产业发展帮扶力度,实施中草药、小杂粮、富硒功能农业以及特色林果基地、桑叶加工点、5万羽土鸡、土猪等特色产业项目,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

(一)产业链条不长。一是主导产业不明显。产业规划不完善,没有形成区域发展、适度规模发展,对农产品市场需求研判不够,不适应市场日益多元化、高质化需求。致使部分农业产业链较短, 产业体系不完善,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下游产业发展滞后,形不成区域主导产业。二是小农经济意识浓厚。大部分贫困户基本以家庭为经营单位,单家独户的经营模式,生产经营方式分散,传统种养业的比重较大,产业化程度不高。同时宣传、营销等手段跟不上,缺乏与市场的有效对接,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弱、价格低,产品附加值不高,绝大多数贫困户没有分享到农产品在加工、销售环节中的丰厚利润。三是带动效益差。虽有一些公司和合作社,也只是通过回购原材料及提供销售渠道的方式与贫困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覆盖的面小,带动的数量少,各项产业都没有从全产业链条谋划,缺乏系统性。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足,缺乏精深加工增值、缺少品牌效应带动。致使一些贫困群众的产业增收还不稳定。同时,全市山地苹果因挂果期长,还没有普遍见效;红枣产业受气候影响,产量品质效益有所下降。

(二)利益机制不健全。一是扶贫产业园区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扶贫实效不佳,缺少系统论证,存在重形式,轻教育。二是合作经营不规范。一些企业与贫困户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合作社带动贫困户签订入社协议,未按约定股份比例分红,一些合同规定贫困户入股后不可以以入股为由强行参与甲方的经营,一些主体与贫困户签订合同的同时对入股资金最终归属权不明晰,一些主体只与贫困户签订短暂合约,根本没有将贫困户嵌入产业链条,贫困户只入股,不参与生产。三是村民参与经营不透明。部分地区村级财务公开不够及时全面,只是固定分红,对入股资金产生的效益和盈亏不明确。                    

(三)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完善。一是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乎到每个村民切身利益,是农村产业深度发展的根本性基础。目前大多数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三资”管理、理事会、监事会、收益分配机制等一系列“产改”工作都未进行或改革很不到位。导致影响贫困村发展的诸如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规模化经营等举步维艰。二是自然环境差生态环境仍很脆弱。目前我市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沿黄土石山区和丘陵沟壑区,地理条件较差,劳动力减少各类人才缺乏,生态环境及各项治理难度较大,是推进“产改”工作较困难的地方。三是配套设施难以落实。在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中,由于“产改”工作滞后,对农村整体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要求,缺乏统一科学的规划以及强有力的措施保证,致使农业基础设施不仅与新时期农业的发展不相适应,而且也不能满足新时期农业发展的要求。例如:一些地区立地条件差、机械化水平低、生产强度大,严重制约着其种植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靠天吃饭的局面仍然没有太大改观,给产业脱贫带来巨大的挑战;一些贫困户和企业,距离城镇较远,自身条件差,水、电、路等配套设施跟不上,尤其是南部深山区极度缺水,缺乏集雨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不够到位,投资环境差,招商引资困难,产业发展难。

(四)人才和技术支撑不够。一是劳动力短缺。目前,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局良好,但是劳动力短缺,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要紧问题,更是贫困地区稳定脱贫致富的关键因素。我市51723人贫困人口中,劳动力人数合计17723人,其中,普通劳动力17516人,占比33.87%,技能劳动力207人,占比0.4%,丧失劳动力8117人,占比15.69%,无劳动力14745人,占比28.51%。且农村常住人口较少。二是缺乏基层优秀人才。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返乡创业的青年农民只是极少数,留守农民多为老年人,特别是贫困户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导致产业发展缺乏后劲,基层农技服务技术队伍力量弱,体系不完善,科技服务的力度和广度不能满足贫困村发展种、养、林、加、旅等各类产业的实际需要。三是缺少“带头人”。农村要发展,选择一个能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的领跑人至关重要。农村地处偏辟,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落后,致富的机遇较少。有思想、有能力、有魄力、会经营的一批青壮年大多选择外出发展,农村基层组织优秀带头人才缺严重匮乏。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化扶贫。一是突出特色产业培育,夯实贫困地区基础产业。遵循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制定产业扶贫规划,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要结合实际,综合考虑贫困村自然条件、资源优势、产业现状、龙头带动、市场竞争和贫困户致贫原因等因素,确定贫困村主导产业,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游则游、宜商则商。二是突出产销对接,不断延伸农产品促销活动。努力破解产销对接难题,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打造一批竞争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特色农业品牌。建立起“公司+基地+协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推进农业+旅游、农业+互联网、农业+光伏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创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扶贫产业园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让广大贫困人口充分分享到产业发展带来的附加值。三是引进龙头企业,带动示范引领作用。推荐有实力的企业到榆林发展产业,将模式和技术带到贫困地区,引导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共享产业化扶贫成果。一是设立“脱贫股”。积极探索把来自各个渠道用于贫困户产业扶贫的资金捆绑量化,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旗下的“脱贫股”,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贫困户每年获取一定分红的模式,让贫困户分享产业发展收益,并建立相关风险分担防控机制,防止产业扶贫资金“打水漂”的风险。大力扶持和培育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的扶持,让村集体经济在脱贫攻坚期内承担更多的带贫任务,最关键的是要让贫困户参与进来,激发内动力,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就业、创业的机会和增收项目。二是要不断提升主体带贫益贫的能力。细化政策措施,培育壮大带贫主体,推进主体带贫履约履责,充分激发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带贫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确保主体精准带动、贫困户精准受益。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与贫困村、贫困户和企业建立的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管理、扶持培育力度。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平衡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关系,通过共同利益诉求,推动双方建立紧密有效的联结机制。

(三)加快“产改”步伐,夯实产业基础。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不可缺少的基础,是农业农村根本性发展不可逾越的一关。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同时,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的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入户动员、发放政策问答和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凝聚改革共识,努力营造“引导改、自愿改、自主改、自治改”的良好改革氛围。二是因村制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操作的原则,要根据各村情况,不能“一刀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行一村一策。三是促进新型产业持续发力,深入推进产业发展。探积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户对接,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订单收购、劳动就业、资金入股等分配方式,与贫困户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每个“产改”的贫困村在股金设置上需设有“脱贫股”或者在村集体股中有“脱贫股”的份额,确保贫困人口在产业发展中所给予的的脱贫保障。

(四)加强人才培养,创新发展理念。一是全面落实科技帮扶培训,推动贫困户自我“造血”脱贫。有针对性的举办各种培训会、培训班、手把手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切实提高贫困户的技术水平,帮助当地建立一支本土化的农业专家队伍,为产业脱贫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省教育厅和省农业农村厅为了贯彻落实《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的通知》,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决定在我省启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我市应抓好这一机遇,做好全市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计划,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培养中坚力量。二是设立扶持返乡青年脱贫产业创业基金。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归根结底还是人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乡村振兴,返乡创业青年是不可或缺的力量。建议从市级层面设立青年返乡创业基金,激励一批有想法、有担当、有激情的优秀大学生和有能力的青年返乡创业。积极制定并实施长远发展规划,给予政策、资金、金融、组织等相关方面的支持,以提升农村青年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探索和创新经营发展模式,加大力度培养一大批遍布各乡村的带领贫困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农村青年带头人,真正做到政策资金有落实,产业项目有依托,组织实施有保障,为返乡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实践平台和实质性支持。三是创建一支产业发展科技服务组织。通过产业脱贫技术服务,实现对有技术需求帮扶贫困户的全覆盖。确立“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民干,帮着农民赚”的新型服务理念,指导贫困村做强主导产业、做大特色产业,破解制约贫困村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推动“输血”向“造血”转变,解决贫困户自我发展和脱贫可持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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