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我县定于从5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张北县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张北县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我县定于从5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为总体要求,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进一步摸排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构建起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整治体系,预防、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整治范围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缺补漏,集中整治整改。
(一)突出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液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二)突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危旧房屋、渣土堆场、加油加气站、瓶装液化气及燃气管线、危险品寄递,中小学校(幼儿园)、商场超市、影院、KTV、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
(三)突出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但尚未验收销号安全隐患的整治;
(四)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根治的安全隐患与问题整治;
(五)突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
三、主要措施
(一)集中整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详细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易发多发事故的重点企业、重要时段、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组织力量集中排查整治。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制定行业安全检查清单,规范检查事项、范围、标准。强化执法措施,对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取缔关闭三个类别逐项梳理分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拒不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坚决关停;对反复发生、长期未根治的隐患顽症,组织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整治,涉及刑事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形成强大震慑力,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二)专家助力
建立专家查隐患制度,建立健全行业安全专家库,强化专业技术支撑,帮助排查企业安全管理及工艺流程中的隐患和技术性风险,协助重大隐患安全评估、整改方案制定以及整治情况验收等工作。
(三)挂牌督办
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与隐患整改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管理、行业指导的原则,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县安委办对本辖区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备案管理,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四)社会监督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微博、微信等开设专题专栏,设立曝光平台,定期将区域性、严重影响公众安全、久拖未改的重大隐患进行集中曝光。配合公检法机关,对因事故隐患导致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鼓励支持有奖举报,畅通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五)诚信约束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与“黑名单”制度。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拒不改正或逾期未完成重大隐患整治的,纳入黑名单重点管理,并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挂钩,在各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督查落实
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制度,保证每个镇街要有一名县区领导,每个村居要有一名镇街领导负责联系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包片领导定期到负责联系的单位,重点督导检查所负责单位的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攻坚行动开展等情况。各有关部门也要落实分工,组织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的攻坚行动督查检查。
(七)“一案双查”
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攻坚行动期间,同一企业反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属地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责任。对隐患整治不重视,连续发生因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造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特点,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对攻坚行动迅速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梳理建账阶段(5月中旬—5月底)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在排查的基础上梳理和完善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台账,筛选确定本县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问题。
(三)集中攻坚阶段(6月1日—10月底)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梳理建账阶段确定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问题,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带头分包重点、难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好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切实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处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对安全隐患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对重大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后的安全生产情况逐一复查,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严”和“实”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本次攻坚战,把攻坚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标准化提升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县政府成立张北县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常秀平担任组长,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翁彦平,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长王利富担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在全社会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格局。要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搞形式,以及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强化应急,加强调度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推进应急队伍、装备建设与物资储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四)跟踪督查,严肃追责
县政府将各单位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并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要组织督查组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攻坚行动有力有序开展。要严格“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对履责不力、工作敷衍、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通报批评并对有关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对因隐患排查走过场、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追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6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联络员及联系电话;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攻坚行动开展情况;10月28日前报送攻坚行动总结。
联系人:伊晓燕,电话:5216060
邮箱:zbxa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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