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博野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01 08:15:04 脱贫攻坚 来源:网友投稿

博野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略)一、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树牢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红线”理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意识,以不发生事故尤其是较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博野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博野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博野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略)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树牢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红线”理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意识,以不发生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为第一目标,全面彻底排查并积极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暑期、汛期各项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重要任务事项,努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此次攻坚行动,要达到5100%”: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执法覆盖率达到100%,村庄、社区覆盖率达到100%,隐患按时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夯实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暑期汛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攻坚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和我县实际,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强化“五个突出”:突出暑期汛期季节特点,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区域,突出消防、化工、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反复发生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隐患问题。

消防:易燃易爆单位、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学生)集体宿舍、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规定内容落实情况;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防火检查、动火和焊接作业现场防控、电器线路和设施管理、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等情况。(公安消防部门牵头)

矿产资源:违法勘探开采地热、河砂等矿产资源,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以及未取许可证照擅自进行开采活动。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生产、作业导致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国土局、水利局牵头)

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依据《博野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博野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博野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通知精神,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整治集中行动,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合法性开展审查工作,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各类重大危险源点监测监控,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检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可靠情况;强化高温、高湿、强雷电、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应急措施的有效落实。(县安监局牵头)

烟花爆竹:严格排查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检查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和安全禁令情况;是否存在超量、违规储存情况;零售网点违规经营非标、超标及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及烟花爆竹产品行为;强化高温、强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下事故防范措施的有效落实。(县安监局牵头)

民用爆炸物品:炸药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集中整治落实情况;民爆服务单位违规装载、运输、装药实施爆破作业行为;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以及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违法使用行为;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非法制售、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行为等;强化高温、强雷电、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下事故防范措施的有效落实。(县工信局牵头)

成品油:按照《博野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查处加油站(点)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对无证无照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和非法加油罐车进行取缔,对已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严要求严管理,查处私自改(扩)建、改变内外布局、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商务局牵头)

道路交通:交通部门要强化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措施,强化对司乘人员和车辆每天、每车、每人安全状况的动态检查,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对桥梁、涵洞、边坡等危险源点的监测巡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及时消除隐患;遇有恶劣天气时,采取必要措施,对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路段进行强制管控措施;认真研究对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控措施和境内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县交通局、县公安交警部门牵头)

建设施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转包分包、无资质承揽工程、借资质承揽工程情况;全面清理城区私自加高住房用于出租做为超市、饭店、旅馆等情况;建设项目手续不全,非法施工情况;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工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强降雨、大风、高温等天气下的安全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牵头)

城市燃气及气代煤、电代煤:城市燃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及公共管道设施安全管理和巡查措施落实情况,突出各类形成密闭空间场所与管沟防范燃气泄漏和通风、报警设施的检查;气代煤、电代煤安全规划不符合规范情况;燃气调配站和管网设施先天性隐患情况;施工人员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强化高温、强降雨、强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下事故预防措施的有效落实。(县住建局牵头)

涉氨涉氯企业:所有非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的涉及液氨液氯化学品企业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和应对泄露、爆炸、火灾应急预案、应急通道及应急演练情况;强化高温、强雷电、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下事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县安监局牵头)

冶金有色建材: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检维修作业制度、外委施工队伍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涉煤气、动火等危险作业,高温冶炼、铸造场所违规使用非冶金铸造起重设备,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浇筑、吊装和运输作业等问题。(县安监局牵头)

工贸行业:落实工商贸行业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及管控办法;深入推进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本辖区企业按要求开通安监通并按规定频次进行隐患排查;对作业岗位、场所进行风险分析,完成岗位、场所作业标准和风险分级管控;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各乡镇牵头)

水利:强化暑期汛期事故防范工作,重点检查过境灌渠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县水利局牵头)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 违法违规制造、安装和改造民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产业聚集区企业锅炉的行为;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安装、使用、维保、检测等安全专项清查情况。(县质监局牵头)

教育: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安全、校车安全、燃气安全、餐饮安全管理情况;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维护情况;学校安全教育、逃生演练等情况;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情况。(县教育局牵头)

卫生:病房楼、门诊楼、办公楼、单身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县卫计委牵头)

旅游景点:重点检查旅游景点、采摘园内各类易发生安全事故路段、地点的警告标牌的设立和完善情况; 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装备等方面有关情况。(县文广新局、农业局牵头)

职业健康:重点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行与检修;接毒接害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发与使用;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制度落实情况;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与维护、应急救援预案的设置与演练;职业健康监测及现状检测与评价;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夏季高温作业防护措施、应急药品及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落实等情况。(县安监局牵头)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攻坚行动期间,在强化事故预防的同时,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县年度部署要求,加大“安全事项清单化管理、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双控机制建设、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事项的推动落实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三、方法步骤

此次攻坚行动,要根据网格化管理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组织、企业自查、行业督查、综合督导”的方式组织推进。从62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5日至610日)

1、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根据攻坚行动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实施方案于610日前报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在610日前,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动员会议,分析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内暑期汛期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攻坚行动。

3、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按网格化分工把攻坚行动工作要求传达到基层企事业单位,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同时,要发动农村、社区组织广大群众做好家庭防火、安全用电、交通安全、农村建筑施工、燃气安全和公用电力设施等隐患排查工作。

第二阶段:梳理建账(611日至630日)

1、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集中自查自纠活动,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或乡镇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2、各企事业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项建立隐患档案,并按照“五定”(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措施、定应急对策)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整改并严格复查验收。

3、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和村庄、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建帐。

4、各职能部门组织对本部门内部和直属、直管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逐项登记建档,明确督办责任,及时督促整改和复查。

56月底前,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完成基本情况摸底,建立三本台账:基本情况台账、需攻坚解决的隐患问题台账、重大安全风险台账。其中,需攻坚解决的隐患问题台账和重大安全风险台账于625日前报县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71日至920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

1、对排查梳理出的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攻坚治理。

2、从71日开始,继续按照“厂级月排查、车间周排查、班组岗位每日每班排查、危险源点每日定时巡查”的要求,做好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1日前,每周向主管部门或乡镇报告一次隐患排查情况,重大隐患立即上报。

3、抓好暑期、汛期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对危险源点、重点生产经营环节和爆破、动火、焊接、进入受限空间及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作业活动的现场盯防和巡查。

4、针对本单位暑期、汛期安全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活动。遇有强降雨、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和发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提前撤离危险区域内人员,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

5、做好其他相关安全工作。

(二)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

1、组织有关站所,开展专项或联合督导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乡镇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分包企业的巡查督导。

3、严格落实县政府集中交办的重点监控和隐患整改任务要求,对前一阶段排查梳理出的问题进行集中督办整改。

4、针对暑期、汛期安全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遇有极端恶劣天气和发现重大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县安委办定期对有关部门、乡镇督导落实情况进行调度。

6、做好其他相关安全工作。

(三)县有关部门

1、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重点企业单位进行督导或执法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市燃气、气代煤、电代煤、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监、公安、住建、国土、工信、综合执法、水利、消防、交通、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会诊式”排查,对涉及到的消防、特种设备、燃气、防雷等专项内容,消防、质监、住建、农业等专项主管部门要加强专业执法检查,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搞好协调配合。

2、对监管职责范围内重点非法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3、按照分工做好县政府集中交办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对前一阶段排查梳理出的问题进行集中督办整改。

4、做好职责范围内其他相关安全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921日至930日)

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制定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不断巩固和扩大此次行动成果,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常态化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安全事项清单化管理在企业单位的有效落实,促进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920日前,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将总结报县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此次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有效预防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重要政治意义,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扎实细致组织开展好攻坚行动。为强化此次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王浩欣副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在县安监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严密组织,确保实效

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周密筹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分线、分片、分点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集中攻坚期间,县“两办”督查室、安委办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包督查,对发现的行动缓慢,隐患排查不到位,执法检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电视台、博野快讯等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调度,及时报告

县安委办定期对攻坚行动进行调度,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每月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攻坚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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