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水河镇安全生产2015年“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抚松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露水河镇2015年一季度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暨“春季行动”工作成果,实现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露水河镇安全生产2015年“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露水河镇安全生产2015年“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抚松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露水河镇2015年一季度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暨“春季行动”工作成果,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根据《露水河镇安全生产2015年“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抚安委〔2015〕7号)文件要求以及镇委、镇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抚松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零起点”开始向“零死亡”进军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我镇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针对我镇安全生产季节性、区域性特点,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把握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控制两个着力点、抓好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这个落脚点,持续加大责任落实、隐患查改、巡视暗访、曝光警示、执法震慑、制度创新力度,做到责任落实“零容忍”、隐患治理“零遗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操作“零失误”、设施设备“零故障”,为实现“零死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和运输,道路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桥梁涵洞、水利设施、旅游景点、校舍校车、地下管网、加工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大型游乐设施、活动场馆、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点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严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是否做到企业所有员工全部经过培训,人人考试合格;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和有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必须逐人培训合格。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中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严格标准,全面落实。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贯彻执行情况,是否做到逐条落实,严格执行。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做到定期排查、及时上报、有效整改,特别是“春季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存在死角、盲区,所查出隐患是否得到彻底整改。
5.企业针对夏季、暑期、汛期等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特别是事故预防重点和难点,是否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6.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兼并重组企业是否做到了真停、关死和达标,是否存在明停暗开、关而不死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7.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安全生产重点环节部位失管失控现象。
8.企业领导干部跟班作业、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全员落实情况。
9.《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格监管签字确认制度》在企业是否真正得到严格有效落实。
(二)严格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1.新《安全生产法》在本辖区、所管行业领域学习贯彻的组织落实情况。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的学习贯彻情况,是否结合本辖区、所管行业领域实际,逐条逐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措施,并限期严格落实。
3.《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共白山市委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和《中共抚松县委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松县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落实情况。
4.贯彻落实省2015年第二季度安监局长恳谈视频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及时传达部署,有效贯彻落实,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5.常态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和实施推进情况,重点是对“春季行动”质量效果的总结评估,对当前本地、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针对夏季、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部署,有效推动“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开展,特别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
6.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公共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是否做到台账清、情况明,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社会影响恶劣事件。
7.推进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实施情况,重点是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巡视和暗访,真正发现问题,真实了解情况,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三)严格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落实
1.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安全年”活动内容,突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和校车整治,严惩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对事故多发路段隐患全面排查。
2.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以预防坍塌、火灾、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为重点,严格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抓好工程现场“五整治五落实”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各项法规标准规范,强化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措施防范,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等事故发生。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完成为期3年危化品领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收官工作。组织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博帕尔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从严规范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格治理危化品经营市场周边安全距离不足、仓储经营混杂和在经营市场内分装危化品等问题。组织开展对已达标企业的标准化质量审计工作,提升标准化工作效果。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
5.消防安全整治。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广场、餐饮娱乐、学校、医院等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打好消防安全攻坚战。重点治理市场商场、歌厅、网吧、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集体住宿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等。
6.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严格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及管理情况;严格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7.职业卫生整治。深入开展对水泥生产、石材加工、非煤矿矿山采选、冶金、铸造、制鞋、箱包制造、木制家具制造等八个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8.城镇燃气、农业机械、林业、旅游、粮食、电力、民爆物品等其他行业(领域),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要针对性做好地震、滑坡、塌陷等地质性灾害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治理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5月25日)。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订本镇本行业(领域)“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6月30日)。企业要制定详细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密分工、严格标准、严肃责任,对所有生产环节、工艺流程、工作岗位实施自下而上的班组、车间、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逐条逐项造册登记和建档备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实施严格的整改治理闭环管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我镇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逐户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查访,对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和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排查治理情况的生产经营单位,严肃依法查处。
(三)重点检查复查阶段(7月1日-8月15日)。镇政府将成立督查组,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企事业单位予以通报;对所辖区域、所管行业领域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复查。
(四)巩固验收总结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质量进行“回头看”,尤其要对依法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跟踪监控,切实防止停而不止、死灰复燃和整改不到位、治理不彻底;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加工”、“返工”和“补课”,同时进行点名通报和公开曝光。要认真汇总、分析和总结“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县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镇委、镇政府成立以镇长秦宝禄任组长,各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露水河安监站办公室。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正确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既要挂帅,更要出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解决逐级弱化、层层衰减的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全力隐患整治。各单位要把“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没有遗漏,真正消除死角和盲区。凡是发现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走过场,特别是一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为零的企事业单位,要重新进行排查。加大落实“4个100%”要求(100%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隐患自查,查出的隐患要100%建立整改台账,100%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行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并100%建立隐患台账)的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按规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果的,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
(三)强化措施,严格汛期监管。暑期、汛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季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高温、雨季等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把确保暑期、汛期安全生产作为“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密落实高温作业和汛期防洪、透水、坍塌、溃坝、泥石流、雷电等安全措施。加强对水患矿井及矿山的重点监控,建立健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防治措施,预防淹井、透水、尾矿库垮坝和露天矿边坡、作业面坍塌、滑坡等事故发生。存在淹井隐患的矿井,暴雨期间要停产撤人,不得进行井下作业。加强建筑施工监管,防范深基坑片帮垮塌、边坡崩塌、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垮塌等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督促企业妥善管理有毒物质和通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落实防范雷击措施。及时掌握强对流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发布预警通知,加强安全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