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10篇

时间:2022-06-21 12:50:03 讲话稿 来源:网友投稿

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10篇

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篇1

  原始凭证审核是确保财务真实反映经济活动的第一道关口,审批手续完备是防范随意支出的有效手段,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精选中小学校财务审计常见问题和整改建议,希望大家喜欢。

  教育经费是各级财政支出的重要份额,决定了教育经费审计要求更加严格。在多年工作基础上,笔者对公办中小学校财务审计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从“内部控制管理”、“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三个方面阐述了问题的表现形式,提出了整改建议。

  单位财务管理是否到位,风险控制是否有效,受内部控制管理影响很大。一个单位既要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又要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如果失效,将会引发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及相应整改建议如下:

  一、岗位要求不达标

  财务工作需要较高的专业素养,具备专业知识是从业人员的必要条件。为防范错误或舞弊行为,财务岗位要严格落实不相容原则和亲属回避制度。财务岗位要求不达标最常见问题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人员工作能力不达标。虽然会计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可能将被取消,但取得从业资格仍然是具备会计岗位工作能力的有力证明。即使资格证书不再是从业的必备条件,但从具备从业资格人员中选拔任职会计岗位更为妥当。尤其是中小学校,现有会计人员由教师转岗担任不在少数,更应当注重选拔专业人员,逐步替换原有人员,并加强岗位能力继续教育,确保人员工作能力达到要求。

  2.未严格落实岗位不相容原则。严禁会计和出纳、保管和会计记录、登记明细账和登记总账、支票保管和印章保管等岗位之间相容。即使再小的单位,也要确保岗位分离。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岗多人或者兼职,但出纳人员不得兼顾监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等。

  3.未严格落实亲属回避制度。中小学校选用会计人员应严格落实亲属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等。

  二、原始凭证审核和支出审批手续不完备

  原始凭证审核是确保财务真实反映经济活动的第一道关口,审批手续完备是防范随意支出的有效手段,两者都是规避问题的重要环节。在经办经济业务时,财务人员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和审批手续。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

  1.原始凭证达不到财务要求。对要素不完整、填写不清楚、手续不齐全、分项与总项矛盾等存在疑虑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应不予受理,并要求经办人员补充、更正,或者重新开具,要素齐全、手续完备、清晰明了后方能予以办理。

  2.原始凭证违反法规制度。审核发现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原始凭证,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3.支出审批手续缺失。所有报销凭证都要履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同岗位按照权限审核签字。原始凭证应由两名以上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建立民主理财与集体决策工作机制,用制度堵塞漏洞,降低支出随意性。凡属大额支出项目须经集体讨论,避免“一言堂”、“一支笔”。

  三、预算、决算管理流于形式

  中小学校办学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提供,其预算、决算管理要求更加严格。加强预算、决算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障,预决算公开也是大势所趋。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主要有:

  1.预算编制不完整。学校应将食堂、超市、门面房、书店、游泳馆等国有资产、设施设备出租出借收入及对外培训收入、捐赠收入等非财政性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中,不得遗漏。

  2.预算未经集体研究制定。学校预算应由各部门共同提出,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不能单靠财务部门独立完成;年度预算还要经理财小组审核、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后通过,确保预算支出科学、完整,避免遗漏。

  3.预算支出执行不严格。所有支出应做到先预算、后开支,无预算、不支出,及时、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4.年度预算超支。将超过预算的支出隐匿在往来款项中,因没有合法收入来弥补,最终久拖不还形成新的债务。因此,学校应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5.决算编制马虎。年度决算隐瞒事实,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单位全年的支出情况。

  四、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中小学校经常签订各类合同,如国有资产出租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等。合同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纠纷,导致重大损失。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

  1.未建立经济合同授权批准制度。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经济合同授权批准制度,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严禁违反规定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2.未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单位应当指定职能部门或聘请外部专家(如律师等)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构成要素是否齐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双方权力责任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要素是否缺少等。

  3.未加强经济合同履行控制管理。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等情形应按相关制度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和控制;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合同条款办理结算业务;应签订书面经济合同而未签订的,或未按经济合同条款履行的,或验收未通过的工程、货物等,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4.未加强经济合同登记控制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合同全过程封闭管理;合同副本应当交存财务部门备案;政府采购文件应当至少保管15年,副本应交所属主管部门备案等。

  五、食堂账务管理不规范

  食堂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极易出现违规行为,是财务审计的重点部位。食堂管理中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

  1.自主经营食堂账务未纳入单位总账,坐收坐支,形成账外账。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九条规定,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及物资采购情况,年终并入单位总账。

  2.食堂账不能反映实际收支情况,水、电、燃气、物料等成本费用支出直接记入学校总账。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以自身经营服务为记账依据,不得将学校的培训收入、房租收入等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记入食堂账中;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加强食堂成本核算,学生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支出,严禁直接或变相用于学校招待;严禁将食堂的水、电、燃气、物料等成本费用记入学校总账,严禁将无关成本费用记入食堂账。

  3.招待费抵顶食堂承包费或水、电、燃气等费用。严格控制食堂对外接待行为,承担接待的费用记收入,不能直接抵顶承包费或水、电、燃气等费用。

  六、对外采购不符合规定

  按资金性质,学校采购可分为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按标的物可分为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类采购。学校采购中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

  1.应当实施而没有实施政府采购。各地对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虽各不相同,但都有明确要求,原则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都要实施政府采购。如果应当实施而没有实施政府采购,实质是逃避主管部门的监管,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2.采购方式不合规。采购方式包含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及自行采购等。依规选取恰当的采购方式,是能否达到实施政府采购目的的重要环节。对单一来源和自行采购两种方式应严格控制。

  3.采购资金未纳入预算。中小学校采购资金都应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中。对未纳入而实施的采购行为应严格控制,并予以重点审计。

  4.未经授权擅自采购,或擅自变更采购方式、采购范围。所有采购都应先审批后实施,采购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实施采购、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未经授权采购或擅自变更采购方式、采购范围。

  5.验收程序不完备。按照采购合同规定,采购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以保质保量;购买服务要进行绩效评价,工程建设要实施造价审计。所有采购人员不得承担验收任务,所有验收人员都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造价审计要形成审计报告,所有验收材料要妥善保管。

  七、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中小学校经常实施工程建设,这是审计的重点环节。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整改建议主要有:

  1.未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廉政责任制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廉政责任制度,通过签订项目管理协议、廉政责任书等,明确各方在项目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反腐倡廉要求和措施等。

  2.未严格组织工程验收或缺少项目验收合格证。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验收,形成工程验收合格证据资料,并作为相应付款依据。

  3.支付基建工程款未留质保金。学校和承包方应当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方式、比例、期限、是否计息等,未留质保金将难以保证承包方对工程缺陷的及时维修。

  4.预留工程尾款未建立明细账。存在多项工程的单位,预留的工程尾款应当按照应付款对象、工程项目建立明细账,避免债权债务关系不明无法付款。

  5.未经造价审计即支付全款。经工程造价部门审计后的定案值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严格控制工程款支付节奏,未经造价审计不能支付全款。务必避免已付工程款超过定案值。

  6.已交付工程未增加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已经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工程应及时增加固定资产;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确定工程造价的,也应当按照估算值暂时计入固定资产,明确后再予以更正。

  八、工会账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

  2014年7月,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成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补充。但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借助工会账随意支出,工会账管理不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

  1.未实现独立核算。学校应按要求建立工会账户,或者在总账中设置独立科目核算,避免工会经费与其他资金混淆。

  2.工会账成为“小金库”。工会经费同样执行预算、决算、支出审批制度,不能超标准划拨工会经费,不能超范围报销费用,不能把工会账变成“小金库”。

  3.借工会名义乱发钱物。按照《工会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工会账主要用来核算职工的福利性收支,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及支出标准,不能借工会名义乱发钱物。

  九、附属单位或经营实体违规支出

  部分中小学校有附属单位或者经营实体,如校办工厂等。这些附属单位的财务与学校财务既有密切联系,又相对独立,易于发生违规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

  1.开办附属单位未经审批。学校开办附属单位应当符合《中小学财务制度》,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举办。

  2.附属经济实体支出随意性强。附属单位的业务很多依靠学校的支持,是学校实际的关联方,应加强预算管理,防止支出随意性。

  3.学校将不合规支出转移到附属经济实体中报销。禁止学校将无关费用在附属经济实体中报销,避免将附属经济实体作为单位的“提款机”,这是对学校审计的重点环节。

  4.附属经济实体入不敷出。学校应加强对附属单位的管理,严禁附属经济实体入不敷出,防止附属经济实体成为学校发展的“包袱”;审计时应查找入不敷出的原因,重点关注是否因学校“抽血”导致。

  十、聘请专家指导支出不合规

  学校发展经常借助“外脑”,支付专家指导费,同样存在支出违规现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主要有:

  1.未签订合同或协议,未明确具体指导内容,无付款依据。双方应签订聘请合同或协议,明确指导范围、应达到的效果、绩效评价方法等,做到服务保质保量,付费有据可依。

  2.使用现金支付。为防范支出漏洞,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专家指导费,并把转账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3.缺少绩效评价。为防止滥竽充数,对专家服务都要组织绩效评价,审核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4.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有劳务性质的专家指导费,应按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一、财务档案管理不合规

  财务档案作为经济行为的重要载体,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损毁破坏。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主要有:

  1.归档范围不清晰,保存不完整。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由财务牵头,行政、后勤及其他部门参与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做到归档有范围,立卷有标准,借阅有规定,保密有条例,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保密性。

  2.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档案保管要落实“铁门”、“铁窗”、“铁柜”,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做到归档条理,索引清晰,查找方便;电子档案材料要有备份,与纸质档案材料保持一致。

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篇2

  一、五年来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意见

  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财务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五年来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针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在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贯彻“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工作原则,使工会经费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结余。

  经审定,2007年至2011年,乡总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如下:总收入为元。包括:县总工会拨入活动经费元,乡财政补助经费元,会员会费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五年总支出为元。其中:上解县总工会经费元,职工活动费元,其它支出元。截至2011年底,经费结余为13131.89元。

  经审议,五年来乡工会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不断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工作管理,并能积极组织经费收入,将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减少了漏拨和欠拨经费的现象,使拨交经费数额逐年稳步增长,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注意合理调配经费,节约不必要的开支,储备了一定的经费,为工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加强核算,建立了三级帐目管理,做到了帐证、帐表、帐帐相符,经费收支帐务清楚、真实,财务核算工作符合规定。

  为了更好实现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目标,在已经有了必要经费结余储备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乡总工会今后要适当扩大职工活动费和工会业务费的支出比例,关注热点,活跃基层,培育典型,加大重点工作的投入,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为工会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证。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保证必要的经费结余储备,以防风险。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经审监督工作五年来,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经审监督工作。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制度体系,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依法独立实施审查、审计,加大经审监督力度,加强工会廉政建设,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在工会整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经审工作机制

  工会经审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财务收支、使用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加强经审组织建设,配备高素质的经审干部,是搞好经审工作的基础。五年来,经费审查委员会加强了对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要求基层工会经审会做到“三同时”,即在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时要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经审委员退休、调离时做到及时增补委员,把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有专业知识的干部选配到经审工作岗位上。

  注重制度建设,是促进经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保证。五年来,乡工会经审会注重经审工作制度建设,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对本级财务预决算“必审”制度;坚持经审会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经审会学习制度。促进了经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经审干部的自身素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针对工会干部和经审干部变动较大的现状,强化经审干部的培训工作。在培训中突出国家法律、法规的应用和经审工作综合分析能力的提高,达到了对参加培训人员的业务指导、道德教育和信息交流的目的,使经审干部明确了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的精神,掌握了工作要领。

  (三)扎实做好经审工作

  实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台帐化管理,把台帐作为经审工作自我约束管理的载体,将工作计划、会议内容、审计工作、工会经费计拨、问题建议等内容都反映在经审工作台帐上,实现了整体、动态的管理。

  (四)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经审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经审工作发展趋势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工会经审工作的现状、存在困难及问题。

  经过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感受到:工会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经费审查工作的关键;经审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素质是做好经审工作的基础;行政经费的支持是做好工会工作的保证。

 

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篇3

  2016年2月,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杭州市2015年“春风行动”专项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绩效及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出具了《2015年度“春风行动”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杭审社报[2016]16号),重点对“春风行动”政策执行做了审计评价和审计建议,提出了有关问题,对此我们做了以下整改,具体如下:

  一、关于外来务工救助面窄额小问题的整改

  报告指出:2015年底“外来工特困救助”专户资金累计结余11053.59万元(其中:本金1亿元),2008年到2015年,共计救助外来务工人员160人,累计支出143.46万元,外来务工救助面窄额小。针对这一问题,从3月起,市春风办已先后到江干区、下城区、拱墅区、文卫体工会、工业工会、农林民政工会,走访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街道、社区工会干部,企业工会干部,以及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意见建议,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200余份,面对面了解了当前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心贴心倾听了救助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根据市委办发[2016]1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杭州市2016年“春风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市委办发[2011]108号)提出完善和修订意见,进一步扩大救助面,切实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因重大疾病、急难险情等导致的经济困难,提高“外来工特困救助”专项资金的绩效。

  二、关于“春风助医”未能有效开展问题的整改

  报告指出:阿里巴巴专项救助资金每年500万元,2015年实施1年来,实际支出74.7万元,救助效果不够理想。今年,我们与阿里巴巴重新签订了《项目捐赠协议书》,并将救助对象从老城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扩大到三区、四县(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同时,我们将请专业公司对老城区因病致贫的家庭进行调研和数据测算,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宣传阿里巴巴?春风助医政策,提高该专项资金的绩效。

  三、关于家庭收入证明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报告指出:对2015年阿里巴巴?春风助医申报材料中家庭收入证明缺乏较为明确的标准和内容。目前,我们根据人社、民政等部门规范要求,制定了《申请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风助医”家庭收入证明规范要求》(详细见附件),统一了申请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风助医”的家庭收入证明的标准。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核监管问题的整改

  报告指出:针对目前相关申报资料难以准确核实的情况,市“春风办”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把审核监管关。为此,我们对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的慰问救助项目进行专项核查,从对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家庭慰问项目核查情况来看,在市精卫办上报的2091人中查出有272人材料不全,市春风办要求补齐材料后,再发救助款。

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篇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屯溪区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自2018年9月至10月,对近年来全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标

  通过集中督促检查2015年以来我局审计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确保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的建设性作用,促进相关部门、单位健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财经管理,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督查内容

  2015年以来,我局已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文书规定要求整改、处理处罚的问题中尚未整改和尚未处理处罚等问题。

  三、督查重点

  (一)查问题整改是否真正落实到位。要做到“四个必查”:一是整改结果尚未到位的问题必查;二是债权债务清理、房屋产权办理等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必查;三是干部职工公款私借问题必查;四是截止目前整改措施尚在落实中的问题必查。

  (二)查建章立制情况是否覆盖全面。重点对重大经济决策、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预警机制建设,增强经济活动免疫功能。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督查工作,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到实处。

  2、现场督查。区审计局将派员组成若干督查小组,自2018年9月下旬开始,对2015年以来审计项目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具体措施和整改期限。对尚需修订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尽快修订完善。

  3、总结上报。区审计局将及时汇总本次整改督促结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政府。

  屯溪区审计局

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篇5

  知识产权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指示要求,按照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监督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新修订专利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加快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进程,配合科技部等部门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改革试点,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大力推广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高专利创造质量,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大力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指导推动有关地方加快预算执行,定期监测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联合财政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评估,结合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

  四是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资金使用绩效、整改情况等作为以后年度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提高地方作为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取得实效。

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篇6

  一、五年来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意见

  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财务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五年来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针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在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贯彻“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工作原则,使工会经费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结余。

  经审定,20xx年至20xx年,乡总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如下:总收入为元。包括:县总工会拨入活动经费元,乡财政补助经费元,会员会费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五年总支出为元。其中:上解县总工会经费元,职工活动费元,其它支出元。截至2011年底,经费结余为13131.89元。

  经审议,五年来乡工会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不断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工作管理,并能积极组织经费收入,将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减少了漏拨和欠拨经费的现象,使拨交经费数额逐年稳步增长,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注意合理调配经费,节约不必要的开支,储备了一定的经费,为工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加强核算,建立了三级帐目管理,做到了帐证、帐表、帐帐相符,经费收支帐务清楚、真实,财务核算工作符合规定。

  为了更好实现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目标,在已经有了必要经费结余储备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乡总工会今后要适当扩大职工活动费和工会业务费的支出比例,关注热点,活跃基层,培育典型,加大重点工作的投入,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为工会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证。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保证必要的经费结余储备,以防风险。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经审监督工作五年来,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经审监督工作。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制度体系,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依法独立实施审查、审计,加大经审监督力度,加强工会廉政建设,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在工会整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经审工作机制

  工会经审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财务收支、使用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加强经审组织建设,配备高素质的经审干部,是搞好经审工作的基础。五年来,经费审查委员会加强了对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要求基层工会经审会做到“三同时”,即在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时要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经审委员退休、调离时做到及时增补委员,把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有专业知识的干部选配到经审工作岗位上。

  注重制度建设,是促进经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保证。五年来,乡工会经审会注重经审工作制度建设,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对本级财务预决算“必审”制度;坚持经审会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经审会学习制度。促进了经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经审干部的自身素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针对工会干部和经审干部变动较大的现状,强化经审干部的培训工作。在培训中突出国家法律、法规的应用和经审工作综合分析能力的提高,达到了对参加培训人员的业务指导、道德教育和信息交流的目的,使经审干部明确了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的精神,掌握了工作要领。

  (三)扎实做好经审工作

  实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台帐化管理,把台帐作为经审工作自我约束管理的载体,将工作计划、会议内容、审计工作、工会经费计拨、问题建议等内容都反映在经审工作台帐上,实现了整体、动态的管理。

  (四)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经审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经审工作发展趋势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工会经审工作的现状、存在困难及问题。

  经过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感受到:工会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经费审查工作的关键;经审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素质是做好经审工作的基础;行政经费的支持是做好工会工作的保证。

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篇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陕西省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做好政府性债务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函》(陕财办预函〔2018〕21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中、省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系列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切实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构建债务管理部门协调监管和防控机制,找准稳增长和控风险的平衡点,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处于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之首,既是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考虑、统筹推进、妥善处置,逐项落实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认真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全面完成政府性债务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风险整体可控。

  (二)核实债务,分类施策。全面核查政府债务底数,分清政府债务结构,掌握各类型债务的特点及成因,划分类别、精准研判、区别对待,通过“偿还一批、转化一批、置换一批、清理一批”等方式分类妥善处置存量债务,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相应化解措施。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将2017年7月14日以后违规举借的债务,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对已签订协议、尚未发生的,一律停止;对目前尚未使用的,要尽快偿还;对已经使用的,要统筹预算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等财政资金进行偿还,必要时可处置政府可变现资产偿还。

  (四)夯实责任,依法偿还。坚持“谁举债、谁偿还、谁承担风险”,在分清举债主体、落实偿还责任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偿还计划,认真研究化解途径,科学筹措偿债资金,按时履行偿债义务,不得单方面改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债务或逃避债务。

  三、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整改任务

  1. 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精准研判存量债务,认真分析本级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来源、投向和融资成本,以及财政收支状况、可偿债财力、可变现资产等,准确把握本地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积极研究对策,分析现金流量,规划还款策略,从偿债计划(包括分年度偿债金额、偿债时间、责任主体等)、偿债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用于偿债的额度及来源)、存量债务化解(包括项目收益偿还、债务重组、PPP模式等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债务控制等方面,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措施。

  2. 分类落实偿债责任。属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通过加大资金争取、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政府收入、处置存量资产和安排偿债准备金预算等方式逐步化解;属于非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要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通过市场化、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处置,督促其按计划、合同要求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属于违规提供承诺和担保的,要加强与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的平等协商,依法完善合同条款,全面纠正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

  3. 落实问题整改措施。

  (1)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支持化解政府债务。一是统筹新增财力,偿还到期债务,在每年新增财力中要单独安排偿债资金;二是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从每年盘活的存量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偿债;三是盘活土地资源,结合偿债资金需要,对现有的储备地全面进行梳理,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筹措资金偿债;四是完善中心城区公共资源管理办法,提高国有资源的利用率和效益,增加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五是盘活国有闲置房产和土地。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闲置房产、土地等资源的盘活力度。

  (2)规范创新棚改融资模式,确保棚改项目稳步实施。对于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的棚改项目,按规定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支持创新棚改融资模式,对新的棚改项目,主要通过专项收益债或市场化方式实施。

  (3)规范PPP模式的推广和运用,严控PPP项目债务。对于没有实质运营内容的PPP项目,按有关规定予以整改或清理;对于违规承诺固定回报、固定收益的PPP项目,由实施机构对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审核,并由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对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完善;对于以后年度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由市财政局对项目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4)切实做好不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的整改。针对政府性债务多头举债、多头管理的问题,认真落实政府的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和财政部门的归口管理责任;针对将公益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问题,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我省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意见的通知》(陕财办预〔2018〕66号),对2010年7月1日以后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资产,必须进行清理并对可确认资产从融资平台公司剥离;针对债务资金闲置、趴窝情况的问题,各债务单位要切实加快债务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债务资金早安排早支出早见效;针对违规担保、承诺回购本金和固定回报率等问题,各债务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坚决整改到位。

  (二)责任分工

  1. 各县(区)政府要尽快成立政府性债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区)长牵头负责,统筹安排县级相关部门、镇(办)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再摸排,建立政府性债务全口径台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送市政府,并抄送市财政局、审计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各管委会要尽快成立政府性债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牵头负责,对管委会及所属企业融资担保、拖欠工程款、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存在违规融资举借情况进行再摸排,严格按照中省相关政策,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化解方案,形成整改报告送市政府,并抄送市财政局、审计局。

  落实单位:各管委会

  3. 市级相关部门及融资平台公司、市属国有企业要尽快成立政府性债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对本部门(公司)融资担保、拖欠工程款、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存在违规融资举借情况进行再摸排,严格按照中省相关政策,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化解方案,按时送市财政局、审计局,经汇审后报市政府。

  落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融资平台公司、市属国有企业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1日—8月5日)。市级和各县区成立政府性债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任务,按照《汉中市财政局 汉中市审计局关于做好政府性债务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汉财债函〔2018〕20号)具体要求,制定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二)清理阶段(8月6日—8月15日)。在政府性债务审计的基础上,再组织一次对本地区和本单位债务情况的摸排,全面核实政府性债务规模、种类、期限、还本付息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建立政府债务全口径台账。

  (三)整改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对通过违规担保、政府购买服务、实施PPP等方式举借隐性债务,以及债务资金长期闲置、多头举债等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对近期能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短期难以整改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限和措施,逐步予以整改。全面梳理摸排在建项目和债务风险情况,该还的还、该停的停、该撤的撤。要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制定计划、厘清责任,在妥善处置的同时,不能造成新的风险。8月31日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

  (四)验收报告阶段(9月1日—9月30日)。对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验收;完成全市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按时上报省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性债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管委会和融资平台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监督组和检查验收组,其中:综合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负责本次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的具体实施;监督组组长由市审计局局长担任,负责核实本次政府性债务整改的规模、种类、期限、还本付息情况相关数据;验收组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担任,负责对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落实政府性债务整改工作情况及整改报告进行监督验收。

  (二)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按照《预算法》和中省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结合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协调机制。统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审计、发改、金融等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债务监管机制,充实债务管理力量,做好债务规模控制、风险防范和规范管理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健全政府性债务预警监测机制。认真评估政府整体偿债能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政府履约能力,科学运用负债率、偿债率、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等监测指标,加强对政府性债务规模和风险的动态监控。

  (五)严格违规举借债务监督问责。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问题倒查、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工作推进、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债务监管、多元融资机制,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承诺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追究决策者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将各类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切实维护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篇8

  一年来,我局围绕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扎实开展审计质量控制工作,大力推进审计队伍专业化和审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审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以人为本,致力提高审计队伍执法水平

  (一)推进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鼓励干部再学习,参加在职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审计人才。目前我局16名审计人员中,大专以上双学历的有10人,其中本科双学历的有3人;兼具本科会计、计算机专业的有2人,兼具本科会计、建筑专业的有1人,兼具专科以上财会、建筑、计算机3个专业的有1人。二是奖励干部考职称,提高专业技能。现有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4人。三是通过压担子、培养入党、破格提拔使用等,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目前45岁以下的中层干部或业务骨干占业务人员的60%。四是通过有计划选送干部进修和定期开展局内全员集训等措施,加快业务骨干和审计能手培养。

  (二)扎实开展审计法制教育。我局按照上级“x五”普法教育的部署,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局机关的普法工作。我们重点进行了宪法、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审计准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税收、金融、会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同时加强学习国家新颁布的财经审计法规。在完成上级布置的学法任务的基础上,我局十分注重抓好审计业务规范的培训学习,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审计干部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加强审计队伍管理制度化建设。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运作,推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制定了机关管理、审计人员管理和审计业务操作等方面的制度及规范,并坚持执行,使制度管理覆盖了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强化了人的责任,规范了人的行为。

  二、严格程序,力促审计行为规范

  按《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规范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将严谨细致贯穿项目实施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一)明确审计项目要求,认真编写审计工作方案。审计组对审计项目进行充分的讨论,明确任务,掌握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将审计项目运作程序以计划、文字说明形式进行审前谋划,并对审计目标进行明确,在此基础上拟定审计方案。以体现审计工作的规范性、计划性和严肃性。

  (二)严格审计程序。从审计通知书,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各个环节,都按照《审计法》及《审计准则》的要求,加强以下几个制度方面的控制:

  1.实行审计质量组长负责制。项目审计小组,审计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组长对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资料收集、人员分工、项目完成时间等审计质量基础工作负责,并对审计小组成员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资料等。

  2.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小组在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公布审计事项、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审计地点、审计组人员及联系电话等,接受群众反映意见,同时公布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人员廉政纪律,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以保证审计客观公正。

  3.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审计小组负责人直至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4.实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业务会议由局长主持,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审计组成员及复核人员参加。审计项目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均召开局审计业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审计业务会议有关材料归入档案。

  三、把握关键,确保审计证据充分确凿

  为确保审计证据充分确凿,我们特别注意两个方面:

  1.对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采用不同的取证方法,确保审计证据的程序上合法。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准则规定的要求、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取证,取证过程中严格按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对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提供的材料,有提供者的签名、盖章;对于被审计单位作出承诺的资料,作进一步询问、调查、计算、分析,力求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准确无误;对现金、有价证券、固定资产、存货的盘点,审计人员亲临第一线,取得直接的证据;对于重要的经济往来和重要经济事项,审计人员进行外部调查获取证据;审计人员取得的证据注明来源,或附上相关的材料说明,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的签字认可及审计组长的复核,复核有签名或盖章。

  2.在审计取证过程中,采用适当的审计方法,确保审计证据的真实可靠。在审计取证过程中注意到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到审计证据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审计事实, 审计人员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等;不能或者不宜取得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的,或采取文字记录、摘录、复印、拍照等方式取得审计证据;二是注意取证要求,在审计手段范围内,尽量完善审计证据要素,做到证据语言文字明晰、清楚、准确,签名、盖章齐全,审计文书证据规范等;三是通过计算机审计的辅助功能,改进传统的审计手段和查账方法,提高审计取证的效率和精确度,使审计过程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也使审计取证更为科学严谨。

  由于在审计取证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近3年来,下达审计处理决定20多个,从有关部门反馈情况来看,没有事实不清和定性不当的审计事项。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绝大部分能顺利执法落实,没有被审计单位提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四、搞好复核,严把审计质量关

  我们严格按照审计复核细则的要求实施审计项目复核,着重实施了三级复核。一是基础材料复核。审计实施阶段,由审计组长对审计现场收集的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认真复核,在复核中发现证据不足、内容不全的基础材料,审计组长要求审计组成员及时予以补正,确保审计基础材料完整、准确、充分;二是审计报告复核。审计报告复核由业务股长负责,复核时主要把握审计报告的要件是否齐全、项目运作程序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审计,审计报告所列的违反国家财政法规问题是否与审计证据相符,提出的处理、处罚建议是否恰当,运用的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审计评价和审计建议是否符合实际等。在确保审计报告质量后,审计组将审计报告连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提交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三是结论文书的复核。该项复核由局办公室人员负责,主要看审计决定草拟稿是否与审计报告以及业务会议审定的内容相一致,重点对处理、处罚额度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正确性进行复核,认真把好审计项目质量关。

  五、跟踪整改,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在局内部,实行审计组跟踪整改责任制。由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组负责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并对整改工作给予业务上的指导和帮助。局在考核审计组工作业绩和评选优秀审计项目时,坚持把整改情况和成效作为一个重要考评内容。这些做法,增强了审计组在督促整改工作中的责任意识。

  六、审计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xx年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质量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审计实施方案方面,有些实施方案欠周详。在审计文书方面,个别项目的审计评价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撑,个别查出的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引用法律法规不够具体。在审计力度和深度方面,存在处理、处罚偏宽的现象,审计综合分析工作有欠缺。在机构方面,由于县级审计机关编制所限,未能设立专门的审计复核和审理机构,复核工作不够到位。

  要针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工作:

  一是坚持队伍建设先行,大力培养审计人才。通过学习培训和实战锻炼,培养一专多能的审计能手,提高审计人员在信息化条件的各种审计能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质量管理和控制机制,对项目审计的各个环节及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

  三是提高审计监督的深度。要注重揭示和分析财经领域中存在的机制性缺失、制度性缺陷及管理上的漏洞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增强审计的宏观性。

  四是抓好审计后整改工作,改变屡审屡犯的现象。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审计、纪检、监察、组织和财政等部门通力协作的督促整改机制,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五是推行阳光审计,增强审计的透明度。从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来确保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职责。

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篇9

  ***政府:

  年初,***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责任。

  市审计局反馈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财政、地税、民政、社保中心、残联等部门关于整改任务情况的工作汇报,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县长李丽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县委开展的“治慢”工程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1、针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一是县地税局建立了欠费单位信息档案和欠费登记台帐,逐户了解欠缴企业经营状况;二是督促欠缴企业拟定了清欠计划,并跟踪督促清缴;三是实行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保基金的统查统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以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会以及到企业进行税费检查等时机,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并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告栏、广播电视、地税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宣传,籍以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止目前,县地税局已清缴欠费7万余元,其余欠缴部分已经列出清欠计划,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核征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半年我县已制定补征计划,现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补齐上年欠征部分,确保今年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征收到位。

  3、针对“两金”未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已将“过渡账户”内的“两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同时撤消了“两金”过渡专户,修订了管理该项资金股室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4、针对社保存量资金保值增值的事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制度的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考虑设定了增值计划,使职工的养命钱稳步、快速增值。

  5、针对县民政局将公益金支出赞助费4500元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已冲减了相关账务,归还了公益金。

  6、针对低保对象管理方面出现的情况,县民政部门又对全县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对个别不完全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已全部清退,对低保对象实行了“个案化”管理,规范了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整个整改工作现已全部结束。同时明确了今后将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管好、用好社保资金。

  7、对县残联未足额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今年,我县已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极大地提高了该项资金的征收率。止目前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近9万元,较上年增长近5倍。

  三、规范资金运行,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等民生资金的安全运行及保值增值,保证少出或不出问题,我县将把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纠正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坚持社保资金“收得齐、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完善社保资金征管机制及体系建设工作,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抓好清欠工作,遏制旧欠未缴、新欠又累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资金链的安全运行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足额收缴。

  二是把解决民生问题列入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城乡低保、再就业、医保、合作医疗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年递增。

  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按照社会保障财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社保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篇10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审计整改报告。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xx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xx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xx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xx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xx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 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xx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xx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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