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讲话(2022年),供大家参考。
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 年 9 月 17 日)
同志们:
今天, 在全市各界隆重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50 周年之际, 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人大工作, 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
这次会议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我市物质文明、 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保障和促
进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实现新一轮超常规、 跨越式发展, 推进经济转型与复兴, 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上, 王琼书记和建国主任都作了重要讲话, 我们要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 按照会议安排, 结合政府工作, 我讲三个问题。
一、 切实增强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是“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 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 是改进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 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一, 政府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制度,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 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宪法明确规定,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各级行政机关是同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由人大产生, 对人大负责, 受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体现了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质, 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政权组织形式, 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
各级政府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对政府行为所规定的一项基本义务和责任, 是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必然要求。
因此, 我们各级政府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制度,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 提高对人大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使政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第二, 从政府自身从事的工作和所处的地位来看, 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 担负着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重任, 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关系到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的贯彻落实。
政府工作千头万绪, 不可能事事都想得周全, 事事都办得正确, 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再加上政府工作人员的队伍较大, 需要各方面的监督才能有效保证行政行为的公正、 公平, 特别是要接受人大的监督, 做到依法行政。
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能够广泛反映社会各方面人民群众的意见、 呼声、 愿望和要求, 他们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无疑对我们做好政府工作有极大的帮助。
各级政府要从做好自身工作的高度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 充分借助人大代表联系广、 情况熟等方面的优势, 把政府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第三, 从实现我市经济转型与复兴目标来看, 政府需要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当前要加快推进经济转型, 仅靠政府自身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集中各方面的智慧。
而人大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
持, 无疑对政府凝聚各方面力量, 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大的帮助。
全市 5000 多名各级人大代表, 来自社会各个层面, 特别是在各级人大常委会中, 有许多老领导、 老同志和远见卓识的专家学者, 这些同志熟悉市情, 理论知识渊博, 实践经验丰富, 他们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对做好政府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事实充分说明,政府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 离不开人大的监督、 支持和帮助; 政府重大工作中每一项成绩的取得, 都是与人大的监督、 支持和帮助分不开的; 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每一项重大成果, 都凝结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全体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心血。
我们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充分尊重和虚心接受来自人大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 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 不断完善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人大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是权力机关的职责, 接受人大监督是政府机关的义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建设为民政府的高度, 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作为政府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 贯彻落实到政府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去。
第一, 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
各级政府要牢牢把握与人大产生与被产生、 决定与执行、 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既要坚持党的领导, 又要对人大负责, 接受人大的监督。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 决定。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 决定, 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意志的体现, 对政府工作具有法律约束力。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议、 决定, 对人大形成的决议、 决定要认真研究, 制定实施意见, 采取有效措施, 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是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
各级政府要按照法定程序, 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 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以及经济转型重大决策调整等, 都要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 接受审议监督。
三是坚持与人大常委会联系的制度。
各级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 要及时征求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要及
时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是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做好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工作。
近年来, 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政府工作和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评议活动, 对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 继续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这项工作, 自觉认真地接受评议, 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问题, 要及时研究,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第二, 充分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意见,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面广、 人才济济的优势, 广开民主渠道, 通过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 不断改进政府工作, 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 科学化水平。
一是坚持与人大沟通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人大组织联系广泛, 通达各界, 汇聚了社会各界精英, 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 有利于集思广益, 博采众长, 形成科学的决策。
要把沟通和协商贯穿到整个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 促进沟通的经常化、 制度化。
二是增强与人大联系的主动性, 真心实意地听取和认真吸纳人大的意见。
各级政府都要进一步完善同人大的联系制度和通报情况制度, 主动加强与人大的联系和沟通, 定期通报情况。
政府有关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按要求列席人大召开的有关会议, 认真听取人大代表们的意见, 接受质询。
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工作
有关的事项, 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到会汇报情况, 认真听取意见。
政府各部门要固定联系部分人大代表, 通过情况通报会等多种形式, 加强沟通。
三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的程序和制度。
政府及其部门要不断完善深入了解民情、 充分反映民意、 广泛集中民智、 切实珍惜民力的开放式决策工作机制。
逐步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防止决策工作的随意性, 确保政府决策工作的科学正确,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 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人大代表履行法定职责, 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议案和建议, 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是尊重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 也是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同志要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让各位代表满意。
一是对每年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 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 纳入重要议程,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切实组织好办理工作。
二是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 讲究实效、 狠抓落实上。
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确保答复意见的落实兑现。
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 凡是条件允许的, 要迅速办理; 一时办不到的, 要积极创造条件, 争取早日解决; 对那些受条件限制, 确实难以解决的, 也要耐心地向代表们说明情况, 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坚持办理工作“三个百分之百”, 即:部门领导对办理答复意见审阅把关率达到 100, 承办部门与代表走访见面率达到 100, 办复率要达到 100, 并保证所答复的问题件件落到实处, 以取信于民, 维护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
第四, 紧紧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 既是搞好政府自身工作的需要, 也是各级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重点。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 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努力创造一流经济发展软环境。
一是强化法律意识, 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要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 落实依法行政的领导责任, 树立“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违法受追究、 侵权须赔偿”的观念。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把领导干部的执法实绩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日常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标准。
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 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规范政府行为。
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事项, 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 减少“越位”, 纠正“错位”, 填补“缺位”, 实现政企分开、 政资分开、 政事分开、 政社分开, 加快形成行为规范、 运转协调、 公正透明、 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是改善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制统一、 政令畅通的原则,加快建立权责明确、 行为规范、 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对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失职渎职, 造成严重后果的, 不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要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切实维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 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 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 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各级政府都要把自觉支持人大工作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 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解决人大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 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这次会议结束后, 各级政府及政府组成部
门都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切实把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贯彻到基层。
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再教育, 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人大的性质、 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增强支持人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保障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开辟多种途径使其了解、 支持政府工作。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组织的专题调研、 现场办公等活动, 也要视情况邀请相关的人大代表参加。
第二, 全力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 检查及调研活动。
人大组织进行视察、 检查和调研,是人大了解政府工作和人民群众意愿的重要途径, 也是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这些活动, 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如实汇报情况, 虚心听取意见,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第三, 进一步改善人大的工作条件。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 各级人大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 各级政府都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 下大力气帮助人大改善工作条件, 切实解决好人大必需的工作经费。
尤其是要认真解决好办公用房、 用车、 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具体困难。
当前部分基层贫困地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经费比较困难, 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 尽力帮助解决。
努力做到活动经费逐步增加, 工作条件逐年有所改善。
同志们, 多年来, 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代表,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职责, 对政府工作给予了极大地支持, 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推进经济转型与复兴作出了重大贡献。
对此, 我代表市政府表示衷心地感谢!
当前, 我市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 面对政府工作的繁重任务, 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 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来自其他方面的监督,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担当好全市人民赋予的重任, 为全面推进新一轮超常规发展, 为早日实现我市转型复兴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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