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讲话】省建设厅厅长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讲话【优秀范文】

时间:2023-04-21 15:55:04 讲话稿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7月20日)同志们:这次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全面总结“十五”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讲话】省建设厅厅长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讲话【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住建讲话】省建设厅厅长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讲话【优秀范文】



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72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全面总结“十五”期间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部署“十一五”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召开这样规模的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在我省还是第一次。当前全省城市公交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通过这次会议,以学习贯彻41 号文件为契机,在总结工作、树立典型、交流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谋划下一步的城市公交工作,对于引导各地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推进我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发展战略的实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和各城市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和扶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在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公交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城市公交事业取得较快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近几年来,城市公交工作已逐步纳入各城市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公交优先逐渐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一)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总体规模和设施建设实现了新的突破。各城市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有力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公交设施建设。各城市公交企业积极延伸线路、购置车辆,努力为乘客提供安全、方便、迅速、准点和舒适的乘车条件。据统计,全省各城市用于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的投入逐年增长,5 年累计投资20 亿元以上,每年用于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支出约占当年城建资金支出的3 %。截止到2005 年底,全省48 个城市中有44 个城市有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全省实有营运车辆26764 辆,年营运线路长度达26369 公里,年客运总量309 亿人次。全省设区城市中有8 个城市先后开辟了92 条公交专用道,大部分城市在道路建设中设置了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公交企业后方设施不断改善,全省公交行业从业人员达46 万人。济南市着手开工建设了全省第一条BRT 系统。济南、青岛等大城市普遍添置了高档豪华营运车辆,开辟新的线路。中小城市也逐渐完善了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线网覆盖率大大提高,车容车貌有了很大的改善。居民出行对公交的依赖大大加强,乘车难的问题初步得到缓解。

(二)城市公交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各公交企业不断强化企业管理,创新经营机制,坚持“内挖潜,外拓展”,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些公交企业通过了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实现了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济南、青岛、东营等大中城市都采用了智能管理系统,青岛、日照等城市还率先采用GPS 卫星定位系统,实现了公交车监督、调度、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济南、青岛、烟台、日照等大中城市的公交企业还在部分公交线路上安装了电子报站器和电子滚动显示屏,部分线路还安装了闭路电视,提高了服务档次。各大中城市的公交公司普遍在公交车上安设了IC卡收费系统,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提高了营运效益。各城市普遍采用了无人售票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营运模式,降低了营运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益。济南、东营等公交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和能源政策,投入使用了压缩天然气汽车,不仅保护了环境,而且也给企业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威海等城市探索统筹城乡客运协调发展的模式,为公交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近年来,油价持续上涨,加大了企业营运成本,各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燃油补贴等方式用于支持公交企业发展的资金累计超过10 亿元,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

(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各地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整顿工作和实施“畅通工程”的统一部署,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加大稽查力度、加强登记管理等措施,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一些城市对公交营运线路、站点的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了公交线网,提高了营运效率。部分城市及时调整了公交票价。济南市制定颁布了《济南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成立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其他城市也相继出台了有关行业管理规章,建立行业管理机构,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工作。通过实施“畅通工程”,城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公交的营运环境得到改善。全省先后有4 个城市被公安部、建设部评定为模范管理城市,29 个城市保持或升入为二等城市,30 个城市(县)保持或升入三等城市,19 个城市(县)保持或升入四等城市。

(四)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企业的各项改革逐步深化。各城市认真贯彻建设部和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公交企业改革,有的已经取得了较大突破。青岛市公交集团公司从“三制改革”,到股份制改造,再到资本运作,各项改革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特别是他们以资本、管理为纽带,兼并重组周边中小城市公交公司的做法,为全省大中型公交企业做出了表率。济南公交公司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压缩管理人员和车下辅助生产人员比例,人车比由改革前的183 降至目前的1264 ,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日照市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平度市公交公司实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有经营者和职工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中小公交企业改革做出了大胆的尝试。威海、莱州、邹城等城市通过出让、转让公交线路经营权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公共交通经营和服务,改变了单一国有经营的传统模式。

(五)全省城市公交的总体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城市公交行业作为窗口行业,集中反映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几年来,各城市公交企业以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和经济的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服务标准,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实现了标准化和规范化服务,得到了广大乘客的普遍赞誉,一些城市的公交成了流动的风景线、文明线。在省建设厅会同省文明办开展的创建文明公交线路活动中,先后有53 条线路被评为省级文明线路;在省建设厅和团省委开展的争创“青年文明号”的活动中,先后有2 个车组被团中央和建设部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称号,16 个车组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各城市还通过与12319 服务热线联网,及时反馈乘客的意见,服务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得到了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省各城市公交企业还承担了大量的社会义务,仅济南市每年通过老年人乘车、残疾人乘车、现役军人乘车以及普通月票、学生月票等方式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投入就达12 亿元。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仍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随着小汽车进入家庭,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交通拥堵的状况日趋严重,更加暴露出公交行业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水平不高,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我省城市公共交通虽然从车辆总数、客运总量等几项指标都位于全国前列,但是按城市人口口径,万人拥有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只有692 标台,仅列全国第23 位。据初步测算,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在居民出行中的分担率平均不到15 %,低于30 %分担率的合理水平,远远低于国外发达国家50 %分担率的水平。二是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不相适应。我们的公共交通共给方式还比较单一,在线网分布、车辆配置、站点设施、购票方式等方面还有很多差距,群众选乘公交还有很多这样或那样的不方便。三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不够完善。虽然省里的公交管理体制比较稳定,但各城市的公交管理体制不尽一致,很多行业管理工作难以落实,难以形成有效的政府监管。公交立法滞后,国家和省至今还没有一部城市公共交通方面的法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不够完善,已有的也还没有完全落实。四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改革滞后,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目前全省绝大部分公交企业亏损经营,2005 年全省公交企业亏损额达到14 亿元,多数企业还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发展主要还是靠政府投入,企业自我发展能力还比较弱。

二、认清形势,明确目标,进一步增强加快城市公交事业发展的紧迫感

加快推进我省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战略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温家宝总理就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做出重要批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思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由我国土地资源短缺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随着城镇化、机动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和车辆快速增长,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拥挤加剧问题严重困扰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必由之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也符合我国能源战略和环保战略,是有效解决我国城市能源短缺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必然选择。从我省各城市的情况来看,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机动车增加的速度都非常快,公共交通已经成为城市中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城市的发展、群众的出行对公交的依赖程度明显提高,加快公交事业发展已经成为保障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就是人民大众优先,这是我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

全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坚持统筹规划、政府指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优化营运结构,推广和普及节能环保的公交车辆,积极稳妥地推进公交行业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建立起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全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有明显的提高,公交出行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首选方式。到2010年,全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要达到15标中小城市要达到10标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要达到45%以上、中等城市达到35%以上、小城市达到25%以上;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还面临相当艰巨的任务和挑战。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公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城市公交工作的紧迫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政策,加快城市公交事业发展。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很多方面。我们要按照规划先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创新机制的工作思路,把公交优先战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

(一)抓紧做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必须要做到规划先行。各地要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和修编,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山东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编制和调整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客运交通专项规划,济南、青岛市还要编制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全省所有设市城市要在2007 年底以前编制或修订完成《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将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编制任务的完成。规划要有前瞻性、整体性、科学性、连续性,要从战略的高度超前研究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与管理的对策措施。在规划编制中,要正确处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科学确定公交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有关技术和经济政策,有效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统筹安排公共交通站点、线路、运力、换乘枢纽等设施,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要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与对外交通的衔接,在规划中提前预留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城市道路与城市公交客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做好两者之间的衔接,要优化路网、线网布局,使之相互协调。

(二)切实搞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我省城市公交的差距,首先表现在设施不足上。车况差、场站不足、线路覆盖率不高、智能化管理水平低、公交专用线路少等等,这些问题在各个城市都带有普遍性。加快公交发展,必须从公交设施建设上抓突破。一是抓好公交场站建设。要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计划,确保资金和建设责任的落实。要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建设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完善站台、候车亭等设施。要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同步设计、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在这方面,我们要发挥建设部门的优势,在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到公交的问题。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二是建设公交换乘枢纽。在实现不同线路便捷换乘的同时,注意引入各种交通方式,实现公共汽(电)车、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之间的方便快捷换乘,以及城市交通与铁路、公路、民航的有效衔接,以缩短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时间。三是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发展。要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公共交通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线路运行显示系统、多媒体综合查询系统、乘客服务信息系统、公交IC 卡系统,实现公交智能化调度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乘客出行。四是加快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对提高公交运行效率来说,这是最直接、最见效的一项措施,各地要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各设市城市中心城区内所有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都必须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专用线。其余具备条件或者公交客流量特别大的道路,也要建设,并逐步形成公交专用道或优先道的道路系统。

(三)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公交发展,关键在投入。各城市每年都要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设施建设,并确保每年都有稳定的增长,公交建设资金占城市建设资金支出的比例应保持在5 %以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可用于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客运交通的建设。政府财政投入的资金应重点用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首末站、港湾式停车站、换乘枢纽、保养场、调度中心等设施的建设,以及国有公共客运交通企业的车辆更新和设施维护。各城市要建立规范的公交财政补贴制度,通过对公交企业的成本费用审计和评价,合理界定政策性亏损。对于公交企业承担的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城市政府应定期给予相应的补偿。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公交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在城市规划区内开行且执行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免征公路客运附加费;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绿地占用补偿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有偿出让费等主要用于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对符合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加快推进公交企业改革,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目前,全省公交企业大部分仍然亏损,这其中,有企业承担相当大的社会福利职能和票价相对偏低等原因,也有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不高、机制改革不到位、冗员过多等原因。各地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0374 号)的要求,在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引进市场机制,稳妥推进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各项改革。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企业作为独立核算的城市公用企业,要加强管理,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要逐步放开城市公共交通经营市场,形成国有主体、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要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深化国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改革。大力扶持公共交通骨干企业的发展,确立其主导地位,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创造有利条件。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引导社会资金和国外资本参与国有公共交通企业改革和重组,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管理市场化、发展建设集约化,使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市场主体。

四、切实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组织领导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城市的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市政府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及时研究和解决公交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一)尽职尽责,切实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行业监管。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建设厅“三定方案”,省建设厅是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的行业主管部门。不管市地公共客运企业的归属如何调整,各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担负起相应的行业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经营许可管理。省建设厅已经印发了《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公交行业的经营许可标准也即将印发。也就是说,今后所有公交企业都必须获得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公交运营。通过建立经营许可制度,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可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同时,也积极引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的经营和发展。二是各地要认真抓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领域的行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线路、文明车组及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按照《市政公用行业关键岗位服务规范》的有关规定,搞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规范化服务工作,积极推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文明服务公约,继续抓好城市公交领域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充分利用12319 等信息服务平台,倾听和搜集乘客反馈意见,改进和调整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三是不断提高公交企业服务水平。公共交通企业要科学调度车辆运行,加大行车密度,及时疏解客流,缩短乘客候车时间。要加快车辆更新步伐,加强对公共交通场站、车辆、设施、装备等的维护保养,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乘车、候车环境。加强对公交企业司乘人员的业务和政策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加快行业立法步伐,实现依法管理。目前,从国家到省里,都还没有建立起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法规体系。立法滞后给我们的行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必须加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领域的立法工作,坚持依法推进。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借鉴国内外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成功经验,从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加快建立确保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健全场站建设、车辆配备与更新、设施装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指导作用,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有序发展。省建设厅将积极争取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立法工作列入立法计划,争取早日出台《山东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济南、青岛、淄博等有立法权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其他城市也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政府规章,规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行为。

(三)加强考核,确保各项政策和目标落到实处41 号文件制定了很多有利于公交发展的好政策,关键是抓好落实。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公交行业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把各项政策领会好、落实好。各地要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实施“畅通工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省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指导,并及时对各地的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和监督,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取得显著成绩的城市给予表彰。

同志们,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全力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把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与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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