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讲话】民政部党组书记在民政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上讲话【范文精选】

时间:2023-04-20 15:25:07 讲话稿 来源:网友投稿

在民政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同志们:我非常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特别是四川地震灾区民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培训班合二为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讲话】民政部党组书记在民政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上讲话【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民政讲话】民政部党组书记在民政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上讲话【范文精选】



在民政系统纪检监察

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非常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特别是四川地震灾区民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培训班合二为一,两个班一起听课授课、一起学习培训,我感到很高兴,在这里我代表民政部党组和学举部长、代表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向参加这次培训的全体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并通过你们向全国民政系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举办民政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是我们组局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几乎每年都举办一到二次民政纪检监察业务和专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既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也有来自地、市、县民政部门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委托中央纪委培训中心代培了部分地市县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仅近10年来,共培训学员800多人(次)。我们之所以每年都要举办民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既是为了给各级民政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一个知识更新、学习提高的机会,也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经验、互通情况的平台。我到民政部工作已经半年有余。半年来,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我同在座的部分同志已经作了一些交流和沟通,但象今天这么大范围的接触来自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5个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的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以及四川省各地市县民政局纪检组长还是第一次。所以我特别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这次培训班,加强交流和沟通,并且把各位来自基层的经验和对工作的思考,以意见和建议的形式反馈给我们。把全国这么多民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聚集在一起不容易,我想借今天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和大家谈谈我对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些想法,与同志们作一点交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当前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环顾当前世界,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尚未见底,仍然在发展和蔓延,世界经济衰退的基本态势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金融体系面临的问题没有有效解决,实体经济恶化超出预期,这段时间发生在墨西哥、美国等一些国家的甲型H1N1流感又给严峻的经济形势蒙上了一层阴影,全球经济复苏还需要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今年3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09年世界经济将下降0.5%1%,世界银行预测世界经济将下降1.7%,世界贸易组织预测世界经济将下降1%2%,相应的世界贸易量将下降9%。从我国情况看,外部需求持续萎缩,出口下降幅度较大,一些行业产能过剩,工业增长回升乏力,经济效益继续下滑,民间投资意愿偏低,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财政收入下降,就业压力很大。

为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做出了高瞻远瞩的战略部署,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确定了“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年度总体目标,采取了10项重要措施。去年中央新增1000亿元投资项目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今年新增1300亿元投资也已基本下达到地方,第三批700亿元中央投资也即将下达。目前看,经过努力,中央政策措施的作用逐渐发挥出来,效果开始显现,国民经济出现一些积极变化。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温家宝总理指出,既要看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坚定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又要充分估计面临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决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宁可把困难和风险看得重一些,把应对危机的时间估计得长一些,把政策举措准备得充分一些,扎实工作,毫不松懈,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

形势逼人,形势催人。当前的形势是一场巨大的考验,既是对我们国家三十年来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成果和综合国力的考验,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既考验中华民族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民族精神,也考验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工作作风,这里包括各级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有效应对困难和挑战,最重要的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全面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当前这种困难的经济形势下,毫不放松地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具有极其特殊的重要意义:

第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有利于确保中央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去年四季度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坚决贯彻中央要求,紧紧围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坚持提前部署、全过程监督,迅速组织24个检查组分赴各地进行了两轮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广泛深入地宣传了中央精神,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在项目申报审批、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防止了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有力促进了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顺利进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保障作用,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保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应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

第二,大力强化作风建设,有利于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特别强调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极端重要性。他强调,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尤其需要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坚定信心,夙兴夜寐工作,迫切需要以各级领导干部的坚强党性和优良作风提供有力保证。当前,只有大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使广大党员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汇聚党心民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我们党才能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迎难而上、共克时艰。

第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利于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纪检监察机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是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当前,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具有更为重大的现实意义,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顺利落实,有利于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有利于为科学发展构建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

第四,扎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有利于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是纪检监察工作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经济运行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更需要从体制、机制的层面上寻找症结、查摆问题,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当前,尤其要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行为、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等方面,为政府正确履行职责提供严格的制度依据,为经济的复苏和增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牢记职责,切实增强做好民政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是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一支基本力量。在当前国际国内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民政工作要在应对新挑战的条件下,在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为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民政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在民政系统的延伸和具体体现,既是民政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民政工作的基本内涵和重要内容,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既互相区别,又相辅相成,在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的政治保证职责。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从事民政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记职责,切实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的贯彻落实和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手段,确保中央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的有效落实。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各项政策措施,民政部已经确立了提高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落实中央保民生要求,以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着力点落实中央保发展要求,以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落实中央保稳定要求的工作思路。2009年,中央为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城镇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已经增加了中央低保补助资金、灾区恢复重建资金,提高了救灾补偿标准,各地财政也都相应增加了资金投入;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列入国家财政重点投资计划。当前,各级民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在于推动工作思路真正转变为切实有效的行动,要创新监督手段、整合监督力量,切实加大对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各项民政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民政对象真正得到实惠;对重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建设资金安全,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是突出基层、掌握实情,确保民政工作在解决民生上发挥应有作用温家宝总理在接见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代表时说,当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干部就是民政干部。“为民”是民政工作的本质属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工作的核心理念,民政工作在解决民生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属性和任务决定了大多数的民政对象在基层,民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自去年开始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了农民工务工收入减少、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城乡困难群众增多的现象,解决民生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民政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面向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深入调研、了解实情,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基层,以维护最广大的民政对象的根本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宽基层群众参与民政工作的渠道,扩展基层民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范围,不断探索推动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思路和办法。

三是服务大局、与时俱进,确保民政事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又好又快发展。民政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保障、促进和服务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近年来,民政事业遇到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各部门广泛关注民生、民权和民利问题。民政部门在汶川地震、慈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工作和领域中的表现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和群众的普遍认可。其职能正在扩大,作用正在扩展,威信正在提高,对民政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任务也因之加重。民政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自觉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自觉适应民政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将民政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到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框架和民政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通盘思考,全面筹划,整体推进。必须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的形势和民政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实际,针对影响民政科学发展的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剖析,不断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探索和创造新鲜经验,创新民政反腐倡廉建设载体,始终保持民政反腐倡廉建设的创造力和生命力。

三、把握规律,不断提高民政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做好民政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推进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需要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民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我们所有从事民政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加强学习,注重实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驾驭工作全局、开拓工作局面的能力,提高坚决惩治、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制度创新,努力提高民政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从派驻机构的角度来说,我想主要是要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监督与保障的关系,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

监督是派驻机构的基本职责,是我们保障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有利于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派驻机构来说,“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监督与保障的关系,一要敢于监督。这是一个坚持原则的问题。既然我们从事这项工作,就必须履行好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必须维护党章、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依法监督,严格监督,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权威所在。二是要善于监督。一些不敢于监督的情况往往是不善于监督的结果。不可否认,目前的体制,给我们开展监督带来一些不便。人们常说: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假,群众监督太空。我想这正是不敢于监督、不善于监督带来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监督的保障作用,就必须解决好怎么监督的问题。善于监督就是要讲究方法,能够妥善处理监督中的各种矛盾,使监督对象心悦诚服。要从促进和保障业务工作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监督的过程中摆正位置,使我们的监督同业务工作的开展形成良性的互动,充分发挥监督的预警功能和建设性作用,寓严格监督于强化保障之中。不能就监督搞监督,要多开展参与式的、推动工作性的监督,通过监督把脉问诊,特别是要从制度、机制层面上提出建议,而不是单纯的查错纠弊。另外,要更多地通过建立制度和机制来保证监督的实效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二)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就防治腐败而言,惩治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只有严厉惩治,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预防是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只有做到关口前移、教育为先、防范在先,才能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从惩治和预防的相对关系来看,预防的工作抓好了,惩治自然就会减少;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发挥好了,预防的效果就必然会得到强化。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就是要克服两种倾向:一是只强调办案,把反腐败的成绩仅仅归结为办了多少案,处分了多少人,割裂了惩治与教育、制度、监督的有机联系,只看眼前,不论长远,忘记了治本的大目标;二是片面强调教育、制度建设,以为抓了教育、制度,案件自然会减少。因此,中央在提出反腐倡廉建设“三个更加注重”的新要求的同时,特别强调了“坚决惩治腐败”这个前提。

处理好惩治和预防的关系,还要对民政部门的反腐倡廉形势有一个清醒而客观的判断。从民政系统的现实状况来看,民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总体上是好的,多年来民政系统在教育、制度、监督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形成了廉政、勤政的良好氛围。但是从近几年民政系统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违纪违法案件并没有在民政部门销声匿迹,一些重点案件尤其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和思考。因此,我们在进一步做好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必须积极稳妥地开展查办案件工作。查办案件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综合能力的考验,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分清轻重缓急,把握政策界限,特别要注意把握两点:一是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要时刻对查办案件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出现违纪行为,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办案工作不能下指标,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工作没有目标。查办案件是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没有工作目标就不会有努力方向,案件工作就不会有大的突破。接到举报,发现线索,不去查实就是我们的失职,但惩处并不是最终目的,教育和挽救干部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查实问题和澄清问题同样重要。惩处腐败者、支持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是我们在查办案件时必须持有的态度。

从今年开始,我们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将逐步建立全国民政系统查办案件情况汇总制度,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及时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备案。我们希望通过建立这个制度,对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及时发现并掌握民政系统存在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并以适当的形式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向各地进行通报,切实发挥好民政系统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处理好全面与重点的关系,提高统筹全局的能力

对于民政纪检监察工作来说,处理好全面与重点的关系尤为重要,这是由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系统性、民政业务工作的多元性和民政纪检监察队伍的客观现状所决定的。从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来看,《工作规划》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六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措施,为我们推进民政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民政业务工作来看,点多、面广、战线长,每一项工作都自成体系,都具有自身运行模式和机制,这在客观上就增加了民政纪检监察工作的难度。从民政纪检监察队伍的现状来看,据我了解,目前各省(区、市)民政厅(局)纪检组监察室的编制多不过五六个人,少的只有组长和室主任两个人,多数是三、四个人,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的人就更少,人员不足构成了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客观制约因素。

面对这样的情况,一方面需要我们的民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勇挑重担、克服困难;另一方面需要我们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我认为,首要的就是要处理好全面与重点的关系,在工作的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上寻找到一个平衡点。一是要学会找“七寸”。我们常说:打蛇打七寸。处理全面与重点的关系首要的就是找到工作的“七寸”,也就是我们说的关键环节。对民政纪检监察工作来说,如果能够找到监督对象的关键环节,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找到了关键环节,就可以集中力量发挥监督的最大合力,对其他环节产生巨大的制约作用。二是要学会做减法。民政业务工作具有多元性的特点,但也不是毫无联系,我们应该在找共同规律上下功夫,找到一些相同或者相近的属性或特点,用制度或机制去加以规范,就能实现做减法的效果。比如,低保、救灾、优抚等各项民政资金都存在一个如何避免发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的问题,一卡通制度的推行就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这就是做减法的一个例子。三是要合理安排每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彭真同志担任人大委员长的时候讲过一句话: “重大原则问题,该管就管,少一事不如多一事;日常问题不必去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想这句话对于我们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在每一个阶段,突出工作重点,抓主要促次要,抓重点带一般,攻难点带全盘,就能纲举目张。

(四)处理好自主开展工作与加强组织协调的关系,提高协助部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在新的体制下,派驻纪检组监察局不但要履行好监督和查办案件的职能,还要着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充分发挥协助部门党组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建设的职能,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通盘谋划和努力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好组织协调的职能,需要我们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加强沟通与协调。一是要加强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报告和同驻在部门领导的沟通协调。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效指导是完成好工作任务的有力保证,只有保持同上级机关的密切联系,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派驻纪检组监察机构只有得到驻在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因此加强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沟通,是为我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力条件的必要手段。在日常的工作中,既要履行好派驻机构自身的各项职责,又要积极主动配合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既要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原则,又要在具体问题上学会换位思考。二是要建立同业务部门的有效互动。有效监督建立在对被监督对象深入了解的基础之上。我们的监督职能履行的是否到位取决于对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的特点、流程、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是否了解到位。加强同各个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是我们熟悉民政业务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健全民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要条件,是派驻机构的监督真正融入民政业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三是要形成全国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合力。面对相同的民政业务工作,面对相似或相近的问题,加强全国民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与交流,探索全国民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协调与协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是促进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我们希望各地的民政纪检监察部门能够采取多种方式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我们也将尝试着为大家提供交流与沟通提供平台,促进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形成合力。自去年以来,我们已经开始建立民政系统纪检监察信息员制度,今年开始建立全国民政系统案件情况汇总制度,都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我们也欢迎大家给我们多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四、明确任务,不断推进民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民政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推进民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需要各级民政纪检监察干部开拓创新、加倍努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尤其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以开展监督检查为抓手,在保障科学发展上谋求新作为

为科学发展观在民政系统的贯彻落实保驾护航,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这要求我们必须在保障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上谋求作为。总体上讲,民政纪检监察工作要把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保障科学发展的第一要务,把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保障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保障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把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作为保障科学发展重要保证。当前,特别要把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扩内需保增长一系列政策部署在民政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保障科学发展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要把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重大项目的实施,特别是直接涉及民政对象切身利益的政策、资金、项目的落实作为督查的重点,综合运用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联合督查等形式,强化督查效果。

(二)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为主线,在民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再上新台阶

《工作规划》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对于整体推进民政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自《工作规划》出台以来,各地民政纪检监察部门都积极主动地协助民政厅局党组党委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对任务进行分工,做好了《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分解工作,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抓重点、破难点、促落实。各级民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组党委,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找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集中力量重点解决,推动面上的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驻在部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取得明显成效。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严格责任考核,实施责任追究,督促和保证惩防体系建设落实。

(三)以强化资金监管为重点,在制度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民政部门管理的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等多项资金,多是人民群众的救急救命钱,社会关注度极高。加强对各项民政资金的监管历来是我们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去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后,全国特别是四川、陕西、甘肃等地的民政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在灾情特别严重、救灾款物数额特别巨大、灾区需求迫切、抗震救灾任务艰巨、社会广泛关注的情况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救灾款物监督,监督不缺位、监督不添乱,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协助,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了一本放心帐,也为加强民政资金监管积累了宝贵经验。今年,我们将救灾资金、城乡低保救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五保救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和“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情况作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还将对2008年度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希望同志们总结好抗震救灾款物监督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这些经验和做法加以制度化、规范化,并运用、落实到今年的工作当中。

在加强对民政资金监督检查的同时,我们也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从长远来看,我认为大致可以从下面这五个方面入手,在民政资金监管制度建设上做一些探索,努力实现民政资金监管的新突破。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保证资金分配的规范化、科学化;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整合现有的资金管理信息平台,促进资金管理运行的公开透明和实时监控;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多方位、全过程监督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针对资金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约机制;五是要进一步探索建立资金使用的事前科学决策机制和管理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以示范单位创建为载体,在民政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上开创新局面

学举部长在年初的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提出民政系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强调要着力深化民政“为民”的宗旨,着力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政绩观,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我们要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贯彻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到具体措施上,体现在实际行动里,特别要通过加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反映民政系统作风建设的成果。自去年青海会议后,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广东、安徽、河北等部分省区市已形成初步意见,部里目前正在汇总收集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示范标准、评定办法的拟定工作,下一步将通过调研和召开小型座谈会的方式,广泛征求各省区市和部分民政基层单位的意见,10月份召开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座谈会,并将于今年年底前正式颁布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我们希望通过一年多的创建时间,各地能够涌现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这项工作对于推动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大家积极的参与,把各地成熟的方法和经验及时提供给我们。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这次培训班我们还安排了半天的座谈会,主要想了解一下各地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听取各地对示范单位标准、评定办法的意见,以及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开好这次座谈会,在此之前,我们印发了补充通知,把座谈会的内容提前告知了大家。希望同志们在座谈的时候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共同谋划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在开始就有一个好的开端。

(五)以推动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为契机,在加强民间组织规范管理上争取新进展

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实行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把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直接纳入了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领域,马凯同志在会上用了整整一页纸的篇幅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是很少见的,也充分说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中央纪委的任务分工中,明确由监察部牵头,民政、发改等部门配合开展推动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从四月份开始,国务院纠风办、中纪委和民政部联合组成了两个工作组,在十三个省市同步进行调研。我带队对福建和广东两省进行了调研,主要目的就是全面了解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的现状,找准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为推动行业协会健康持续发展探索思路和办法,向中央提出推进这项工作的政策建议。

从调研的总体情况看,对于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问题,各地政府非常关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努力,脱钩工作有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以广东为代表的一些省份成效还比较显著。但就全国看,目前发展还不平衡,认识有高有低,推进有快有慢,成效有好有差。形势不容乐观,任务依然繁重。下一步,中央将会出台专门的文件,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我希望各地民政纪检组监察室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同民间组织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一方面,要在充分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出思路、出措施,推动中央精神的迅速落实。另一方面,在中央政策出台后,发挥好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把中央对这项工作的各项要求进行具体化,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集中力量推进这项工作,力争出实效、出成果。

最后,我再次代表部党组和学举部长祝大家在北京学习、生活愉快,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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