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巡视员在2012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2011年是我省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第一年,取得了良好进展。今天,我们在此召开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会议的主题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讲话】省财政厅巡视员在2012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省财政厅巡视员在2012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是我省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第一年,取得了良好进展。今天,我们在此召开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会议的主题是: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总结2011年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安排部署2012年度工作任务。首先,我谨代表省财政厅向过去一年大力支持这项工作的有关领导和同志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从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到200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正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经历了14年的时间。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长期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从战略高度和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约束部分企业分配无序、盲目投资及低水平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公平竞争,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但近些年来,原本在政策扶持、资金借贷、资源占用等方面占据优势的国有企业,利用留存收益,参与一般性竞争领域,挤压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从长远看,不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利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相互促进,不利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的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企业法》规定“国有企业应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国有企业、国有股权是国家投资形成的,国家作为投资者理应收取投资收益。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作为出资人的收益权得以实现,深化了国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
(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资本预算实质上就是国家将企业的部分利润或股利股息集中起来,通过财政再分配,以增量带动存量,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效控制和引导国有资本存量变现和增量的分配与使用,既可以引导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有序退出,又可以增加对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的投入,巩固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支柱地位,促进国有资本在全社会范围内有序流动与优化组合,提高国有资本的营运效率,从而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三)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国有企业做优做强,实现科学发展。当前,我省国有企业大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发展初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抢占国际科技产业制高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精选出来的好项目,可以集中资金大力扶持,帮助企业快速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具有湖南特色、富有核心竞争力、符合“四化两型”社会建设需要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共同构成政府的复式预算管理体系。国务院2007年发布的《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政府公共预算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同时规定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8年开始实施,各地区的试行时间、范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因此,我省《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规定,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11年开始实施,各市州的试行时间、范围、步骤,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决定。
目前,为完善预算管理体系,中央已明确要求汇总编制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根据全国人大要求,财政部于2011年12月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441号),明确要求从2012年起,各地方上报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财政部汇总编制后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从今年的两会报道看,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仍然是两会的一个热点话题。
从我省情况看,省级国资预算工作已经顺利开展,但地市一级进展相对缓慢。14个地市中,只有衡阳、株洲两地在2011年收取了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长沙、湘潭拟在今年收取,正在测算资本收益,其他10个地市基本没动。因此,做好全省的汇总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的预算管理体系,要求我们加快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仅要科学谋划201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还要加强指导,推动市州和省直管县开展工作。
二、201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开展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预算单位和省级企业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下,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扎实起步,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年纳入实施范围的有40个预算单位共160户企业(包括省财政厅直接联系的6户企业),其中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个预算单位12户企业因已缴纳了国有资产占用费而暂不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根据企业报表利润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情况,有108户企业因亏损或利润较少没有分红,其余40户企业申报了资本收益。去年省财政共收取省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5.91亿元,安排支出5.78亿元。
(一)搭建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把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作为首要任务,及时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文件,初步形成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体系。
一是在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方面,经省政府批准,我们与省国资委联合下发了《湖南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范畴、收取比例和申报程序等。考虑到省级企业才从国际金融危机走出来,整体经营形势回升缓慢,为统筹兼顾企业自身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在确定收取比例时,我们多次征求企业意见,与预算单位反复协商,最后决定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即规定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分四类执行:其中资源型和投资型企业按15%;农业企业、劳改劳教企业、军工企业和文化企业按5%;粮食、棉花储备企业免交国有资本收益;其他企业按10%。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则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上缴国有股利、股息。
二是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方面,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明确了省财政厅、预算单位与省级企业的职责分工以及预算编报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要求,形成了财政部门主管负责、预算单位审核填报、企业承担具体项目的分级汇总编报模式。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印发了《关于编报2011年度省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和支出项目计划的通知》,明确预算支出的重点,指导企业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自身发展需要,科学编报支出项目计划。
三是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已纳入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范围或资本收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企业,暂不缴纳国有资本收益。
(二)严格征收,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入库。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及时足额入库,是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前提。为此,我们印发了《关于组织测算2010年度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通知》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收缴2010年度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通知》,组织预算单位和监管企业严格按要求测算、申报应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国有资本收益。
在去年银根不断收紧、综合运营成本不断上升、国内外经济形势异常复杂的情况下,各省级企业识大体、顾大局,克服现金流不足等各种困难,积极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11年,省级企业共缴纳国有资本收益5.91亿元。其中,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1.51亿元,占25.5%;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上缴股利、股息4.4亿元,占74.5%。国有资本收益的及时足额缴库,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支出。按照统筹兼顾、以收定支、综合平衡的原则,经与预算单位反复沟通,我们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上报省政府审批。这里我通报一下,对于预算编制及项目的安排,省国资委高度重视,委内多次讨论并上党委会专题研究,积极与省财政沟通协商。等会,省国资委将作经验交流发言,希望各预算单位认真学习。
按照省政府的批示,2011年的预算安排以资本性支出为主、费用性支出为辅,其中资本性支出5.62亿元,占95.1%;费用性支出0.16亿元,占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力推动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一是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进省级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如安排资金支持了湘电集团轻轨装备、湘投控股集团太阳能超白玻璃、建工集团高效节能传热设备、煤业集团华磊光电LED二期建设等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重大技术研发活动,抢占高新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支持了化工医药设计院、有色金属研究院等9户科研型企业共13个项目,鼓励他们加强科研攻关,深化咨询服务,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是大力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对神斧集团、兵器集团等5户企业的技改项目予以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安全隐患。支持煤业集团、建工集团等企业进行生产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做精做强主业,巩固行业领先优势。对粮油食品集团循环经济种养结合示范项目、海利集团超高效造纸专用水处理剂生产推广示范项目进行支持,鼓励传统企业推陈出新,优化升级。
三是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安排了神斧投资辅业改制等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方面的费用性支出,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为深化国企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1年是我省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第一年,总的来看,进展顺利,效果不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企业不按时申报收益,有的预算单位没有复核,有的未按规定编制预算建议草案,特别是对应缴资本收益的多少,目前主要依赖企业主动填报,大部分预算单位对企业情况并不完全清楚。最近审计发现个别企业去年逃报收益,即申报收益时提供给我们的正式年度报表没有利润,但现在审计发现其去年的报表又有利润。对此,我希望各预算单位和省级企业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办事。对逃报收益的,不仅通报批评,还要追缴收益。以上这些问题,说明我们的工作与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相比,仍有些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2012年度及下一阶段工作部署
按照财政部新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编报2012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企[2012]8号),对报表格式等编报内容进行了规范,希望大家按规定执行。下面,我就今后的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夯实基础工作,加强收入管理
一是认真摸查,确保所有省级企业纳入实施范围。根据《湖南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范围包括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级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具体包括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二级机构有实际的资产(产权)、人事或业务管理权限的省级企业,也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仍有部分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二级机构下属企业未纳入实施范围。请各预算单位对本单位有管理权限的省级企业再认真摸查一遍,对去年漏报的企业要在今年及时申报。同时,对已缴纳资产占用费的企业,厅内各部门预算处也应组织预算单位认真核对缴费凭证,及时与企业处沟通衔接,确保所有省级企业均纳入实施范围。
二是及时申报,足额上缴收益。按照《湖南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一方面,国有独资企业应在年度财务报表出来后及时申报并上缴利润,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应在股东大会表决日后据实申报并上缴股利、股息;另一方面,除已明确纳入本轮省属国企改革范围的关闭破产(注销)企业,其资产处置按照省属国企改革政策执行外,其他省级企业的产权、股权(股份)转让(减持)或清算收入均应作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在这方面,衡阳市做的比省里好。去年衡阳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达到5.9亿元,与省本级规模相当。在此我着重强调一下,近几年,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搞央企对接、文化类企业搞资产重组,力度都比较大,但凡发生上述资产处置行为的,均应及时申报,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三是采取措施,规范收益减免程序。从去年的情况看,有几户国有控股企业,年度报表有利润却没有分红。现在资本市场讨论的一个焦点,就是股民要求政府制订规章制度,促使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在这方面,我希望国有企业带个好头,不断提高分红比例,并使分红常态化。下一步,将由省财政牵头,做好调研,报请省政府出台《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减免申报办法》,对利润、股利股息、产权转让收入等国有资本收益,规范减免程序,不按程序申报审批、擅自减免或拒不上缴收益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二)科学编制预算,强化支出管理
一是根据支持重点,科学编制预算。从去年的国有资本收益情况看,除12户企业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外,其他148户企业中只有40户有收益上缴,其中省国资委15户企业上缴5.6亿元,其他25户企业只上缴了3000万元。这说明除中联重科(一家上缴了3.2亿元,占全省54%)等部分企业集团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外,其他省级企业整体上仍处于“数量多、规模小、分类杂、盈利差”的状况,同时也说明了转方式、调结构任务艰巨、时不我待。为此,我们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持重点,放在着力培育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上面,把培育发展新型产业和高、精、尖企业作为首要任务,鼓励企业以强化资源整合、做精做强主业为主要目的的兼并重组,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助推企业在某些关键领域、核心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抢占未来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
因此,各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严格把关,精选优质项目申报。守盛省长一再强调,财政支出要 “集中力量办民生大事,握紧拳头保发展重点”。我们也多次提倡整合专项资金,不撒胡椒面。希望我省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能在这方面有所突破。
二是逐步建立项目库,并实行滚动管理。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国资预算支出项目库。通过项目库管理可以达到三个目的,首先可以避免重复安排财政资金。由于各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各有侧重,对同一个项目,若已经安排了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等其他财政资金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其次,通过对项目库的滚动管理,可督促企业从长远利益出发认真填报项目,避免今年报某个题材,明年搞另外一个热点,否则对项目的支持仍然是撒胡椒面。对项目库内的优质项目、重点项目,原则上应优先保证,甚至可以连续支持几年,争取做到支持一个,成功一个,真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方便验收项目,实行预算绩效评价。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支出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经批复即具有法定效力,要维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严肃性,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支出。若因生产经营、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支出项目的,应按规定的申报程序报批。
(三)加强组织协调,加快工作进度
一是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及到省政府、省财政、预算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多个责任主体,需要各部门通力配合共同推进。按照省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省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从出资企业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审批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省财政作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下达批复并拨付资金;省预算单位负责审核汇总监管企业的收益和支出项目申报情况,编制本单位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省级企业按规定申报、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提出支出项目计划,根据预算批复使用和管理资金。
在此,我强调一下,厅内各部门预算处应切实履行职责,对归口联系的预算单位及企业,要严格复核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申报表,并及时催缴入库,认真审核预算建议草案,具体批复预算和下达预算资金。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各部门均应确定专人负责,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相互协作,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按时编制预算,及时下拨预算资金。当前,金融危机后续影响不绝,银根、地根仍然偏紧,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市场需求增速恢复较慢,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生产经营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预算资金早一天下达,就可早一天发挥效益,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因此,省财政要加强指导,各省级企业应在3月底将收益申报材料及支出项目计划上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也应按时编制预算,在4月20日前将建议草案报至厅内各部门预算处。厅内企业处要牵好头、负好责,特别是为项目评审早做准备,各部门预算处更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争取在5月底上报省政府审批。
今年,省财政不再专门下发文件催缴国有资本收益,各预算单位及厅内各部门预算处要督促企业按照《湖南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编报2012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主动申报上缴收益。同时,省财政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收益入库进度分批下达预算资金,力争在上半年将70%的入库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企业,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尽早编制决算,并布置下年预算。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报工作的通知》,从2012年起,各省应在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当年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次年4月底前,报送当年地方国有资本经营决算。也就是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进度已基本和部门预算保持一致。从时间上讲,我们现在布置2012年工作相对滞后。为赶上中央的进度,今年可能要在10月份着手布置2013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12月份开展2012年的决算工作,请大家做好思想准备。据我们了解,今年省国资委在2月份就组织监管企业开展收入测算等基础工作,值得各主管部门学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预算单位和省级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2012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顺利完成。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将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对应报不报或不按规定编报、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同志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尚处试行阶段,富有探索性和挑战性。希望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开创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四化两型”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