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一、认清形势,提高对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十五”期间,我市外来流动人口年均增加36.41万人,增幅居全国前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讲话】副市长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汇报会上讲话(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副市长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小组成员
单位年度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十五”期间,我市外来流动人口年均增加36.41万人,增幅居全国前列;截止2007年,全市登记做证的流动人口数量已达328.8万人, 与户籍人口比为59.1:100,总量居全省首位。未来一个时期,我市将先后迎来人口总量、劳动年龄人口、市外迁入人口和老年人口的“四大高峰”,预计到“十一五”末,全市人口规模将超过800万人,而外来流动人口仍将是其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之一。外来流动人口的急剧增长、人口规模的持续膨胀,带来了人口总量、人口结构和人口素质问题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使城市资源的可承载能力和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都面对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快速膨胀的人口对原本就相对短缺的城市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外来流动人口处于劳动年龄和生育旺盛期,文化程度较低、整体素质不高、举家迁移特征明显,在流动人口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如何更好地服务和管理,还需要作很多的探索。如何解决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带来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间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
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凝结着外来流动人口的辛勤劳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外来流动人口的热情参与。因此,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诸如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保健等方面的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既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务,又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虽然,我市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暂时走在了全国、全省的前列,首创了“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的理念,并被写入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成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原则,但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我市人口发展领域的管理服务职能还显分散,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服务格局尚未形成,外来人口违法生育现象依然较多,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还不够完善,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机制还不够顺畅,“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等属地管理职责还未真正落实到位。这些都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增加了难度,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必须深入研究加以解决。
二、抓住机遇,切实增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
当前,我市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从全局上来说,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和发展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促使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摆上更重要的议事日程,《决定》把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作为计划生育工作五项主要任务之一,提出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等9方面的工作要求;从我市来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去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我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出台了《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甬党〔2007〕15号),并制订实施了加强计划生育、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10多个配套政策,提出了构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合法权益保障、多层次可持续激励、社会环境优化、组织领导五大体系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抓住机遇,切实增强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信心,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努力提升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明确重点,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2008年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关于《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总体目标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协同合作、服务发展、循序渐进,倡导“信息化先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把“引导融入、提升素质、优化服务、完善管理”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
(一)推进共建共享的信息化建设。
要建立完善“统一采集、部门共享、专业补充、双向互通”的完整、及时、统一的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要摸清底子,引导村(社区)计生管理员在导入“外来人口基本情况信息库”基础上,上门开展随访服务,补充专业信息,建立、更新“外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库”。要及时交换,重视省际流动人口信息的交换和部门间数据的共享,加强对薄弱环节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提高信息交换的质量和数量,强化部门协作共建,促进双向管理服务。
(二)提高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水平。
一是要落实社会化管理。各级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综合执法检查范围,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村(社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构、企业和房屋出租户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探索既能方便外来流动人口办证办事、又能及时掌握信息的基层管理机制。二是要加强生育节育管理。积极引导外来已婚育龄夫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完善计划生育举报制度,实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手术奖励制度。三是完善出租房登记、产妇分娩时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通报制度,探索实行新生儿落户、户口迁移时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制度。四是要加强与户籍地合作。通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区域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定期随访等制度,完善与流动人口主要来源地的长效协作机制,努力控制和减少外来流动人口违法生育。
(三)提高计划生育市民化服务质量。
一是要有效落实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基本技术的免费服务。组织村(社区)广泛开展向流动人口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册、服务卡,免费提供宣传咨询、避孕药具、办理证件等服务。二是要完善外来孕产妇分娩救助制度。采取广泛宣传救助政策、增加定点医院、简化救助程序等措施,让更多的符合生育政策的外来常住人口孕产妇知情获益,提高外来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外来孕产妇、新生儿的生命安全。三是要开展生育关怀专项行动。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活动形式,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培训教育。对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家庭进行慰问帮扶送温暖,提供实实在在的计划生育人文关怀。
四、加强领导,努力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一)健全领导和考核机制。
完善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将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督查考核。开展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专项评估,加强工作汇报和督查制度。按照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向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要求,结合部门联合管理与服务的职责,科学制订工作评估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完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门多,涵盖的领域广,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加强研究、完善政策,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根据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主动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和管理网络。各部门制订、出台的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要有利于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要坚持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小组联络员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定期分析、研究、会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
(三)加强人口计生事业保障。
要将外来流动人口数合理计入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的核算基数,加大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继续充实乡镇(街道)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职干部,切实按照外来育龄妇女500:1的比例,配足配强村(社区)计划生育专职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