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讲话】副省长在吉林省第五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3-04-19 12:15:05 讲话稿 来源:网友投稿

在吉林省第五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2月27日)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总结交流十年来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妇联讲话】副省长在吉林省第五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妇联讲话】副省长在吉林省第五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吉林省第五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2月27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总结交流十年来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研究部署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了妇女儿童工作情况的汇报,省委书记孙政才、省长王儒林都做了重要指示。今天,王儒林省长亲自出席会议还将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就贯彻落实我省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年来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过去十年是吉林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的十年,也是妇女儿童事业大发展、妇女儿童普受惠的十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较好完成了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妇女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高。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支持妇女创业就业的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妇女创业就业培训体系,妇女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在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大背景下,全社会就业人员女性比例始终保持在41%以上。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领域中女性人数不断增加,失业人员、农村贫困人口中女性比重逐步下降。在推动吉林振兴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广大妇女充分发挥了 “半边天”作用。

(二)妇女参政能力不断提升。各级党委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机制,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省十一届全国人大女代表比例由上届的11.94%提高到23.19%,比全国高出1.86个百分点;十一届全国政协女委员比例由上届的20.69%提高到25.93%,比全国高出8.23个百分点。省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70.%,比2000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24.%,比2000年提高了5.9个百分点。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坚持儿童优先、教育优先的理念,提升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和质量,加强妇女职业教育培训,妇女儿童享有的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十年来,全省幼儿教育快速发展,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及高等学校女生在校人数不断增加,青壮年妇女文盲基本扫除。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56年,比2000年提高0.66年,男女两性受教育差距由2000年的0.62年下降到0.55年。

(四)妇女儿童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健康问题,加大妇幼卫生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依法实行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准入,将农村贫困妇女 “两癌”检查纳入富民工程,母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十年间,妇幼卫生经费增长了4.78倍,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了6.24/10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了7.68和7.36千分点。

(五)妇女儿童依法维权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完善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20余部。加大了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查处破获涉及迫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案件7996起。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络,形成了政策保障、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维权机制。

回首过去十年,广大妇女儿童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权益得到进一步实现,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这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社会各界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广大妇女儿童自身努力、妇女儿童工作者辛勤耕耘的结果。特别是长期以来,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倾心妇女儿童事业,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首创了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模式,通过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创新了社会化、项目化运作的工作理念,面向社会开展了妇女儿童公益项目推介,创造性地开办了贫困大龄女童 “春蕾中专班”。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 《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领导的意见》(吉发 〔2001〕20号)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 (吉政发 〔2009〕26号),省政府实施了 “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发展战略”,设立了 “城乡困难妇女帮扶专项资金”,加大了惠及妇女儿童的社会事业投入。各地还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社区、村屯公益广告宣传内容,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形成了全社会关心重视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妇女就业压力仍比较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及贫困妇女儿童教育、健康等需求与其享有的社会服务还有差距;贫困家庭、单亲家庭儿童和流动、留守儿童的保护和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二、未来十年我省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新任务

2011年10月,省政府颁布了 《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 《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20年)》,明确了今后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未来十年,我省妇女儿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为主题,以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主线,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儿童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充分发挥政府在妇女创业就业中的组织和服务作用,积极为妇女创业提供政策、资金、项目、信息等服务,鼓励支持妇女兴办各类小微企业。进一步拓宽妇女就业渠道,顺应家政、养老等社会服务消费需求,结合妇女特点,大力开发吸纳量大、用工灵活的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企业招工用工行为,落实同工同酬,严厉查处包括新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企业单位中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大力支持女农民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村妇女增收致富能力。

(二)着力提高妇女儿童教育水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开展对口支援薄弱校活动等,加快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差距。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大力推动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的多样化发展,为高中女生提供多种职业教育的机会,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生就业前接受职业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强化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学历教育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

(三)着力推动妇女参政议政。要切实增强妇女在决策管理中的影响力,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逐步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加各级领导班子女干部数量,努力提高正职女干部比例。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同时还要畅通儿童参与和表达渠道,确保政府重点工作和项目安排中体现儿童优先原则。

(四)着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残害遗弃女婴、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扫除影响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认真清理不合法的村规民约,对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五)着力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加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力度。强化妇女妇科疾病普查普治工作,在深入实施 “富民工程—农村贫困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和 “农村贫困妇女 ‘两癌’救助项目”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免费检查和贫困救助的覆盖范围,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等工作,逐步实现流动妇女儿童与流入地妇女儿童享有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六)着力推进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补短板的原则,确保城乡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救助标准和调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妇女落实救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救助。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建立流动、留守儿童服务机制。特别关注贫困妇女、单身母亲和老年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困难,在普惠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帮扶,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困难妇女帮扶机制。

三、切实抓好十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2011-2020年吉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指导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以实施新规划为主线,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强化措施,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目标责任。各级政府妇儿工委要把新规划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各相关部门要把新规划实施工作落实到具体处室,并纳入部门工作职责。卫生、教育、人社等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较多的部门要研究制定本部门落实新规划的具体方案,确定达标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

(二)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十年来实施规划积累的经验上升为制度性安排,形成科学的体制机制。要完善宣传培训机制,研究和探讨针对性强、辐射面大、时效性好的宣传形式,多渠道,分层次,全方位地搞好新规划宣传工作。要完善监测评估机制,科学准确收集分析各项指标数据,客观全面评价妇女儿童发展的成果和效益。要完善示范工作机制,扶持典型发展,加强经验推广,通过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全省妇女儿童工作整体水平。

(三)夯实工作基础。以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困难为目标,各级政府每年都要为妇女儿童办几件实事,2012年重点办好为20万农村妇女进行 “两癌”免费检查;为城乡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实施免费治疗;农村孕产妇在县以下医院住院分娩全免费;实现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全覆盖;在政府开发的1万个公益岗位中,确保女性安置率在50%以上;为13万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提供免费培训;为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提供小额贴息贷款和小额贷款20亿元;培训120万农村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和科技明白人;为10.79万农村中小学生提供每人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等实事。

(四)加强自身建设。要结合妇儿工委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要积极解决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要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讲奉献的妇女儿童工作队伍,提升妇女儿童工作者服务全局、服务妇女儿童的能力和水平。

妇女儿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 “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推荐访问:吉林省 讲话 妇联 【妇联讲话】副省长在吉林省第五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