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讲话】主任督学在全省市州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全文)

时间:2023-04-18 18:25:06 讲话稿 来源:网友投稿

主任督学在全省市州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在教育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讲话】主任督学在全省市州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全文),供大家参考。

【教育讲话】主任督学在全省市州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全文)



主任督学在全省市州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教育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肯定。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教政法〔2011〕1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教育系统的政策法规工作,我们今天在怀化市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题是研究部署全省教育系统“六五”工作,其中依法治校、依法行政是重要内容。下面,我围绕会议的目的,谈几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六五”期间教育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新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中央发布的“六五”普法规划当中,首次特别强调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放在普法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则专门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这标志着青少年普法作为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提高到新的高度。

第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是今后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和教育普法工作的核心任务。《教育规划纲要》针对当前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提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要求。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是对教育方针的重要补充,是具体方向的重要调整。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充分领会公民意识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对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地位与目标的认识,自觉承担起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一代公民的历史任务。

第二,实施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教育规划纲要》确立的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目标,要具体由我们每一所学校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教育教学要求当中。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校长和老师都承担着这样的责任。但是,从幼儿园到大学,校长、教师仍然存在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今天,面对新的形势与要求,学校要在培养目标上践行公民教育、注重学生法律素质培养;要在方法上注重身教胜于言传,自觉提升自身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素养,注重将教育与道德实践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成为新一轮教育改革的弄潮儿、引领者。

第三,大力提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公务员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是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从依法治教开始。当前,教育领域的法律关系和利益格局日益复杂。例如,面对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经营性培训机构等等,我们传统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要求。对此,《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现在,教育体制改革已被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面临这样的形势,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各级教育部门领导、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与水平,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真正具备依法推进和保障改革、处理好各种纠纷的能力。

第四,切实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举措。《教育规划纲要》规定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这个概念,体现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一是依法治校是在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各个行业、领域都要实现依法治理。随着教育法律的建立与完善,学校依法办学的依据与规范已基本健全,学校办学、管理和实施教育活动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其所实施的办学活动、管理行为同样要遵守法律的原则与规定,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实行依法治校。二是依法治校是学校实现依法自主办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客观要求。《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要求学校实现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这种新型管理关系的制度基础就是实现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依法治理,根本目标就是要使学校真正成为独立的办学主体,实现自主发展和自我监督,形成有利于学校办出特色与水平,有利于实现教育家办学的民主法治、规范有序又生动活泼的内部环境。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从根本上转变办学和管理的理念、思路、方式与手段,深化依法治校为导向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三是依法治校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的迫切需要。当前,学校管理的自主性日益提高,管理活动的复杂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多样性显著增强,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与纠纷越来越多,学校服务社会、与社会沟通的机会与需求愈发强烈。这些都给学校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与挑战。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建立完备的制度,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必须在管理中重视对自身法定义务的遵守;必须依法实现与社会其他组织的对话与合作,获得社会的支持。四是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这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培养具有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公民,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目标。依法治校,构建符合法治理念的育人环境,是培养学生学法明理、培育公民意识的重要条件。

二、明确做好“六五”普法的工作思路

针对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实践存在的问题以及“六五”普法面临的新的形势与要求,《教育部“六五”普法规划》就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科学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思路、新办法。希望同志们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和实施。

(一)要明确突出普法工作的以下原则

第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普法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要同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要求紧密结合,要成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推手。

第二,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普法工作要突出针对性,根据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校长、教师以及学生各自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宣传的目标、内容、方式和途径;要按照中央要求,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第三,要坚持普治并举,促进改革。改革的基础是依法改革,要有法治这个中心。普法工作要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紧密结合,把推进依法治理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推动学校管理、教育行政管理观念的转变,促进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第四,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要着眼于法制教育对象的实际法律需求,要突出学校为本、教师为本、学生为本,科学设计、合理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特别是针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以学生为本,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准确把握教育领域普法工作的特点与规律,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开拓教育普法工作的新局面。

在坚持上述工作原则的基础上,我们还要深化和开展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即: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法制课堂教育的水平与效果,不能变成业余活动、课外活动;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环境;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全面提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

(二)明确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总体要求

第一,要明确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依法治校是在学校这一特定社会组织内,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法治理念与原则,依据教育法律的基本框架,建立合法公正、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健全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管理格局;切实保障教育方针得以贯彻,学校的教育活动得以顺利开展、教育目的和理念得以实现;使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要求,有利人才培养,促进校园和谐。

第二,要把握依法治校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依法治校首先要在学校树立法律至上、尊重章程、依法依章办事的理念与要求,实现法律、规则面前的人人平等,重在制约和规范管理权力的行使。要构建符合法治精神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实现管理活动、办学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学校的章程和管理制度要符合学校的目标与宗旨,符合法律保留原则,符合理性和常识,避免以苛刻繁复的行为规则,代替管理职责和教育艺术。学校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要熟悉法律规则,善于在法律许可、学校可以自主决定的范围内进行探索。二是依法治校要突出法治原则对学校治理方式与手段的总体要求。要以增强学校领导者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章程及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保证法律规章的有效执行、完善权利救济机制为着力点,体现法治要求对学校工作全局、管理全程的统摄与指导,对学校具体办学活动、管理行为的系统规范。在管理中要准确把握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治、实体与程序、教育与惩戒的平衡,实现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统一,避免以单方面加强制约、管制和处罚,或者以领导的主观意志,代替管理的规范、合理和一致性。三是依法治校要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任务,关注和体现学校特点及师生需求。要切实尊重和保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从制度层面,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重视基层民主建设,依法落实师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治校要从人才培养的需要出发,重点完善保障教学自由、研究自由和学习自由的规则制度,建立健全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推动学校去行政化,促进学校管理方式的转变,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切实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的重视。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领导要在思想上充分重视,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要在工作上认真对待,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要在组织保障上予以积极支持,落实具体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制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提供经费保障。省教育厅将继续设立全省教育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指导厅机关及全省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主要厅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处室领导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希望各地也要有相应的机构设置,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依法治校及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法制教育工作。

第二,要明确工作职能,加强普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普法工作是教育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六五”普法规划》已经明确了以法制工作机构为主实施。因此,这项工作职能教育部在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会议上,明确在省里要由政策法规处统筹负责,其他处室参与。有些地(市)、县没有政策法规机构的,要抓紧设立,暂时设立不了的也要建立专门的联系制度。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政策法规职能的内设机构,要统筹做好本部门、本地方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工作;要组织、协调本部门的相关职能机构,做好机关普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组织实施、校长教师的法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要指导、监督本地方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课程建设;建立健全与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或机构的沟通、协作机制。总之,教育政策法规机构在普法工作中要切实起到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的作用。

第三,要科学做好规划。各市州教育局的普法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并结合各地实际,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市州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并在2012年9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各市州教育局还要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对“六五”普法规划工作进行任务分解,逐年落实、扎实推进。

第四,要创新工作方法。普法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搞一些常规性的活动上面,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教育手段,不断创造新的工作方式、工作形式。比如要充分利用网络工具,利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卡通动画等形式,建设和利用好各种社会法制教育实践基地等。总之,要通过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形成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希望各地、各学校也要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结合自身的特点与实际,不断创造新的经验与做法。

第五,要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的监督评价机制。“六五”普法期间,我们要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要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来促进各地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用实实在在的指标、数据和工作来衡量各地普法工作做得好不好,比如对教师、校长和公务员的培训,各地要逐年、逐级分解任务,用数据来说明完成任务程度和质量。各地也要根据规划要求,建立对学校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价标准,健全评价机制,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熟、有效的工作经验和成果;探索建立中小学、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的专项督导制度,把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与成效纳入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整体督导评估之中。

第六,要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普法规划的实施。各地对普法工作加大经费投入。要把普法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教育部门、学校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我们要积极支持推动教育法制研究,以及青少年法制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组织研究、编写法制教育纲要和具有示范性、权威性的法制教育读本、教学资料;支持全省教育普法网站的建设,以及用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的表彰等工作。希望各市州根据规划的要求,也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落实,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第七,加强机制和队伍建设。各地教育系统法制工作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与交流,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协调一致、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六五”期间,我们要创造更多地机会,促进各市州之间沟通普法工作信息,交流在普法以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面的经验、做法,也希望各地、各学校积极参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将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和统筹职能,协调厅内有关处室,配合全省普法办,做好普法工作的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每年确定若干工作重点,逐项推进。

希望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努力工作,扎实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共同开创我省教育普法工作的新局面、新气象,为教育强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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