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民办学校工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一、我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和工会工作情况(一)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省已有各种民办教学机构2600所,其中大专6所,教职工4060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讲话】湖南省教育工会主席在全省民办学校工会工作座谈会上讲话(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在全省民办学校工会
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一、我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和工会工作情况
(一)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省已有各种民办教学机构2600所,其中大专6所,教职工4060人;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60所,教职工3133人;中等职业学校228所,教职工9088人;普通中学298所,教职工14283人;小学231所,教职工4600人;幼儿园1777所,教职工13328人。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专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已近50000人。过去民办学校的教师多为离退休教师和临时聘用人员,年龄偏大,现在则不同了,许多高学历人才和应届大学毕业生纷纷加入到民办学校教师行列,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有力地促进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工会组织在党委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积极主动地抓了民办学校工会的组建和工会工作。在抓民办学校工会工作中,省教育工会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下发了文件。2001年5月省教育工会与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组建工会的意见》。特别是在2002年7月省总工会与省教育厅联合转发了全总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的意见》后,省教育工会及各市州教育工会都把民办学校工会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很好成效。
二是开展了调查。为了了解全省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和活动开展情况,2001年省教育工会对部分市州民办学校建会工作进行了调查。2002年7月,省教育工会抽调力量配合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在调查全省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同时,对全省民办学校建工会的情况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研,调查中发出问卷15000余份,多次召开座谈会了解民办学校举办者和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是推介了先进。省教育工会利用会议和《湖南教工》等刊物,推广了在民办学校建工会工作中作出了突出成绩的单位和工作经验。2001年3月,在省教育工会三届二次全委会上,我们安排益阳市教育工会介绍了在民办学校建工会工作的经验,促进了全省民办学校工会工作的开展。
四是纳入了评估。省教育工会将民办学校工会工作作为一项检查评估的内容列入了《湖南省市州教育工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
由于全省各级教育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全省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初见成效。据统计,全省62.4%的民办学校建立了工会组织,郴州等部分市州民办学校工会组建率达到或接近80%。
(三)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从一开始就受到各个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首先是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省教育厅党组多次听取省教育工会关于在民办学校组建工会组织的工作汇报,与省教育工会联合下发文件。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全省市(州)、县(区)教育部门的党政领导同样十分重视。益阳市教育局和教育工会针对当时少数民办学校举办者不愿意建工会的状况,多次召开民办学校校长座谈会,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对建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还得到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许多地方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部门,把民办学校建不建工会组织作为年检评估的内容之一。其次是得到了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大力支持。湖南涉外经济职业学院的举办者对工会有很高的认识,较早建立了工会组织,最近他们又将进行工会换届选举。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董事长何彬生昨天下午在学校介绍了他对工会组织的看法,认识是很高的。长沙市小星星英语学校董事长杜天明早在1999年就主动与教育工会联系,成立了长沙市第一个民办学校工会组织。沅江市四通电脑学校是1998年创办的,2000年7月成立了工会。校方董事长深有感慨地说:“开始建工会我是怕干扰,没想到建了工会,老师们都跟我一条心了,拿出了这么多的好主意,学校发展得真快。”蓝山县“三湘博爱实验学校”是1996年创办的。这个学校的校长民主意识强,2000年11月经他倡导在学校建立了工会,并于2001年上半年召开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把工会看作是“智囊团”“娘家人”“友谊桥”。工会在学校里有位子、有票子、有房子,从而保证了工会工作的开展。长沙环球职业中专学校董事长何广文积极支持工会开展建“家”活动。他主动提出,学校工会要创建市级、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年内要达到市级模范职工之家的目标。
(四)民办学校工会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许多民办学校工会组织建立后,以教学为中心,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如师德教育活动、教学竞赛活动、教学比武活动、合理化建议活动等等,有力促进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湖南涉外经济职业学院工会每年都要和教务处一道共同组织教师教学比武竞赛,从中评出十佳教学能手,并对他们进行奖励和定点培养。沅江市四通电脑学校1998年创办时仅有师生200多人,当时实行的是老板说了算的管理模式,学校发展一直不尽如人意。2000年7月工会成立后,发动教职工积极献计献策,对学校发展提出了25条提案和建议,这些提案和建议大部分被学校采纳,前年下期招生,一举突破800人大关,大大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工会组织的建立,对促进民办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亦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不少民办学校工会组织建立后,接着就建立了教代会制度,实行了校务公开,组织教职工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如武冈市19所民办学校全部建立了教代会制度,天心区全区民办学校成立了15个基层工会,学校全部建立了教代会制度,通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学校的重大决策、管理措施,让广大教职工知校情、参校事、议校政,使教师们都有机会关心参与学校建设,为学校发展群策群力。益阳湘穗电脑学院、长沙环球职业中专、宜章湘粤学校等也都在建立了工会后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民办学校工会组织的建立,也为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工会代表教职工与校方签定集体合同,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少民办学校工会还协同校方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为每个教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女教职工还买了防癌保险,一些教职工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都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工会组织开展的文体活动,活跃了教职工的生活,增强了教职工的体质,和谐了人际关系。由于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有力地促进了民办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做好我省民办学校工会工作的意见
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确定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上与公办教育享有同等的地位,并进一步解决了民办教育发展中的政策和体制问题,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体制保障。经过几年的大改革、大发展,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省教育发展新的重要增长点,为扩大教育的总体规模,提升教育水平,增强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民办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民办学校教职工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大力加强民办教育这一领域的工会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这一部分教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团结、引导他们为民办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贡献,成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行政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民办学校工会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民办学校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办学校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把教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教育战线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需要,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民办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近几年来,我省民办学校工会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我省民办学校工会工作滞后于民办教育发展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些干部、民办学校举办者和教职工群众在思想上还存在着许多模糊认识,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工作开展等与学校发展不同步。部分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缺失、办学者和教职工“雇佣”与被“雇佣”思想的客观存在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民办学校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民办学校管理难、招生难、发展难等矛盾,特别是劳动关系和利益关系缺乏必要的调节机制,劳动(聘用)合同不能切实履行,教职工的劳动权益、民主权利缺乏保障,教师队伍不稳定等问题都成为民办学校发展的巨大障碍。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除了需要政府从法律、政策、社会、舆论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引导、帮助外,还必须不断创造能够满足教职工需要的人文环境和制度。而工会的组建及其作用的发挥是实现办学者和教职工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载体,也是双方谋求“双赢”、实现“双维护”,共同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合力的有效切入点。因此,民办学校在办学体制、机制上注入“工会”这一动力是十分必要、十分重要,十分迫切的。
(二)继续抓好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最大限度把教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工会真正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就必须把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广大教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民办学校教职工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法律地位,教职工加入工会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各级教育党政领导特别是教育工会必须按照《工会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一是确立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的组建原则,依法建会,整体推进,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仅着眼于组建率,更着眼于全体教职工入会率;二是确立教育工会全会上下共同抓组建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组建任务的完成;三是确立边组建边巩固边发挥作用的工作路数,做到方式、程序、手段适应组建任务的要求,一切服从于最大限度把广大教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需要;四是一手抓组建,一手抓工会工作的开展,把教职工的积极性引导到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中来,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出力,以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加强管理,推进民办学校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全国总工会、国家教育部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工会工作的有关要求,各级教育工会在开展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中,必须结合民办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五个规范。一是规范组建范围。凡经主管机关批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拥有相应的教学场所,具有法人资格,已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学校,不论其规模大小、职工多少,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二是规范组织机构。民办学校教职工25人以上的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学校,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学校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还可以只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教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女教职工人数不足25人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教职工委员。三是规范组建程序。民办学校组建工会应按照《工会章程》和法定程序,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进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要报上级工会批复。四是规范入会对象。实行会员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的管理制度,劳动关系在哪里,会员的会籍关系就确定在哪里。凡是民办学校的教职工,不论在校时间长短,只要本人有入会要求,都可以加入工会组织。五是规范管理体制。原则上由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和教育工会负责工会组建工作,并实行属地归口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六是规范经费收缴。工会经费计拨办法按《工会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根椐全国总工会的文件规定,成立工会筹备组的民办学校亦应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各级教育工会组织要把加强民办学校工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组织他们参加教育工会的会议和活动,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要做好民办学校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提高工作,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教育、工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学习工会的业务知识,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提高维权能力。要理直气壮地维护民办学校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支持和各方的配合,为民办学校工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实现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的突破,加快民办学校工会建设,不仅需要教育工会自身的努力,而且要善于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支持。各级教育工会要努力推动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格局的形成,把民办学校工会工作放到整个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把民办学校工会工作与本地的改革发展稳定更好地结合与统一起来。一是积极争取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办学校工会工作的领导,使之列入党委工作日程,认真研究民办教育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二是要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把工会组建率、教职工入会率纳入党的群众工作考核目标。争取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工会组建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学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和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三是要与地方人大、政府等一道,积极推动国家和地方有关民办教育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推动民办学校教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权利的落实。五是加强对民办学校工会工作的宣传,争取民办学校举办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为民办学校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
(五)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基层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民办学校工会与公办学校工会在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有效开展民办学校工会工作,必须根据民办学校的特点以及民办学校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也就是要从民办学校教职工最关心的“工作空间”和办学者最关心的“发展空间”入手,找准两者的最佳结合点,树立事业、情感、待遇留住人才的理念并从这一理念出发,培育校园文化,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保持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从而达到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学校发展的目的。
1、把代表教职工与学校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作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民办学校工会应依据《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总工会和全国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借鉴现代企业已实施的有关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办法和规定,结合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代表教职工与校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继续教育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在此基础上,学校工会还要指导教职工签订个人劳动(聘用)合同。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学水平。要积极开展师德教育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及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培养教师爱岗敬业、爱生爱校的良好师德风范;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教师在职教育,通过教学观摩、电脑培训、参观学习、理论讲座、社会考察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学识水平和掌握现代化教学技能,以适应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3、关注教职工精神、文化和生活需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工会要配合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劳动管理、奖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工作。要积极参加学校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民办学校都要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由工会主席任主任。学校在解聘、辞退、开除和处分教职工时,必须事先将理由通报学校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要提出意见。学校应及时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再次通报工会。教职工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工会要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敢于为他们说话,及时与学校沟通、协商和交涉,努力化解矛盾,协调关系,解决问题。要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福利,特别要改善外地教师在住宿及日常生活方面的条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要通过开展各种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把党组织、学校行政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教职工的心坎上。
4、创造条件,在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既是法律规定,也是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根本指导思想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是最大限度保护、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办校有机结合,促进学校发展的有效途径。要按照《工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民办学校的实际,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学校教代会实施细则,并按照《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要求,组织召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的发展规划、中长期目标、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规章制度、奖惩方案等都要通过教代会讨论,征求意见。民办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要认真作好教职工代表提案的征集,督促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培训教职工代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