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1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应传染病管理工作规范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2.保持疫情网络系统24小时畅通,实行报告登记制,遇有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1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应传染病管理工作规范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2. 保持疫情网络系统24小时畅通,实行报告登记制,遇有突发疫情或暴发疫情必须立即报告中心领导并通知相关科室。
3. 对本县罕见或未曾发生过的传染病或暴发疫情等较大疫情由中心领导指示安排调查处理。指定临时带队人员负责现场指挥,结束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材料。
4. 认真做好指定传染病的主动监测,所发现的传染病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交疫情管理人员。
5. 坚持每日对全县网络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并完成当天的疫情报告卡确认,对有疑问项目情况及时纠正解决。
6. 对部分规定的传染病在一定时段内开展病源检索,实验室检验,以便及早发现疫情。做好早报告。
7. 灾害疫情报告以乡镇为单位或县直医疗单位按日或周收集,汇总,分析后逐级上报,对全年各个季节有可能发生重大传染病或疫情流行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全县日报告“零”报制度。
8. 定时对疫情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价,报告上级同时反馈各疫情报告单位。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2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每期指定分管领导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所有教师发现传染病疫情均要及时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午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名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园内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晨、午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午检应由带班教师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午检结果记录在登记表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课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3篇扩展阅读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3篇(扩展1)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0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火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纽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传染病疼情报告网络,固定专(蒹)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何永清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瘸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存规定时限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耍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傈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直传栏、举办黑扳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8:1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舅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投的异常情况的排查。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2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现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制订如下:
一、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如果我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②学校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对疫情的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饭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曰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配合*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①在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的领导下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学生上学放学一律有家长接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学校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和*门,在区教育局和*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等疑似病例,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待批准后再停课。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好现场呕吐物和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二、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流程
(一)班主任老师晨检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校医。
(二)再由校医向校长汇报具体情况,校长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疫情。
(三)疫情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标准:一个班一天出现3例或3天出现5例以上要上报区急控中心、区保健所及区体卫艺科,上报时限在24小时内。此项疫情上报人由校医担任,如果校医未在校,由校长临时指导定人员上报疫情。
(三)如遇突发重大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向区急控中心、区保健所、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报。此项汇报由校医担任,如果校医当时未在校,由校长临时指导定人员上报疫情。
三、疫情上报电话:
区急控中心:31001555
区保健所:34312640
手机:13190031272
李放区公共卫生事件上报电话:31976387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3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传染病报告病种(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4、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及医教部,医教部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5、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6、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7、地方传染病病员向灞桥区疾病控制中心网络直报,部队传染病病员应向本院预防保健科报告,由预防保健科向学校卫生处报告。
8、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同时向院首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9、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11、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医院感染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艾滋病消毒隔离防护制度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2、接触病员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脸部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惰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炎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头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痢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中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科。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主管院长协调解决。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5
1、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传染病报告病种(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4、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及医教部,医教部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5、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6、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7、地方传染病病员向灞桥区疾病控制中心网络直报,部队传染病病员应向本院预防保健科报告,由预防保健科向学校卫生处报告。
8、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同时向院首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9、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11、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6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分,整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如下: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
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7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传染病报告病种(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4、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及医教部,医教部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5、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6、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7、地方传染病病员向灞桥区疾病控制中心网络直报,部队传染病病员应向本院预防保健科报告,由预防保健科向学校卫生处报告。
8、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同时向院首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9、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11、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医院感染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艾滋病消毒隔离防护制度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2、接触病员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脸部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8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精选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9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惰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炎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头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痢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中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科。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主管院长协调解决。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0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分,整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如下: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3篇(扩展2)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5篇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1
一、通过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认真收集相关疫情信息,工作日4次、节假日2次对辖区内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浏览,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对报告不规范、审核不及时的卡片进行核实、订正、审核。
二、每天对网络直报的传染病个案进行病例聚集性分析,发现聚集性病例等异常疫情报告时,立即通知有关县市区疾控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并通知相关疾控科室。
三、每周、月、年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发现重大疫情时,应随时进行专题分析。疫情分析结果以简报形式向市*、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报告,向县市区卫生局、疾控机构反馈。
四、认真做好疫情发生时初始、进程、终结各阶段的报告,为预防和控制疫情提供详实的资料。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调查和全市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考核。
六、认真做好疫情信息、疫情调查处理等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每年进行汇编,永久保存。
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期间有疫情报告时,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并及时向听班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报告。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2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的重要信息,是传染病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疫情报告,及时准确,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院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切实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二、国家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共37种,其疫情报告时限均有明确规定(见《传染病分类及疫报时限》)。
三、院疫情管理班子:
分管院长——医务科长——院感办——各临床科的病区主任及护士长。
院设有专职疫报人员,各科室和病区设有疫报人员。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和疫情报告程序:
责任疫情报告人指:本院医护人员
疫情报告程序:各科室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认真逐项填写《疫情报告卡》,并按规定及时限向院感办报告,同时登记于科室的传染病登记簿上。院感办应按《防治法》规定的各种病种及不同报告时限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病人所在地的防疫机构报告。院感办同时做好汇总工作及疫报卡的邮寄。
五、检验科对传染病检查项目阳性及肝功异常的化验单,需加盖“注意疫情报告”章后,报告人应登记留底,同时登记于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及时将检验报告单送交各有关临床科室,不能直接交给患者。
六、凡班外时间发现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应及时报院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转报分管院长和区疾控中心。
七、肠道门诊要每月统计腹泻病人就诊人数,并于下月初汇总报防保科,再由防保科上报区疾控中心。
八、门诊和病房必备传染病登记簿和疫情报告卡。14岁以下儿童患者须填写家长姓名,年龄写足岁。
九、病房建立传染病报告医嘱制,住院病人确诊或疑似传染病者医师须立即在医嘱单上填写“疫情报告”,并登记于传染病登记本上,同时填好疫报卡送交院感办。患者出院时要在“出院登记本”备注栏内填写“疫情已报”。
十、院感办负责全院疫情管理和报告的登记汇总统计工作。每月自查一次,并记录结果,在自查中发现疫报不及时、漏报、各项登记项目不齐全的,按院部有关奖惩规定办理。
十一、对重要疫情要先打电话向有关防疫机构报告,而后再按规定填写疫报卡邮寄。 十二、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非典及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其他乙类传染病应6小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同时用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包括国家、省、市测试病例)。
十三、疫报工作列入科室年度考核内容。未依法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各科室内、儿、妇、中医、肠道、皮肤、急诊科、肝病门诊科等做好门诊日志工作。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3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医务室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校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校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4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5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3篇(扩展3)
——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制度3篇
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传染病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 为了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校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治,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
第五条 学生科、总务科、教务科承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由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建立传染病登记册和预防接种登记册。
第七条 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教,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 疫情报告制度
第八条 校办公室为责任报告单位,负责本校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上报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 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在2小时内向灵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四章 发生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在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防控工作各组织机构,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进行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二)卫生防疫组: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不间断的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注射,预防用药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
(三)医疗救治组:对发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救治,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并视具体情况请求上级医院会诊、支援或转诊。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所需药品、器材的采购、供应及生活保障。
第十五条 分设隔离病房,用于传染病人的隔离治疗,并由专人进行清扫消毒。
第十六条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统一要求,实施建议学校做出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 建立疫情信息员报告制度,每天向校医室报告前一天的疫情,由办公室负责统计上报。
第五章 预防
第十八条 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做好新生入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以季节性的传染病为重点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 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对各班班长进行一定的培训,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为学生实施计划免疫,应接种率达100%。
第二十一条 对食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 对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和定期消毒进行监督,并建立相应制度,定期检查。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3篇(扩展4)
——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3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1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应主动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疫情报告
学校应于2小时内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三、培训教育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德育处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区教委、区卫生保健所、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4、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宣传教育
1、学校必须做好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课、学校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病宣传,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2、春季是流感高峰期,学校必须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注意教育学生不要接触流感症状的.人群,不要接触病死的禽类,不要到人多的公共场所活动。
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2
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部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那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三、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CDC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急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二)、对其它乙、丙累传染病人、疑似病人或伤寒、副伤害、痢疾、梅毒、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五、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可上报:
(一)、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二)、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三)、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六、每月在规定时间内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认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
七、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的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3篇(扩展5)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3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1
在当下社会,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如下: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候内,农村于12小时内先电话向县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农村于24小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传染病爆发流行时,立即用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
5、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在24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6、病人出院(痊愈)死亡时要作转归报告,疑似病人确诊或排除后要作证报告。
7、疫情报告要及时、准确、全面,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
8、传染病人一旦确诊,应按规定预防消毒,隔离治疗措施。
9、传染病应按门诊、病房、化验室分类登记。
10、疫情责任报告人和责任单位不报、漏报、迟报疫情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可给予行政处分。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3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 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上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
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卫生所、个体诊所),各负其责,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睡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乡村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村级卫生室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实行)》执行。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3篇(扩展6)
——医院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3篇
医院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1
一、基本要求
医院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2
为及时、高效、科学、规范的保障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的早期识别、诊断、治疗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准备和医疗救治工作。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情景构建方式,提出不同情景下的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为加强我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应对准备,预测我院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构建可能的情景,提出相应防控措施,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湖南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衡阳市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衡东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1.3 情景描述
鉴于国内外新冠肺炎流行形势以及防控策略和措施调整,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六种情景。
情景一: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情景二: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患者
情景三:门诊就诊时出现发热患者
情景四:患者就诊时高度怀疑新冠肺炎
情景五: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
情景六:医院职工(含安保、保洁、餐饮人员)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
2、应急指挥机制
根据省、市、县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应急领导小组,统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唐德武
副组长:颜国雄、陈爱*
组员:万龙生、颜利国、刘小燕、戴青、谭文艺
3、应对策略与措施
3.1 应急预案启动情形
3.1.1在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响应情况下,采取防控措施,并根据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响应情况及时启动、调整及终止。
3.1.2院内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进行院内应急响应。
3.2 情景一 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3.2.1 患者的处置
(1)患者在体温和异常情况监测中,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时,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将对患者立即实行就地单间隔离。
(2)主管医师通过再次询问流行病史、检测血常规,排除者继续严密观察。
(3)如主管医师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及时向医务科、感控科报告。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如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医务科联系衡东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在确保转运安全的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做影像学检查。
(4)若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后仍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务科立即上报县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组织县级会诊。
(5)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如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照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运至衡东县人民医院。
3.2.2 医院管控措施
(1)科室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科内不能排除时,科室及时报告新冠肺炎应急领导指挥组。
(2)院内应急领导指挥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院内应急响应。
(3)封闭应急组立即对科室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对其他在院患者实施单间隔离治疗。
(4)按要求对可疑/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工勤人员、其他患者及家属)进行单间隔离。
(5)科室其他未发生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负责其他患者的医疗救治服务,根据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6)如院内或县级专家组会诊排除后,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如经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会诊后,确定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
(7)病例调查组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追踪调查。
H根据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决定采取进一步的暂停医疗服务范围及项目。
(8)对外协调组及时疏散健康人群,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外做好相应的公告及宣传。
(9)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患者和工作人员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物资的保障。
(10)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同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技术方案》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隔离工作,医疗废物处理。
3.2.3 需要转运至定点医院的患者在院内转运路线
(1)转运人员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2)全院必须在做好人员疏散、清场后方可转运。
(3)转运时确保以最短路线到达应急电梯。
(4)患者必须经应急电梯直达底楼大门口转运。
(5)转运后做好相应的消杀工作。
3.3 情景二 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患者
(1)检验科在得到患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通知后立即报告医务科、院感科。
(2)医务科、院感科接到通知后立即上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领导指挥组、上级行政部门、县新冠肺炎专家组,立即启动院内应急响应。
(3)封闭应急组立即对相应的科室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
(4)对外协调组立即疏散健康人群,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外做好相应的公告及宣传。
(5)封闭应急组立即人群疏散后立即对患者及陪伴、经治医务人员实行单间隔离。
(6)病例调查组协助衡东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追踪调查。
(7)流行病学调查结束后,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
(8)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同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技术方案》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隔离工作,医疗废物处理。
3.4 情景三 门诊就诊时出现发热患者
因我院不具备单独设置发热门诊的条件,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时不收治发热病人,门诊遇到发热患者时,建议患者自行转诊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就诊。
3.5 情景四 患者就诊时高度怀疑新冠肺炎
3.5.1 患者的处置
(1)接诊的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院感科汇报,同时对患者立即实行就地隔离。
(2)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如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医务科联系衡东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在确保转运安全的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做影像学检查。
(3)若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后仍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务科立即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并上报县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组织县级会诊。
(4)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如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
3.5.1 密切接触患者的医务人员的处置
医务人员在接诊后发现患者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后,应在所在办公室的位置就地隔离,若患者经县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排除疾病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生活。若患者经会诊后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患者,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则按情景二的处置方法处置。
3.6 情景五 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
(1)各科室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情况后,立即电话通知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院感科。
(2)医务科、院感科接到电话后立即报告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并上报县新冠肺炎专家组、上级行政部门、县疾控中心,患者为孕妇时还需报告县产急办,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请县新冠肺炎专家组参加)进行会诊,制定治疗方案。
(3)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医务科负责通知相应科室做好防护准备、物资准备、抢救准备。总务科、办公室做好封闭、疏散人群的准备。
(4)若患者经抢救治疗/术后,由科主任/县新冠肺炎专家组再次评估患者是否需要转诊,适宜转诊的患者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若暂时不适宜转运,则患者在我院隔离病房隔离,待适宜转运后转县人民医院。
3.7 情景六 职工(含安保、保洁、餐饮人员)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
(1)医务科、院感科接到职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通知后,立即上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衡东县疾控中心、上级行政部门。
(2)医务科立即通知各科室立即停止接诊或部分医疗行为,并通知在院职工就地隔离,在家职工居家隔离。
(3)全院职工配合衡东县疾控中心、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的处置。
4、保障及准备措施
4.1 组织保障
医院院长为医院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责任人,科主任为科室的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必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各科室必须健全科室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职能部门必须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暗访检查,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弥补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防控责任,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4.2 应急物资准备
由设备科牵头,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协助结合院内实际情况,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防护物资、以及急(抢)救药品和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品,原则上实物储备不得低于当地疫情防控最高峰值的30天用量。
5、评估与终止响应
疫情期间,我院必须服从上级部门的安排,积极配合调查,待上级部门提出终止相应响应的建议后我院的应急响应才可终止。
6、附则
本预案由我院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制订。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医院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传染病,规范突发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经济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方案。
3、突发传染病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39种传染病。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手足口病、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的情况。
包括以下情况:
1)、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二、应急处置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由院领导组成,负责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机构成员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
2、日常管理组织
由感染管理科负责对突发传染病时间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专家委员会
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调查和采取的治疗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4、应急处理机构
临床科室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危重病人尽可能转送具备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所在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监测样本的采集等工作,落实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并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尽可能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一旦有明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
感染管理科负责开展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苗头。
2、预警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报告。
3、报告
医务人员接诊具有相似临床症状的突发传染病患者时要及时报告感染控制科。感染管理科核实后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响应程序
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传染病时间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事件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讨论证.
5)、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院长
副组长:各副院长
成员:感染管理科科长医政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其他的部门的负责人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
6)、成立传染病应急专家小组组长:业务院长
成员:感染管理科科长医政科科长护理部主任科室的主任
附:
1、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全院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部署传染病应急各项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应急预案;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评估、总结报告。
2、专家组职责:对本院发生的重大传染病进行诊断、救治;必要时可通过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协助救治。所做出的临床诊断报领导小组,经同意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
3、控感科职责: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指导业务科室开展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作,督查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措施整改意见,经同意后下达相关部门。负责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甲类及乙类甲类管理的疾病在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乙类、丙类在24小时内上报。并做好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4、医政科职责:负责医疗救治,人员配备工作,积极实施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开展临床医生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的技术储备工作。
5、护理部职责:做好人员安排,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应急措施,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传染病患者的救治工作。开展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6、后勤保障职责:各相关科室做好医疗药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用品、交通、通讯、水电、生活以及用房等方面工作,以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硬件条件的落实。
7、院办公室职责:负责全院各科室协调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与各业务科室的承上启下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并受命于领导小组的决定,对外发布新闻。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3篇(扩展7)
——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3篇
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暴发流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由学校负责人朱相军为组长,刘懋为副组长,其他各位老师及各班主任为组成成员。报告员由高丽兼任。
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学校的工作预案;
②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班级,落实到教师;
③制定学校晨检制度、“零”报告制度、专人负责联系制度、24小时电话畅通制度,并检查督促本校各年级落实情况。
④开展对学校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
⑤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
⑥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有传染性疾病症状的学生,及时督促到村卫生室就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⑦配合*门做好对传染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
二、防治措施
(一)、全体教职工严格落实“五早”要求,对于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
1、要早发现。要坚持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晨由班主任到班级中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必要时要测量体温);每天都要保证教室的通风;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的质量管理,确保师生饮食、用水的安全,加强校园卫生清洁工作,尤其是学生接触的公共教学设施、公共用具要加强消毒,及时消除校内外垃圾堆和卫生死角;建立缺课登记制度,班主任要及时落实学生缺课的原因,并对生病学生进行跟踪了解;学生双休日、节假日结束返校时,班主任需对学生逐一进行晨检。
2、要早报告。出现疫情时,要第一时间隔离学生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同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3、要早隔离。一是对疑似病人要及时隔离,并通过家长将其送往医院诊治,严重者直接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二是对密切接触者要实行隔离,通知家长接回家观察或到卫生室检查。当一个班级出现一例确诊的传染性疾病患者,整个班级应该停课。确诊的传染性疾病患者痊愈后需持正规医院的证明并经学校检查确认后方能返校。
4、要早治疗。发现疑似病人,必须及时通知家长将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5、要早处理。要配合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医疗部门,做好疫情检测和发生原因分析,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疑似患者或患者住所及所到场所进行科学消毒处理。
(二)、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防范。教室、会议室、图书室、实验室等人群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①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②课间要求师生到室外活动。
③学校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防控传染性疾病疫情监测制度,建立晨检、消毒、隔离制度,重点实施对体温37.5℃以上、伴有咽痛或咳嗽之一症状的患者进行检测,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必要时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传染性疾病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传染性疾病疫情报告
1、学校召开传染性疾病防控专题会议,指定疫情报告责任人,我校由高丽负责每日疫情防控报告。
2、严格执行学校传染性疾病疫情报告程序,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出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疫情时,学校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学校负责人立即(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门报告。
3、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时要加强日常工作,各负其责,一旦发生疫情,按小组责任分工保证工作迅速到位。
4、任何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传染性疾病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传染性疾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性疾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实行24小明值班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三)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疫情时,要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图书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当发现传染性疾病疫情时,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全体教职工必须把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师生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的,要实行安全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