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各项制度10篇

时间:2022-09-11 13:55:03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10篇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综治维稳中心各类制度 维稳中心办公室加汗巴格乡 综合治理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度 综治维稳中心组织制度 一、乡综治维稳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综治中心各项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10篇

篇一: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治维稳中心各类制度

  维稳中心办公室 加汗巴格乡

  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度

 综治维稳中心组织制度

 一、 乡 综治维稳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二、 乡 综治维稳中心明确专人分别负 责综治、 信访和司 法等工作, 明确职责。

 三、 综治维稳中心组成单位:

 乡 综治办工作人员 1 名 , 司法所工作人员 1 名 , 计生办、 组织办、 综治办、 民政办、 宗教办、 宣传办、 劳动保障所、 团委各 1 名 。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例会制度

 一、 综治维稳中心例会制度 1、 乡 综治维稳中心每月 25 日 召开例会。

 2、 参加人员 有维稳中心主任、 副主任、 成员 等全体组成人员

 3、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综治、 信访、 司 法等工作, 研究本乡 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和维护稳定工作, 对上月 工作进行总结。

 4、 会议由综治维稳中心主任主持召开, 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5、 例会形成会议记录, 作为工作考核和督促依据。

 6、 特殊情况, 维稳中心可随时召集全体人员 开会研究, 处置突发事件。

 二、 村、 单位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制度 1、 坚持每月 25 日 统一开各村、 单位工作例会, 定期对辖区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进行摸排, 争取早发现、 早介入、 早化解、 早处理。

 2、 村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两委班子、 信访信息员 、 人民调解员 参加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定期排查, 做到发现及时, 及早调处, 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汇报制度

 一、 综治维稳中心实行月 例会制度。

 二、 维稳中心主任定期听取综治办、 信访办、 司法所、 派出所等负责人有关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汇报。

 三、 维稳中心主任对综治、 信访、 司法、 派出所等单位汇报情况进行总结。

 四、 维稳中心主任每月 定期向乡 党委、 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维稳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五、 遇到突发事件, 维稳中心应立即向乡 主要领导人报告事件发生情况、 处理情况, 听取主要领导人安排、 部署下步工作。

 综治维稳中心集中办公制度

 一、 综治维稳中心实行定期集中办公制度, 具体时间由中心办公室确定。

 二、 集中办公由乡 分管政法综治领导主持, 综治、 信访、司法、 派出所、 法律服务所及涉案单位负责人参加, 乡 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参与。

 三、 主要议程 1、 根据中心办公室梳理出的各类影响稳定的隐患、 问题逐一分析会审。

 2、 由涉案单位汇报案件处理情况, 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领导审阅。

 3、 根据不同情况对问题突出的村和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

 4、 乡 维稳中心办公室跟踪督查督办, 确保各项事宜尽快落到位。

 综治维稳中心信息通报制度

 一、 乡 综治维稳中心内部实行定期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共享信息资源。

 二、 信息通报的内容包括:

 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上级有关会议、 文件精神,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 综治维稳中心将对信息通报情况进行梳理, 明确专人负责。

 综治维稳中心联动监督机制

 一、 乡 综治维稳中心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密切协作, 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责, 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二、 在遇到重大或重点工作时, 综治维稳中心要整体联动,共同分析、 共同研究、 共同解决。

 三、 日 常工作要加强相互交流、 相互沟通、 相互配合、 相互协作。

 四、 对综治维稳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 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处理, 并自 始至终督促办结。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职责

 综治维稳中心在乡 党委、 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具有工作任务的分流指派权、 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权、 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导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建议权。

 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针、 政策和工作部署, 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 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及时分析形势, 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 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 矛盾纠纷联合调解、 重点工作联勤联动、 突出问题联合治理、 基层平安联合创建、 流动人口 联合服务管理, 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 统一控制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统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对其中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按程序做好现场化解或分流办理、 督办结案等工作; 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四、 组织做好流动人员 和出租屋管理服务、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刑释解教人员 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 铁路护路联防、学习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 禁毒、 打击传销和反邪教工作。

 五、 组织开展法制、 综治、 平安创建等宣传活动, 做好基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 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六、 组织、 指导辖区内社区( 村)、 企事业单位建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 积极开展平安名 城建设活动。

 七、 督促检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 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开展对综治委成员 单位和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考核奖惩。

 八、 完成党委、 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综治维稳中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综治维稳中心各组成部门是中心开展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 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认真完成综治维稳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各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综治办:

 牵头中心的日 常工作; 协调督促中心各组成部门开展工作; 组织辖区各部门、 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 标管理责任书签约、 检查、 考核工作。

 信访办:

 负责受理、 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对信访事项进行跟踪、 督办; 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和部门包案处理。

 司法所:

 负责定期组织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和村矫正日 常工作; 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组织普法和法律宣传工作。

 派出所:

 负责辖区打击违法犯罪和治安防控工作; 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抓好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 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日 常巡防工作; 收集掌握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情况信息, 做好疏导和控制工作, 防止矛盾激化; 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的情况; 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的行为予以教育纠正, 并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对上级职能部门转办的案件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进

 行调处, 及时处理因劳动纠纷引 发的群体性事件; 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承担与劳动保障监察有关的社会公共事务。

 工商所: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依法对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取缔无证经营和查处超范围经营, 保护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民政办:

 做好加强村委会建设的各项工作、 救济工作、 城乡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优抚安置工作, 依法调处化解涉及社会事务的矛盾纠纷。

 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出租屋及流动人员 的管理工作, 宣传出租屋及流动人员 管理的有关法规, 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治安管理、 市场管理、 房管、 工商、 环卫、 税务、 安全生产、 经营等管理措施, 消除长出租屋存在的各种隐患; 将出租屋的有关信息集中处理, 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负责抓好出租屋管理员 队伍建设。

 国土所:

 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 依法加强土地管理; 定期巡查处理违章违法用地行为;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负责出租房屋的租凭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 危房普查和维护工作; 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 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林业站:

 负责调处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争议引 发的矛盾纠纷。

 负责调处在农业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山地矛盾纠纷。

 负责调处因违法占用山地、 滥用山地等引 发的社会矛盾纠纷。

 综治维稳中心主任职责

 一、 主持和负责中心的全盘工作。

 二、 负责综治协调中心各成员 单位之间的工作。

 三、 及时传达上级综治维稳工作精神, 全面安排部署本乡综治维稳工作。

 四、 组织中心干部政治和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 每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认真研究分析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形势, 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 带头执行综治维稳中心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七、 完成乡 党委、 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综治维稳中心副主任职责

 一、 在中心主任领导下, 负责综治维稳中心具体的日 常工作事务。

 二、 协助中心主任组织协调好中心各成员 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三、 负责安排、 召集中心工作人员 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四、 负责中心有关会议议程安排, 指导各类工作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 负责检查、 指导落实中心统一安排部署的各项业务工作和交办事项。

 六、 严格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综治维稳中心问责制度

 一、 为强化责任, 提高办事效率, 实行问责制度。

 二、 问责制应坚持凡事必有结果的原则, 结果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三、 对群众来信、 来电、 来访, 维稳中心要做到“事事有回音, 件件有落实”。

 四、 问责方式 1、 限期整改 2、 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3、 取消当年评先、 评优资格 五、 对处理中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包案领导及责任单位为问责对象。

 六、 对久拖不决的案件定期通报并实施问责。

 综治维稳中心接待首问制度

 一、 凡来乡 维稳中心办事或来访的群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 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应有责任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提供服务。

 二、 凡来电、 来信联系的, 第一位接电、 接信的工作人员为首位责任人, 应为将来电、 来信情况记录在案, 并转交具体经办人员 。

 三、 来信、 来电、 来访询问事项, 职权范围内的应予热情告之。

 不属于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转告有关人员 , 限时答复。

 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不舒服维稳中心职权范围的,应做出相应解释或告知其他途径。

 四、 首问责任制由乡 维稳中心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接受来访群众的投诉。

 综治维稳中心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 及治安突出问题“两个排查” 制度

 一、 中心每月 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分析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及治安突出问题。

 重大节假日 、 特殊时期随时开展重点排查。

 中心领导每月 至少两次深入基层、 深入实际、 深入群众、 对维稳、 综治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切实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 乡 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半个月 分析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 并将情况及时向乡 街综治维稳中心报告。

 排查出的问题, 自 身能够解决的, 落实责任人,及时调处解决; 不能解决的, 上报中心协助解决。

 三、 中心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 要分门别类, 部署相关单位、 明确责任人员 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对重大矛盾纠纷或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矛盾纠纷,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运用人员 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

 四、 中心对排查出来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在做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落实责任, 限期整改; 对不履行职责开展整治, 或整治效果不好的, 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

 五、 坚持“重在解决问题” 的原则, 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 要采取针对性强、 切实有效的措施, 确保

 解决在辖区内部的萌芽状态, 做到排查一件、 解决一件、 稳定一片。

 本地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 95%以上, 辖区内群众安全感达到 90%以上。

 综治维稳中心定期制定工作计划 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制度

 一、 定期制度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党委、 政府和综治委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 任务、 目 标以及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 制定中心每月 、 每季、 半年、 全年的工作计划, 其中半年和年度工作计划要上报综治维稳中心。

 二、 定期总结通报工作情况。

 每月 、 每季、 半年、 年底和阶段性工作结束后, 均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通报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绩, 做到每月 一小结、 每季度及半年一总结、 年底全面总结, 专项工作及时总结。

 总结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要向党委、 政府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报告, 向村和中心成员 单位通报。

 三、 总结通报工作情况范围。

 贯彻执行上级指示、 规定、要求、 决定的基本情况; 近期中心工作重点、 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其他认为需要总结通报的重要情况。

 四、 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内容。

 总结通报工作情况所报材料内容必须完整规范, 主要包括上已使其( 季度、 半年或全年)工作目 标、 任务完成情况、 主要经验及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 季度半年或全年)

 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点。

 五、 总结通报工作情况要求。

 总结通报工作情况所报材料必须做到客观真实, 数据准确, 重点突出, 文字精练。

 报告采取书面形式, 并附电子软盘。

 综治维稳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一、 组织领导。

 成立有乡 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 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的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中心各成员 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 。

 按照统一指挥、 组织有效、 ...

篇二: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县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 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一个时期的维稳及综治工作作出总体规则, 部署并监督实施; 3. 统筹中心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综治信访维稳有关问题;

 4.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 完成乡(镇)及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连江县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 在主任领导下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2. 组织协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 3. 负责制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 掌握中心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中心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5. 负责中心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论;

 6. 完成乡(镇)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包案制度

 1.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经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讨论需要由乡 (镇)当政策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包案责任制程序逐一落实任务责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报送党政一把手审批,并送达包案领导; 2. 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案领导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3. 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的调处行动。

 4. 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出工作, 确实因为难度大或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需要延长期限的,经街道党政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5. 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材料移交中心归档,由上级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后应将调处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并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6. 中心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乡 (镇),由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信息报告制度

 1.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应当及时以信息的形式向乡 (镇)党政一把手和市综治办作出书面报告;

 2.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 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2) 本地区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 群体性时间苗头及有关处置情况; (4) “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

 (5) 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他重大事件;

 (6) 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 整治方案及整治成效; (7) 一定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

 3. 情况上报务必及时、准确、简明、扼要;

 4. 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注明秘密等级,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通报制度

 1. 通报的内容: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和重大事件案件;

 2. 通报的方式: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会议通报、文件通报和政务公开栏通报的方式进行; 3. 通报的时间: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按季度通报,重大事件案件随时通报;

 4. 通报的范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在本乡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村 (居)书记、主任范围内通报,重大事件在本乡 (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 (居)范围内通报; 5. 通报的要求:通报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

 值班备勤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天至少一个人在中心值班室备勤;

 2. 值班人员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按值班表轮流进行;

 3. 坚守岗位,恪守职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要向主任请假,做好人员调剂;

 4. 值班人员要各负其责,认真高效做好各项工作;

 5.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1. 工作计划 (1) 根据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精神,结合本乡 (镇)的实际情况,拟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呈报乡 (镇)街道,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3) 制订工作计划要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掌握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切实可行;

 (4) 计划制定后,应保证其严肃性,不得随意变动。

 2. 工作总结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半年和年终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呈报乡 (镇),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2)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完成的每项重要工作或某些有典型意义的工作, 都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送乡 (镇)主要领导; (3) 工作总结要做到实事求是, 既要总结工作成绩,也要总结存在问题,全面反映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真实情况。

  首问责任制度

 1. 服务对象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事及联系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

 2. 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责任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必要时应为对象联系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

 3. 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 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5. 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6. 发现未能履行首问责任的,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等。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言行准则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的言行要做到五个字:勤、快、公、活、廉。

 勤:一要腿勤,积极主动下访,每月必走访村 (居)干部、治保调解人员、信息员以及人大、政协代表等,此外,只要村 (居)民有所求,无论节假日还是公休日,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要随叫随到;二要手勤, 对了解掌握的各种情况随时做好记录,事后分门别类登记归档;三要嘴勤,耐心细致地说服。

 快:矛盾纠纷一旦发生,要快速赶到现场及时调查取证,及时依法调处。

 公:公正、公开、公平,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活:调解的策略要灵活,注重实效。

 廉: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

  矛盾调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 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 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 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 不受压制压迫,自主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 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1)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2) 遵守调解规则; (3) 不得激化矛盾或有过激行为; (4) 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资料台帐制度

 1. 要求做到档案、台帐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2. 有关文件应登记,有专用的文件夹;

 3. 业务台帐分门别类,便于使用。主要包括:

 (1) 中心基本台帐簿册:

 包括《值班登记簿》、《会议记录簿》、《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通知书》 、《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办通知书》 、《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销案通知书》 、《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记录簿》 、《培训工作记录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 、《治安巡逻登记簿》等; (2) “六联机制”档案材料:包括联调工作情况,联防工作情况,联勤工作情况,联治工作情况,联创工作情况,联管工作情况。

 4. 对矛盾纠纷调处实行一案一档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受理事项总登记簿》复印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案件调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表、票据等复印件;

 (4)有矛盾纠纷调处笔录的,需要附带笔录复印件;

 (5)案件调处过程说明; (6)案件调处协议书; (7)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5. 归档材料齐全,目录、页号、封面和备考表填写清楚。

 会议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2. 参会人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部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村 (居)委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主任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3. 会议内容 (1) 传达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措施;

 (2) 通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分析本地区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治信访维稳工作;

 (3) 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4) 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政治工作。

 督办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有关部门承办的案件,有权对其调处工作进行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个案,中心可以召集有关部门直接进行调处,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中心工作; 2. 中心对督办的事项要向承办单位发出书面督办通知书, 承办单位要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完成调处工作; 3. 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当事人申诉不满的,中心有权重新提出办理意见;有权调阅承办部门的有关调处材料; 有权要求承办部门的主管领导或经办人汇报有关的办理情况,有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4. 未能按照调处时限完成调处工作的,中心应当再次发出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超时办理的原因及进展情况; 5. 中心受理解决的事项,按情况分为急件和一般件,由中心领导进行工作情况督察督办,对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则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 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交办的事项后,即成为信息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事项,并向中心领导汇报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办结或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中心领导请示报告。事项承办人在中心领导批准结案或需要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7. 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事项,中心应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跟踪指导调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办结后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结果反馈;

 8. 督办通知书要统一编号,列表建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 实行“领导包片制”、“中心工作人员包村 (居)制”。乡(镇)领导对辖区居委进行分区域挂点联系,包片负责;中心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人至少挂点联系一个村 (居); 2. 村(居)综治信访维稳信息员不定期在所在的村 (居)和每家每户了解掌握情况; 3. 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周汇总信息员了解的情况,进行一次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摸查,“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及其人员,应及时对摸查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一是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迹象;二是已经发生但还没有激化的矛盾纠纷;三是已经发生并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四是已经发生矛盾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村 (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和“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将信息汇总后报告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中心根据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

 4.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开一次例会,对这些摸查汇总上来的矛盾纠纷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等进行分析,研判是否可能引发事端,激化矛盾,并商讨应对的办法,研究出应对策略,实行分类调处,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同时,听取各成员单位近期工作汇报,分析形势,总结工作,制定相应工作对策,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5. 一般的矛盾纠纷, 首先由村 (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调解, 确保小事不出村 (居),调解不了再上交到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 6. 对于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就启动另一机制,

 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向法院起诉,重点做好四个环节的引导,四环指导即是:诉前普遍指导、诉时跟踪指导、诉中个别指导、诉后案例指导。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服务工作承诺

  1. 工作纪律 : (1)

 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2)

 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3)

 不得泄漏当事人的隐私; (4)

 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2. 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2) 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做到有问必答,使用文明用语;

 (3) 开展经常化纠纷排查工作,遇到重大纠纷及时赶赴现场,防止矛盾激化;

 (4) 自觉接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乡 (镇)的指导、监督。

  来访人员须知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有序来访;不得纠缠、侮辱、威胁接待人员;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接待场所; 2. 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诬陷他人;

 3. 群众性来访,应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 4. 请求调解、法律帮助或其他请求事项,听取工作人员的解答和法律指导;

 5. 对上访事项、纠纷调解处理如有异议,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提出,接待完毕不得滞留,无理纠缠; 6. 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和财物,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接待场所不准高声喧哗。

篇三: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中心工作 职责

 1、分析形势。认真收集和报送信息,形成社情动态分析,向村两委提出综治工作意见与建议。

 2、化解矛盾。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和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

 3、管理防范。落实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多项措施,扎实开展各类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抓好长效管理。

 4、法制宣传。以各种形式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目标、任务、构建和谐家园的意义、举措。

 5、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 调解委会职责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排查民间纠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4、及时向村委会和镇司法所报告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5、服从司法机关领导,听从指挥,积极汇报工作,接受任务。

 村 治保会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向群众进行遵守国家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

 2、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治安,开展群防群治,发动群众进行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三防”工作,维护公共秩序。

 3、向公安机关揭发、检举刑事犯罪分子。

 4、敢于同一切犯罪分子作斗争,向公安机关扭送现行犯,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5、发生案件后,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6、协助公安机关查禁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种吸贩毒、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钱害人等工作以及公共场所重点地段的治安管理。

 7、积极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重大治安隐患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综治中心工作 制度

 1、议事和报告制度。综治工作站应定期向所在镇综治办报送各类综治信息,实行重大事项报送制度,保证信息反馈渠道畅通。

 2、台帐和资料制度。综治工作站建立与各类平安创建工作互为一体的台帐资料。

 3、工作例会制度。参加乡综治中心的工作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通报交流情况,安排工作任务。

 4、检查考评制度。由镇综治办负责对照综治工作站的职责,制定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评 。

篇四: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维稳中心各项制度(精品多篇)

 工作例会制度 1、各村专职调解员要每周梳理一次全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各村在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并将排查调处情况报乡综治维稳中心。

 3、乡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研究解决热难、信访突出问题。

 首问责任制度 1、遇到矛盾纠纷、突发案(事)件和群众来访时,中心在岗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分流交办。

 2、如处理难度较大,应做好稳控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首问责任人对办理进展情况应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工作流程终结。

 工作报告制度 1、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预警员和信息报告员(可由专职调解员兼任),定期上报预警信息和社会治安情况等信息。

 2、各村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案。

 3、各村要对所发生的矛盾纠纷,随调处、随报告。

 4、各村要每月向乡综治中心报告一次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情况,中心每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汇总后向乡党委、政府报告。

 5、重大事件需一事一报。

 督查督办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督查各责任单位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开展情况,为考核奖励提供依据。

 2、对分流指派有关部门处理的案件进行跟踪了解,提出督办意见。

 3、督查各责任单位职责范围内应当受理的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

 4、督查各责任单位对上级机关的指定受理意见和信访事项复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5、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开展跟踪回访活动,巩固调解的效果,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结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6、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对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和办结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乡、村两级调委会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实行定期排查和重大节假日活动时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

 2、乡调委会每季度、村调委会每月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做到滚动排查、连续化解,增强排查调处工作实效。

 3、集中排查调处工作重点为: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等。

 4、集中排查调处的重点纠纷为: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劳动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医患纠纷,家庭邻里纠纷等。

 5、乡、村两级调委会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逐村组、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摸清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底数。

 6、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人员、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调处和稳控工作力度,及时制定预案,明确责任,规定调处期限。

 7、排查调处要有完整的记录,归类梳理、归档备查 定期分析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

 一、定期分析评估。中心每月对本地区维稳、治安工作进行一次形势分析,全面评估情况,查找问题和原因,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向村、有关部门、单位发布社会稳定及治安预警预报。

 二、收集上报情况。建立维稳治安形势收集报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信息动态收集网络。中心要选派政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好的同志专门从事情况收集报送工作,各村和相关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情况信息的收集并上报中心。中心分析评估情况和平时掌握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报告。对延误、隐瞒情况报送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评估上报范围。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动态,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信息动态;人民内部矛盾、单个突发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因政策措施出台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苗头;涉及 10 人以上的矛盾纠纷,发生聚众械斗、打、砸、抢、烧等案件,可能引起群众不安的突出治安问题,突发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公共事件;其它可能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动态。

 四、评估上报要求。一是准确性。评估上报的信息内容必须翔实、准确,不得避重就轻,确保上级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二是时效性。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作出评估并上报,以利于上级领导及时作出判断和决策。三是规范性。评估上报内容必须包含:已经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激烈程度、行为方式、

 造成危害等;背景分析、性质判断和结果评估;当地党政领导和部门采取的应对措施;社会各界、群众及媒体舆论等方面反应;近期、中期和远期形势发展、蔓延、变化的趋势评估。四是连续性。评估上报不但要在事发前进行,在事发后及形势发生变化时,也要随时跟踪汇报,保证上级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作出调整、部署和处置。

 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制度 1、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综治中心每季度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搞清楚,把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搞清楚,上报乡党委、政府。

 3、对于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全部登记造册,列入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单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突出问题及重点部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期限”“八个明确”。4、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必要时要层层挂牌督办,进驻乱点,蹲点整治。

 5、对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和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治安问题,各行政村村两委干部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手,包点督

 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实现“由乱到治”。6、继续深化“实效大防范”工作,切实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技防入村”、“技防入户”活动,不断提高动态条件下治安防控水平。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访制度 1、领导接访制度:

 (1)接访时间:每周一。

 (2)接访地点:乡信访接待室。

 (3)接访方式:由乡四班子领导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

 (4)接访领导接访时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张板凳让座、一颗热心聆听、一颗细心讲解,一片笑声相送。

 2、干部走访制度:

 (1)乡主要领导每季度到矛盾纠纷量大、矛盾纠纷突出的村走访一次以上,帮组解决凝难纠纷。

 (2)各挂钩领导每月到挂钩村走访一次以上,帮组解决复杂纠纷

 (3)各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每月到各村民小组走访一次以上,把纠纷调解在基层。

 3、包案下访制度:

 (1)包案下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矛盾纠纷和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一律实行包案下访制。

 (3)一个矛盾纠纷实行一名领导、一项工作方案、一套处理人马,一抓到底、个个攻克、案案消除。

 4、代访制度:

 (1)坚持干部主动、群众自愿的原则。

 (2)群众反映的问题超过村级职权范围的,由村、组干部作为代访人,代表群众向上级有关部门咨询处理。

 (3)群众反映的问题超过乡级职权范围的,由乡信访办或指定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机关处理。

 (4)整个过程实行“接访有登记、代访有报告、送达有签收、结果有追踪、结案有档案”》。

 (5)坚持“代访”不“带访”、“代事”不“带权”、“代理”不“带人”、“代访”不“待访”、“代访”不“怠访”。

 5、主动约访制度:

 (1)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实行主动约访。

 (2)由有关领导采取主动打电话联系进行约访。

 (3)书面邀请当事人到矛盾调解中心办公室进行调解。

 (4)亲自或者派人到当事人家中或现场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调查取证,协调解决。

 二、矛盾纠纷多位一体联合调解制度:

 1、联合调解对象:对个别单位或单个调解室无法调解的重难点信访突出问题, 2、联合调解方式:采取由综治中心牵头,联合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及相关单位共同调解的“多位一体”的调解方式。

 3、联合调解实行“半月排查、一月汇总、季度督办、半年通报、年终总结”的运行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跟踪回访制度:

 1、对已经处理和处理未果的矛盾纠纷一律实行“回头看,跟踪服务”。

 2、查看矛盾纠纷问题是否处理到位,群众是否满意,群众是否还有意见,避免矛盾纠纷的反弹和反复。

 3、矛盾纠纷跟踪回访实行满意度测评,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的标准 4、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跟踪回访台帐,严格实行一案一档。

 四、矛盾纠纷调解倒查制度 1、矛盾纠纷调解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2、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由相关部门按职责逐级进行责任倒查。

 3、对因玩忽职守、互相推委等原因导致矛盾激化、酿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单位采取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4、对因玩忽职守、互相推委等原因导致矛盾激化、酿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基础台帐制度 乡综治维稳中心应建立以下台账资料:

 (1)、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综合治理的文件; (2)、上级综治委、办文件、简报;

 (3)、本级综治委、办文件、简报; (4)、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5)、各村治保、调解主任名单,辖区内保安联防和其他群防群治队伍及工作情况; (6)、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7)、基层安全创建工作资料及日常治安防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8)、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资料; (9)、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学校、企业周边和重点地区治安整治等专项工作情况; (10)、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奖惩、责任查究及建议一票否决的情况; (11)、综治工作其他有关资料。

 考核奖惩制度 1、有下列表现的,给予有关人员表彰奖励 (1)在阶段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

 (2)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特别突出的,经乡党委、政府批准,可在县委政法委年终表彰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或推荐上报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同时可向其所在单位推荐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工作决策严重失误,未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综治工作年度目标,或未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调处任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虚报、谎报、缓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盾升级的; (3)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故意设置障碍干扰调查或做伪证阻挠查处工作的; (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导致国家、集体、群众蒙受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5)对当事人申请事项故意拖延时间、推诿扯皮或故意设置障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6)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工作中不服从领导,违反中心工作纪律等。

 3、责任追究办法 (1)中心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诫勉教育; (2)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中心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中心工作人员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应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学习培训制度 1.学习培训工作由综治维稳中心负责实施。

 2.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制订学习培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传达上级各级党委、政府对于综治维稳工作方面的规定。

 3.培训对象为所有参与综治维稳中心的工作人员、中心成员单位的所有成员以及各村综治员、调解委员会成员。

 4.学习培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培训一般为半年一次,并做好点名和培训记录等工作。

  5.学习培训工作要坚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务求实用”的原则,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专业技能。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是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

 6.将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某某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对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驾驭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2、信息报告制度。

 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以及重大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和邪教类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报告。

 3、工作台帐制度。

 认真按照有关台帐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收集、整理涉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及时进行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对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统一格式上报。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每半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题排查,认真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类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调处。

 7、检查指导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对阶段性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

篇五: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乡综治中心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对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驾驭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2、信息报告制度。

 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以及重大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和邪教类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报告。

 3、工作台帐制度。

 认真按照有关台帐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收集、整理涉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及时进行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对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统一格式上报。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每半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题排查,认真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类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调处。

 5、值班备勤制度。

 实行领导带班和全天值班,对突发事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依法处置。

 6、廉洁自律制度。

 中心各组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公正执法、公平处理问题为原则,勤政廉政,严格执法。

 7、检查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对阶段性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工作水平整体提高。中心的运行情况要进行月总结、季督查,对中心成员单位参与工作绩效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作为评选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依据。

 8、首问责任制。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做好来信来电登记工作,仔细听取来访人员的情况反映,认真解答各种疑问,及时受理调处事宜。

 9、督查督办制。

 对因调处不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的,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签批“督查督办”通知单,限期予以改正。

篇六: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综治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的部署要求,制定和落实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

 二、组织开展治安、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治安巡逻,做好治安、安全防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治安、安全秩序。

 三、调查、控制并及时举报犯罪活动。

 四、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化解工作。

 五、组织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村工作。

 六、做好形式解教人员帮教和监外执行罪犯、所外执行劳教人员协管工作,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措施。

 七、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和出租房的管理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防范和控制“法轮功”等邪教、非宗教及其他敌对势力的渗透、捣乱、破坏活动。

 十、协助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开展平安建设。

 十一、做好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和村党支部、村委会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巡逻队工作制度

  一、巡逻队在村综治办和专职治安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巡逻队应以徒步巡逻为主,在巡逻过程中必须携带手电、袖表、木棍、头盔等工具。

 三、在巡逻过程中要对进入村内可疑人员进行盘问,盘问时要注意工作方式和自身安全。要妥善处置巡逻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向治安员或派出所汇报。

 四、巡逻区域包括村内住宅区、各大街小巷、村外属于本村的树木、机房、电力设施、水利设施、工厂和庄稼。

 巡逻队每天夜间进行巡逻。

  帮教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每月找帮教对象谈话一次,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教给改正的方法。

 二、及时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活动情况,如出现不良倾向及时靠上工作。

 三、每半年向公安机关汇报一次帮教对象的现实表现。

 因人施教,包教转变。

 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一、宣传和教育群众,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尊重社会公德,树立优良的道德风范。

 二、发动和组织群众,做好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人进行帮教,做好挽救工作。

 四、组织群众搞好治安联防,维护社会秩序。

 五、发生案件后,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公安部门查破。

 六、协助公安部门对依法判处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视居住的人进行监督、考察、教育。

  普法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尽量弄懂弄通。

 二、利用多种形式经常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

 三、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普法任务。

 四、组织群众学好《村民自治章程》,严格按章程办事。

 提供法律咨询,运用法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调解工作制度

  一、对村内发生的各类民间纠纷要及时、依法进行调解,尽量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防止纠纷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三、对调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做好记录,对调解处结的矛盾纠纷,要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书。

 四、对经过多次调解仍未妥善处结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填表向村综治办或镇综治中心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 5 日民主议政日为全村的矛盾纠纷排查日,村民代表和党员要把所辖区域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进行汇报。

 二、以党员和村民代表为基础,充分发动群众,切实将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排细查实。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村两委、综治办要及时研究和制定解决方案,并量化工作,责任到人。

 四、对严重不负责任,工作消极,使矛盾激化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两委和村综治办要根据情节及时对责任人进行相关的处罚。

  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的方针、政策和管理规定;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水电费收缴;计生指标安排;宅基地划批;私营经济开发用地;粮食和良种直补;上级部门的救助、奖励,社会各界、村民的捐赠物款的发放、使用等村民关心的较重大或较敏感的事务。

 二、公开的时间;一般在每月 5 日的民主议政日向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公布后,在村公开栏里张贴。对时间要求较紧的事项可随时通过广播喇叭或进行会议公开,然后再张贴在公开栏里。

 三、村两委应当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保证村民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接受村民的查询和监督。

 对公开的内容,群众有疑问时,有村两委负责解释答复,对确定不合理或存在错误的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整。

 村级专职治安员工作制度

  一、治安员在村两委和村综治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治安情况负总责。

 二、掌握好每天对全村治安情况,遇有情况及时处理或报村两委和综治办;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马上向镇综治中心汇报。

 三、治安员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治安调度会,对本月的治安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向村综治办汇报。

 四、要协助好上级司法机关做好本村刑事和治安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五、对发生的盗窃和火灾案件,要及时和被害人向镇综治中心、派出所、保险公司报案。到期如未能破案,应积极向乡综治中心出示有关材料,协调好治安保险理赔工作。

篇七: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综治分中心工作制度 为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社区综治分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分中心主任进行召集,分中心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民代表参加。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汇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困难,分析社区综治工作及治安案情、安全隐患、调解、信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研究本辖区各类不稳定因素,确定责任人提前介入调处,研究部署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全面推进,辖区和谐稳定。

 二、信息报告制度。每月分中心向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不稳定因素随时报告。制订应对处臵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力量调配和使用、处臵责任等。重大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对复杂涉稳信息,要协助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做好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会商研判,执行处臵措施;对重要涉稳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网格责任人对排查的简易纠纷现场进行调解,做好调解记录。一般矛盾纠纷由社区人

 民调解委员会召集纠纷双方按人民调解规程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的书面记录,及时归档。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报请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联合调处。双方没有调解申请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提前介入,劝导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综治分中心负责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规划和指导检查,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行任务分解:一、劳动保障站负责为辖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项服务。二、人民调解员负责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主的普法教育、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三、计生专干负责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及管理的相关工作。四、安全员负责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用人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

  五、突发性事件应急处臵制度。第一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人(不管是否是具体职责范围内的事)都必须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并留臵或赶往现场;主要领导应立即根据事态的状况指定对应部门和分管领导赶赴现场进行处臵。对应部门和分管领导,在接到主要指令或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人员和工具,通知有关部门配合,在 10 分钟内赶到现场并把现场情况、事态进展、初

 查原因、拟采取处臵措施报告主要领导。如事态较大,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

 六、安全防范制度。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建立健全社区和辖区单位多种力量协调配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治安巡防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参与区域联防工作。积极推进科技防范手段,推进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

 七、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分中心主任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情况报街道综治中心,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街道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街道综治中心。

 八、消防安全监管制度。按照上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管理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场所、出租屋包干到户等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日常巡查、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条件初步审查等,认真履行职能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对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实行监管等职责。

 九、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制度。及时与辖区公安派出

 所、街道司法所核对帮教对象底数,建立完善归正人员花名册及档案。定人员定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帮教工作。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考评,做到月有谈心,季有考评,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帮教对象表现情况。确定专人协助街道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监督、督促矫正对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并定期向司法所或者公安派出所反馈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反馈。

 十、社区矫正制度 十一、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建立固定法制宣传专栏,每 2 个月更换一次内容。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增强法规观念。动员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工作,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实现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建立固定的宣传标语,开展《禁毒法》、《消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教育,普及禁毒、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有关常识。

 十二、台账、档案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情况都应建立台帐,各种会议要做好详细记录,各种统计报表要专柜存放;有关组织机构成立、人员职责分工要有书面文档及对应的会议记录;在年终由专人统一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存档。

篇八: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 会( 领导小组)

 主要工作职责

 1、 在县综治办、 政府党委、 办公室的领导下, 根据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政策, 省、 市、 县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决策、 部署及综治、 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本地、 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方案。

 2、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 制定本单位综治工作年度计划, 对本单位治安突出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作出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总体部署并监督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3、 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刑事、 治安火灾和灾害事故等要及时报告, 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 消防等有关部门及时破案、妥善处理、 挽回损失。

 4、 与管辖单位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 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并组织检查、 督促指导落实各项综治措施。

 5、 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 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 会( 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 责做好本单位综治委( 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任务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2、 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 的方针和“谁主管、 谁负责、 属地管理”的原则, 及目 标管理责任制、 领导责任制、 一票否决权制” 等重大决定, 抓住“打、 防、 教、 管、 建、 改” 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把各项综治措施真正落实;

 3、 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宣传, 利用多种形式, 组织单位及所辖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综治宣传、 法制教育等活动;

 4、 根据上级部署, 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工作计划和实

 施方案;

 5、 根据党委、 办公室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关的要求, 及时对本单位和所辖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 承担的工作任务;

  6、 组织调查研究, 综合情况, 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有关部门、 各基层单位提出奖励、 处罚的建议;

  7、 组织检查、 考核、 总结、 评比等工作;

  8、 负责材料印刷、 会议通知、 开会记录、 文件起草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 对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 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布置工作任务;

 3、 组织协调所辖单位认真做好各自 承担的工作任务;

 4、 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 的政治、 业务学习, 经常进行思想和廉政教育, 考核、 督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5、 搞好调查研究,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综合了 解各方面情况, 及时传递信息; 做好表彰先进, 推动后进的具体工作;

 6、 经常向主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汇报综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的办法。

  工 作 制 度

  1、 分工明确。

 综治办工作人员 根据自 己的工作性质、 任务建立自 己的岗位责任制;

 2、 综治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目 标管理责任制, 实施目 标管理;

 3、 综治委员 会、 综治办公室、 综治办公室主任、 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清楚;

 4、 定期例会、 请示汇报、 信息反馈;

 5、 各个时期、 各项工作有计划、 有部署、 有安排、 有措施、 有检查、 有总结、 有评比、 有奖惩;

 6、 总结经验、 树立典型, 用典型辐射来推动工作;

 7、 开展调查研究, 掌握社会动态、 动向及综合反映;

 8、 经常深入所辖单位进行指导、 督促, 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9、 密切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 坚持齐抓共管;

 10、 严格文档管理, 收发、 借阅、 销毁文件有登记。

  学 习 制 度

 1、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 每周综治办工作人员 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以自 学或集体组织学为主, 时间自 定)

 , 如无特殊情况, 学习由综治办办公室主任主持;

 3、 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工作人员 对综治工作的认识,使之热爱本职工作, 树立搞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4、 参加学习人员 建立学习笔记, 年底由综治办统一组织评比。

 例 会 制 度

 1、 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会, 由综治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听取综治办的工作汇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并研究落实方案;

 2、 综治办每周召开一次人员 例会,

 由综治办主任结合 阶段性的工作小结, 讲评工作开展情况, 同时部署下步工作任

 务。

 汇 报 制 度

 1、 综治办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所辖单位分管综治工作的同志或联络员 会议, 专门进行综治工作的汇报。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结合上级有关精神, 研究影响综治工作开展的因素,探讨解决的办法;

 2、 综治办对于本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上级有关精神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取得领导支持, 以采取正确决策。

  情况报告制度

  1、 遇有紧急情况( 或问题)

 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使主要领导及时准确掌握情况, 为正确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2、 在向分管领导报告, 并取得认可的情况下, 要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以使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信息动态, 取得工作的主动权。

 考评奖惩制度

  为了 促进各基层单位更好地开展工作, 使综治的各面内容落到实处, 各尽所能, 特制定以下制度。

 1、 综治办公室负责指导、 协调辖区内单位的综治工作。

 2、 综治办公室每季度未组织综治办相关人员 对各单位的综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 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年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3、 综治办公室严格依照每年签订的责任书, 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比, 对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按章奖励; 对综治工作不

 合格的, 建议党委、 综治委实行“一票否决”, 并限期整改。

 重点人口 管理制度

 1、 各所辖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重点人口 档案, 做到底数清、 情况明。

 2、 做到“四知道”。

 即:

 ㈠、 知道姓名 、 年龄、 性别、 住址、 职业、 犯罪性质, 处理情况; ㈡、 知道家中经济状况; ㈢、知道平时经常交往的人员 ; ㈣、 知道现实表现情况。“六熟悉”即㈠熟悉体貌特征; ㈡熟悉犯罪同伙; ㈢熟悉姓名 、 外号; ㈣熟悉作案手段; ㈤熟悉活动规律; ㈥熟悉着装的变化。

 3、 作好动态积累, 发现可疑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并及时履行情况报告制度, 以做好妥善处理。

 4、 建立重点人口 公开帮教和秘密监控工作网络, 对每一个重点人员 要有专人监控, 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5、 经常对重点人员 进行分析、 研究, 根据不同重点人员采取不同的帮助和监控形式, 力争达到好的效果。

  帮 教 制 度

 1、 各所辖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帮教对象做到摸清底数, 对实施帮教对象组织、 人员 、 措施三落实。

 2、 对帮教对象定期组织谈话, 并根据表现情况, 该解除帮教的应及时解除, 该继续帮教的应重新列订计划, 继续帮教,直到改好为止。

 3、 依法保障刑释、 解教人员 的合法权益, 为他们生活、劳动和接受再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 对假释保外人员 要落实监控, 进行跟踪帮教, 并将表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

 5、 建立帮教谈话记录。

 6、 经常对帮教对象进行法制教育, 增强法律意识, 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人民调解委员 会工作制度

 1、 人民调解委员 会在党委、 办公室的领导下, 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 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 创三无、 争先进” 为主要目标, 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 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 觉学法、 懂法、用法、 不违法。

 4、 调查了 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做到经常分析、 研究、 及时进行教育, 及时化解, 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 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 建立调解登记薄, 做到调解有登记, 件件有着落, 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 规范化。

 6、 调解委员 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 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 政策、 熟悉调解工作。

 7、 调解人员 要经常深入群众, 工作要扎实, 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 政策要明确。

 外来人员 登记制度

 1、 建立外来人员 登记薄。

 2、 对外来人员 实施严格的登记制度, 不登记不准进入单位。

 3、 禁止各类贩卖小食品, 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 进入单位。

 4、 发现可疑人员 及时向安全保卫人员 报告, 并及时与派出所联系。

 安全防火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 辖区的防火安全工作, 维护内部正常的工作、 生产、 生活秩序, 消除隐患, 增强人人防火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 各所辖单位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成立组织队伍,确定好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2、 提高警惕, 做到勤排查、 勤巡逻, 自 己能解决的要及时、 就地解决, 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警处理。

 3、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人人防火的安全意识。

 4、 对防范措施不得力, 组织不健全的单位年底取消评优资格, 并责令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

 治安巡逻制度

 1、 加强巡逻队伍建设, 提高治安防卫能力。

 2、 巡逻时间内, 巡逻人员 必须佩戴统一印制的袖标。

 上岗位后认真履行职责。

 3、 巡逻人员 必须加强自 身建设, 具有一定的组织性、 严格的纪律性和政策性及强烈的责任感。

 4、 发现可疑人员 , 应马上盘问, 并及时报告。

 5、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做好巡逻记录。

 7、 巡逻人员 除进行正常巡逻外, 还要定期抽查或不定期检查, 发现漏洞要及时整改。

 8、 巡逻人员 熟记火警、 盗警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的电话号码, 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

 9、 在巡逻期间不准办其它私事, 如确有事要办, 必须请假, 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岗位, 否则, 不准离开。

 政务公开制度

 一、 政务公开内容:

 1、 政策、 办事程序公开; 2、 财务公开; 3、 计划生育工作公开; 4、 流动人口 管理及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公开:

 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 6、 干部工作责任目 标和工资待遇公开; 7、 群众对单位建设、 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 8、 党委、 办公室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 9、其它群众关注的热点、 难点、 重点事项的公开。

 二、 政务公开的程序:

 1、 广泛听取和收集干部职工、 群众的意见, 详细列出公开项目 , 由当事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2、 业务责任人负责审核整理, 拿出明细的汇总情况, 提供有关的资料依据等; 3、 党委、 办公室审查确定; 4、 指定专人张榜公开, 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5、 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 进行整改。

 三、 政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 公开的时间要及时, 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 群众关心的程序, 区别不同情况, 确定公开时间, 有关政策、 法规、 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 财务收支情况每月 公开, 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 党务政务公开采取公开栏公布和召开成员 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但主要的公开形式是公开栏公布。

篇九: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21年综治中心各项工作制度汇编9篇XX 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1、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对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驾驭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2、信息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以及重大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和邪教类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报告。3、工作台帐制度。认真按照有关台帐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收集、整理涉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及时进行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对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统一格式上报。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题排查,认真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

 理”原则,实行分类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调处。7、检查指导制度。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对阶段性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工作水平整体提高。中心的运行情况要进行月总结、季指导,对中心成员单位参与工作绩效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作为评选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依据。8、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做好来信来电登记工作,仔细听取来访人员的情况反映,认真解答各种疑问,及时受理调处事宜。9、督查督办制。对因调处不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的,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签批“督查督办”通知单,限期予以改正。六、 联动联调 制度需要两个以上部门或村组联合调处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和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包案领导牵头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整合工作资源,联手制定调处方案,及时就地化解。对本级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

 及时向上一级报送,发现超越自己职责范围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应作好记录,报送有关部门。一、 领导 干部接 访 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矛盾的各种因素。领导干部接访原则上每月两次以上,以月制定具体的接访时间安排表,由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轮流接待,每天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职责综治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的广大群众开展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3、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4、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6、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综治办工作制度一、贯彻执行综合治理委员会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二、加强村委会(社区)、治保、调解等组织建设,使综合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三、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坚持联户联防及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四、具体安排组织落实帮教、安置、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五、组织支持和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综治中心成员单位,参加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某某镇信访接待制度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制度。一、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处置来访、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二、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信访人采用走访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行政机关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若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六、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综治维稳中心联席会议制度1、 联席会议由中心主任组织召开,如主任不能参加,可委托常务副主任组织召开;2、 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三、联席会议参加单位由中心专(兼)职副主任和综治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四、会议内容为: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综治、信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五、会议应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名义下发,并由中心办公室专人负责督办。重点人员帮教管控制度一、凡居住在本镇的邪教人员、两劳回籍人员、监外执行五种人、缠访户都属重点管理及帮教对象,并按街村划分实行帮教管理。二、采取二帮一(上级另有要求按上级要求实行三帮一或四帮一)的方法,帮教人员由村委会主任、调委会主任、派出所民警、所在组组长、亲属等人员组成。三、帮教人对帮教对象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以诚带人,以法教人,做到耐心热情不歧视,帮人要帮心,帮人帮到底。四、帮教人要定期主动与帮教对象接触,掌握其思想、生活动态,及时向村委会反映帮教对象近况,村委会每月向镇司法所反映帮教情况。定期对帮教对象全面调查一次,实行帮教长效管理。镇综治办定期加强工作督导与检查。五、针对帮教对象的思想反映和具体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帮教措施,敏感时期对邪教重点人员要实行“人盯人、人帮人”,确保无一名邪教人员滋事。流动人口登记检查制度一、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二、宣传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督促来辖区的流动人口三日内进行暂住登记;三、发现流动人口中有犯罪可疑人员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四、对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0%以上,办证率达100%,做到来人登记,走人注销,底数清楚;五、协助计划生育等部门共同做好对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服务管理的工作;六、境外来我镇投住亲友家时,须在24小时由本人持护照和留宿的户口本到派出所申报登记;七、流动人口做到随时检查登记工作,随走随

 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一、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的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中心各成员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工明确、条块协调、保障有力、信息及时的原则,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二、适用范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群体性矛盾激化上访、非正常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案件(因治安问题诱发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集体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潮汛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三、制定预案。中心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制定的预案要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等。四、处置流程(一)启动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要第一时间向中心领导报告,中心领导根据事

 件性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二)先期处置。中心接报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并及时报告区、镇领导和有关部门。(三)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四)善后工作。事件处置完毕,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清理、布控、统计、安抚等工作。(五)保障措施1、中心指定专人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中心领导报告。2、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全防范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一)加强安全防范,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防范定期检查制度。(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1、安全防范实行综合治理,制定措施,落实防

 范,防止案件发生。2、安全防范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治。3、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三)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群众用火、用电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整改。某某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达到预测在先,防范在前,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从根本上维护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 领导 干部接 访 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矛盾的各种因素。领导干部接访原则上每月两次以上,以月制定具体的接访时间安排表,由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轮流接待,每天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二、干部下 访 制度采取领导干部分散下访、司法所干部定期下访和包村干部定时下访三种方式,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

 、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干部按照工作分工,立足解决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改进工作和完善措施,适时组成下访工作组,开展下访工作;镇司法所每月定期逐村排查化解一次;包村干部按照每周工作安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每周有2-3个工作日下访;村、单位每半月排查一次。重要时期和重大节假日,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三、 层级 排 查 化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级调处机制。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先由组调解小组调解,调解不成,由村调委会进行调处;村委会无法调处的由包村责任人负责调处,镇包村领导督办;对包村责任人无法以调处的,村调委会书面上报镇调委会,由镇包村领导或包案领导牵头,司法所和相关部门配合调处;镇包村领导或包案领导无法调处的,由司法所按照法律程序,报请上报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四、首 问责 任制度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落实该矛盾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一些难以化解的问题,向当事人解释

 清楚。不属于首问人调处范围的纠纷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时负责督促落实跟踪反馈。五、重大矛盾 纠纷领导 包案和挂牌督案制度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要求,实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由领导干部包案负责或挂牌督办。列入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要求认真调处解决,即时反馈调处情况。六、 联动联调 制度需要两个以上部门或村组联合调处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和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包案领导牵头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整合工作资源,联手制定调处方案,及时就地化解。对本级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一级报送,发现超越自己职责范围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应作好记录,报送有关部门。七、 矛盾 纠纷报 告制度建立健全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员网络,及时了解掌握和发现本村、本部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所在村、单位调委会信息员必须在30分钟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报

 告。各村、各单位每月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登记表》。实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记录在案。镇调委会对报送的矛盾纠纷建立专门台帐,实行滚动管理。八、 研判会 议 制度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会同各相关责任单位,研究重大矛盾纠纷和阶段工作意见。研判会议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议定的事项,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认真贯彻,各村也应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研判会议制度,及时...

篇十: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v e ra l g ro u p n u m b e r, th e n w ith b ± a , = c ,c is is m e th y l b tw o v e rtic a l b o x b e tw e e n o f a c c u ra te size . P e r-2 ~ 3 m e a su re m e n t, su c h a s p ro c e e d s o f c v a lu e s a re e q u a l a n d e q u a l to th e d e sig n v a lu e , th e n th e v e rtic a l in sta lla tio n a c c u ra te . F o r e x a m p le a , b , a n d c v a lu e sw h ile o n h o rizo n ta l v e rtic a l e rro rs fo r m e a su re m e n t, G e n e ra l in iro n a n g le c o d e b it a t m e a su re m e n t le v e l p o in ts g rid e rro rs, sp e c ific m e th o d is fro m b a se lin e to m e th y l v e rtic a l b o x c e n te r lin e d ista n c e fo r a ,, to b v e rtic a l b o x d ista n c e fo r b , list c a n m e a su re d 综治工作站工作制度

   工作职责

  村综治工作站在镇乡(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的组织指导下,通过“联防、联勤、联调、联治、联创”工作机制,统一开展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市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示精神,制订本村综治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及时巡查、上报、解决本村及周边地区的治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

 三、扎实开展“平安村、无邪教村、无毒害村”等各类创建活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之职责。

 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掌握、调处本村的各类矛盾纠纷。

  五、加强法制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搞好出租私房登记管理、劳资纠纷协调等工作。

  七、加强信息收集,认真记录综治工作站工作情况,做到报送及时,台帐清晰,资料齐全。

 se v e ra l g ro u p n u m b e r, th e n w ith b ± a , = c ,c is is m e th y l b tw o v e rtic a l b o x b e tw e e n o f a c c u ra te size . P e r-2 ~ 3 m e a su re m e n t, su c h a s p ro c e e d s o f c v a lu e s a re e q u a l a n d e q u a l to th e d e sig n v a lu e , th e n th e v e rtic a l in sta lla tio n a c c u ra te . F o r e x a m p le a , b , a n d c v a lu e sw h ile o n h o rizo n ta l v e rtic a l e rro rs fo r m e a su re m e n t, G e n e ra l in iro n a n g le c o d e b it a t m e a su re m e n t le v e l p o in ts g rid e rro rs, sp e c ific m e th o d is fro m b a se lin e to m e th y l v e rtic a l b o x c e n te r lin e d ista n c e fo r a ,, to b v e rtic a l b o x d ista n c e fo r b , list c a n m e a su re d  综治组织体系

 综 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综 治 工 作 站服务管理流动人口治安巡防民事信访治保调解法制宣传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反邪教工作平安创建  巡防分队(护村队)工作职责

 一、做好治安巡逻和执勤工作,及时预防、发现、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配合其他部门调查处理治安纠纷。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四、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护好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五、对广大群众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密切联系群众。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e n e ra l in iro n a n g le c o d e b it a t m e a su re m e n t le v e l p o in ts g rid e rro rs, sp e c ific m e th o d is fro m b a se lin e to m e th y l v e rtic a l b o x c e n te r lin e d ista n c e fo r a ,, to b v e rtic a l b o x d ista n c e fo r b , list c a n m e a su re d  例会制度

 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培养综治工作人员的良好素质和工作作风,及时掌握本村的状况。处置各类案(事)件,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例会制度。

  一、例会每月一次,时间为 25 号左右,节假日顺延。

  二、例会由综治工作站主任主持。

  三、全体人员要按时参加例会,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向综治工作站主任请假。

  四、各线负责人汇报工作,综治工作站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并协调各线开展工作。

  五、适时进行政治、法制、业务学习,经常对工作人员开展纪律教育。

  六、例会力求简短、简效,切实解决问题,防止程序化,走过场。

  新居民管理员职责

 新居民管理员协助公安、计生、劳动保障、司法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新居民、出租房屋等进行服务管理,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

 一、新居民服务管理

  (一)准确规范填写《新居民登记表》,收集新居民照片及有关资料信息,查验《婚育证明》,并输入电脑;

  (二)协助做好新居民的暂住证、婚育证发放工作;

 se v e ra l g ro u p n u m b e r, th e n w ith b ± a , = c ,c is is m e th y l b tw o v e rtic a l b o x b e tw e e n o f a c c u ra te size . P e r-2 ~ 3 m e a su re m e n t, su c h a s p ro c e e d s o f c v a lu e s a re e q u a l a n d e q u a l to th e d e sig n v a lu e , th e n th e v e rtic a l in sta lla tio n a c c u ra te . F o r e x a m p le a , b , a n d c v a lu e sw h ile o n h o rizo n ta l v e rtic a l e rro rs fo r m e a su re m e n t, G e n e ra l in iro n a n g le c o d e b it a t m e a su re m e n t le v e l p o in ts g rid e rro rs, sp e c ific m e th o d is fro m b a se lin e to m e th y l v e rtic a l b o x c e n te r lin e d ista n c e fo r a ,, to b v e rtic a l b o x d ista n c e fo r b , list c a n m e a su re d

 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

  (一)协助办理出租房屋登记;

  (二)督促房东签定治安、计生、卫生责任保证书,履行管理职责;

  (三)做好承租人续租、注销等登记监督工作;

  (四)督促房东和承租人做好出租房屋周围环境卫生和防疫工作;

  三、宣传和贯彻有关新居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新居民、房东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

  四、做好新居民的维权工作,督促学龄儿童就学,协助处理好劳动报酬、劳资纠纷、保障新居民的合法权利;

  五、建立健全新居民、出租房屋等基本情况台帐;

  六、对违法暂住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报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七、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和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或嫌疑线索,了解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并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 新居民管理员纪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三、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四、保守工作秘密,保守公民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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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礼貌待人、文明办事、不刁难、谩骂他人;

 六、工作时间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保持礼仪端正;

 七、工作中不推诿、拖拉,不弄虚作假,注意工作实效;

 八、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或工作之便插手他人经济纠纷;

 九、工作中不得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馈赠;

 十、不得隐瞒、包庇他人违法犯罪。

  流动人口出租私房服务管理职责

  一、树立“本地人、外地人、都是余杭人”的理念,主动为流动人口搞好服务管理,解决他们的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二、协助并督促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办理登记、领证等暂住手续,督促租房业主及时办理相关租房手续。

  三、及时调处各类纠纷,做好流动人口维权和政策宣传工作。

 四、开展经常性法律知识、移风易俗等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遵纪守法意识。

  五、认真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保障道路安全,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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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障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符合规定。

 二、掌握本村车辆、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薄册。

 三、建立创建交通安全村的宣传阵地(窗口)、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村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达 95%以上。

  四、及时掌握并报告管辖区域内及附近周边地区的事故黑点、黑段和危险路段,提出改进意见,落实人防措施,积极协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活动。

 五、协助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调处工作,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积极开展对本村内摩托车的敦促上牌工作。

  反邪教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网络,确保村级反邪教工作有效开展,特制订村级反邪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部署,研究制订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

 二、积极开展反邪教获救教育活动,认真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和各项工作措施。

 三、全面掌握邪教活动底数,及时分析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发现邪教活动及时向镇乡(街道)反邪教领导小组及当地派出所报告。

 四、组织开展社会帮教攻坚,对辖区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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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扎实开展“无邪教村”创建活动,提高全民反邪教意识,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六、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其他事项。

  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村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预防火灾和各类工伤事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和安全生产法规,及时掌握本村的消防、安全生产情况,保障消防设施和安全生产符合规定要求。

  二、交消防工作与本村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

  三、组织开展防火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落实火灾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和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消防法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在群众中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五、加强民房建筑安全管理、检查、督促建房户和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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