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各项制度4篇

时间:2022-09-09 15:25:06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婚检各项制度4篇婚检各项制度 徐德斌1巢陈思21.长春大学理学院吉林长春1300222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摘要2003年1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检各项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婚检各项制度4篇

篇一:婚检各项制度

斌1巢陈思21.长春大学理学院 吉林长春130022 2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吉林长春130117摘要 2003年1月日起施行的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废除了我国的强制婚检制度 自此婚检不再是我国公民结婚登记的强制要件 而由公民自由选择。

 在自愿婚检制度的实行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比较突出的是新生儿缺陷率大幅度上升 使得社会各界恢复强制婚检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 从我国国情入手 分析我国恢复强制婚检的必要性 并采取相关措施 完善我国的婚检制度使婚检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关键词 婚检 强制婚检 自愿婚检 婚姻法中图分类号 D913.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1-541 21 6-115-421-11-3徐德斌197-男吉林东辽人长春大学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及高校管理巢陈思1987-女内蒙古通辽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学。作者简介收稿日期2010 年第 6 期总第 115 期No. 621DecemberNo.115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我国的婚检制度问题研究一、婚检制度的价值一婚检是落实婚姻法》的有效手段我国《婚姻法》第7条将“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之一第1条将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作为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6条将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不予登记的情形之一。

 《婚姻法》以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将麻风病等疾病列为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因为这些疾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遗传性 如果允许患有该类疾病的人登记结婚将为以后的生活带来极大的隐患并且新生儿的缺陷率显著高于其他疾病患者。

 但是这些疾病只有通过先进的医学设备才能检查出来普通公民很难通过常识判断出来。

 通过婚前健康检查婚姻登记机关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患有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因此婚检使《婚姻法》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婚检成为落实《婚姻法》的有效手段。二婚检有助于发现疾病和隐患降低新生儿缺陷率婚检虽然不能完全消除新生儿缺陷的可能性但可以大幅度降低新生儿的缺陷率。

 一方面经由婚检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了解对方患有的疾病和可能给后代健康带来的危害从而反思自己的决定郑重地选择是否坚持登记结婚。

 另一方面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结婚会积极采取治疗措施和预防方法 并在医生的指导下孕育子女从而大幅度降低因不了解对方或者自身病情而造成新生儿患遗传疾病的可能性。三婚检有助于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健康婚检的项目与日常体检不同 如某些传染病、严重遗传病和精神疾病。

 这些疾病的表面症状往往并不明显有些疾病甚至在一定的诱发条件被满足的情况下才会发作并给患者造成较大的身体伤害。

 通过婚检结婚双方可以对自身及— 115 —

 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有更深入的了解采取积极的治疗或者预防措施进而有效地减少疾病恶化的几率从而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健康。四婚检有助于提高婚姻质量促进家庭幸福结婚双方都拥有了解对方身体健康情况的权利婚检作为科学、客观的健康检查能够使双方更全面地了解对方的健康情况从而理智地作出是否结婚的选择避免婚后发生纠纷。

 从这一角度来说婚检有助于提高婚姻质量促进家庭幸福。二、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的必要性一我国采取自愿婚检制度以来的婚检现状我国采取自愿婚检制度之初社会各界给予了很高的赞誉认为是对公民权利保护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

 但是随着自愿婚检制度的实行其弊端也逐渐显现了出来。

 一方面新生儿缺陷率大幅度上升。

 自从2003年1月日取消婚检实行自愿婚检以来全国的婚检率骤然下降许多地方的婚检率接近于零。

 如27年山东省济南市婚检率从2年的96.12%下降为.85% 伴随着婚检率急剧下降该市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发生率高升至9.5‰。

 浙江省宁波市在23年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则上升到9.56‰。

 因为婚检率的急剧下降我国新生儿的缺陷率大幅度上升 每年新生人口缺陷发生率高达4%~6%约8万~12万人。

 而我国目前估计艾滋病感染者1万人其中登记在册的只有4%北京就曾在婚检中数次查处HIV感染者。

 因此黑龙江省以修改母婴保健条例的方式恢复强制性婚检。

 另一方面出于怕麻烦、不愿花钱、欺骗对方等原因而不去婚检导致婚后一些传染性疾病和诱发性疾病显现出来。

 这不仅给双方当事人及其亲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 而且直接导致双方的感情裂痕因此产生的家庭纠纷逐渐增多。

 家庭是社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家庭不稳定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社会各界对于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二恢复强制婚检的必要性. 采取强制婚检更符合我国国情自愿婚检制度是一项较为先进的制度但是不符合我国的国情。

 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公民都没有意识到婚检的重要性在取消强制婚检制度之前很多公民因为怕麻烦等心理认为婚检是多此一举对婚检持应付态度。

 在取消强制婚检后婚检率更是大幅度下降致使婚检制度的目的难以真正实现。

 采取强制性婚检更能够使婚检落到实处。2. 恢复强制婚检可以解决实行自愿婚检制度带来的问题采取自愿婚检婚检以后我国婚检率大幅度下降随之而来的是新生儿缺陷率大幅度上升因另一方具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而产生的家庭纠纷也大幅度上升。

 子女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人口素质的高低以及整个社会的健康素质和发展潜力而婚姻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采取强制性婚检可以大幅度提高婚检率从而有效地遏制这些现象。3. 婚检不仅仅是当事人的权利更是一项义务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采取婚检可以降低子女产生缺陷危险和婚后基于一方的身体健康原因而发生纠纷的可能从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说我国目前的遗传疾病有四千余种且没有根本的治疗方法威胁着人们的健康给家庭、国家甚至整个民族带来沉重的负担。

 婚后一旦发现该类疾病往往导致感情破裂婚姻解体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同时遗传病患者婚后育有的子女很可能具有先天性疾病和缺陷这不仅增加了社会的负担而且直接影响了我国人口的整体素质和未来的发展潜力。因此婚检不仅仅是当事人的权利更关系到公共利益它是全体公民的一项义务。4. 强制婚检制度的缺陷可以通过改革措施解决我国取消强制婚检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婚检无权自行选择而国家对于婚检的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这种垄断性经营状况经常导致医院乱收费、乱加价加之不注重设备的更新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导致群众的普遍不满。

 另一方面婚检医院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许多当事人在婚检时极易碰到熟人或者与熟人相识的人婚检医院和婚检医师常常不重视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保护致使许多当事人— 116 —

 担心暴露自己的隐私 对自己的名誉产生影响而排斥婚检。

 这些问题均可以通过相应措施加以解决。综上所述自愿婚检制度虽然在其他国家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但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其不符合我国的国情而产生的种种弊端这种弊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不可解决的。

 为了更好地实现婚检制度的价值恢复强制婚检制度势在必行。三、完善我国强制婚检制度的措施一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1. 法国在法国没有“强制性婚前体检”的说法但婚检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法国人办理结婚手续时不可缺少的一个步骤 去市政府登记结婚必须提供检查日期不早于登记日期前两个月的婚前健康证明否则便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夫妻。

 婚前检查项目明确检查场所自由选择检查结果完全保密检查费用根据个人医疗保险的规定大部分都可以报销。

 对大多数准备结婚的法国人来说他们平常在哪家诊所看病就找哪位医生进行婚前体检。

 健康证明的用语专业、含蓄” 以使医生和结婚者共同明确婚前体检的法定项目 同时为被检查人的健康隐私严格保密。体检的结果只有医生和被检查者知道婚姻登记部门只核准检查已做”的事实无法获得具体的检查结果更无权依据结果对成婚者的意愿作任何裁决。

 医生对婚检是履行职责并无额外的利润可图。

 早在1942年法国的法律就规定结婚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但现在很多法国人选择长时间同居而不结婚许多人在长期共同生活甚至有了孩子以后才决定办理结婚手续 这一部分新人”的婚检对他们本人来说只是走过场。

 事实上法国43的孩子是非婚生母婴保健工作主要依靠健全的医疗制度以及为人父母者和医生的责任心。2. 日本在日本 婚前健康检查没有强制的成分完全是出于自愿。

 但是在日本人看来结婚前交换健康诊断书是常识。

 特别是在目前艾滋病有蔓延之势的情况下 人们更觉得婚前健康检查很重要。

 日本人并不忌讳婚前性行为但一旦决定进入婚姻殿堂就会郑重其事地对待。

 为了表示向对方负责他们会很主动地交换健康诊断书这是他们建立夫妻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

 日本的婚前检查很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如果医生泄漏个人隐私不仅有违职业道德而且要受到有关法律的制裁。一般医院、诊所、保健所都可以进行婚前检查检查费用因医院而异保健所免费检查艾滋病毒所以有的人借检查艾滋病的名义在保健所进行婚前检查。

 婚前检查的内容尊重个人隐私如不记载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健康状况和病历家族病史不在检查之列。

 检查内容有两项一是化验血液进行血型、贫血、风疹、肝功能、肾功能、脂质等检查二是化验尿液检查尿中的蛋白质尿糖等男女共查的疾病有乙肝、丙肝、依原体、淋病、梅毒、疱疹、艾滋病毒女性还要检查念珠菌、滴虫、弓形体、宫颈癌四项 很多日本人婚后不要孩子保持很长时间的二人世界 想要孩子的时候为慎重起见有的人还要再进行一次检查检查项目和婚前检查的内容相同 这次检查并不是为给对方证明什么而是为后代负责 总体而言日本人普遍重视健康加上有很好的保护隐私措施日本人愿意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从法国和日本关于婚检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两个国家虽然一个实行强制性婚检一个实行自愿婚检但是均有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人们的婚检意识较强婚检项目明确婚检医院可以自由选择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婚检费用可以通过个人保险等方式报销二完善我国强制婚检制度的措施1. 加大对婚检的宣传力度首先 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婚检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婚检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使人们真正意识到婚检的重要性实现由依法婚检”到我要婚检的思想转变” 其次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婚检宣传力度使农民转变旧观念积极配合婚检2. 明确婚检的内容和程序明确婚检内容和程序可以使当事人进一步了解婚检更好地配合医生完成婚检提高婚检质量 同时可以防止一些医院随意增加婚检项目损害当事人的权益 建议设置强制婚检项目和自愿婚检项目把对禁止结婚疾病的检查作为强制婚检项目以使《婚姻法》的规定落到实处 在保— 117 —

 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维护公共利益将有关生育方面的检查设置为自愿婚检项目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做但医院要将此项检查的价值明确告诉当事人。3. 明确婚检收费标准取缔乱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与卫生部门确定不同婚检项目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各地区结合自己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状况可以有所调整婚检各项的最高收费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同时除必检项目外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其他婚检项目以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对于违反规定的乱收费、强制进行自选项目检查的行为 有关部门将从严查处对单位和直接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4. 实行政府补贴减少婚检费用各行政区域应结合当地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状况对婚检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补贴对于农村地区应当施行免费婚检将婚检逐渐变成一项福利措施使人们不再因为经济因素而排斥婚检。

 我国目前还难以做到免费婚检但是可以通过政府补贴、保险报销等方式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当事人只需要出一小部分的钱便可以完成婚检。5. 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作为个人私生活的屏障隐私权对于维护人的尊严与价值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如前所述很多人排斥婚检的主要原因是医院和医师不重视对当事人的隐私权进行保护使一些患者不愿被他人知道的情况被泄露出去影响自己的社会评价。

 我国可以效仿法国的一些做法如婚检结果只能由被检查者和医师知道根据检查结果开出婚检合格或者不合格的书面证明婚姻登记部门只需根据医院开具的书面证明对当事人进行结婚登记而无权知悉检查结果的具体内容。6. 加强对婚检机构的管理...

篇二:婚检各项制度

53,3t; 2棋旦大擎士学学校代码:

 10 24 6号:

 0 330 17 14 9学硕位论文( 专业学位)关于中国婚检制度的研究院系( 所):国蹴与公共瓣院M P A专姓业:名:蔡徐山指导教师:胡善联教授完成日期:

 2 0 0 5年11月 30 口

 [ 摘要]:

 随着20 0 3年10 月 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的出台, 全国婚检率顿时锐减, 婚检制度几乎崩溃。

 婚检制度变迁的实际效果与制度预期形成强烈反差。

 为考察我国原有婚检制度的弊端, 新婚检制度的不足, 探索与我国困情相适应的婚检体系, 我们应用了比较、 实证调查和理论推导等方法, 从医学、 法理和公共经济学等角度对我国的婚检制度进行了研究, 结果显示:

 首先, 我困的原有婚检制度的价值取向存在严重偏差, 侵犯了人民的婚姻缔结权, 婚检结果( 即医学检查证明)可以否决婚检男女的结婚权。

 新的婚检制度却否决了婚检的重要医学价值。

 其次, 婚检的相关法律法规表述各异, 致使相关部门理解有别, 未能有效解决新婚检制度下的各种问题。

 再次, 婚检内容僵化, 缺乏内容针对性, 婚检的技术较低端。

 另外, 婚检的执行模式存在众多缺陷:

 婚检的执行主体垄断, 婚检的公共产品属性未能明确等。

 针对上述弊端, 作者认为1. 首先应明确婚检的基本价值减少出生缺陷, 预防疾病。将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姻关系的缔结区分开, 去除《婚姻法》 中的关于因医学原因而禁止结婚的规定。

 2. 统一各种法律法规有关婚检的表述。

 在《婚姻法》 里加入( 1)“婚检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 2)“在申请结婚的人同意前提下, 申请结婚的人的住所地的国家和地方医疗保健机构应免费对后者进行检查, 并提供有关医学遗传问题和计划生育问题的咨询” 这样的内容。

 对逃避婚检造成恶性传染病传染者的责任提升到法律高度, 可加入( 3)“如果申请结婚的一方, 向另…方隐瞒性病或者艾滋病病情。后者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

 凶一方隐瞒艾滋病并传染给对方, 当事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将《母婴保健法》 中“男女双方结婚登记时, 应提交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书” 改为“男女双方结婚登记时, 应在围婚期内进行围婚期医学健康检查” , 在《婚姻登记条例》 中增加“民政部门有告知婚配当事人婚检的义务” 。

 从而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中关于婚检的条款, 明确国家机关中的卫生部门、 民政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在婚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 使得三者在医学检查的执行和宣传等积极协作, 共同致力于我国的婚检体系建设。

 3. 整顿婚前医学检查的项目, 将其中的部分严重的传染病和遗传病项目列为公共产品, 由国家免费提供。

 设立全国性基本婚检项目和地方性基本婚检项目。

 项目选择应以遗传病检查和重点传染病为原则。

 4 . 改革婚检执行模式, 多元化婚检的执行主体, 格式化婚检表述, 人性化婚检服务。

 从而构建科学有效的婚检体系, 有益于人民的健康和幸福。关键词:

 婚检制度改革制度设计中图分类号~一C 931. 2

 【A bstra ct】

 A f terth e n e wm a r r ia g e reg istero r d in a n c e b r in g sin to ef f ect in th eP eo p le’ s R e p u b lico fC h in ain 20 0 3. th e r a te o fp r e m a r ita lm e d ic a I e x a m in a tio nw a sr e d u c e dr a p id ly . T h e p r e m a r ita l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sy ste mw a ssu d d e n lyc o lla p se d . In c o m p a r in gw ith th e a b u se o f o ldp r e m a r ita l 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 io nsy ste ma n dth e in su f f icien t o f n e wr e f o r m a tio n o fp r e m a r ita lm e d ic a I e x a m in a tio n .th e a u th o r u se d th ec o m p a r a tiv e , p o sitiv ee c o n o m ic m e th o d tostu d yth ep r e m a r ita l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sy ste m . w h ic hr e v e a le d th a t:

 th eo b jectiv eo f o ldp r e m a r ita l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w a s n o tp u to n th erig h t w a y , ittr e sp a sse sth e h e a lthrig h to fp e o p lew h oa r er e a d ytom a r r ia g e . S o m er esu lts o fp rem a rita l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c a n v o te d o w n th erig h t o f p e o p lew h ois r e a d ytog e t m a r r ia g e . S e c o n d ly ,th esy ste mh a s m o r esh o r ta g e s, th e im p le m e n ta tio nh a sb e e nm o n o p 0 |lz a tiO n , th ec o n te n tsa r en o t a p p r o p r ia te d . T h e te c h n o lo g yu se diso u to fd a te , th ec o n sc io u sn e ss o fp r e m a r ita l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 is w e a k a n d n o t lik e w h a titsh o u ld b e . A f te r th eim p le m e n ta tio no f n e wreg istero r d in a n c e , so m e issu e s h a v eb e e nd isp la y e d , su c ha s la w s a n d c o d e a r e n o tc o n siste n t w ith e a c ho th er; it h a sn o t h a d a c o n s e n s u sb u ild in gw h e th e rp r e m a r ita l m e d ic a I e x a m in a tio n is ap u b licg o o d so r n o t F o rth esa k e o f th eq u e stio n s, w esh o u ld ta k e a c tio n s a n dm a k e itc le a r th a t th e b a sico b jectiv eistop r e v e n t d ise a se , r e d u c e th e risk o f birthd isf ig u r e m e n t, d istin g u ish p r e m a r ita l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 a n dv a lid ityo fm a r r ia g e,w ip e o f f th e ite m o fm a r r ia g ela w th a t f o r b id sp e o p le g ettin g m a r r ia g e . M e d ic a le x a m in a tio n b e f o r e a n da f term a r r ia g eisa b a sic h e a lthrig h ta n da no b lig a tio nf o rth ec o u p le s. P e o p leu n d e rth e la wo f h e a lth c a r e f o r m o th e r a n din f a n t sh o u ld b er e c o g n iz e dth ea rticle:

 “p eo p lea r er e a d yto g e tm a r r ia g em u st h a n d intestif yo fp r e m a r ita l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 ” c o u ld b ec h a n g e dto “p e o p lew h o isr e a d yto g e tm a r r ia g esh o u ldg e t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b e f o r ea n da f terth em a rria g e'’ . A na rticlesh o u ld b e a d d e d in th e o r d in a n c e o fm a r r ia g e r e g iste r . T h e o f f icia lsin th eD e p a r tm e n t o f C iv il A f f a ir s A d m in istr a tio n h a s th e o b lig a tio n toa p p r iz e p e o p leg e e in g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 b e f o r e m a r r ia g e in o r d e r to m a k eth e c o n siste n c eb e tw e e nla w s a n do r d in a n ce. It isn e c e ssa r ytoid en tif yth e ite m s o f th ep r e m a r ita l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 . S o m e ite m s sh o u ld b e c h o se n a n d m a k e th e m a sp u b licg o o d s. Ifw e c a n u se “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 a r o u n dm a r r ia g e sta g e’ ’ in stea do f“p rem a rita l m e d ic a l ex a m in a tio n ” , it w ill m a k ep e o p le k n o w in gm o r e a b o u t th eim p o r ta n c e o f m e d ic a le x a m in a tio n f o rm a r r ia g e . T h ed iv isio n o fta sk s b e tw e e nth ese c to r s o fh ea lth , civ il a f f a irs a n df a m ily p la n n in gisim p o r ta n t. It m a k e s th e m

 c o lla b o r a tio no n ea n o th e rs oth a t th e 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sy ste ma r o u n dm a r r ia g ew ill b e e sta b lish e dfina lly.【K eyw o r d s】

 p r e m a r ita lm e d ic a l e x a m in a tio nsy ste mr e f o r mm a r r ia g e[ 引言]婚前医学检查制度自19 8 6年起, 在我国已强制实施了十几年, 该制度在维护婚检当事人的健康权益、 减少出生人口缺陷和优化人口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 0 3年lO 月 1日, 由温家宝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在全国颁布实施,从而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卜几年的婚前医学检查制度, 婚前医学检查从“强制” 变为“自选” , 然而绝大多数婚配当事人变“自选” 为“不选” , 全国各地持续多年的高婚检率轰然坍塌, 不足原有的十分之一, 甚至出现了零婚检率。

 之后有关人口出生缺陷的报道时见报端, 引起了医学专家、 新制度的设计者、 法律政策专家、 婚检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甚至在“两会” 期间, 许多代表, 特别是卫生系统的代表对这一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并有一些以此为内容的议案。

 人们从维护民族的人口素质的高度对新《婚检登记条例》 进行了评价和探索, 期间, 既有关于新婚检制度的法律思考, 有新婚检制度的人文思考, 也有关于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的呼吁, 更有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探索。

 这些探讨和尝试从2003年的“十一黄金周持续至今, 其间, 卫生部专门向国务院写了报告, 反映了婚检率下降可能会导致瓤生儿健康状况下降的问题, 引起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同时, 民政部也多次表明坚决反对恢复强制婚检, 要求婚姻登记部门不可杳验婚前医学证明, 否则将予以行政起诉, 期间还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得出婚捡作用有限, 不宜强制的结论, 但卫生专家特别是人口学家持不同观点, 认为现在就下结论为时过早, 真正的出生缺陷高发应在几年之后。

 20 0 5年6月 ,黑龙江省人大通过了关于强制婚检的地方条例, 但当地以违反国务院条例精神为由拒绝执行。

 致使相关国家部门在婚检问题上的矛盾愈演愈烈。

 甚至出现五公民上书情况出现。

 20 0 4 年, 全国部分地区陆续推出免费婚检的尝试, 20 0 5年9 月 , 卜海市在全国率先实行免费一站式婚捡, 为婚检模式的创新提供了一种模式, 但各方对此认识不一,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 法学博士毛寿龙认为, 上海市实行全市免费婚检,由政府买单的做法是不可持续的, 因为没有专业上和技术上的支持, 政府部门此举足“三分钟热度” , 严重浪费了财力和物力。

 所做的是无用功, 是南辕北辙” 1。

 本文拟通过比较国内外婚检制度状况和调查问卷等方法, 从婚前医学检查的实践、 制度设计的法理思考和婚检服务的公共产品属性等角度, 分析我国11前婚检制度设计和实施等各方面情况, 以期构建m 适合我国国情的婚检制度, 为促进我国的婚检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作些有益探索。

 一、 国内外婚检制度概况1. 我国的婚检制度1. 1婚检的定义及内容婚检, 全称为婚前健康检查, 广义上是指由婚前保健机构对婚配当事人实施的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服务“1。

 其中婚前医学检查是其核心内容,人们通常所说的婚捡是指婚前医学检查。

 从实施的形式来看, 我国婚检制度经历了强制婚检、 自愿婚检和免费自愿婚检试验三个阶段。婚检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七、 第八条的规定, 婚前保健主要包括:

 ( 一)婚前卫生指导:

 关于性卫生知识、 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一二)婚前卫生咨询:

 对有关婚姻、 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 三)婚前医学检查:

 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检查应包括1. 指定传染病, 具体是指《传染病防治法》 中规定的艾滋病、 淋病、 梅毒以及医学卜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 在发病期的有关精神病, 主要指精神分裂症、 燥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3. 严重遗传性疾病, 主要指那些由于遗传因素形成, 患者丧失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 子代再现风险高, 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4 . 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 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1. 2婚检制度1. 2. 1制度的内涵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 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形成了无数的制度, 制度影响到人们的各种社会生活。

 美国制度学派先驱之一凡勃仑首先将制度问题纳入科学研究, 开创了对制度进行系统的逻辑实证研究之先河。

 凡勃仑认为, 制度是大多数人所共有的一些“固定的思维习惯、 行为准则, 权力与财富原则” 。

 新制度经济学在有关制度内涵的定义方面, 提出了与以往其他制度学派相类似的见解。

 安德鲁・斯考特给出了制度的明确界定。

 他指出:

 “社会制度, 指的是社会全体成员都赞成的社会行为中带有规律性东西, 这种规律性体现在各种特定的往复的情境之中, 并且能够自行实行或由某种外在权威施行之。

 ” 这个定义指出了制度在执行方式上的性质差异,一种是自觉施行的制度, 另…种是需要强制实施的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诺斯认为, “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 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

 ” “上述各种议论可以说是关于制度范畴的归纳性描述, 各种定义都离不开规则这个核心概念, 所以说制度的核心在于它是用以限定人类行为的规则, 是约束行为主体利益行为的一系列规则。1. 2. 2婚检制度的构架我国的婚检制度作为实施多年的强制制度, 起源于19 8 6年卫生部、 民政部共同下发《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通知》 , 主要有以下“规则” 构成:

 19 50 年《婚姻法》 第6条规定“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愈、 患麻风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之疾病者” 禁止结婚。19 8 0 年9 月 10 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婚姻法》 将“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愈、 患麻风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之疾病者” 改为“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禁止结婚。2001年新修订《婚姻法》 维持19 80年规定。19 9 4 年中华人民共和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于19 9 5年6月 1日实施。

 该法通过第七条到第十三条对婚前保健作出规定, 其中第九条规定:

 经婚前医学检查,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对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 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19 9 4 年国务院颁布《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 其中第九条规定: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 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条规定: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 应当建立婚前健康检查制度。

 实施婚前健康检查的具体地域范围, 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规定:“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斩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20 0 3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取消所有有关婚检规定。由上可见, 在19 8 6 年到20 0 3年9 月 , 即所谓强制婚检阶段, 我国的婚检制度由19 8 0年《婚姻法》 、 19 9 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19 9 4 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以及地方婚检法规组成。

 20 0 3年lo 月 以后则由我国的婚检制度, 即所谓的自愿婚检制度则由20 0 1年《婚姻法》 19 9 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以及地方婚检法规构成。1. 2. 3我国婚检制度的变迁史伴随社会改革和发展, 我国的婚检制度经历了强制婚检阶段、 自愿婚检阶段和免费婚检试验阶段。( 1)强制婚检制度阶段( 19 8 6 年20 0 3年9 月 )19 8 6年卫生部、 民政部从维护下一代健康、 促进人口素质的大局出发, 共同下发的《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通知》 对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 从此在操作层面卜产生了新中国的强制婚检的第一个依据。

 19 9 4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更是从制度的层面上保证了婚检的实施。

 从此形成了我国强制婚检制度。

 19 9 5年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从法律的高度埘婚检作了诠释, 规定了婚前服务的机构、 婚前服务的内容、 婚前医学检杏的项目及收费等

 具体问题, 进一步强化了婚检制度。

 由于实施强制婚检制度, 我国婚检率保持了较高水平, 最高时达到68 %左右。

 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婚检率更是高达百分之九十几。

 检出了大量的传染病、 性病、 生殖...

篇三:婚检各项制度

各国的婚检制度

 最近, 是否恢复强制婚检制度成了一个热门话题。

 一年多以前, 我国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中将强制婚前健康检查改为自愿检查, 其中一个重要理由是尊重个人隐私。

 这一举措实施后, 全国各地普遍出现婚前健康检查率暴跌。

 有人担心, 这会对下一代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从而要求恢复强制婚检。

  他山石, 可攻玉, 国外的做法是如何的呢?

  俄罗斯:

 婚检自愿, 但很多人不知道程序法律规定自愿婚检

 俄罗斯宪法规定, 俄所有公民都享有维护健康和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

  依据这一宗旨, 1995 年制定的《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 对婚前健康检查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一, 申请结婚者享有接受免费婚检的权利。

 他或她只需到户籍部门开一张介绍信, 就可以到医疗机构进行免费体检。

 当然, 前提是他或她自愿体检。

 第二, 检查结果为医疗秘密, 只有经被检查人的同意, 才可以将结果告知打算与之结婚的另一方。

 第三, 如有一方向另一方隐瞒性病或艾滋病, 后者有权请求法院认定婚姻无效。

  该法律还规定, 即使当事人被查出患有危险的传染病, 有关部门也无权阻止其进行结婚登记。

 不过, 如果夫妻一方隐瞒艾滋病并传染给对方,当事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可判处 5 年监禁。

 婚检制度受冷落

 不过, 俄罗斯的婚检制度多年来一直遭受冷遇。

 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有这个制度, 他们也没有很强的婚检观念。

  俄罗斯联邦总防疫师奥尼先科不久前透露, 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逐年增多, 其中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患病, 导致新生儿感染艾滋病病毒。

  俄医学专家拉丽萨说, 婚前健康检查并未普及, 很多俄罗斯人并不清楚免费婚检的规定, 也不知道具体程序。

 她认为是“政府宣传力度不够” 。

 俄不少专家对婚检制度提出过质疑。

 他们认为, 虽然法律对婚前隐瞒严重病情做出了相关的惩罚规定, 但事后采取的措施并不能弥补当事人、甚至后代遭受到的损害, 他们呼吁寻求更有效的折衷方法。

  医学博士玛莱娜建议进行强制性婚前传染病检查, 但社会学家谢尔盖. 季申指出, 俄罗斯不存在实行强制性婚检的条件, “因为俄罗斯的医疗体系不完善” 。

 另外, 强制性婚检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他建议政府和社会应大力向青年人宣传健康的生活方式, 同时通过奖励的方式鼓励人们婚前检查。

 法国:

 婚检是一项义务不说强制说义务

 法国没有“强制性婚前体检” 的说法, 不过婚前体检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义务” 也好, “强制” 也罢, 反正这是法国人办理结婚手续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步骤。

 不过, “义务” 听上去不像“强制” 那么令人反感。

 一对正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法国新人说, 去市政府登记结婚, 必须提供检查日期不早于登记日期两个月的“婚前健康证明” , 否则就没法成为法律认可的夫妻。

  婚前检查项目明确、 检查场所自由选择、 检查结果完全保密, 检查费用根据个人医疗保险的规定, 大部分都可以报销。

 对大多数准备结婚的法国人来说, 他们平常在哪家诊所看病, 就找哪位医生做婚前体检。

 50 多岁的比扎伊大夫说, 医生通常要求双方同时到场, 并将结果同时告诉两个人, 负责任的医生还会提醒他们注意事项。

 也有些人去政府特别开设的母婴保健中心做婚检。

 体检证明很含蓄

  法国的“婚前健康证明” 只有一页纸, 具体措辞由 1992 年通过的一项法律严格规定, 医生只需盖章、 签名。

  比扎伊大夫说, 风疹发病率高, 饲养宠物, 特别是养猫, 有可能感染弓形虫, 孕妇一旦染上, 胎儿健康难以保障。

 血型为 Rh 阴性的母亲如与胎儿血型不合, 会引起孩子的溶血性疾病。

 这些疾病是 50 岁以下女方必检项目, 如果需要, 女性还需检测血液是否携带梅毒、 艾滋病等病毒。

  健康证明的用语专业、 “含蓄” , 是为了 让医生和新人共同明确婚前体检的法定项目, 同时为被检查人的健康隐私严格保密。

  比扎伊大夫说, 体检的结果只有医生和被检查者知道, 婚姻登记部门只核准“检查已做” 的事实, 无法获得具体的检查结果, 更无权依据结果对新人成婚的意愿作任何裁决。

 而医生对新人婚检是履行职责, 并无额外的利润可图。

 部分新人走过场

 比扎伊大夫说, 早在 1942 年法国法律就规定结婚前必须做健康检查,但他同时指出, 现在很多法国人选择长时间同居而不结婚, 许多人在长期共同生活、 甚至有了孩子以后才决定办理结婚手续, 这一部分“新人” 的婚检对他们本人来说只是走过场。

 事实上, 法国 43%的孩子是非婚生,母婴保健工作主要依靠健全的医疗制度、 为人父母者和医生的责任心。

  日本:

 人们愿意做婚前体检婚前检查成常识

 在日本, 婚前健康检查没有强制的成分, 完全是出于自愿。

 但是在日本人看来, 结婚前交换健康诊断书是常识。

 特别是在眼下艾滋病有蔓延之势的情况下, 人们更觉得婚前健康检查很重要。

  日本人并不忌讳婚前性行为, 但一旦决定进入婚姻殿堂, 就会很郑重其事地对待。

 为了表示对对方负责, 他们会很主动地交换健康诊断书, 这是他们建立夫妻关系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个人隐私受保护

 日本的婚前检查, 很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如果医生泄漏个人隐私, 不仅有违职业道德, 而且要受到有关法律的制裁。

  一般医院、 诊所、 保健所都可以做婚前检查, 检查费用因医院而异,保健所免费检查艾滋病毒, 所以有的人借检查艾滋病的名义, 在保健所做婚前检查。

  婚前检查的内容也比较尊重个人隐私, 如不记载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健康状况和病历, 家族病史不在检查之列。

  检查内容有两项, 一是化验血液, 血型、 贫血、 风疹、 肝功能、 肾功能、 脂质检查; 二是化验尿液, 检查尿中的蛋白质, 尿糖等。

 男女共查的疾病有乙肝、 丙肝、 依原体、 淋病、 梅毒、 疱疹、 艾滋病毒; 女性还要检查念珠菌、 滴虫、 弓形体、 宫颈癌四项。

 想要小孩再查一次

 很多日本人婚后不要小孩, 保持很长时间的二人世界。

 想要小孩的时候, 为慎重起见, 有的人还要再做一次检查, 检查项目和婚前检查内容相同。

 这一次倒不是为给对方证明什么, 而是为后代负责。

 总体而言, 日本人普遍重视健康, 加上有很好的保护隐私措施, 日本人愿意做婚前健康检查。

篇四:婚检各项制度

县妇幼保健院

 婚前保健检查转珍、会诊制度

 1、婚检医师必须坚持质量第一,遵循“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守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2、经婚前医学检查出现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首先应由主检医师和相关科室人员在一起会诊。还可请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的专科医师进行会诊。

 3、对于会诊意见进行详细记录,认真执行。

 4、经婚前医学检查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及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转诊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确诊。

 5、对下级婚检机构婚检转诊来的疑难病症,认真检查、咨询,并将确诊结果书面反馈到转诊单位。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婚前保健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对《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暂缓结婚和不宜生育的疾病以及不能确诊的疾病,作为特殊病例进行登记。

 2、每半年组织一次疑难病例讨论,同时作好讨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讨论的疑难病例由婚检医师提供,主检医师组织实施。

 4、参加讨论的医师要熟悉疑难病例的病史及阳性体征,辅助检查等,讨论时有理论、有分析、有婚育指导意见。

 5、做好每次讨论的详细记录,并从中获取收益。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婚前保健主检医师质量检查审核制度

  1、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主检医师应对婚前医学检查体检表进行复查,复核诊断依据和医学指导意见后签名。

 2、主检医师每月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登记,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

 3、 主检医师每月对男、女婚前医学检查表进行审阅,包括填写是否规范,疾病诊断名称和医学指导意见是否正确、恰当,对错、漏项及漏诊情况进行纠正、记录并反馈给婚检医生。

 4、每季度组织一次本单位的婚检质量分析会,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5、每月审核检查各种登记资料和统计报表,负责资料汇总,并进行分析总结。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婚前保健质量分析控制制度

 1 、质量分析是对婚检技术人员执行婚前保健规范的情况及反映其技术水平的资料记录、特殊病例的处理、辅助检查的准确程度(包括人员技术和设备的完好状态)等,进行的分析总结。

 2 、定期对原始资料进行完整准确的整理和分析,对质量检查及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及分析,并做好总结反馈。

 3 、每半年由主检医师对本院婚检质量进行分析。

 4 、每年组织一次全县婚检质量分析。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婚前保健疑难病例讨论随访制度

 1、对在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的疑难病例要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提出正确的治疗方案,对影响婚育的异常病例(包括:严重的遗传病、指定的传染病、有关的精神病以及影响婚育的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器官发育障碍和畸形),应详细记录。

 2、由主检医师进一步审核、咨询,向服务对象提供知情选择及恰当的婚育意见,帮助服务对象作出正确决定。

 3、约定随访日期,以便追踪其所作出的决定是否已履行、已选择的方法是否能正确使用。

 4、对于可以治疗或矫治的异常病例,应随访到该随访者恢复正常、婚育指导意见已落实为止,并有随访过程的详细记录。

 5、对于患有严重的遗传病,后代再发风险高的异常病例应做长期随访。

 6、随访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门诊来访、电话询问、信函追踪和上门访视等。

 7、定期对随访情况做总结分析,不断提高随访质 量。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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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检查健康教育制度

 1 、设有婚前卫生指导宣教室及必备的宣教设备、宣教材料等。并提供个别指导和宣教书册。

 2、婚前卫生指导宣教室内应有专职医务人员负责管理,做好解答具体问题、帮助加深理解的服务工作。

 3、负责宣教的专职医务人员应及时做好原始登记和统计工作,并在宣教前后进行问卷调查以测定宣教效果。

 4、主检医师不定期的检查宣教情况,以不断提高宣教质量

 。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对不宜生育者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工作制度

 1、《母婴保健法》第 10 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生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2、婚检医师在对上述人员进行医学指导时,必须表示同情,耐心解释,使之主动接受指导,并付诸实施。

 3、婚检医师对于不宜生育者应提供“知情选择”,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咨询服务,帮助服务对象决定采取何种长效措施达到避孕目的。4、婚检医师应看到有关“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实行结扎手术”的证明后,方可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5、婚检单位应及时和计生部门联系,确保计划生育措施的落实。

 6、对于上述人员应制定随访计划,进行长期追踪,了解其执行情况,如已生育,应调查其下一代的健康状况。

 7、对于严重疾病,妊娠后可能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医师也应提出“不宜生育”的医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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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保健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1、婚前保健信息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统计、汇总,按基本公共卫生常规统计报表要求,按时逐级上报,并做好信息反馈。

 2、男女双方婚检体检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婚检合格证统一归档管理。

 3、建立"婚前医学检查登记本"、"婚前医学检查疾病登记和咨询指导记录本"、"婚前保健业务学习、讨论记录本"等原始本册,并根据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4、婚前医学检查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对个人隐私保密。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婚前保健医师职责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婚前保健医师职责

  1、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从事婚前医学检查,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

 2、在婚前保健服务中,遵循“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原则,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弄虚作假。

 3、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应认真核对服务对象的证件和照片,以防冒名顶替。

 4、检查生殖器官应由同性别的医师实施。

 5、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防止医源性交叉感染。

 6、在服务对象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后根据结果为其提供婚前卫生咨询服务。对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或异常,应征求主检医师意见后,提出医学意见。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应由当事人自己向对方说明。在受检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受检双方详细说明可能发生的后果,并指导双方采取有关措施。

 7、按照统一规范,认真逐项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字迹清楚。

 8、对不能诊断的疑难病症,应请主检医师复查后,转指定的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会诊,并进行随访。

 9、经婚前医学检查发现可以矫治的疾病,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至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10、做好登记和统计报表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内容齐全。

 11、加强业务学习,重视积累病例,及时分析研究,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

 1、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从事婚前医学检查,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

 2、在婚前保健服务中,遵循“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原则,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弄虚作假。

 3、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应认真核对服务对象的证件和照片,以防冒名顶替。

 4、检查生殖器官应由同性别的医师实施。

 5、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防止医源性交叉感染。

 6、在服务对象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后根据结果为其提供婚前卫生咨询服务。对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或异常,应征求主检医师意见后,提出医学意见。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应由当事人自己向对方说明。在受检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受检双方详细说明可能发生的后果,并指导双方采取有关措施。

 7、按照统一规范,认真逐项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字迹清楚。

 8、对不能诊断的疑难病症,应请主检医师复查后,转指定的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会诊,并进行随访。

 9、经婚前医学检查发现可以矫治的疾病,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至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10、做好登记和统计报表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内容齐全。

 11、加强业务学习,重视积累病例,及时分析研究,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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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婚前保健主检医师职责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婚前保健主检医师职责

  1、依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除承担婚前保健医师的职责外,还应负责婚前保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

 2、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复审并签字。

 3、对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或影响婚育的疾病进行复查,记录补充病史及体征,复核诊断依据和医学意见,向受检当事人说明后签字。

 4、对婚前医学检查中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及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审核后转诊,依据反馈的确诊结果,如实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5、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暂缓结婚”、“不宜生育”或“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双方意见”的服务对象,应耐心讲明科学道理,提出医学意见,进行重点咨询指导;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应提供以知情选择为原则的长效节育措施。

 6、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每季度进行质量分析,组织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7、审核检查各种登记资料及统计报表,定期分析总结,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

 1、依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除承担婚前保健医师的职责外,还应负责婚前保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

 2、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复审并签字。

 3、对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或影响婚育的疾病进行复查,记录补充病史及体征,复核诊断依据和医学意见,向受检当事人说明后签字。

 4、对婚前医学检查中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及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审核后转诊,依据反馈的确诊结果,如实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5、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暂缓结婚”、“不宜生育”或“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双方意见”的服务对象,应耐心讲明科学道理,提出医学意见,进行重点咨询指导;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应提供以知情选择为原则的长效节育措施。

 6、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每季度进行质量分析,组织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7、审核检查各种登记资料及统计报表,定期分析总结,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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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保健专科工作制度

 一、婚前医学检查是婚前保健的核心,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主检医师负责制,实行全程质量控制。一、婚前医学检查是婚前保健的核心,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主检医师负责制,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二、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定)》和《湖南省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定)》的补充意见及有关规章制度是质量标准的依据。二、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定)》和《湖南省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定)》的补充意见及有关规章制度是质量标准的依据。

 三、检查内容与标准:

 1、婚前医学检查实行免费、自愿的原则。、婚前医学检查实行免费、自愿的原则。2 、疾病诊断准确有据,病名规范有序,与异常正确区分。3检查表书写符合要求,无缺项、无涂改,辅助检查项目符合要求。4 、婚检证明书写正确,项目齐全,医学指导科学正确。5、婚检医学检查体检表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有主检医师审核、签名。、婚检医学检查体检表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有主检医师审核、签名。6、各种登记本及时、正确、内容完善。、各种登记本及时、正确、内容完善。7、宣教室按时宣教,形成多样化,效果好。定时进行宣教效果评估,有记录。、宣教室按时宣教,形成多样化,效果好。定时进行宣教效果评估,有记录。8、做好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工作。、做好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工作。9、坚持无菌观念,用具消毒,污物处理合格。、坚持无菌观念,用具消毒,污物处理合格。10 、婚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保证婚检质量。

 四、检查方法和时间 1 、定期检查各种表格登记本。2、婚检医生每天对婚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错误,当日工作进行完结。、婚检医生每天对婚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错误,当日工作进行完结。3、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工作检查,结合检查结果进行评议、分析,质量检查记录完善,资料及时归档。、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工作检查,结合检查结果进行评议、分析,质量检查记录完善,资料及时归档。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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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医学检查专业章的管理制度

 1、婚前检查医学证明章由婚前检查室负责人专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科室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2、印章保管必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