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陪餐制度10篇

时间:2022-08-31 19:50:03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领导陪餐制度10篇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首阳初中领导陪餐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落实贯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领导陪餐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领导陪餐制度10篇

篇一: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阳初中领导陪餐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落实贯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 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 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长效机制, 学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认真自 查自 纠。

 现将我校领导陪餐制度落实情况的自 查汇总如下:

 一、 完善领导陪餐制度, 使每个学生吃上放心的营养餐。

 ( 一)

 成立陪餐领导小组, 加强领导。

 为了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 提高管理水平、 明确管理责任, 学校成立了 以校长为组长的陪餐领导小组。

 严格按照值周安排执行陪餐, 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

 蒋彦斌( 校长)

 副组长:

 马冠华( 副校长)

  杨想军( 政教主任

 成

  员 :

 田德华 王兴平 谢亚宾 常兴林 韩晓刚

  王春林 李建雄 马福银 史耀强 马宏强

  汪全祥 段惟敏 宗彦霆 贾北平 王海滨

  邵志萍 吴成刚 周生虎 杨

 鹏 ( 二)

 建立层层把关的相应制度, 确保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还与各相关人签订了 安全责任目 标书, 从蛋奶的选购、 储藏、 分发等环节都安排了 专人负责进行安全监管, 班主任

 每天进行指导和督查, 详实记录“营养餐工程” 每天开展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确保学生能安全放心的食用“营养餐” 。

 二、 严格坚持陪餐制度, 严格资金管理。

 学校值周教师实行陪餐制, 陪餐人员由根据值周安排, 按时进入厨房进行陪餐。

 陪餐教师必须早中晚按时在学校食堂就餐。

 陪餐人员每顿提前30分钟进入厨房, 首先检查食品卫生, 然后在各种熟食中分别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 不得漏尝, 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陪餐人员 检查、 食用10分钟后, 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 并签好姓名 和时间。

 若有不适情况反应, 立即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和校长, 并阻止其他人员 食用。

 陪餐教师及时收集对学校工作、 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学校领导班子要轮流陪餐, 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此外, 部分学校还利用家长会的机会,邀请学生家长到食堂参观, 了 解孩子在学校食堂的生活情况。

 学校成立了 由教师、 家长、 学生、 等人员 组成的伙食委员 会, 参与食堂自 费陪餐。

 学校食堂实行每天每餐饭菜明码标价, 每月 向师生公开食品采购进货渠道与进货价格、 收支情况, 自 觉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校长蒋彦斌和住校老师带头每日 三餐都在食堂用餐, 并且餐费自 理。

 上级专项资金拨款“营养餐” 费用实行专账管理, 做到专款专用, 不挪用挤占该资金, 确保“营养餐” 全部用于学生的供给上,绝不动用一分钱。

 保障了 “营养餐” 经费充足。

 总之, “校长陪餐制” 在我校得到具体落实, 确保了 学校食堂食

 品安全, 保障了 师生身体健康。

 首 阳 初 中

  二〇一二年五月 二十一日

篇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2020 疫情防控 幼儿园陪餐制度 方案

  为确保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幼儿在园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全程监控的目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陪餐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二、实施办法

 1.建立领导和教师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根据幼儿园实际,每月邀请一位家长代表参与食堂陪

 餐。每餐指定一名领导和教师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和教师陪餐。

 3.陪餐人员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幼儿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将发现的问题监督并整改到位,所有佐证资料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1)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2)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3)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

 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4)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5)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6)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食堂待出锅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起锅后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2)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3)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保管,下餐继续加工的;

 (4)土豆有发青、发芽等现象未处理的;

  (5)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6)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7)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8)饭菜质量较差,幼儿反映突出的;

 (9)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如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园长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XXXXX 幼儿园 2020 年 X 月 X 日

篇三: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长陪餐制度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 年 2 月 2 日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之文件要求,同时也落实国务院基层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学校校长办公会决定在校园内实行家长陪餐制度。

 1、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每星期三开放陪餐。陪餐日在学校小学部四、五、六年级,初中、高中、国际部,每个年级由学部德育处邀请一名家长,自愿参与。

 2、每个家长陪餐员从学部德育处领家长陪餐员牌,挂牌到食堂陪餐。

 3、家长陪餐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陪餐反馈单,填写完成后连同证件及反馈表一起交还食堂管理员。

 4、家长陪餐员可以了解食堂食品生产的每个环节。

 5、家长陪餐员可以按照同菜同价的原则和孩子们一起体验食堂。

 6、家长陪餐员的任务是了解、督促食堂改进工作,尽量避免未预约的情况下打扰学校其他工作秩序。

 8、食堂管理人员每周在学校教学保障中心处务会上会通报家长上一周对食堂伙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和反馈,并采取具体措施落实。

 9、家长陪餐员申请流程为按照年级由学部德育处邀请,当天上午11:00 到学部领取证件后到食堂陪餐,陪餐结束后将反馈表及证件交给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将证件送还至学部德育处。

 家长陪餐员

 意见和建议簿

  依法治校

 积极反馈

  安全健康

  阳光公开

 认真整改

  自由舒展

  家长陪餐员意见反馈单

  学部

 年级

 班级

  姓名

  日期:2019 年

 月

  日

  意

  见

  和

  建

  议

 环 境 卫 生

 菜 肴 品 质 )

 (数量、质量、价格)

  菜 肴 品 种

 文 明 服 务

 其 他 方 面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篇四: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 养改善 计划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 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 2011 〕 54 号)、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 (教财〔 2012 〕 2 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45 号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 (教督函〔 2019 〕2 号)等文件精神 , 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 ( 含伙房)

 , 是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 , 符合相关要求准予开办的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坚持 “ 公益性 ” 、“非营利性 ” 原则 , 由学校自办自管 , 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 ( 含寄宿制学校食堂早、晚餐)

 。

 实行购买劳务服务的食堂 , 提供劳务服务方与食品原辅料供货方不得为同一主体或相关利 益人。第五条 学校食堂应依法 取得 《 食品经营 许可 证 》 , 严格按照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 , 严禁学校食堂超范围向其他学校配餐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应在食堂醒目位置悬挂公示 。学校食堂 ( 伙房 )

 新建 、 改扩建(包括功能布局、食品加工流程、设施设备配置等)时 , 其建设方案图纸应经 辖 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 避免建成后食 品 处理区的功能布局 、食 品 加 工 流程和设施设备配置等不符合相关要求 。第六条 学校要全面履行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校长是第 一 责任人 , 对学校食堂管理 工 作及食品安全负总责 ; 成 立由 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 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 建 立 并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 度 (餐费自理)

 。

 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 共同 用餐 , 及 时 发现和解决集中qJ

 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陪餐记录 。

 积极推进家长代表轮流陪餐制度 (餐 费自理)

 , 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 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研究反馈 。第八条 学校要成立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 , 参与和监督供餐食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检查评议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

 制定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措施 ,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 各县(市、区)要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 , 推动校园营养与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科 普 , 加强膳食指导,参照《学生餐营养指南》有关营养标准 , 结合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供应情况 , 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为目标 , 合理制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 , 同时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营养专业人员 , 对学校供餐食谱进行指导和审核 。

 积极推广“学生电子营养师 ” 软件应用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在落实国家基础标准的同时 , 要积极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4+X ”供餐(财政补助 4 元 , “ X ” 为学生缴纳部分)

 , “ X ”的标准由试点县(市、区)政府统一- 4 一

 确定 , 并全部纳入县级膳食资金专户统一管理 , 统收统支 , 用于食材采购 。第十二条 学校食堂应当参加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三 条 各县(市 、 区 )

 要严格按就餐学生数不低于 1 00 :1 的比例配齐食堂从业人员 , 对于 小规模学校食堂 ,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从业人员 并将食堂用工工资待遇等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

 食堂用工平均月工资应不低 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要加强对食堂用工统筹规范管理 , 积极推行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等用工方式。第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学生午间看护 , 妥善安排午间看护教师和值班领导 。

 对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增加的工作量,试点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 , 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五条 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 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 中 毒)防控知识培训学习 , 并进行知识测试 ,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风险管控能力,每人每年接受培训累计不得少于 20 小时 。(二)学校食堂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 取得有效的健严问 U

 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建立食堂从业 人员晨检制度 。

 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 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

 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经体检合格后方可重新 上岗 。

 从业人员体检不合格、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

 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问后 ,必须用洗手 液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 ;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 工作时应穿清洁的工作服,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锡、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 ; 严禁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第十六条 学校要根据学生就餐规模配备食堂管理人员 , 定岗定责,关键岗位要定期轮换 。

 学校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办主任,明确其工作职责及相关待遇,具体标准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七条 学校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责任,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 6 一

 整改到位 。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 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第四章食材采购第十八条 各地要严格规范招标采购程序 , 涉及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严格执行本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招标、采购程序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 ,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 制定并落实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办法,大力推行原材料面向生产环节的集中统一采购 。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荤素菜、 干 货 、 调味品等原辅材料要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 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 , 减 少中问环节 , 降低采购成本 , 确保采购质量 。

 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管控 , 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 “等值优 质 ” 食品的目标 。

 规模较小的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商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添加剂及相关产品 ,应当按照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 相关要求 ,对 采购的食品、原料、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进行入库前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一 7 -

 入库 , 并索取食品、原料、添加剂及相关产品供应方提供的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供应凭证和相关文件,按要求进行台账登记 。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 , 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 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 , 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 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 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 , 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 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 ; 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 没有明确保质期的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

 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 建立食品验收制度 。

 学校食品原辅材料验收应实行 “ 三人制 ” 和 “ 轮值制 ”,“ 三人制 ” 需含一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

 验收时,要如实准确记录原料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 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第二十二条 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新鲜荤素菜采购 “ 一日一供 ”, 确保食材新鲜、健康营养、食品安全 。

 不得以冷冻速食、。。

 加工肉制品替代鲜肉 。

 不得截留挪用当日配送的营养餐食材 。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纳、亚硝酸斜),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六)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被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立、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 二十四 条 各县(市、区)要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供货商准入、退出制度和供货商评议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食品贮存和加工第二十五条 学校食堂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原料,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 。

 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 9 一

 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

 贮存散装食品,应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 , 应贴有标识 , 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类存放 , 做到生熟分开、荤蔬分开 。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非食材类物品。严禁有毒有害类物品进入学校食堂 。第二十六条 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 。

 食堂应设置出入库台账 , 食品、原料、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出入库必须由专人负责 , 签字确认。严格出入库的检查验收 , 严禁变质、过期食品出库、入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购先用 。

 规范填写出入库登记表,保障食材使用的合理性和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 学校食堂应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功能问制度及从业人员操作须知等 ;各餐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按照 G B 2 7 60 《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专柜(位)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 。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剂的 , 应在盛放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并保留原包装 。

 应专册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添加的食品品种、添加量、添加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

 使用有 GB 276 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 10 -

 标准 》 “最大使用量”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应精准称量使用 。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尽量当餐用完 , 需要熟制的食品应烧熟煮透 。

 需要再次利用的,应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第二十八条 学校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从形状、材质、 颜 色、标识上明显区分 , 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 , 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第二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加强餐用具清洗与消毒管理。定岗到人,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对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 口 食品的容器、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提倡采用热 力方法进行消毒 。第三十条 学校食堂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

 定期清洁食品处理区设施、设备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 , 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 ; 定期清洁就餐区的空调、排风扇等设施或物品 , 保持空调、排风扇洁净,地面无污渍 。第三十一条 学校食堂应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咱 1· 在1i

 闭容器 内,在 专用冷藏设备 中 冷藏存放 48 小时以 上 。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 , 且不少于 125 g , 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 、 留样量 、 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三十二 条 学校食堂应建立安全保卫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第三十三 条 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切实保障食堂用水及饮水安全 。第 三十四 条 学校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在餐后及时清除 , 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

 食堂应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 显 标识 , 按照规定收集 、 存放餐厨废弃物 , 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 , 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第三十五 条 积极推进学校食堂 “ 互联网 ...

篇五: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园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卫生食堂管理等制度 为了全力做好我园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开学前后教职员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及学校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情况下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教室卫生管理 (负责人:各班教师)

  1.门、门框无污染及尘土。

  2.窗台窗框干净。

  3.玻璃干净明亮。

  4.教室地面无碎纸果皮。

  5.卫生用具摆放整齐。

  6.按规定及时消毒通风。

 二、 强 化 校园公共区域管理

 (刘浩

 肖诗武)

  1.要强化楼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使用期间的持续性消毒和通风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2.绿化带内无碎纸、果皮。

  3.校园干净整洁。

  4.校园垃圾及时清理。

  5.校园地面无果皮、碎纸、食品包装等杂物。

  6.校园无卫生死角。

  7.厕所地面无积水。

  8.小便池畅通,无垃圾。大便池应冲洗,无积便.

  9.通风消毒,厕所内地面无垃圾。

  10.办公区域各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消毒通风。

 三、 强 化 校 园食 堂餐饮管理

 (负责人:彭红梅)

 1.卫生消毒。各校要对学校食堂(操作间、储藏室、餐厅等)进行彻底的、全方位消毒和卫生清洁,每日消毒 2 次,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椅进行消毒,使用含有效氯 500mg/l 消毒液擦拭,30 分钟后,清水擦净。

 2.食材采购。食品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及时登记台账;对送货人员要测量体温,及时登记信息,留存档案。

 3.食堂从业人员要求。食堂(餐厅)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4.食品操作要求。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食材、用具混用、混存;肉类要烧熟煮透。

 5.学生就餐要求。要合理安排各级各班学生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延长就餐时间,避免学生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吃饭说话,学生在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就餐前后必须洗手消毒。

 6.严禁家长送饭、或校外购餐。

 7.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和校长陪餐制度,值班人员要维护好就餐秩序,陪餐人员要登记好陪餐记录。

 8.食品留样。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保证每餐每种食品全部留样 48 小时,要做好留样记录。

 9.餐(用)具消毒。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依据《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 100℃作用 10 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 15—20 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 85℃,冲洗消毒 40 秒以上。要做好消毒记录。

 四 、加强体育课、体育器材设施及文体活动的管理

 (负责人:彭红梅)

 1.开学后体育课要开足开齐,加强锻炼,要避免学生近距离接触。

 2.各校要对体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消毒,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3.不允许大型集体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其他集体活动,不开展实习活动。

  幼儿园

  2020 年 4 月 2 日

篇六: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领导陪餐记录

 单位名称:

 使用时间:

 领导陪餐安排表

 周次

 起止日期

 陪餐人

 1 1

 3.5 5 - 3.9 9

 2 2

 3. 12 - 3. 16

 3 3

 3. 19 - 3. 23

 4 4

 3. 26 - 3.30

 5 5

 4.2 2 - 4.6 6

 6 6

 4.9 9 - 4.13 3

 7 7

 4.16 6 - 4. 20

 8 8

 4. 23 - 4.27

 9 9

 4.30 - 5.4 4

 1 10 0

 5.7 7 - 5.11 1

 11

 5.14 4 - 5. 18

 12

 5. 21 - 5. 25

 14

 5.28 - 6.1

 15

 6.4 - 6.8

 16

 6.11 - 6.15

 17

 6.18 - 6.22

 18

 6.25 - 6.29

 19

 7.2 - 7.6

 领导陪餐记录

  月

  日 第

  周 星期

 陪餐人:

 职 务

 早餐

 饭菜品种记录

  饭菜质量、服务评价

 就餐秩序评价

 学生反馈

 午餐

 饭菜品种记录

 饭菜质量、服务评价

 就餐秩序评价

 学生反馈

 晚餐

 饭菜品种记录

 饭菜质量、服务评价

 就餐秩序评价

 学生反馈

篇七: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做好入学准备——“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家长、园长陪餐活动方案、总结、陪餐记录表、陪餐制度 孩子的饮食健康是每位幼儿园教职员工及家长永远关心的话题,为了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孩子们的饮食安全,并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相关文件精神,为了积极响应三部委要求,我园将开展幼儿园家长、园长陪餐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时间:201x 年 x 月 xx 日--x 月 xx 日(午餐时间)

 二、 活动主题: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三、 参加人员:幼儿园园长及后勤园长、业务园长

 邀请每班 3 名家长 四、 具体活动流程:

 (园长陪餐活动流程):

 1、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陪餐园长根据幼儿一日常规活动及午餐流程进行园长陪餐。

 3、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

 4、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由陪餐园长在当次陪餐后详细填写《园长陪餐监督检查表》。

 5、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

 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家长陪餐活动流程):

 1、参观食堂 由食堂管理人员引导参与陪餐的家长参观食堂内外环境卫生,介绍食堂基本情况,讲解食堂采购、保管、清洗、加工、消毒、就餐、留样、人员管理、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具体做法。陪餐家长现场观看工作人员的操作。

 2、共进午餐 陪餐家长和孩子一起共进午餐,品尝饭菜,监督检查饭菜质量、饭菜数量。

 3、监督反馈 饭后,由陪餐家长填写《家长陪餐监督检查表》,向学校提出具体意见和合理化建议。食堂管理人员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分析报告(食堂管理机构成员签字)。及时将整理好的家长意见和建议以及整改情况反馈给本次陪餐的家长。

 五、交流总结

 园长陪餐及家长陪餐后分别进行集中交流总结谈话。

 xxxx 幼儿园 二 0 一 x 年 x 月 xx 日

 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家长、园长陪餐活动总结 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及 2019 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主题“科学做好入学准备”,从而重点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学习品质等各方面发展,食堂餐饮也是发展幼儿身体也是为之重的,为确幼儿园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园开展了家长园长陪餐活动。

 当日三位园长以及各班邀请的三位家长分别进入到各班与小朋友一起用餐,所吃饭菜完全和孩子一样,餐后陪餐人员详细填写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后期将邀请代表陪餐的家长进行谈话交流总结,家长代表负责对幼儿园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幼儿园。

 x 园长表示:陪餐不只是“一同吃饭”,更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饭菜质量,守护孩子“舌尖上的安全”,相信在我们持之以恒的重视下,恒济镇中心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餐点质量将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孩子们的身体也将在均衡的营养滋润下茁壮成长!

 xxx 幼儿园 20xx 年 x 月 xx 日

 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恒济镇中心幼儿园家长陪餐监督检查记录表 时间:

  陪餐家长姓名:

 检查内容

 评价

 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按照要求悬挂或摆放 □是

 □否 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是

 □否 有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和进货台账 □是

 □否 原料贮存符合安全要求,库存食品未超过保质期 □是

 □否 配备了有效消毒设施 □是

 □否 加工制作的食品能够做到烧熟煮透 □是

 □否 按规定留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 □是

 □否 刀、墩、案板、池、盆、盘等用具容器洗刷干净 □是

 □否 食堂环境卫生情况 □好

 □中

 □差 幼儿就餐秩序(是否是体现自主能力的培养)

 □好

 □中

 □差 饭菜 品种名称、外观、口味、 质量和数量 □好

 □中

 □差 教师服务幼儿进餐的态度 □好

 □中

 □差 意见建议

 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恒济镇中心幼儿园园长陪餐监督检查记录表 时间:

  陪餐园长:

 检查内容

 评价

 食堂卫生状况评价 □好

 □中

 □差 从业人员食品留样情况及服务工作态度 □好

 □中

 □差 饭菜 品种名称、外观、口味、 质量和数量 □好

 □中

 □差 幼儿就餐秩序(是否是体现自主能力的培养)

 □好

 □中

 □差 保育老师是否做好各方面餐前消毒工作 □是

 □否 教师服务幼儿进餐的态度 □好

 □中

 □差 陪餐情况及与幼儿谈话交流记载:

 意见建议

 科学做好入学准备——恒济镇中心幼儿园园长陪餐制度

 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及 2019 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主题“科学做好入学准备”,从而重点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学习品质等各方面发展,食堂餐饮也是发展幼儿身体也是为之重的,为确幼儿园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制定本幼儿园陪餐制度。

  幼儿园陪餐人员由一名领导和当天的值日老师或者家长组成。幼儿园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对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对学生及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与食堂负责人沟通,严格落实幼儿园陪餐制度。

  幼儿园陪餐制度要求:

  1、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 1 名负责人进行陪餐,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2、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及幼儿家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幼儿家长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3、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4、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

 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5、幼儿园陪餐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费制。食堂每月根据食品成本进行核算后统一收取陪餐人员的陪餐费用。

  6、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陪餐制度,保证幼儿园饮食的安全。

  7、园长应在幼儿进餐之前半小时试餐,后到幼儿就餐。园长试餐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8、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1)、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2)、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3)、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9、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

  (1)、采购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冻食物或含有添加剂的食品;

  (2)、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3)、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10、园长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

 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1、园长或者家长、教师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2、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园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3、幼儿园园长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推行幼儿园陪餐制度,已成为幼儿园食堂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是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更为直接、快捷的有效途径,深受幼儿家长的好评。

 幼儿园陪餐制度规定以幼儿园方为主体,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陪餐人员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相信会给对幼儿们在幼儿园生活得更健康、更快乐。

  xxxxx 幼儿园 二 0xx 年五月

篇八: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XXXXXX中学值班领导陪餐记陪餐时间年、月、日食

  谱陪餐情况及不良反应记载食堂卫 学生就餐秩 饭菜质量评生状况评价 序评价 价记录说明:对卫生状况、学生秩序、饭菜质量、服务情况栏用“优、良

 陪餐记录表记载服务情况评价建议陪餐领导签字备注优、良、中、差”着评价即可。

篇九: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校( 幼儿 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加强教育系统食堂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师生食堂安全事故,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教育法》、《安全生产法》、《质量监督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是学生食堂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机构,完善各种制度,以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对轻视食堂安全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操作间管理、库房管理、食堂粗加工管理、配餐间管理、食品采购验收管理、原料采购索证登记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从业人员知识培训等。

 二、操作间管理

 (一)学校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相关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操作间管理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二)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豆类蔬菜、土豆等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三)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四)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五)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六)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二次污染。

 (七)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八)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九)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和增减厨师。

 (十一)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三、食堂粗加工管理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四、库房管理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

  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 15 厘米,离地面 20 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五、配餐间管理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

  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六、食品采购验收管理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标准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标准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七、原料采购索证登记管理

 (一)伙食团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

  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 QS 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八)其他不符合标准的情形。

 八、严格 S QS 认证把关

 QS 认证制度即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它是英文QUALITY SAFE TY 即“质量安全”的缩写。

 (一)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基本生产条件的审查,要有生产该产品的合格条件。

 (二)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

 (三)合格产品到市场出售时,必须有 QS 标志。食品市场

  准入标志“ 质量安全 ”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每个 QS 标志都有惟一一串 12 位数字序列号,上网或打电话可检验 QS 真伪的。

 九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八)其他认为不应当上岗的情形。

 十、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安全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备查。

 十一、餐具消毒管理

 (一)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应该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餐具消毒管理。

 (二)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制订的操作规

  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 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 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三)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 片、84 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四)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 80℃上,保持 30 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 Te-101 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 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 3-5 分钟;

 4.使用 84 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 1%的 84 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 84 消毒剂 10 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 3-5 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五)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十二、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

  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六防”(防蝇、防鼠、防尘、防潮、防投毒、防蟑螂)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六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十三、食堂教职工陪餐管理

 (一)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二)学校定期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或教师代表在供餐前 30 分钟进行陪餐。学校统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三)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四)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食堂防蝇、防尘、防鼠、防蟑螂、防投毒等设施不足的;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五)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其他危害

  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六)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

篇十: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技术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XX 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党政领导、行政部门、教学部,以及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党政领导、行政部门、教学部,以及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党政领导、行政部门、教学部,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学校接待部门在接待前应事先填写《国内公务接待申请表》(附件一),或派出单位公函,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接待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严禁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公务接待结束后,接待部门应当如实填写《国内公务接待清单》(附件二),并由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部门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相关费用参照《XX 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用餐标准为 150 元/人。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

 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发票背面应注明就餐人员名单。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学校接待部门应当根据公务接待对象的职务职级确定客饭标准,客饭标准不超过 50 元/人。

 第十二条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辆。学校公务车原则上不出 XX 市区域,因特殊原因确需行驶出 XX 市的,用车单必须由校领导签字同意。

 第十三条财务科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第十四条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的资金支付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六条学校接待部门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财务科负责对公务接待进行经费结算。学校接待部门需凭派出单位公函或《国内公务接待申请表》、《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和公务接待报销凭证(含发票、费用报销单)进行经费结算。

 第十八条财务科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学校纪委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监管问责范围。纪委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校办、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