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3篇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XXXXXXXXXXXXXX》、国务院办公厅《XXXXX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会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XXXXXXXXXXXXXX》、国务院办公厅《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法规文件,结合 XX 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坚持和加强党对 XX 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 XXXX 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 XXXXX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 XXXX 公益性,确保 XX 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第三条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XX 党委对 XX 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
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二章 议事决策范围
第五条 XX 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一)XX 党的建设重要事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
2.执行同级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举措;
3.XX 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事项;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5.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的重要事项;
6.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
事项;
7.加强对 XX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专业委员
会等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领
导的重要事项。
(二)事关 XX 改革发展稳定及 XX、教学、科研、管理
工作的重要事项。
1.XX 章程、总体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发展方案和 XX 重
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2.XX 内部组织机构(包括行政职能部门、业务科室、党支部和 XX 党委明确的其他实体机构,下同)的设置、调整和撤销,内设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
3.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
决算审计,大额度支出和预算追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
事项,大额度资金的具体额度为≥XX 万元人民币;
4.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单项或一批金额≥XX 万元人民
币的大型 XX 设备、大宗 XX 耗材、器械物资采购计划和购买服务,单项目金额≥XX 万元人民币的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
修缮项目等重大项目设立和安排方案;
5.单项或一批金额≥XX万元人民币的重要资产处置、重要
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
6.XX、教学、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有关项目、经费管
理和成果转化、奖励中的重要事项;
7.单项目金额≥XX 万元人民币的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
作重要项目;
8.单项目金额≥XX 万元人民币的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公务活动等资金使用;
9.使用单位资金对外投资、融资、借贷款,向外单位或银
行借贷款、引资等;
10.预算外的资金,超过预算 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XX 领
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
11.固定资产的租赁、配置,使用单位资产作抵押;
12.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的章程制定、
修订,负责人推荐,以及学术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
事项;
13.XX 各委员会研究议决的重大事项的最终审批;
14.重大技术项目的运用;
15.XX 院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 XX 名义向上级申报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审核、推荐;
1
6.Xx 安全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1.XX 中层管理干部、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含各部门、
各科室)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建设规划,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XX 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和 XX 管理的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
3.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推选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4.学科学术带头人、教研室的主任与副主任的聘任;
5.审议各支部书记和支委人选;
6.XX 工、青、妇主要负责人的审查推荐等;
7.推荐六级及以上职员的晋升;
8.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负责人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的轮岗调整;
9.医院管理的干部职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项。
1.XX 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和人才激励保
障等相关政策措施;
2.人才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的重要措施;
(五)XXX 和 XX 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
(六)职工人事招录、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年度考
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奖惩和其他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
要事项。
(七)需要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六条 党委会会议原则上每 XXXX 召开。遇有重要问题或特殊情况,经党委书记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党委委员。会议必须有
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
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党委委员因故不
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可以邀请职工代表列席,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党委书记根据党委会议事内容确定。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党委会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也可由党委委
员或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由各部门提出的议题,需经
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以及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需提请党委
会研究决定的议题。对重要议题,党委书记应当在会前听取院
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当暂缓上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
党委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所有议题需提前报院办汇总,经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议
题确定后,相关部门应当负责准备会议讨论议题的相关材料。
第九条 党委会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
策。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各相关部门应深入开展调查研
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视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
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
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涉及 XX、教学、科研业务的重要事
项,应当充分听取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的
意见,专家评估或专业委员会意见有分歧的,应当经过医院专
家委员会仲裁;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基
层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
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要严格按照 XX 相关制度执行,
并应事先征求纪委意见。
第十条 党委会会议议题实行一事一报制度,议题相关材
料提前提交院办公室,院办公室提前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送
到有关参会人员。
第十一条 党委会会议议题由提出议题的部门负责人作汇报,分管领导补充汇报。然后依照末位表态原则与会成员充
分发表意见,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党政主要
领导末位发言。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无特殊情况或未经
党委书记同意,一般不临时动议其他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
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
第十二条 党委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
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
对半数以上不同意或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或异议时,应暂缓表决
或决定,待进一步调研、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或表决。党委
书记应当最后表态。
第十三条 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表
决,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
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委委
员半数为通过,不同意者可保留个人意见。未到会党委委员的
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不得计入票数。会议研究决定多
个事项的,必须逐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多名干部任免时,
应当逐人表决。
第十四条 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或因人数不足
无法召集会议,又必须尽快做出决定的,经请示党委书记,并
事前通报需集体决策的相关人员,无反对意见后可立即处置,
事后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并按程序予以确认,对会议缺席人员要
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五条 党委会会议决议分为以下几种:同意或通过;
原则同意或原则通过;按要求作相应修改后实施或发布;暂不
形成决议,责成相关负责人或相关单位另行提出意见再行研
究;不予同意或不予通过。
第十六条 党委会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亲属的,以
及与本人有直接利益关系或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本人必须回
避。
第十七条 党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按照党务、信
息公开要求,除依法应保密的外,责任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在一
定范围内公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接受群众
监督。
第四章 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会形成决议后,由院办起草会议纪要和决
议,会议纪要和决议由党委书记签发。凡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
项,属党务系列的决策,由党委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属行政系列的决策,由行政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院办
要及时将会议决议送达相关责任部门执行,并建立督办台账。
院办要负责及时向因故缺席人员通报会议情况及讨论决定的
事项。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党委会的决策过程和个人发言意见,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散布。对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在未经批准公开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第十九条 各责任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党委决策 的事项,并及时向院办反馈执行情况。院办、质管科每月对责
任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汇总情况向党委报告。责任部
门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综合目标考核。纪检、审计等部门根据职
责权限对党委会的决策议事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纠正建议。不允许个人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党委会决议。党委委员对党委会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委会决策变更前
应当坚决执行。因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提交党委会复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原决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院办负责党委会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
收集议题,准备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
发会议纪要,下发并督办会议决议,归档会议材料。院办主任
或副主任固定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篇二: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2021 年党 支部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积极构建和谐单位,实现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推动 XX(以下简称为“XX”)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 XX 的基层组织,是XX 各部门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受 XX 党委的直接领导,对 XX 党委和全本单位党员负责。
第三条
党支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群众路线,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构
建和谐 XX;坚持抓大事、抓落实,全面加强 XX 的发展、改革和稳定工作;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第四条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处长是 XX 的法定代表人,在党支部领导下,全面负责 XX 业务工作。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情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条
XX 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坚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积极调动和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第二章
职责与自身建设 第一节
职
责
第六条
党支部职责主要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历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正确处理好发展和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和谐单位建设,与时俱进、团结协作、勤政廉洁、顽强拼搏,努力开创我单位文明建设事业的新局面; (二)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负责我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扎实做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调动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我单位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与稳定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决定我单位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基本管理制度等; (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我单位副科级及以上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和奖惩。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我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审定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计划和相应的政策;
(六)审定我单位科研生产等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我单位稳定、发展、改革、建设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确保我单位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我单位纪律检查委员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八)研究审定处级及以上重大表彰奖励决定;按规定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 (九)领导我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
我单位党支部书记组织贯彻落实 XX 党委的决议,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发挥好在领导班子中的“班长”作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抓好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我单位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我单位党支部全面工作,重点负责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稳定工作以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二)协调一把手做好科研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工作; (三)在 XX 党委领导下,负责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厅党组抓好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督促检查处领导成员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负责抓好我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监督、奖惩工作; (四)负责领导纪律委员开展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五)负责领导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青年工作; (六)负责领导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 (七)负责对有分歧而又必须做出决定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做出最终决定。
第八条
我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 XX 党委和驻 XX纪检组双重领导,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予以落实。
第二节
自身建设
第九条
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制度。我单位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
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学习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路线,将理论学习与我单位改革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在抓大事、抓落实上下功夫。
第十条
在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中,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集体决定。对于集体做出的决定,班子中的每个成员都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认真贯彻落实,不能“决而不行”或各行其是。
第十一条
坚持并落实好重大问题集体决定、重要工作相互通气、重大情况请示汇报的工作制度。在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做到:干部任用前党政领导通气、重大决策提前通气、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党政工团多方通气、吃不透拿不准的问题反复研究相互通气。
第十二条
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会上班子成员之间要以诚相待,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领导班子民
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也可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第十三条
推进我单位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工会、职代会的领导,促进工会、职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积极调动和充分发挥广大职工正确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权利,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
第十四条
实行党务公开、单位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组织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单位风廉政建设,以党风促政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第三章
党 支部委员 会
第十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我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我单位重大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于情况紧急、没有充足时间上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由党支部书记征求支部委员意见后做出决定。
第十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中央、、XX 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意见和落实措施。
(二)研究讨论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工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讨论决定我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副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推荐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对我单位党支部一般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依据 XX 纪检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建议做出决定。
(四)讨论审定我单位科研生产等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审定分配政策、基本管理制度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
1.讨论决定我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撤销,审议我单位内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方案,审议我单位内部人事改革方案; 2.审定我单位科研生产等各项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党支部重要会议的报告、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等重要文件; 3.审定我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预算方案调整、重大开支项目、重要经济协议、重大投资项目、基建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等;
4.讨论决定我单位与国际国内有关部门的重要交流项目,重大科技合作与交流、干部职工出国(境)组团等事宜。
(五)审定或推荐处级及以上先进(优秀)集体和先进(优秀)个人候选名单。
(六)讨论审定单位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七)讨论决定单位属各部门、单位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工作等报请 XX 党委决定的重大事项。
(八)其他应当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
议事规则 (一)参加人员与主持人 1.支部委员参加会议; 2.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的有关人员参加(列席)会议; 3.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二)会议时间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议事规则
1.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议题确定前一般应征询党支部各委员的意见;涉及党群工作方面的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涉及业务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由处长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经与书记协商后确定,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负责组织实施。党支部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研究科研生产工作。
2.需要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议题,会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相关信息和多种方案,以保证决策准确、高效。单位属有关部门认为有需要提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的重要事项时,应将上会有关材料及时报送主管领导审阅,主管领导认为确需上会研究的,在报送材料上批注意见,并上报党支部书记。
3.提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的议题,坚持一事一案制。若议题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还应事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牵头部门将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并呈送党支部书记审定后,列入会议议题。列入会议议题的提案,由党支部委员会通知牵头处室充分做好准备,并将有关材料在会前分送各支部委员审阅。在会议过程中,临时动议不予研究。
4.党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部委员到
会方可召开。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5.党支部委员会讨论议题时,由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对议题作说明,其他人员需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主持人对议题做出明确结论,其中需要落实或办理的事项,应明确主要负责人。讨论时如果意见分歧较大,可暂不作结论,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上会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的议题,涉及支部委员及其亲属时,本人应回避。
6.党支部委员会进行表决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多个事项时,应逐项逐个表决。表决同一问题赞成超过应到会支部委员半数为通过。列席人员在讨论有关事项时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7.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应在保留意见的基础上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党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要以集体决定的精神对外表态。遇有问题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不妥之处,应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会汇报或提出复议。未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决定。
8.党支部委员会必须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支部委员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9.严肃保密纪律,不得随意向外泄露涉密事项。党支部委员会审议的议题和做出的决定、决议应指定专人通报给因故未能到会的支部委员。
10.党支部委员会宣传委员负责党支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要将会议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委员会决议一般应发会议纪要或决议文件。会议纪要和以党支部委员会名义印发的文件,由书记签发。党支部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要及时检查、督促党支部委员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书记汇报。
第 四 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三: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1 -关于印发《鑫悦立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党支部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党小组和全体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按照鑫悦立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鑫悦立顿委员会要求,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现将《鑫悦立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鑫悦立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鑫悦立顿委员会
2018 年 12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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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悦立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 总 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鑫悦立顿委员会议事程序,保证鑫悦立顿委员会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提高议事和决策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二、 议事范围 鑫悦立顿委员会是鑫悦立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支部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实施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依照鑫悦立顿委员会党委、鑫悦立顿锦江公司党委及公司党支部的有关要求,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1.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主要措施。
2.对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年度计划、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公司结构调整中有关重大问题、重要投资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公司安全、环保、维稳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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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情况的报告。
3.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利润分配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4.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经营管理者队伍培养、教育、考核、监督的规划、计划和重要措施,研究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
5.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调整及定员编制问题。
6.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及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7.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服从纪委工作要求。
8.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请示、报告、党代会的重要事项。
9.听取工会和共青团的工作报告,研究决定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0.重要奖惩事项。
11.其他需要党支部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上述议事范围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鑫悦立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鑫悦立顿委员会议事范围清单),清单内容可根据公司改革发展需要由公司鑫悦立顿委员会研究修订。
三、议事规则 1.党支部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召开鑫悦立顿委员会。鑫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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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顿委员会是公司党的鑫悦立顿委员会全体会议的简称,是公司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企业党内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凡属应由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问题,要及时召开鑫悦立顿委员会讨论决定。鑫悦立顿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不在时委托党支部副书记主持。
2.鑫悦立顿委员会会议必须要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召开;研究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3.鑫悦立顿委员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少数服从多数。
4.鑫悦立顿委员会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事项,在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发表意见,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5.鑫悦立顿委员会召开时,应按照议案顺序进行,逐项表决,原则上不临时动议。
四、议事程序 1.有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重大问题,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由公司鑫悦立顿委员会直接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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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对于超出权责范围的,应向上级公司请示并服从上级公司的决策。
2.有关“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作为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要求,应先由鑫悦立顿委员会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再提交公司经理层进行决策;对于超出公司权责范围的,应向上级公司请示并服从上级公司的决策。
五、会议准备 1.鑫悦立顿委员会的议案由党支部委员提出,党支部书记确定。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按决策程序,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办公室按照鑫悦立顿委员会议事范围清单,提出需提交鑫悦立顿委员会研究讨论的议案,最后由党支部书记确定。
2.提交鑫悦立顿委员会审议的议案,由有关部门认真准备材料,并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会议材料应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办公室。
3.鑫悦立顿委员会议案、时间、地点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并将会议材料呈送党支部委员。
4.对于不能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应在会前对议案发表意见,由办公室整理后呈报会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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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议组织 1.鑫悦立顿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有事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会前必须向党支部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请假,并告办公室。
3.鑫悦立顿委员会会议涉密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鑫悦立顿委员会会议由专人记录并严格保管,未经书记批准,非党支部委员不得查阅。
七、决定或决议事项的执行 1.鑫悦立顿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决议的,须经党支部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党支部副书记同意后,提交下次鑫悦立顿委员会会议复议。
2.鑫悦立顿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议、文件和干部任免等事项,须经党支部书记批准后予以发布,未发布前,与会人员不得泄露。
3.鑫悦立顿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委员按分工范围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向鑫悦立顿委员会报告。未到会的党支部委员可向办公室及时了解会议有关情况。
4.鑫悦立顿委员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后及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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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纪要,经党支部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党支部副书记签字后存档。
八、附
则 1.本规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鑫悦立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鑫悦立顿委员会议事范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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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鑫悦立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鑫悦立顿委员会议事范围清单 序号
议题分类
主要内容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 1.学习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上级党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
二 党的建设 2.召开党代表大会、党支部全体委员会有关事项; 3.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4.环保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公司內聘干部的任免、监督和奖惩;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工作; 6.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 7.统一战线工作; 8.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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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规章制度 9.公司章程的修订; 10.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订; 11.公司党群工作重要规章制度制订和修订。
四 战略规划、改革改制 12.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五年发展规划; 13.配合上级公司对环保公司的重要改革、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修改; 14.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代管公司的设立和撤销; 15.配合上级公司“三供一业”移交、厂办大集体改制、处置“僵尸企业”及压减管理层级等相关工作。
五 生产经营 16.公司年度报告;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报告,经营计划、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国有资本经营计划支出报告,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报告,提报国资委、鑫悦立顿委员会和锦江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等; 17.全面预算的季度执行情况、季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季度投资完成情况、季度重大风险事件处置情况; 18.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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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大额资金的调度和使用; 20.配合上级公司对公司融资方案、重大资产处理方案等; 21.配合上级公司对子公司间产权转让、业务转让及资产转让; 2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3.公司在重大安全、环保、维稳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六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 24.员工安置实施方案、绩效考核办法、职位设置方案、薪酬待遇方案等。
七 其他重要事项 25.其他需上会审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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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悦立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8年 6月0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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