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10篇(完整)

时间:2023-08-20 11:50:03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第五十条本章程经本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10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篇1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本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篇2

一、 会议制度

1、 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开会效率,促进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展开,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2、协会例会定期进行(时间由管理团队根据各成员课程时间拟定,开会场所及时间由相关人员通知),会员必须准时报到,否则即为迟到或旷会。

3、会议由协会部长主持,各个部门及成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分管部门部长简单总结上周工作,并上报下周工作计划。

二、 会议纪律

1、协会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请应在开会前以电话或当面告知协会负责人,不允许以短信的方式。

2、协会人员如确实有事须向管理人员请假,不可无故缺席,如故意缺席或迟到将按照协会请假制度进行相应处置。

3、协会各部门成员,无故不参加青协例会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协会成员资格。

4、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与会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例会前签到,不可替签,如有替签者归为缺席者。

5、会议开始前,参与例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手机通讯设备调成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进行过程中,参与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来回走动,共同维护公场秩序。

6、会议鼓励会员积极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保持应有的尊敬。

7、协会例会要求每位成员带上笔记本和笔,开会期间做好笔记,要求详细,以便工作的安排。

三、出外志愿者服务活动

1、凡是志愿者活动,由部长或指定负责人确定统一负责人,由负责人确定并通知集合及出发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时间。

2、确定活动,由负责人统一借还物品,通知参与人员及结对人员。

3、活动时,应随时观察人数,确保成员的安全。同时,做好拍照等工作。

4、活动后,归还外借物品,做好总结工作,将照片与总结一起传于办公室负责人,底稿自留。

5、志愿者活动时,协会的每位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以请用我们最好的一面展现在他们的眼前。

四、扣分范围与事项

1、例会以及开展活动时迟到。

2、缺席例会以及协会各项活动。

3、工作不积极者。

4、所分配到的任务不能及时完成。

5、例会等会议从不发言或躲避发言,故意扰乱秩序者。

6、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在协会中制造矛盾,在协会中搞特殊,忽视团体意识 。

7、如有任何人做出影响协会形象的事情予以一定处理,严重者开除档案处理。

五、奖励制度 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协会成绩突出者,给予相应管理职务。

六、处罚细则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一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4、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后续值班制度

1、所有值班人员按时到达值班地点,如有事提前请假,请假应找好接替值班人员。

2、值班之后打扫卫生,整理协会物品,保持协会的干净,和谐。

3、值班人员要在值班本上签到,组长负责监督,严禁代签、替签,情节严重者直接令其退回。若值班组长因事未到,各值班人员必须本着诚实、自觉的原则签到。

4、值班结束检查值班室窗户是否关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将物品摆放原位后方可离开。

5、值班人员对于当晚的工作事物做好交接,凡是经手的事物务必落实好。如因个人问题造成的工作失误由本人负责并要接受处罚。

6、值班时间内,协会人员严禁带非协会成员或非工作原因的人员入内。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篇3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促进社会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三) 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 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应急救援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 开展海外志愿服务活动和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团体的交流。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篇4

第一条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Chinese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简称CYVA)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性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中央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住所在北京市。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篇5

本中心制度为人员表现,考勤制度,会议制度,事务记录制度,财务制度和奖励制度六大项:

1、人员表现

1.1、全体成员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原则,认真,负责;

1.2、中心所有活动必须经过主席团的商议,再请求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1.3、所有成员不准做有损学校和中心形象的事,不得做使本中心利益蒙受损失得事;

1.4、所有成员不得以中心得名义开办个人事务;

1.5、尊重主席团和各部长,尊重本中心所做的正确决定,若有不满可正面提出;

1.6、全体成员要积极参加本中心所举行的活动并提出好的建议,分配给个人的工作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不能无故推辞或拖延;

2、考核制度

2.1、全体成员应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例会要按时到位;

2.2、有事不能参加例会者应提前向上一级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到位。

2.3、各部委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退会处理;各(正、副)部长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该部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停职处理;

2.4、中心十一月底进行中期考评,届时工作积极优秀者将提拔,并作适当奖励;工作不负责、推托、懈怠者将由中心主席团大会和中心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上报学院审批将其停职或自动申请退出。

3、会议制度

3.1、会议章程

3.1.1、中心负责人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长副部长每两周一次例会,会议周四晚9:20在三教100举行,由主任主持会议;

3.1.2、部门内部会议:各部门内部每两周开一次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各部门自定,由部长主持会议,并于负责人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

3.2、会议内容

3.2.1、中心负责人例会,各部门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并对后段时间工作作安排;

3.2.2、各部门内部会议讨论工作安排;

3.2.3、需报账的成员周四晚上9:20后到三教100找办公室报账。

3.3、会议要求

3.3.1、中心主要负责会议由办公室部长检查出勤并做会议记录,各部内部会议指定一名办公室部委检查出勤并作会议纪录。

3.3.2、每次会议的时间要求不超过50分钟,各部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长或压缩。

4、事务记录制度

事务记录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完成,各部门需积极配合。记录内容包括:出勤记录、会议纪录、财务收支情况、中心日常事务、中心重大活动的情况、工作总结。指定到各部的办公室部委还需为自己所负责的部门建立工作档案;

4.1、外联部: 外联部活动内容、获得经费情况、所拉到的赞助商、活动、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经费、商家的满意等等;

4.2、家教部: 所获得家教的时间、地区及安排家教的情况;所做宣传的时间、地点、宣传的形式、宣传进展的情况、宣传的效果;

4.3、岗位部: 寻找岗位具体活动、活动进展详细情况,所获得岗位详细情况、安排上岗同学的情况;

4.4、实践部: 实践活动的内容,广大同学参与状况,活动的影响及意义;

4.5、宣传部: 所宣传活动的部门、形式、时间、地点及宣传效果;

4.6、网络部: 网站维护情况、网上业务办理进程;

4.7新闻部:每期报纸的采写征稿,获取新闻线索的`情况。

4.8 采编部:报纸的组稿排版,审核校对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4.9发行部:报纸的联系、协调赞助商及报纸的发行的相关事宜的完成情况。

另外,办公室要做好需要家教、兼职的人员档案,中心成员档案;

5、财务制度

5.1、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记录中心财务的收支具体情况;

5.2、财务报销制度

5.2.1、各部买任何东西需经部长同意;

5.2.2、帐目小于五十元的由当事人决定,大于五十元的报请部长批准,大于一百元的需报请主席团审批;少于五元的集中达五元以上一次报销;

5.2.3、报销时需持正式发票或收据,除特殊情况外否则小票不可报销,报销时由付钱的成员签字;

5.3、财务实行公开化,中心任何成员对财务有知情权,如有疑义可询问办公室负责人;

5.4、外联部财务分配制度

外联活动所得经费分配30﹪给外联部,其余70﹪纳入中心活动经费;

5.5、学期末报销办公室、外联部、家教部的主要负责人短信费20元/人;

6、奖励制度

6.1、采用积分的原则,所有成员凭最终所得个人年终积分进行奖励;

6.2、个人积分形式

6.2.1、例会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6.2.2、参与活动情况

6.2.2.1、表现积极活跃,有突出表现者加3分;

6.2.2.2、表现一般者加2分;

6.2.2.3、活动参与者加1分;

6.3、优秀部委:由各部分内部评定,个人年终积分最高者优先,并给予物质奖励。

6.4、优秀部门:由办公室及各部长讨论决定,并获得物质奖励。

6.5、部门获得积分方式

6.5.1、活动的次数(一次加5分);

6.5.2、活动的影响(1-5分);

6.5.3、活动的完成情况(1-5分) 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另各成员向外联部提供的外联信息成功后可获得部分奖励,该奖励归外联部所有的20﹪经费中的提供40﹪。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篇6

第四十八条 本协会推广注册志愿者制度。注册机构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誓词如下: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青年志愿者标志的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同时也是英文“青年”第一个字母Y;图案中央既是手,也是鸽子的造型。标志寓意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份爱心,伸出友爱之手,以跨世纪的精神风貌,面向世界,走向未来,表现青年志愿者“热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的主题。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篇7

第十六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 决定终止事宜;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十一)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 会长为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xx大学xxxx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院团委指导下的机构团体,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服务事业的在校青年大学生组成。

第三条:本协会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微。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第五条: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服从全国、全省、全市、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整体安排,维护本协会和发起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培养青年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院的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章 任务

第七条:培养青年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八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优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校风、学风,为建设和发展xxxx学院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九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条:为学校发展、社区建设、社会公益以及大型庆典活动等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师生员工和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帮助。

第十二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三条:组织规划各个时期全院志愿者开展工作,组织举办院活动和乌当社会实践基地的公益活动。

第十四条:加强与本校社团及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 协会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会议制度

(一)、常委会会议: 具体时间不定,两周一次,有需要再另行决定。,

参加人员: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等

会议内容:

1、总结协会内的工作,讨论会内及学校、社会等发生的事件。

2、通报协会考勤情况。

3、各部门及个人进行工作总结。

4、收集发现协会内部问题,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

5、落实制度,追究责任,表彰优秀部门或个人。

6、说明总的工作方向,公布工作计划。安排工作,工作具体分配到个人。

(二) 部内例会: 每周一次,具体时间由各部门自己决定。

参加人员:各部门的部长、干事及本部负责秘书。

会议内容:

1、传达常委会精神,总结部门工作,交流工作经念,解决个人的相关疑惑。

2、进行素质提高教育及工作指导。发现和解决问题,落实部门制度,追究责任。

3、表扬优秀干事,下周工作安排,落实到个人,讨论下周工作,提前做好规划。

会议要求:

1、会议期间禁止迟到、早退。

2、会议情况记入全社考勤及个人档案。

3、会议期间穿着整齐,保持良好形象。

4、会议期间发表讲话时其他人应保持安静,不许喧哗吵闹。

5、会议期间手机一律开成振动或静音。

6、会议期间不许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会议期间带好笔和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

8、会议期间保持开会地点卫生,维护公物。

备注:

1、会议流程及会议内容各部门根据部门特点自行安排,各个部门必须有自己的规章制度。

2、每次会议须有会议记录,常委会由秘书长负责记录,部门例会由各部门秘书负责记录,最后统一交办公室保管。

3、每月进行一次会议记录总结工作,整理编排会议主要任务和完成情况;统计追究和表扬情况;对会议效果的个人评价及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协会办公室统筹安排,由人事中心协调各中心负责人和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外联部直接策划,由理事团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进行。

5、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协会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二次以上(含二次)者,青协将其除名。

6、每学期进行协会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青协理事团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第十七条:请假制度

全体会员有参与协会及各部门有关的各种会议、活动并予以协助等义务。如无法按时到场,须在会议活动开始前十五分钟向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副部长/相关负责人请假,事后三日内补交请假条,假条要求格式正确,原因明细,先交予各部部长签字,再由办公室统一备案。(各部门干事向部长、副部长请假,各部部长、副部长向秘书长请假,秘书长向副会长请假。)

第十八条:考勤制度

1、各部门考勤工作由负责秘书或指定人负责,常委会及协会活动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或指定人负责。

2、有关迟到:

各部会议,中心会议及相关活动等开始之前,各负责秘书要做好内部考勤工作,迟到者如无特殊情况(会议及活动开始十五分钟内算作迟到,超过十五分钟按缺勤处理)予以迟到处理,由各负责秘书做好相关记录,并按各部门制度进行相应警告。

3、有关缺勤:

各部会议,中心会议及相关活动等开始之前,未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二无故缺席者,予以缺勤处理,各负责秘书须做好相关记录。

备注:各负责秘书记录各部部员(包括部长、副部长)考勤;办公室负责记录常委会成员考勤;以上考勤记录均作为优秀干事评选的首要参考。

4、责任追究制度

全体会员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配与各自的工作任务,如有推脱迟缓,各负责人须及时予以沟通和补救,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责任,由各部门负责秘书量化;对于部门,若没有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由常委会追究其部门部长的“领导责任”;对于违反协会会纪会规,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具体负责人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由理事会量化。

第十九条:人事制度

1、用人原则:有德有才者,委以重用;有德无才者,培养使用;无德有才者;限制使用;无德无才者;坚决不用。

2、于每学年新学期开始期间,进行青协招新工作,招募选拔优秀人才。

3、招新工作结束后第一个月为干事试用期,在此期间对其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4、调动、离职、辞退等人事变动须由理事团监督,审核。

5、如须职务调动,由相关人向具体负责人提出申请,写明调动原因及调动单位。由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

6、如出现职务空缺,可按相关程序,进行任免工作

备注:“离职”、“辞退”均属“退会”。

第二十条: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协会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警告、赔偿、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1、有违背本协会宗旨者。

2、有损本协会形象者。

3、拒绝参加本协会工作者。

4、考试有两科以上不合格者(视其表现可以三科)。

5、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6、违犯本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

7、打架斗殴者。

(二)根据本协会掌握和同学们的反映,对会员进行考核,视服务深度情况,分别采取评优、加分等形式的鼓励方式进行奖励。共青团组织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在了解志愿者参加活动表现基础上,依据青年志愿者工作记录手册的记录,以完成服务的时间为基本条件,对青年志愿者进行考核评估。完成服务任务者,给予表扬并推荐其参加志愿者评优。无故不完成任务,应给予批评,两次批评而不改正者取消其志愿者会员资格并通报全院。每半年或一年汇总一次。

第二十一条: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以部门为单位分类,具体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秘书完成,统一交由秘书部备案。

内容包括:

1、个人基本资料,

2、个人工作记录、

3、个人工作业绩,

4、个人考勤及相关评价。

(二)、活动档案

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由相关活动负责部门或个人完成,交于秘书部备案。

内容包括:

1、相关活动资料介绍及策划书等,

2、相关评价;

3、人员考核

第二十二条:财务管理制度

本协会物资使用除维持青协正常运行外,必须有益于全体会员。

1、 资金使用要合理透明。

2、 经费来源要合法合规。协会经费由秘书长负责保管运作。

3、 拉赞助所得资金的百分之八十纳入协会经费,剩余的百分之二十的资金作为奖励归拉得赞助的部门或个人支配。

4、 实行财务公开,经手人负责制。

5、 建立财务档案、收支情况由秘书长统一编制财务,定期经常委会审核。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三条:理事团:是行使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

1、 负责青协总体规划,统筹和协调协会的全局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务,规章认定,工作评定。

3、 规范和管理院青协的日常事务,充分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

4、 做好“推优,评优”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是促进协会整体工作顺利运转的中枢。

1、 协调和监督协会各部门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传达部署、反映情况。

2、 负责起草、制定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有关文件,主管青年志愿协会的各类文件、文书、签章及有关物品。

3、 安排青年志愿者协会有关会议事宜,对全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各项活动考勤及其工作情况的记录;

4、 负责协会财务经费、公共物品的管理;

5、 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组织部:是壮大协会的重要部门。

1、 负责发展新的会员,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2、 举办各种培训活动,组织学习青年志愿者事业的业务知识,提升干部干事、会员的工作能力、团队意识及整体素质,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

3、 培训志愿者的自愿精神,培养志愿者的生活、学习作风。

4、 组织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志愿服务。

5、 推广志愿者的精神。

6、 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外联部 :是协会主要的信息来源基地。

1、加强协会与福利机构、各高校青协、社会义工等慈善公益组织之间联系,促进本协会与社会外界的相互了解,拓宽志愿活动的思路,向外树立本协会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2、 策划校外大型公益活动, 联系协会实践单位的工作;

3、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和与院,系学生会、其他兄弟社团保持正常联系,以扩大与社团间,各院间合作的范围与层次;

4、负责各种活动有关对外联络、沟通与交流工作;。

5、认真完成社内交给的任务,积极为协会发展献计献策;

6、 主动参考其它高校所开展的各类活动,吸取经验。

7、 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七条:宣传部:是青协的议论宣传机构和形象窗口。

1、宣教部下设网络组和宣传组,主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青年志愿者精神、学院的各项制度和本协会各项工作等。尤其是举办的大型活动的宣传和成效的公布,网络组主要负责青协网页的制作与更新维护,在网络上宣传青协的工作动态等。

2、负责对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事迹、典型事例、志愿者活动及志愿者形象进行准确的宣传和报道。

3、负责宣传协会在各个阶段的工作及活动;

4、负责以各种形式宣传志愿者工作,努力提高志愿者在校内、校外的影响力;

5、 在学院内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推广青年志愿者的知识与活动,向学院各媒体发布、投递有关资环青协的信息;

6、 负责收集有关志愿者活动的相关资料,有选择性的上传到我院的网站;

7、 采用各种有效宣传途径向校内外宣传青协的宗旨、服务活动,宣传志愿者的服务精神,负责每次活动的形象设计、宣传及各项活动的照片、影像等的制作。

8、 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归xxxx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理事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修改必须经过常委会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xxxx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篇9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会费;

(二) 社会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篇10

(一)以校园为阵地,为广大师生、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军人家属、离退休人员及灾区、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提供生活、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二)围绕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社区服务、校园治安、公益事业等方面开展群众性的志愿服务;

(三)根据社会需要开展具有紧急性、突然性的应急志愿服务;

(四)密切与校内其他团体、各兄弟校学生社团联系,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合作,增进友谊;

(五)带动全校同学发扬奉献精神,提高大学生素质,树立良好的校风;

(六)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七)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活动,协调、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组织、温馨社组织开展工作;

(八)开展与校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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