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制度汇编调查研究制度1、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要带头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重点围绕促进中心工作开展和基层存在的热难点问题以及典型经验做法开展调研,广泛掌握和了解真实情况、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度】服务群众制度汇编,供大家参考。
服务群众制度汇编
调查研究制度
1、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要带头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重点围绕促进中心工作开展和基层存在的热难点问题以及典型经验做法开展调研,广泛掌握和了解真实情况、摸清存在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每人每年要结合分管工作完成1-2篇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县委搞好决策提供依据。
2、县级领导干部下基层工作和调研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县级党政领导任期内要跑遍全县所有村。各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到村(社区)工作和调研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每年要跑遍本镇所有村(社区)。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村、入企、到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工作和调研时间每年不少于4个月。
3、各级领导干部调研要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多听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不安排迎送,不安排宴请,一律不得封路,不得动用警车开路,不得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4.各级领导干部调研要贯彻落实“三问决策”制度,坚持对事关全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安排、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市政建设及其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问需于民、实施中问计于民、完成后问效于民,最大限度地倾听民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
1、县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建立“一联六”联系点,每人每年联系一个镇(街道)、一个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村、一个老区村、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个民营企业、一个重点项目(由县委办每年发文安排)。各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建立“一联五”联系点,每人每年联系一个村(社区)、一名老党员、一个致富带头人、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普通群众。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建立“一联二”联系点,每人每年联系一个基层单位、3个以上服务对象。各级领导干部的联系点要选择那些需要帮助和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和服务对象,一般不重复交叉,尽可能扩大联系面、覆盖面。
2、到联系点工作要认真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联系镇、村(社区)的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要到联系点驻点调研,了解社情民意,统筹指导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治难转后、现代农业等工作,帮助当地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和推动发展,充分发挥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3、县四大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与群众同吃同住不少于7天(为便于落实,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每年7月份),每人每月深入所联系企业和项目现场不少于1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经常深入到村,每月连续住村不少于3天。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社区,坚持做到“逢十(每月10日、20日、30日)必进”,每人每年走访社区居民不少于1/3。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每年不少于4次,不少于4天。
4、各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随员不超过3人,按标准交伙食费,严格做到来不接、走不送、吃不陪。
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制度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每年从县直单位选派部分科级后备干部,特别是45周岁以下、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后备干部,到农村工作一线、信访工作一线、重点工作一线锻炼,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2、下基层锻炼干部要深入了解基层社情民意,帮助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成重点攻坚任务、帮扶困难群体、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3、在基层锻炼期间,下基层干部要脱离原单位岗位,坚持工作在基层,培养群众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期满后,本人要提交述职报告,组织、人事部门对选派干部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与干部任用、奖惩直接挂钩。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制度
1、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对一般性信件批示给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结,重要信件亲自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办法,做到件件有登记、有交办、有答复。
2、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周四轮流公开接访,重要敏感时期每天安排1名县党政领导公开接访。镇(街道)每天都要安排1名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信访工作任务重的县直部门和单位,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其他单位,每周安排一次领导干部公开接访。
3、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公开接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筛选重要信访事项进行带案下访。县四大班子领导每月安排一次下访,各镇(街道)领导干部视情况随时下访。各镇(街道)包村(居)干部按照“逢五必进”的要求,每周五进村(居)进行下访,重要敏感时期每天坚持下访。
4、县、镇两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和分包的信访案件搞好约访。约访可安排在轮流接访时间,重要的事项要随时约访。
5、对发生的重点信访案件,由信访局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县领导包镇(街道)安排,确定县级领导包案,并按包解决问题、包思想疏导、包稳定控制、包帮扶困难、包依法处置“五包”要求,推动信访事项案结事了,信访人息诉罢访。
领导班子成员与干部群众见面谈心制度
1、县四大班子领导要与分管单位主要领导谈心谈话;各镇领导班子成员要与分管同志、农村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县直单位领导干部要与分管同志谈心谈话,有下属单位的还要与分管的下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此外,各级领导干部还要与自己联系点的负责人谈心谈话。
2、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2次谈心谈话活动,可与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结合起来安排。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要与所属党员至少进行2次谈心谈话,同时广泛开展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谈心谈话活动,努力实现全覆盖。
3、谈心谈话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党员志愿服务群众制度
1、认真落实“一卡四制”党员服务群众模式。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以“党群连心服务卡、服务群众责任制、便民服务流程制、履职尽责记实制、工作实绩评议制”为主要内容的“一卡四制”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模式要求,组织有行动能力的党员与10-20名群众结成对子,履行反馈民意、调解纠纷、帮困扶弱、政策宣传和事务代办五项服务职责,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向服务型党组织转变。
2、不断丰富党员志愿服务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围绕中心工作、群众愿望和社会所需,确定各类党员志愿服务项目,根据党员志愿者的分布、专业特长及群众不同需求,分类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县文明办和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推动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活动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好“善行××志愿服务”、“义务奉献日”、“便民服务周”、“慈善爱心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在宣传教育、扶贫济困、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文化服务、文明传播、环境保护等方面传递激发更多的正能量。
3、积极拓展党员志愿服务形式。按照高效、灵活、实用的原则,根据党员个人情况和群众需求,创新服务形式。活动日集中服务,每月第2个星期六为党员志愿服务日,集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每个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全年至少组织6次志愿服务活动,每名党员志愿者每年参加2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党员代办服务,由党员代替群众办理相关事务,把开展工作与为民服务结合起来。党员设岗定责服务,在农村、社区和企业等无职党员中大力开展设岗定责活动,让党员自我认岗,因人设岗,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机关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机关在职党员向居住地或社区党组织报到,并根据自身特长,至少认领1个服务岗位,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区公益服务活动。
基层干部服务群众“连心卡”制度
1、发改、公安、环保等重点执法管理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和就业、医疗、住房等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重点窗口服务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建立服务群众“连心卡”制度,不断完善便民服务载体,畅通群众服务渠道,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其他单位可参照实行“连心卡”制度。
2、“连心卡”的设计制作要突出本行业和单位特点,体现单位名称、服务范围、职责内容、责任人员、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样式要统一,标识要清晰,信息要完整。
3、“连心卡”要发放到所有服务对象手中,并根据变化随时进行更新,保证联系畅通、服务到位。对群众诉求要给予及时周到的答复和办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让群众满意。
真情暖万家扶贫济困制度
1、开展“一助一”帮扶活动。全县科级以上干部采取“一助一”的形式,与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确保每年生活困难群众得到帮扶。元旦、春节期间,以送温暖为主,确保困难群众过上喜庆、祥和的节日;平时,要深入困难群众,开展心贴心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感受他们的冷暖需求,立足职能特点和技术优势,送知识、送信息、送技术、送项目,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2、开展“帮扶优抚对象困难户”活动。每个县直单位每年帮扶一户优抚对象困难户,明确专人负责与优抚对象困难户的日常联系和沟通,掌握其冷暖需求,及时帮扶救助。在春种秋收、八一和春节等特殊时点,要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
3、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县民政局、总工会及各镇(街道)等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于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对五保户、低保户、“三无”特困人群、零就业家庭、因大病或受灾致贫家庭以及生活困难的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同时采取多种形式与帮扶对象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开展长期结对帮扶。
县镇党代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1、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各镇党建办要分别对县、镇两级党代表构成及人员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科学合理地设置党代表工作小组,为每个党代表工作小组明确一名组织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代表为召集人。
2、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各镇党建办要分别结合县、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调查研究、工作视察、建言献策等活动,每次开展活动参加人员由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各镇党建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外,要结合实际确定主题,指导县、镇党代表工作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活动。
3、各级党代表要经常性地走访周边的党员、群众,每人每年走访党员群众人数不低于50名,同时要公开自己的联系方式,接待党员群众来人来访,广泛倾听党员群众的呼声反映,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各级党代表要强化对党员负责、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代表所在的单位要为党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4、定期召开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推进会,集中整理各代表收集的有关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商讨,落实具体承办人、牵头责任人进行整理后,以议案、建议或意见的形式,向县委上报并转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调查评价制度
1、对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情况的调查评价工作,每年进行1次。
2、采取民意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评价,由统计、组织部门负责,研究确定调查对象、内容、方法和反馈方式。民意调查要覆盖各级领导班子、执法管理职能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领导干部的联系点。
3、民意调查评价情况要在一定范围通报,并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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