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建立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职责整合等相关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巢湖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制度】巢湖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巢湖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建立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职责整合等相关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巢湖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协调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的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协调解决不动产登记的制度体系、技术规范、运作程序、信息平台建设等重要问题;统筹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监督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俊生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庆林同志、市编办主任宁晓葵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市政府办、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地税局、市住建局、合巢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市法制办等为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请召开会议。研究具体事项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遵照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有关问题,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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