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制度】浈江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23-04-24 18:05:07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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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制度】浈江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浈江区招商引资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和质量,确保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升我区经济总量和质量,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浈江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第一召集人:张德清

第二召集人:杨雄

成员单位:见附件

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并确定1名联络员。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信局)承担。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

(二)研究审定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政策,督促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三)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抓好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落实,督促区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项目报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督促检查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协调解决影响全区投资营商环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六)研究解决投资者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

三、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由第一召集人主持召开一次,每季度由第二召集人主持召开一次(原则上第一召集人每半年首月中旬主持召开会议,第二召集人每季度第一周主持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

(二)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根据涉及的内容,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和意见,再提请会议研究。提请会议研究的书面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报送参加会议的成员。

(三)区各部门按照联席会议的决议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处理有关政务,联席会议不代替各部门的行政职能。

(四)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密切的联络制度,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确保联席会议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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