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制度】大新县委党校学习培训、会议制度

时间:2023-04-23 09:30:06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大新县委党校学习培训、会议制度一、党校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一)学习活动人员组成支部中心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校委班子成员、校支部委员。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校支部书记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校制度】大新县委党校学习培训、会议制度,供大家参考。

【党校制度】大新县委党校学习培训、会议制度



大新县委党校学习培训、会议制度


一、党校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活动人员组成

支部中心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校委班子成员、校支部委员。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校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支部副书记担任,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党组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学习活动主要内容

党校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等综合知识的学习与教学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本职工作,掌握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三)学习时间及其方法

1、党校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月至少安排1次,总时间不少于24个工作日。

2、制定学习计划。根据县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由校支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对学习目的、学习专题、阅读书目、研讨交流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中心组每一位成员都要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并报中心组组长审定。

3、党校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中心组学习与校内教师培训相结合。

坚持搞好个人自学。党校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利用节假日和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30个小时。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我校教学科研工作实际,以及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广泛开展研讨交流。为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每个中心组成员都要写出发言提纲,专题讨论时要有中心发言人,根据学习计划,还可适当安排组织一些专题讲座、观看录像片或举行专题报告会。

(四)学习活动基本要求

1、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以我们教学科研工作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时期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2、紧密联系国内国际的形势和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密切结合我县创新工作、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我县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深入群众,深入第一线,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3、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把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找差距、查不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要“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两个务必”,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五)学习活动检查考核

1、严格学习考勤。中心组成员的集中学习时间(短期培训时间除外)全年不得少于两周。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组长请假,缺课内容要及时补上。每半年由组长负责通报一次学习考勤情况。

2、建立学习档案。要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

3、每次学习内容或活动结束后,应结合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出学习体会。

(六)学习活动组织领导

党校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1、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其他成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学习研讨,同时要抓好分管科(室)的学习。

2、要把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加强党性锻炼方面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

3、党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学习活动、学习时间的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学习培训制度

1、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全体教职工每周星期五下午自学和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

3、学习内容以马列毛邓著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各级有关文件、电脑、经济、法律、农村实用技术等知识为主。

4、学习以召开会议或组织专门学习等形式进行。

5、发挥党校理论教员多的优势,每次月末集中学习时间由教务科轮流安排一名教师主讲,由办公室组织召集人员参加学习活动。

6、全体教职工或相关人员须根据学校安排,须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与上级组织部署的各项政治理论、业务或专项学习与考试等活动。

7、年终检查学习笔记,并由教研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评比,将情况记入年度考核成绩。

8、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登记备案,可派遣教师到上级党校参加理论培训或继续教育。

三、校委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校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在每月月底。会议由校长主持,如校长外出,确需召开校委会,由校长指定一人主持。

(二)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2、讨论、协调、决定关系本校发展的如建设规划、发展计划、培训计划、年度经费预决算、出台或修改重要方案、制度、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安排、教研教改、党的建设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等重大事项。

3、听取各科室重要情况或工作汇报。

4、讨论、审议以党校、行政学校名义下发的全局性、政策性文件和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

5、研究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班子成员认为需要提交由校委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组织

1、各分管领导或科室将需要提请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事先进行充分协调,整理相关材料后交办公室。

2、办公室将分管领导和各科室提交的议题汇总后,编制校长办公会议议程报校长审定。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会议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参会。

3、会议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主持。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要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4、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必要时编写会议纪要;办公室要对会议决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

5、会议通过的文件或会议纪要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签发。

(四)组成人员

校委会议由全体校级领导参加。科室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列席校委会议。

四、教职员工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教职员工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在每月月底。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2、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3、回顾小结上月工作情况,部署安排下月工作。

(三)会议纪律

1、全体教职员工按照办公室通知,按时参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缺席。

2、参会人员要认真听,认真做好记录,领会好会议精神,并按照会议要求会后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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