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议制度为我使大新县纪委常委会议有关工作有效、规范地进行、提高常委会议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制定本制度。一、议事内容(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制度】中共大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议制度【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中共大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常委会议制度
为我使大新县纪委常委会议有关工作有效、规范地进行、提高常委会议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纪委以及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中央、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纪委和崇左市委、政府、纪委的有关重要指示,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审定县纪委、县监察局的重要文件、规定、工作报告和工作部署;审定县纪委领导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的重要讲话稿。
(三)研究决定召开县纪委全委会和全县性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四)研究决定对县管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立案检查、“两规”、“两指”和定性处理;审议呈报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审批的案件;审定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的党员、干部申诉复查复议、复审复核意见。
(五)决定本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任免、调配、奖惩、交流、挂职锻炼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对各乡(镇)报来的本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报来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的任免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决定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年度培训计划;研究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意见;审议本委(局)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意见。
(六)决定表彰全县纪检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及重大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
(七)听取常委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和提出的工作建议,对常委班子各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八)听取本委(局)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汇报,讨论决定重大经费的开支。
(九)讨论其它需要党委会议研究的事项。
二、议题的准备
(一)议题的确定。凡提交常委会议研究审议的事项,各室在准备充分的基础上,填写好《中共大新县纪委常委会议题呈批表》,报分管常委、主管副书记审批后,送县纪委办公室审核(办公室主任负责文字审核,分管领导负责程序审核)。凡属涉及多个室共同完成的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的事项,经协商尽量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提交常委会讨论;凡由我委局与其他部门共同作出的决定或制定的规定,会前必须由分管常委与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提交常委会讨论。不成熟的事项不得提交常委会讨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
(二)议题的收集。县纪委办公室负责议题的收集、汇总,并根据议题的缓急程度,整理出拟提交常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填写《中共大新县纪委常委会议议题送审表》,送分管常委和主管副书记审核后,报请书记书记审批。
(三)会议材料的准备。对列入常委会议讨论的事项,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于会前准备好书面材料。内容比较复杂的,办公室应于会前1—2天将材料送各常委审阅。
三、常委会议的召开
(一)常委会议每月一般召开一至二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也可委托一位副书记主持。会议时间,由分管常委请示书记后确定。不是县纪委常委的监察局副局长列席常委会。其他列席会议人员名单,由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审定。
(二)每次常委会讨论书记办公会提交的议题前,各位副书记、常委应首先汇报上一次常委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非特殊情况,常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一并召开,各室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议题审批程序审批后提交常委会讨论。
(四)常委会议召开时间确定后,办公室负责起草会议通知送常委会各成员,并通知会议列席人员。会议召开前一天,办公室应逐一征询与会人员能否如期出席会议,对不能出席会议的要了解原因并向分管常委报告。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常委会议,作特殊处理。
(五)办公室负责常委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县纪委常委会议纪要》,需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的事项,起草《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经报批后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四、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需汇报办理情况的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办公室对督办事项要立项登记,跟踪督办,并及时向分管常委汇报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会议决定要求办理的,要了解详细原因,及时向分管常委报告,请示处理意见。
五、会议材料的归档
常委会议的记录、《县纪委常委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均要归档,交机关档案室存放,作密级文件保管,原则上不对外借阅。有关部门因工作关系确需查阅会议记录的,须报经分管常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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