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组工作的评价4篇
对纪检组工作的评价篇1
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在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时强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纪检监察建议,即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1994年,中央纪委即在当年3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纪律检查建议作出具体规定。纪律检查建议主要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现的问题,就所涉及的人员或组织,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的处理建议。2018年3月施行的《x监察法》之规定,监察建议指监察机关依法根据监督、调查结果,针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建议。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是其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格日常监督和对监督对象进行问责处置的同时,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或单位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从而达到管根本、管长远之功效。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在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既指“症结”又开“药方”,既治标又治本,彰显了综合监督效果。
但是在实践中,有的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认识不到位,甚至个别单位把纪检监察建议当作可有可无的辅助手段;有的对建议使用不充分,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出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不愿使用纪检监察建议,该用不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建议程序内容不规范,在“谁来提、向谁提、提什么、如何提”问题上,存在程序随意性大、建议书内容形式不规范问题;有的建议执行不得力,“一发了之”“报来即结”“不报不问”,这些问题均影响了纪检监察建议的权威和效力。
党风廉政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被点名人选进行“全面体检”后,出具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综合用好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对纪检组工作的评价篇2
上半年,在市纪委和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局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以打基础、带队伍、树形象、促发展为工作目标,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明纪律,把握导向,注重监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推进作风建设
1.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年初,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传达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市委有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制订完善党组会议事制度、局务会议事制度、领导周一碰头会制度、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减少会议,清理规范文件,停办《石狮广电》工作简讯,禁止一切形式的公费外出参观旅游,严格公车管理,营造风清气顺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督查落实工作。制订下发《201_年石狮广电局纪检监察工作分解表》,与各部门、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位局领导、每个股(室)、中心、公司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查摆问题,坚持边学边改,围绕群众提出的7条四风问题,逐项整改,有力地促进了风正气顺的工作氛围逐步形成,党风政风取得明显成效。
2.严格落实七项规定,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今年上半年,局纪检组严格按照市委《关于严肃效能纪律七条规定》要求,加大督查力度,建立每周一暗访,每天一巡视制度,先后通报4起违反七项规定典型案例,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未打卡进行通报,并进行书面检讨,1起人为操作失误进行通报,并对2个责任人处效能告诫,扣发当月工资500元,对4位未按规定超时打卡人员进行指名道姓通报,并扣发季度绩效工资。通过各种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效能取得明显好转。
二、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思想认识到位。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和我市有关廉政建设工作的文件和规定,领会廉政风险防控的精神实质,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上来,预防和控制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的工作失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2.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良好氛围。
3.安排部署到位。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强调了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制定了《石狮市广播电视事业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效推进了广电系统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整改问题到位。上半年,局纪检组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对照四风问题,着力查摆存在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电视画面模糊、电视节目内容单一问题,局党组组织力量,集中精力抓好演播大厅改造、媒资库建设和播出系统提升等技术提升工程,加大频道栏目包装,推出7档自办节目,与湖南天择传媒公司合作,打造都市生活频道,群众反映良好。加大对《石狮新闻》栏目的改革力度,突出民生内容,深受各界好评。
5.谈话告知到位。局党组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约谈全局十四名中层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谈话提醒。通过廉政约谈,使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自身和抓好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明确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对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教育和保护干部起到了事先防范的作用。
三、加强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建立一整套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按照岗位职责不同,从德、能、勤、廉、效5个方面量身定制各个科室的绩效考评办法,坚持向新闻采编、技术维护等一线职工倾斜,提高部门绩效考评分值,激发干部职工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多干少干不一样。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认真做好每月思勤廉文章的学习讨论,在醒目位置设置廉政文化墙,通过手机、博客、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发送格言警句,充分发挥市电视台主流媒体宣传效应。半年来共制作播出有关勤政廉政公益广告近200条(次),采编有关反腐倡廉新闻稿件近80条,制作5个党风廉政专题片,认真开展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营造全市浓厚氛围。积极报送各种信息,有一篇报道刊发在《福建广播电视报》上。
3.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聘请7名党风廉政和行风评议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测评表征求意见,按时落实整改,提高群众满意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干部职工关心的事权、财权及时公开,增强透明度,提高知情权。
4.突出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加大对重大资金支出、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力度。对广播电视播出系统、演播厅改造、媒资库建设等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工程、设备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效果明显。加大对干部职工慵懒散等工作作风的效能督查,采取不定期抽查形式,对违反效能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台聘人员的引进、工资、岗位管理进行监督,严格程序,规范用人制度。认真完成《纠风论坛》网上交办事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四、下半年工作要点
1.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涉及反腐倡廉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及时宣传和推广在学习贯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引向深入。
2.加强作风建设,全力推进行政提速。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精神,促进行政大提速。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群众路线教育。继续深化治庸、治懒、治散、治奢工作,大力倡导干事创业作风。
3.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统筹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等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对纪检组工作的评价篇3
一、大力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形成“管权、管事、管廉”的工作格局
(一)局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
(二)局党组其他成员年底前向县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并报局纪检组备案,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局机关中层干部每年定期向局纪检组述责述廉,局党组将述责述廉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局纪检组评议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三)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作风方面的举报案件和存在不正之风的单位和股室,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竭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
(一)局系统各单位职能职责、业务经办流程、工作人员,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政务。
(二)对凡未涉密的上级文件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开,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应知应会,促进业务股室认真研读政策,精准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政策;同时使相关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考录(聘)、考调(遴选)公告和结果,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定点医院应当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病退的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灵活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各类社保补贴标准,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应当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着力聚焦重大事项,切实履行“监督、监管、监控”的纪检职责
(一)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聘)、考调(遴选)的条件设置、资格审查、笔试、阅卷、面试和资格复查以及档案审查,确保整个环节公平、公正。全程监督对我县新录用公务员和外地调入公务员的政治审查、档案核查,确保新录用的公务员政治合格,调入的公务员身份准确。
(二)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新增加定点医院审核报批,确保其公正合理;同时局纪检组参与对定点医院的年度考核,监督考核的真实性。
(三)局纪检组加强对干部的任用管理监督,系统内中层干部的任用和副科级领导干部的提拔、转任提名推荐,局纪检组应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出书面鉴定意见,并对任职干部进行谈话,督促任职干部签订领导干部履职承诺书。
(四)局纪检组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进一步督促经办机构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社保基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全程监督全县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资格的集中审核和特殊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资格审核,确保惠民政策不走样。
(五)局纪检组定期对全系统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六)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流动管理,督促相关股室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七)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全系统项目招标和项目实施,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八)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工亡认定的调查核实,确保结果真实准确。
(九)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就业资金各项补贴申报审核,确保公平合规。
(十)局纪检组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在状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员进行执纪问责。
四、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杜绝“违规、违纪、违法”的不良行为
(一)局纪检组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纪律“宣传员”,竭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人社工作氛围。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建立局纪检组工作专栏,公示局纪检组组成人员、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宣讲人社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廉政教育,不断拓宽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为灵活、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形成全民监督的高压态势。
(二)局纪检组要围绕民生资金使用,经办业务的重点环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业务“监督员”,竭力构建和谐人社工作环境。进一步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惩防体系,把廉政风险排查、行政效能监察和局纪检组的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资源在市场中配置;切实加强对人社业务工作的监督,让监控全面覆盖,严防权力滥用。
(三)局纪检组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定决心狠抓作风建设,切实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事业“护航员”,竭力维护人社发展大局。要坚决查处工作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绝不允许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和侵害群众利益。同时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对业务办理中涉嫌违反人社政策规定的,一经查证属实,局纪检组将对经办业务股室发出整改建议,整改建议提出后七个工作日落实不到位的,局纪检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x行政监察法》立案初核;情况严重的,严格倒查分管领导,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同步将初核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察局,从根本上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全力堵塞权钱交易漏洞,为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对纪检组工作的评价篇4
纪检监察部半年度工作情况总结范文今年以来,在省局监察室和市局党组的精心指导和正确领导下,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国税中心工作,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为载体,以iso贯标和两权监督为抓手,深化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工作,为实现绍兴国税事业的持续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1.重领导,着力构建良好的工作机制。
一是市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朱关烈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并明确了我处室负责日常的工作联络和上传下达等有关事项,保证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制定方案。市局于年初及时下发了《年行风建设工作意见》(绍市国税监41号),确定了今年全市国税系统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提出了一个转变,四个力争的工作目标,即: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力争使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为纳税人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力争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力争使人民群众和广大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的满意度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市局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从而在全系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单位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2.重教育,提高 干部思想政治基础。
我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作为收好税,带好队的良好机遇,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纪委第五次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会议精神,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组织学习了XXX在山东,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并多次举行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辅导会,如由市局朱关烈局长作了题为《实现自我超越,为绍兴国税事业多作贡献》的专题辅导报告,邀请了省委党校曹文彪教授作了题为《第五项修 炼与学习型机关》的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了市委党校叶振东副校长就科学理解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涵作辅导报告。同时通过网上廉政教育和周一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广泛而热烈的学习讨论。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确立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绍兴国税愿景,执法公正严明,服务优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队伍奋发有为为绍兴国税的发展目标,为搞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3.重制度,逐步规范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们除了认真落实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外,还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出台了一些制度规定。
一是对领导干部,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好五条纪律和三个必须。
即: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和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经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和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退,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要严肃查处。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做到三个必须,即:决策的事项,内容和程序必须事先设定;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形成会议记要;在议事决策中一把手必须末位表态。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严以律己,廉洁自律,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加以体现。
二是对一般工作人员,明确自觉遵守七个严禁。
即: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严禁以培训等名义进行乱摊派,乱收费;严禁向纳税人强行征订和有偿发行内部刊物的行为;严禁在推广税控计价器的过程中,采用行政手段指定单一品牌产品的行为;严禁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的行为;严禁税务人员吃,拿,卡,要,报行为,特别是严禁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借钱和借占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住房等;严禁到企业报销私车保险,修理和燃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同时,在原有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与市局信息中心一起共同研发了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并于今年3月份在市本级进行了实施。五条纪律,三个必须和七个严禁等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地预防了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重沟通,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
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国税工作的灵魂。我局从优化服务,改进作风入手,精心打造和谐国税,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成效显著。
一是不断深化纳税服务。
进一步加强信息性服务的主渠道————绍兴国税网站的建设,在充分体现绍兴国税规范,便民,透明,高效的工作理念的基础上,建立了纳税提醒,政策解读和以案说法三个子栏目;同时提高了网上咨询问题的答复质量,实现了由提问人对答复质量进行评定的办法。
二是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以纳税人满意度为标准,以便民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品位。市局明确要求管理员税收信息送达率要达到98%;下户辅导率要达到100%,辅导准确率要达到95%。
三是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
市局领导带头开展了走访纳税人活动,分别走访了古越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征求了对国税局在规范执法,服务纳税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现场提供政策咨询,向纳税人系统解释出口退税,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的税收政策动态和政策,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出口退税政策趋势,农产品收购处理等一些疑难问题都一一作了现场解答,并为纳税人今后如何进一步发展从税收角度提出了建议性意见。
5.重督查,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年初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全市国税系统贯标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贯标工作在规范并推动国税工作持续改进的作用,真正使iso9000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作为提升系统行风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基础平台。
一是进一步夯实贯标工作基础。
今年5月份,结合征管改革和机构职能的调整,我处室及时对体系文件及6个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并新增了《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操作工作规程》,同时认真开展了一次部门内审,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适宜的预防和纠正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使内审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持续改进的主要抓手。
二是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子系统试点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能与两权监督,iso内审,效能督查和执法考核相结合,重点是年度已开展的税收执法行为,选取了6个选项点中的61条线索开展了人工核查。检查共发现了11个问题,提出了10条合理化建议,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过错责任追究。试点中还对软件结构的正确性,流程的顺畅性,选项的科学性,操作的便捷性进行了测试,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肯定。
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和大宗物资采购检查。
今年x月,根据省局的要求,由我处室牵头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政务公开和大宗物资采购专项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到了政策法规,办税程序和标准,执法结果全透明,在大宗物资采购方面中能严格按照5000元以下询价采购,5000元至50000元实行邀请报价,50000元以上实行邀请招标的标准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认真开展作风纪律督查。
市局成立作风纪律督查小组,按照在岗,在行,在状态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对干部规范执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各种不良行为。
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局的要求,我们还组织全市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开展了以关于预防国税系统职务犯罪问题和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员廉政教育和管理问题等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业务调研。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围绕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共撰写有质量,有分析的调研文章14篇,并专门在《绍兴国税研究》出了一期专辑。
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信访件的查处工作,上半年共收到举报的信5件,已全部处理完毕,纪检监察统计报表也按要求认真做好。
回顾半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我们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离新世纪国税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如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处理还不够严格,工作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