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时间:2022-08-12 13:30:04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

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各司法所, 各股室、 中心、 公证处、 律师所、 法律服务所:

  2014 年,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中央、 省、 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 紧紧围绕县委、 县政府工作中心和工作重点, 务实落实, 创新创优,全面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提

 升。

 重点从八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 服务顺昌经济社会发展

 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 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活动,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 紧紧围绕我县“五项重点工作”和“十五项行动计划”, 强化服务意识, 提升服务水平, 着力为工业园区、 重点项目、 美丽乡 村等经济社会发展事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

 主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在服务内容、 服务方式、 服务目标、 服务举措上, 确保务实有序推进。

  (二)

 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团作用, 对接好我县 XX 个省、 市重点项目, 构建服务平台, 深入开展“法律体检”、 “法企对接”等专项服务。

  (三)

 主动服务企业发展。

 加大对重点企业、 龙头企业、 民营企业服务力度。

  (四)

 主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拓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继续完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长效机制, 积极参与处置涉法信访案件, 为当地党政府分忧, 为百姓解难。

  二、 围绕法治县创建,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立足于推进我县法制建设, 围绕群众关心、 领导关注的重点领域, 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

  (一)

 持续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

 加大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 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县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按照”法治县”创建实施意见, 细化创建标准, 组织活动实施, 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

 全力做好六五“普法”和“法律六进”。

 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公益普法, 拓展普法领域, 重点开展法律进校园、 进企业、 进农村活动, 加大在行政服务中心、金融保险服务窗口和食品安全领域等公共服务的普法宣传力度,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

 扎实推动法治文化载体建设。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协调做好法治广场建设和沿街商户 LED 电子视频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多种形式主题宣

 传教育活动, 运用电视、 报纸、 网络等媒体, 拓展法制宣传形式。

  (四)

 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充分运用新媒体做好司法行政宣传工作, 借助主流媒体和微博、 微信、 手机短信等媒体与群众互动交流, 加强舆论引导, 把握舆论工作主动权。

  三、 围绕司法体制改革,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 XX 发〔2013〕 XX 号和 XX 法〔2013〕 XX 号文件精神, 促进法官、 检察官、 律师良性互动, 保障司法公正。

  (一)

 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所务管理。

 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监督指导, 培育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 提高律师执业能力和素质, 推动行业均衡发展。

  (二)

 强化公证执业监督和质量管理。

 健全完善公证机构内部办证规则、 程序, 加强处务规范化建设。

 完善公证行业信息化平台, 推动信息平台联网, 实现信息共享。

  (三)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规范法律援助窗口建设, 在全县范围内增设社区法律援助站, 建立法援机构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衔接机制, 加强民事援助案件与司法救助的配合, 更好服务民生, 确保法援案件数比增 8%以上。

  (四)

 建立健全县、 乡 、 村法律顾问站点。

 推行“村聘法律顾问”制度, 逐步建立在村(居)

 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司法协理员队伍。

  四、 围绕平安顺昌建设,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 和省两办《实施意见》, 扎实推动人民调解工作。

  (一)

 着力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

 坚持“应建尽建”原则, 推动人民调解向经贸、住建、 环保、 旅游等矛盾纠纷较多的行业延伸, 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 难点问题。

  (二)

 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

 继续完善公调、 检调、 诉调对接衔接机制, 加强对各级(行业)

 人民调委会的工作指导, 落实“以奖代补”机制, 充分发挥调解员协会的优势,努力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 推动人民调解发挥更大作用。

  (三)

 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

 规范县调解中心、 村居(社区)

 和行业性调委会建设, 继续加强专职调解员配备; 着力打造调解品牌, 有条件的培育建立 1 个以上公信力强的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 会同财政部门加紧制订我县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 并于年内报省司法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四)

 着力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

 积极探索微博、 微信、 QQ 群、 电视等新媒体手段开展调解, 形成网上网下立体调解格局; 学习推广“枫桥经验”, 勇于创新, 形成独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做法; 充分利用督查手段, 主动会同人大内司委, 组织开展一次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1 页[1][2]下一页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2 页上一页[1][2]对《人民调解法》 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 推动工作落实。

  (五)

 着力推进医患纠纷调处工作。

 继续推动“三级联调、 四方联动、 五位一体”机制落实, 进一步提升医患纠纷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 最大限度地发挥调处中心在处理矛盾纠纷中的主体地位, 做好医患纠纷源头预防工作。

  五、 围绕社会管理创新, 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

 要

 深入贯彻落实“两院两部”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 《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试行)》。

 (一)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切实抓好社区矫正接收、 管理、 考核、 奖惩、 解除矫正等各环节工作, 完善手机定位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加大部门间协调配合, 完善督查考评机制; 加快推进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明确司法所长是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 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 1 名助理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稳定协理员队伍, 落实社区矫正经费保障; 继续实行“四化”管理, 持续推动管理创新, 确保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 0.5%。

  (二)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切实抓好刑释人员基本信息核查、 分类衔接、 服务管理等工作, 做到一般帮教对象联系落实服刑人员家庭成员及村居(社区)

 代表按期接回, 必接必送率达到 70%, 对重点帮教对象, 严格执行出监所必接必送制度; 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享受低保政策, 对 7 类城镇户籍和 4 类农村户籍刑释解教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 完善已建立的 2 个安置基地(实体), 加强对刑释人员特殊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 2%。

  六、 围绕强化基础保障, 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省、 市、 县两办《关于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 切实夯实基层基础。

  (一)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重点加强埔上、 高阳、 元坑、 洋口等四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开展专项督查推进, 确保年内三分之二以上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 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评考核机制, 加大对司法所管理考评力度; 继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确保助理员编制使用达 98%以上, 力争副科级所长配备率有稳步提高; 加强业务培训, 突出抓好队伍素质提高, 开展岗位练兵系列活动开展; 继续抓好仁寿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力争今年上半年建设完成。

  (二)

 进一步加大基层保障水平。

 加强协调落实法律援助、 人民调解、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经费的具体保障措施和标准, 力争经费标准有提升; 逐步解决局机关人员入编使用问题; 加强司法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 确保发挥应有作用; 抓好人民调解、 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完善公证信息管理系统。

  七、 围绕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工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过硬”要求, 围绕政法核心价值理念, 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 感情上融得进、 业务上撑得起、 操行上守得住”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

 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队伍建设的主线, 严格按照要求, 扎扎实实推动活动开展, 紧紧围绕“为民、 务实、 清廉”主题和“照镜子、 正衣冠、 洗洗澡、 治治病”的要求, 保证活动质量和效果。

  (二)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 推动工作落实和作风建设。

  (三)

 持续推动机关党建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着力打造“学习型、 服务型、 效能型、节约型、 创新型、 和谐型”六型机关。

  (四)

 着力加强工作创新和先进典型宣传。

 全力推动工作创新, 在打造特色亮点工作上有突破, 努力做到“一县一品”, 统筹推动系统宣传。

  八、 围绕中央省市县要求, 抓好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好中央、 省、 市、 县纪委有关精神,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 严肃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

  (一)

 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

 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抓好班子、 带好队伍,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二)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实行“一岗双责”,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评估、 衔接、 管理的跟踪和对人、 财、 物等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监督。

  (三)

 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狠抓纠正“四风”, 认真落实省委”四下基层”、 市委“三级联动、 重心下移”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和县委《领导干部常住基层五项规定》,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

 加强党务政务公开, 规范权力运行, 切实纠正法律服务行业不正之风,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和行业自律, 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平安先行单位工作, 努力打造一支“为民、 务实、 高效、 清廉”的司法行政队伍。

  XX 县司法局

  2014 年 2 月 20 日(编辑:

 果宝)

 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2 页上一页[1][2]

推荐访问: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 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