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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21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河(湖)基本概况
XX镇有6个村委委、66个村民小组和2个社区。全镇平均海拔850米,年平均气温21℃,年降水量1525毫米。列入镇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21条,各河流长共计289.20公里。共有水库2座,其中:小一型水库1座,即盐塘水库,小二型水库1座,即磨歇水库。设置XX镇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有专职人员3名。设有11名镇级河长,29名村级河长,74名小组级河长,设置河长公示牌77个(镇级73个,县级4个)。
二、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一是设立河(湖)长体系。成立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和分管河(湖)长制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党政班子其他领导和服务中心、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镇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镇政府镇长为副总河长,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镇级河长,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党政同责的工作机制。设镇级河长11名,设(河流所经各村组)村级河长29名,小组级河长74名,并将镇农业、林业、国土、村镇规划等11个单位列为河(湖)长制联系责任单位,由其开展河库水环境监测、修复等基础性工作。河(湖)长制配置情况在西双版纳报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设置河(湖)长办机构。镇河(湖)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有专职人员3名,已落实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河(湖)长办主要负责全镇“河(湖)长制”调度、协调、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工作。三是设立工作督办制,明确镇党委副书记为河(湖)长制总督察长,镇人大主席为副总督察长,设“河(湖)长制”镇级监督员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1名,村级监督员6名,小组监督员66名。制定和落实镇级年度河(湖)长制督察方案,对村、组级定期不定期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工作。坚持把河(湖)长制作为重大的生态工程、改革举措,严抓落实,召开1次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2次河(湖)长办专题例会,传达省、州、县河湖长制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镇河(湖)长制工作,制定《XX镇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推行河(湖)长制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并积极组织落实;为规范镇级河长巡查工作,落实河长履职责任,制定并执行《XX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镇级河长巡查办法(试行)》,明确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2次,组级巡查员坚持常态化巡河;为有效查处涉河涉库渠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制定并执行《XX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镇级部门联合执法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XX镇河(湖)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办法、验收办法等六项制度,制度上墙并执行;推进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和“一河一档”工作;各村委会、村小组将“河(湖)长制”工作写入村规民约条款之中,约束村民爱护河流、保护河道,把定期清理河道作为村民义务工事项,明文禁止向河里倾倒垃圾,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保护野生鱼资源。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工作氛围。通过广播、会议、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推送河道保护、环保等宣传信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以河(湖)长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开展集中性宣传活动3期,设立横幅标语49处,发放河道保护、环保宣传册3210余份,受教育人群1.9万余人次。为提升镇河(湖)长制办公室和河库长履职能力,共开展镇、村、组三级河(湖)长业务培训3期,受教育469人次。推行河流身份识别,在21条河流沿岸显著位置,设77块“河(湖)长制”公示牌,载明河流名称、责任河长、河长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联系反映问题情况、举报监督。
(四)河流管护综合措施
1.加强河道巡查管理。镇、村、组三级河长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做到镇级河长每月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2次,组级巡查员坚持常态化巡河,2021年1月至10月镇级河长累计巡河141次,村级巡河672次,组级巡河1697次。
2.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深入推进开展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结合全镇“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先后出动人员46人次,对重点河库周边环境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拆除农村违建大棚房5100平方米。尚未发现有占河道建房和违法采石采沙等违法行为。
3.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一是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等单位审查我镇沿河涉水项目,对未批先建、污水直排的食品加工厂、畜禽养殖厂等水污染企业,责令停产整改。二是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同步进行环境安全大排查,共出动人员39人次,沿河排查偷排、漏排、不达标排放等行为,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动态监测。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开展农资市场监管检查行动,没有发现出售和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加强土壤肥力、农残监测,推广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发动村民综合利用桔杆和施用配方肥296余吨。村寨村民普遍做到自觉地将使用过的农药瓶、药袋等包装物件打包带回村里,统一无害化处理,减少农药对河流的污染。四是实行农村环境“三大革命”,逐步配套完善村寨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已完成农村卫生厕所589座。利用农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保洁员190名,定期开展村组卫生保洁工作。由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实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尚勇、XX、尚冈、曼庄、磨龙、龙门6个村委会和尚勇社区均实行“组收集、村转运、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置模式,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入河。尚冈村小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日均处理生活污水31吨。
4.推进实施水环境治理行动。一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配合县水务局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规范设置隔离防护设施、界桩、界碑和相应的标识标牌,实施依法保护。二是开展清河行动,切实改善河流水环境面貌,共组织开展13次大规模的清河行动,集中打捞河流漂浮物、清理河岸陈年垃圾,村组干部和群众累计参与10209余人次,投入机械车辆451台次,累计清理河道1958公里,清理河道垃圾20.60吨。三是落实河库日常保洁机制,镇、村、组三级河长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河道清理;充分发挥镇、村、组“河(湖)长制”监督员作用,督促村组做好各条河流日常保洁,确保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和乱建乱占现象。四是开展农业生产废旧地膜的清理整治,发动各村寨对河边地边农业生产垃圾、地膜进行清理运走,全方位清理,不留死角,打包运到垃圾填埋场,避免二次入河。
5.加大实施水生态修复行动。一是修复和保护河库水生态。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在镇域主干支流、水库增殖放流鱼苗1.9万尾;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对违法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未发现有炸鱼、毒鱼等行为;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禁渔规定,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制止非法捕鱼行为。二是境内的工矿企业已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的要求进行关闭,矿区土地复垦,原工矿企业污染的河流、沟渠水生态逐步恢复。三是强化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和修复水生态的功能。做好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等工作,全镇有8.98万亩集体公益林,年度落实发放国家级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金112.33万元。
6.推进一河一湖一策,一河一档工作。完善河库渠分级名录,推进设置镇、村级河长河库“一河一档”建档工作,收集水资源、水功能区、取排水口、水源地、水域岸线等动态信息。按照已编制的“一河一策”方案推进实施河流各项治理措施。推动完成河长巡河手机APP推广使用,强化信息运用和共享。推进完成XX县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并掌握一河一策基本情况;完成XX镇一河一档工作;完成河湖库渠名录的编制修订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在河长制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河流生活污水污染源多,防治压力大。全镇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低,仅有1个村小组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其余65个村小组和13个办场企业分散居民点均存在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进入河流的问题。二是随着XX综合开发力度加大,一批批重大项目工程开工,边境巡逻道的开挖、工程建设领域的污染不断显现。三是技术支撑力量不足,对污染源的确认、水质监测、制定专业整改措施等环节工作薄弱;重要河段、流域水污染缺少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对污水偷排的行为,查处不及时,查实涉事企业有难度。四是河(湖)长制工作专项经费不足,影响工作深入开展,无法从源头解决河道污染问题。五是部分外来群众环保、护河意识仍不强,部分居民点群众往河里倾倒生活垃圾、丢弃杂物等现象时有发生。六是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力度不够,部分村委会、村小组的村规民约执行不力,对河流管护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七是对河(湖)长制工作、河流保护的宣传引导仍需加强,部分群众意识不强,参与主动性不高,全民参与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组织责任体系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进一步调整并充实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推进河长履职尽责确保将河(湖)长体系覆盖到每一条河流,夯实党政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河长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抓好各级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推动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总计划、总安排,积极分担责任,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联动,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动、全社会共治的水资源保护治理工作格局。
(二)推进河库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七改三清”行动,加快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加快启动合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促进河库治理保护全面见效。二是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河库“清四乱”等行动,推进河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三是积极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工程,从源头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四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修复和保护河库水生态。加大河库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推进生态脆弱河流水生态修复;实施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构建水源涵养林体系;加强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
(三)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督察督办机制
制定本级年度督察方案,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和督办制度,对村、组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察,督促开展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和各级河长、总督察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对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不力的,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四)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纸媒、网络、微信等各种传媒和新媒体,加强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人流量较大的重要地段、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在全镇有LED显示屏的场所播放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字幕,在村组宣传栏张贴宣传图片,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河道健康、支持河(湖)长制工作、监督河道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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