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9篇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全文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全文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深入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
清明节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也是祭奠先人和缅怀英烈的日子。党员干部要从即将到来的清明节中有所感悟,在深切缅怀英烈中,以“清明”之行、务“亲民”之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在缅怀英烈中以头脑更清、立场更明砥砺为民初心。每一名革命英烈,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敢于牺牲个人的一切,他们的精神光照千秋。党员干部要从缅怀英烈中,深刻领悟“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含义,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换位思考,多从群众立场出发,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以鲜明的态度,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清醒的头脑和明确的立场,努力为群众办实事。
在缅怀英烈中以思路更清、方向更明培植为民情怀。每一名革命英烈,都对人民有着最真挚的爱,有着深切的为民情怀。党员干部要从缅怀英烈的过程中,进一步想清楚弄明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从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进一步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要笃定“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情感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以清晰的思路和明确的方向,当好“人民公仆”,多为百姓做好事。
在缅怀英烈中以公私更清、态度更明奋力为民工作。每一名革命英烈,都是甘愿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奉献一切的人。党员干部要从缅怀英烈的精神中,深刻领悟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在权力和利益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意识到手中的权力姓“公”,必须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以坚定的党性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时刻增强党性,重视细节、把握小节、守住气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分清公私、明确态度,绝不以公权谋私利,自觉树立党员干部秉公用权、清正廉洁的过硬形象。
在缅怀英烈中以定位更清、目标更明努力为民造福。每一名革命英烈,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的典范。党员干部要从缅怀英烈的过程中,深刻领悟服务群众来不得半点虚
假和马虎,更不可以掺杂私利和“水分”。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不搞“花架子”、不做“人造景观”和“形象工程”,以脚踏实地的付出赢得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把群众满意作为重要标准,从而对自己干事创业的定位更清晰、目标更明确,以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全文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
进入新时代,更好地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红色江山才能代代相传。党员干部要在做细做
实烈士褒扬工作中,营造深厚氛围,树牢时代丰碑,以高擎英烈精神“明灯”,照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
高擎奋进之“灯”,照亮信仰坚定的忠诚之路。我们学习英烈的故事就会强烈地感受到,每一个舍生取义的英雄,都是一把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以光和热照亮着奋进之路。在国家存亡和民族危难之际,无数中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奋斗至生命的最后一刻,用血肉之躯筑起了巍然屹立的“钢铁长城”,诠释了无比忠诚的坚定信仰。理想信念之火一经点燃,就永远不会熄灭。党员干部要从加强烈士褒扬工作中,将信仰融入血脉基因,将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英烈精神的奋进之“灯”,照亮信仰坚定的忠诚之路。
高擎务实之“灯”,照亮矢志为民的奉献之路。英烈中不仅有冲锋陷阵的战士,还有无数在和平年代的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普通人。他们是汶川地震中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时逆行而上、抢险救灾时分秒必争的勇士,为了人民利益舍生忘死;他们是像扶贫路上第一书记黄文秀、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教书育人、敢为人先的黄大年一样的人,为了人民利益呕心沥血。传承是最好的纪念,奋斗是最深的缅怀。党员干部务必以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的扎实举措,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以英烈精神的务实之“灯”,照亮矢志为民的奉献之路。
高擎担当之“灯”,照亮踔厉奋发的实干之路。无数英烈的流血牺牲,谱写了担当作为的英雄史诗,镌刻在恢弘壮阔的历史画卷之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没有英烈就没有如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繁荣昌盛。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新长征”路上,我们要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必胜信心,不断跨越新征程上的“娄山关”“腊子口”,突破一个个难关,攀登一座座险峰,向着胜利的方向奋勇前行。党员干部要从加强烈士褒扬工作中,把对英烈的追思和缅怀化为前行动力,以英烈精神的担当之“灯”,照亮踔厉奋发的实干之路。
高擎斗争之“灯”,照亮笃行不怠的拼搏之路。每一名英烈,都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士。他们在风雨飘摇时为我们遮风挡雨,在生死关头为我们冲锋陷阵,在风险挑战面前为我们蹚平道路。正是因为有了英烈在斗争第一线的牺牲奉献,为我们标注了前进路上的“精神坐标”,激励我们时刻保持斗争精神、夯实斗争底气、增强斗争本领,以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锐气,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党员干部要从做实做细烈士褒扬工作中,踏寻英烈足迹,只争朝夕、不负韶华,高擎英烈精神的斗争之“灯”,照亮新征程上笃行不怠的拼搏之路。
篇二: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iddot; 9·第 27 卷 第 2 期2020 年 3 月Vol. 27 No. 2Mar.2020 当代中国史研究Contemporary China History Studies【政治史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革命烈士褒扬抚恤工作——以《人民日报》为中心的考察熊 彤[摘 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 28 年艰苦卓绝的浴血奋战,终于迎来中华民族浴火重生的曙光,建立了新中国。为铭记革命烈士的不朽功勋,在革命战争年代,解放区施行了褒扬革命烈士和抚恤烈属、军属的政策。新中国成立不久,经政务院批准,内务部制定了一系列对革命烈士进行褒扬抚恤的政策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革命烈士的褒扬抚恤工作,如修建公墓和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举行烈士纪念仪式、宣传烈士事迹、收集烈士遗物、向烈士家属发放抚恤金、发动社会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等。新中国对革命烈士的褒扬抚恤工作,树立了革命烈士的光辉形象,弘扬了革命烈士的崇高精神,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价值观的塑造产生了积极影响。[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 革命烈士 褒扬抚恤 《人民日报》[中图分类号]K27;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952(2020)02-0009-15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的独立、人民的解放和国家的繁荣富强,无数革命先辈献出了宝贵生命。为缅怀烈士功勋,中国共产党一直重视对革命烈士的褒扬抚恤工作A 。目前,学界关于中国共产党对革命烈士褒扬抚恤工作的研究成果不少,而对于新中国成立后相关工作研究的成果B ,或从某一方面政策法规入手,或对某一地域进行微观研究,都是仅涉及对革命烈士褒扬抚恤工作的部分内容,并未对其进行全面考察。《人民日报》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报道了党和政府出台的褒扬抚恤政策法规及措施,以及中央和地方开展的各项褒扬抚恤工作,相关资料相对集中且较为全面。因此,本[收稿日期]2019-09-26[作者简介]熊彤,博士研究生,南京大学历史学院,210023;副研究馆员,浙江省博物馆,310007。A
本文所研究褒扬抚恤工作的对象主要是革命烈士,但也涉及烈士家属,为行文方便统称为革命烈士褒扬抚恤工作。B
代表性研究成果主要有余翔:《试论建国初期的社会优抚安置制度》,《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年第 1 期;杨丽萍:《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的优抚工作》,《党的文献》2017 年第 6 期;尹传政:《抗美援朝期间北京市优抚对象就业情况考察》,《当代中国史研究》2018 年第2 期;黄骏:《1949—1952 年烈属抚恤工作初探——以苏南地区为考察对象》,《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年第 6 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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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史研究 2020 年第 2 期文拟对 1949—1956 年《人民日报》所刊载的关于革命烈士褒扬抚恤工作的报道予以梳理,探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革命烈士褒扬抚恤政策法规的制定过程和执行情况,并揭示其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价值观塑造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一、革命烈士褒扬抚恤政策法规的制定早在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就十分重视对革命烈士的褒扬抚恤工作,颁布了一系列优待抚恤条例。1931 年 7 月,鄂豫皖根据地制定了《红军战士伤亡抚恤条例》,其中对阵亡的红军战士做出了一些具体规定,如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其子弟有免费入学权利,其家属享有代耕权等。
A 同年 11 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议决通过了《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确定了对“红军战士在战争中牺牲,或在服务中因劳病故者”及其家属的抚恤和优待政策B ,之后又颁布了《红军抚恤条例》 C 。1939 年4 月,晋察冀边区制定的《修正抗战伤亡军人暂行抚恤办法》对各项具体抚恤工作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1947 年 4 月,东北行政委员会、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部联合颁布的《东北解放区爱国自卫战争阵亡烈士抚恤暂行条例》明确了对烈士及其家属的优抚措施,如表扬烈士、优待烈属,给烈士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等。
D
1948 年 2 月,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了《东北解放区优待革命军人家属条例》,规定:“军人阵亡或为公捐躯者,其遗属除照旧享受优待外,并依阵亡烈士抚恤条例之规定享受各项待遇”。
E 1949 年 1 月,华北人民政府颁布了《华北区革命军人牺牲褒恤条例》,对烈士范围及标准、烈属待遇、表扬烈士事迹等做了详细规定。
F 这些条例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制定革命烈士褒扬抚恤政策法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一)制定革命烈士褒扬抚恤政策法规1949 年 9 月 29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A
陈明光:《中国卫生法规史料选编(1912—1949.9)》,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382 页。B
《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 8 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1 年版,第726 页。C
陈明光:《中国卫生法规史料选编(1912—1949.9)》,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 1996 年 版,第 395 页。D
孟昭华等:《民政辞典》,北京:群众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124 页。E
《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 4 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623页。F
《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 2 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6 年版,第1479—148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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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革命烈士褒扬抚恤工作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规定:“革命烈士和革命军人的家属,其生活困难者应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参加革命战争的残废军人和退伍军人,应由人民政府给以适当安置,使能谋生立业”。
A 《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这一规 定为党和政府对革命烈士褒扬抚恤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了理论基础与立法依据。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1950 年 11 月 25 日,政务院批准了《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并于 12月 11 日由内务部正式颁布。这些条例对革命烈士和烈属褒扬抚恤工作做了具体规定。如《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规定,烈属、军属土地改革分配时应予以适当照顾;其子弟入学享受公费及助学金待遇的优先权;优先领取救济或借贷等优待政策。《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规定,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后,由所在部队安葬,并用砖石镌刻或用木牌书明其姓名、籍贯、年龄、职务等,竖立在墓前以志纪念;其名单交给所葬地村人民政府登记保存,并按时扫墓。
B此外,政府相关部门还多次发出优待烈属工作的指示。如 1951 年 1 月,内务部发布《关于加强代耕工作的指示》,指出将代耕作为衡量拥军优属工作的主要标准,要求组织群众与烈属、军属互助;代耕方式宜固定,使烈属、军属土地有专人或专组负责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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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 年 3 月,内务部指示各地及时帮助烈属、军属春耕,不使烈属、军属荒芜一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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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1 日,内务部发布《关于评选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军人模范及拥军优属模范的指示》,决定自 1952 年秋收以后至 1953 年春节前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评选优抚模范运动。
E(二)关于革命烈士及烈属的明确界定1949 年 1 月颁布的《华北区革命军人牺牲褒恤条例》对烈士和烈属范围做了具体规定:“凡人民解放军的指战员(包括野战军、地方军、脱离生产的游击队,后方各军事机关及军事系统的其他取得军籍的人员),因作战参战牺牲,或因公牺牲,或被敌杀害(如被俘不屈慷慨就义,被特务暗杀等)者均称烈士。其家属称烈士家属”F 。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人民日报》1949 年 9 月 30 日。B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发布命令 颁行烈军属等五个优抚暂行条例》,《人民日报》1950 年 12月 14 日。C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1949—1952)》第 1 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4 年版,第68—69、72、333 页。D
《中央内务部指示各地及时帮助烈军属春耕》,《人民日报》1952 年 3 月 17 日。E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1949—1952)》第 1 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4 年版,第544 页。F
《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 2 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6 年版,第147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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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史研究 2020 年第 2 期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关于烈士和烈属的界定更加明确,范围进一步扩大。1950年 6 月,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少奇在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做的《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提出:“烈士家属,应包括辛亥革命以来历次为革命阵亡和死难烈士的直系亲属及抗日阵亡将士和人民解放战争中阵亡将士的直系亲属在内。”A
8 月 20日,政务院公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规定:“革命烈士家属,是指辛亥革命以来历次为革命阵亡和死难的烈士、抗日阵亡将士和人民解放战争中阵亡将士的父、母、妻(或夫)、子、女及十六岁以下的弟妹”。
B 在这份决定中,除再次明确烈士的界定之外,还对烈属的范围做出了具体且较为明晰的规定。由于上述文件对烈属的表述存在差异,为方便政策的贯彻执行,1950 年 10 月15 日,内务部发布《关于革命烈士的解释》,对革命烈士及烈属的认定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做出解释和界定。具体包括以下七种:一是“辛亥革命中因参加反对满清统治而牺牲的烈士”,但不包括辛亥革命后在军阀混战中的死亡者。二是 1924—1927 年“因参加东征和北伐战争而阵亡的烈士”,但不包括 1927 年 4 月 12 日和 7 月 15 日蒋介石及汪精卫公开叛变革命后在军阀混战及反共战争中死亡的国民党军官兵。三是1927—1937 年“因参加国内革命战争和武装起义而牺牲的烈士和工农红军官兵”。四是 1932 年 1 月淞沪抗日战役、1933 年 3 月长城抗日战役、1933 年夏察北抗日战役、1936 年冬绥远抗日战役中牺牲的官兵和东北抗日义勇军、抗日联军牺牲的官兵。五是 1937—1945 年“因参加抗日战争牺牲的八路军、新四军及其他人民抗日部队官兵”,以及国民党军官兵(包括空军)确因抗日阵亡者,但不包括在此期间因参加反共内战而死亡者。六是“在人民解放战争中牺牲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以及起义后因参加人民解放战争而牺牲的原国民党军官兵。七是 1919 年“五四运动以来因为参加各种革命斗争被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杀害的烈士”,以及因参加革命斗争入狱病死者。同时,这一解释明确指出,烈属是指辛亥革命以来确系为革命及抗日而阵亡和死难的烈士的直系亲属。
C 这一解释使革命烈士及烈属的定义与范围得以明确,有利于基层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三)调整抚恤标准为了保障和改善烈属、军属和革命伤残军人的生活,国家加大了对革命烈士及烈属的抚恤工作。1950 年 12 月内务部公布的 5 个优待条例对革命烈士抚恤标准做了统一规定,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为牺牲、病故的革命军人发放的一次性抚恤粮,战A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1 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1 年版,第 263 页。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1949—1952)》第 1 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4 年版,第38 页。C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1949—1952)》第 1 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4 年版,第69—7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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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革命烈士褒扬抚恤工作士级食粮 600 斤,班排连长级食粮 800 斤,营团长级食粮 1000 斤,旅长级及以上人员食粮 1200 斤。第二类是为牺牲的革命工作人员发放的一次性抚恤粮,勤、警人员食粮 600 斤,区长、县科长级人员食粮 800 斤,县长级人员食粮 1000 斤,专员级及以上人员食粮 1200 斤。第三类是因参战牺牲的民兵民工,一次性发给其家属抚恤粮500 斤,并以烈属优待。
A1953 年 1 月 23 日,内务部经政务院批准后公布了《1953 年各项优待抚恤标准》(见表 1)。1955 年 3 月 9 日,国务院又批复核准发布了《1955 年几项优抚标准》(见表 2)。
表 1
1953 年牺牲病故抚恤标准额 单位:万元民兵民工 战士、勤务人员班排连长级,区长、县科长级营团长、县长级旅、师长及专员以上牺牲抚恤额 140 140 210 350 550病故抚恤额 110 110 160 260 410说明:此处币种为人民币旧币。1955 年 3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新币。新旧币兑换比值为 1∶10000。本文不再一一说明。资料来源:《中央内务部公布一九五三年优抚标准》,《人民日报》1953 年 1 月 25 日。
表 2
1955 年牺牲病故抚恤标准 单位:万元民兵民工 战士级 班长级 排连长级 营长级 团长级 师级以上牺牲抚恤额 150 180 230 280 350 450 650病故抚恤额 120 150 200 230 280 360 520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1953—1955)》第 2 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4年版,第 316 页。相较 1953 年对革命烈士的抚恤标准,1955 年抚恤标准有所提高,等级也更细,由五档变为七档,各档差距拉大。除了提高抚恤标准外,1955 年全国民政工作计划还指出:“烈属、军属补助费,除用于对贫困烈属、军属定期、定量的补助以外,应当有重点地有计划地使用于为烈属、军属解决参加生产、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困难方面”。
B 据统计,“到 1955 年底,全国已有五十一万五千九百名烈士和病故革命军人、工作人员的遗族领到国家的抚恤金”。
C中国革命的胜利来之不易,有无数革命烈士为之流血牺牲。革命烈士的英勇事迹应该得到褒扬,革命烈属、军属应该得到抚恤,革命伤残军人应该得到安置,伤亡民兵、民工也应该得到关爱。新中国成立初期,内务部制定了一系列革命烈士褒扬抚A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1949—1952)》第 1 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4 年版,第73、75 页。B
《中...
篇三: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烈士纪念日心得体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
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清明节承载着丰富的自然和人文内涵,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发扬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在盎然春意里祭奠英烈,追思怀古,同时也要省思生命意义,缔造清明品格,正心笃行,让清明前夕笃“清”“明”。
以“英烈”为“标”,传承“清明”先烈精神。“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英雄是国家历史的重要体现,是民族精神的重要来源。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缅怀英烈,讲述英雄事迹。清明时节,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祭奠忠魂!回首我们党百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忘不了孤身一人与日寇周旋战斗几昼夜的杨靖宇,忘不了用身体充当支架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忘不了用胸膛堵住敌机枪眼的黄继光……无数英雄先烈的浴血奋战,换来了如今的国泰民安,作为年轻党员干部,要时刻把“先烈精神”深深传承,主动将党史
学习作为日常学习的“必修课”,才能跟着先烈的步伐一步一步走得更远,收获胜利的硕果。
以“英烈”为“杆”,筑牢“清明”思想防线。“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清明同时也蕴含着洗涤思想尘埃,保持初心纯粹的深刻含义。广大党员干部须当自觉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筑牢“清明”的思想防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清明”之心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要始终将提高政治能力放在第一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守护理想信念之基岿然不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才能收获“病树前头万木春”的成果。
以“英烈”为“尺”,让“清明”作风更实。“割肉奉君尽丹心,但愿主公常清明”,两千多年前介子推弥留之际留给晋文公的诗句,至今仍闪耀着真理的光辉。“清正廉明”不仅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中的帝王道德,更是镌刻在中国共产党人基因血脉之中的不变本色。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深入领悟清明节的深厚内涵,以身作则,涵养“清明”工作作风,营造清正廉洁的干事创业氛围。要牢守纪律底线,公正廉洁,务实担当,练就自觉抵制贪污腐败不正之风的“金钟罩”“铁布衫”,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树牢清正严明思想,从容应对各种享乐风气,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积极贡献智慧与力量,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中积极作为,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先烈为镜,净化灵魂、提升境界,担起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砥砺奋进的新使命。
篇四: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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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年,双塔陵园紧紧围绕市民政局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务实进取,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实现突破,职能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创建成效显著,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太原市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年来,我们抓班子、带队伍、促服务、谋发展,始终注重加强支部建设、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班子成员工作上常通气,思想上常交流,内部团结一条心,班子相处如一人。在研究单位建设等重大问题时做到:关上门畅所欲言,打开门一个声音,走出去步调一致。工作中注重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完成了重点工作——纪念堂危楼加固工程和牛驼寨纪念堂及配套用房建设一期工程;创建工作取得了一项全国荣誉,三项省级荣誉,两项市级荣誉;安全稳定工作实现了“四无”——无事故、无纠纷、无投诉、无上访。在工作中注重以服务为主线,增强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大提升了双塔陵园服务太原,影响全省,建设一流烈士陵园的实际效果。
一、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当光荣使命 双塔陵园是由国家民政部命名的全国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园内安葬、安放着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时期牺牲的烈士。建园 60 年来,发挥基地作用,教育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有识之士在各行各业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成
第 2 页 共 8 页 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省会城市影响力,发挥着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省会城市的烈士陵园与太原市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密不可分,烈士陵园的发展变化也能折射出太原市发展建设的步伐。
双塔陵园占地 374 亩,中轴线上的主建筑纪念堂建于 1976 年,堂内安放着烈士、已故省市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的骨灰近两万个,每年需接待前来瞻仰祭奠的社会各界人士达 15 万余人次。从 XX 年起经省级建筑权威机构三次鉴定纪念堂为危楼,两次分别为 Du 级,一次为 Dsu 级即危险程序最末级。多年来,纪念堂的安全始终情系省、市领导,事关百姓安危。经数届省市领导批示,三届局领导指导,我们克服困难解决难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其一,善于抓主要矛盾,审时度势,借势发力。纪念堂危楼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影响到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我们以此来引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人士的高度重视,由他们建言献策,发挥作用。其二,经过调研分析,确定目标,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在解决纪念堂危楼的过程中,我们主动打报告,反复请示,不达目的不罢休,始终做到主动担当。其三,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不仅要宣传群众,我们还宣传领导,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对于纪念堂危楼经由李小鹏省长、耿彦波市长进行重要批示,及时召开由市政府秘书处主持,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及相关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为早日解决问题奠定了基础。
二、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创新优质服务 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在纪念堂危楼关闭近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们如履薄冰,战战兢兢。除抓紧时间解决危楼问题外,还要面对 4
第 3 页 共 8 页 次重大祭扫节日的考验。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我们邀请专业人士对职工进行优质服务培训。一是创新服务接待模式,做到边施工、边接待,不分节假日全天候 24 小时服务;二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自筹资金,在省内率先开创了网上祭奠服务,以弥补不能进堂祭奠的遗憾;三是通过报纸、新闻媒体等提前发布公告,提醒市民采取遥祭、社区祭奠、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祭奠亲人;四是在纪念堂室外的立面墙上开辟了鲜花思亲感恩祭奠墙,设计、印制了精美的卡片,免费向市民发放,供他(她)们填写,并与鲜花一起悬挂于祭奠墙上,表达哀思之情;五是我们在国内首创了“天堂”信箱,专门设计制作了两个高 1.3 米,直径为 0.7 米的绿色“天堂”邮筒,设计、印刷了独具特色的信封、信纸,供祭奠的市民邮寄“天堂”信件使用,解决了对于未看到公告或坚持来园祭奠的市民表达哀思之情的需求。实践证明,这一方法在运行过程中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也创新出一种低碳环保的祭奠新方式,为建设文明城市,推行绿色殡葬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引起了省内外同行的高度关注,纷纷慕名打来电话咨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主动作为扎实工作 在市政府最终确定对纪念堂进行加固后,我们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纪念堂建筑为二层条形基础砖混结构,共有十个骨灰室,三个展馆,一个悼念大厅。按照设计图纸,每个室都要进行墙体、屋面钢架加固等室内施工,操作空间小、难度大,如何做到安全、无污染、不变样,确保每一个“灵魂”的安宁,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对此,我们集思广益,创新工作模式。一是成立领导组,选派有经验、有能力、
第 4 页 共 8 页 责任心强的老同志守候在工地现场,提前组织人力对纪念堂现存放的骨灰进行地毯式摸排核对,做到家底清,为施工做好前期准备;二是对每个骨灰存放的位臵进行了照相、编号,留下了影像资料,储存了数据,做到万无一失;三是与施工方密切配合采取对骨灰架整体移位或部分移动相结合的施工方案进行墙体加固;四是在室内施工前注意对骨灰架防尘遮蔽;五是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了严格的例会制度、施工方案、工作预案等。#..#每周工程进度、下周计划、需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抓好落实。五是定期邀请局基建办来园指导工作,从而确保了工程按要求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四、增强大局意识,主动跟进率先发展 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确定在牛驼寨景区新建纪念堂及配套用房。从去年 5 月 1 日选址到 10 月份完成招标工作并正式开工。再到今年一月份一期工程如期完成。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们始终把此项市政府的重点工程当做第一要务,主动跟进。半年多来,先后完成了选址、建筑方案设计、招投标、公示、专家论证、征地、农民土地款补偿、地勘、前期手续办理、图审、“三通一平”、施工验桩等多项工作。纪念堂易地选址重建,市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亲力亲为,不分节假日,经过 10 余次会议,确定了纪念堂建筑设计方案,局领导、局基建办主任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特别是在确定方案的关键时期,通过“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确保了各项任务及时完成。在工程项目手续与工程施工同时进行的情况下,为了更加合理的完成任务,一是我们分别成立了两个小组,一个小组跟踪工程负责办理各项手续;一个小组作为建设方代表,负责工地事务。从征地
第 5 页 共 8 页 开始,就协助村里清理地上附着物,配合施工方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施工如期顺利开展。施工前期的地勘、测量,因农民补偿款难以一步到位,市民政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就反复多次协调,做了大量艰苦的基础工作。二是制定施工方案,认真落实每周一次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工。三是因所征土地性质复杂,手续办理涉及到政府的多个部门,相互牵扯,难以办理。我们上请下达,左右协调,上下服务,各种正常手续至少需办理 18 项,需 9 个部门盖章、批准。为推进手续办理,一是对于急要的批件,我们不分节假日休息时间,利用一切有利时机,找市领导及时批示。二是对于上报各政府职能局的报件,主动联系,主动询问,主动落实,不等不靠,推进了工程建设如期完工。此项工程的顺利进行,也标志着市民政局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的首个落地工程得以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我们的感悟是:双塔陵园任何一点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局各相关处室的监督支持;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鼎力协助,离不开班子成员的履职尽责;更离不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
从 XX 年市委市政府投资 3000 余万元对双塔陵园整治维修改造到 XX 年纪念堂危楼加固顺利实现;再从易地选址新建纪念堂再到实现易地建公墓,我们经历了双塔陵园有史以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XX 年是民政实现“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一年,我们一定以此为契机,以服务为主线,高扬烈士褒扬的主旋律,努力做到职能工作有所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服务工作有亮点,服务质量上台阶,汇集科学发展正能量,
第 6 页 共 8 页 织就美丽和谐“中国梦”,为争创全国一流烈士陵园做出应有贡献。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太原双塔革命烈士陵园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第 7 页 共 8 页 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情况汇报
我局自开展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以来,根据商务工作职能,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整体推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成立了领导班子
4月2日,全县召开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会议之后,根据石政发(XX)6号“关于全面开展七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人民满意政府建设”的相关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全员传达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有关精神,同时组织全局二层骨干,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商讨如何开展我局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并制定详实的实施工作方案,组建xx县商务局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领导小组。
二、商务行政执法取得良好开端
4月18日,我县“商务举报投诉热线12312”正式开通及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组建以来,全面以推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为契机,以依法行政为落脚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在规范整顿全县成品油、酒类市场上,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违法行为,共查处流动加油车案件7起,查处酒类流通违法案件16 起,打击私屠滥宰行为2起,涉案金额达12万。通过一系列执法行动,规范了商务行政执法行为,稳定了市场秩序。
三、食品安全有了新的起色
食品安全连续多年被县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我局始终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把食品消费是否安全作为全县人民评价我局工作是否作为是否满意的一个重要砝码。今年来,由食安办牵头,先后组织工商、质监、卫生以及相关乡(镇)、街道,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打击城区私屠滥宰和经营无印肉品的行为,强化牲畜防疫检疫工作;二是对城区豆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三是开展农业投入品及兽药饲料的市场整顿;四是强化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五是四月下旬对茶叶生产企业、小作坊、经营进行检查,打击掺假卖假行为。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单位 1000多家次,有效保障了消费食品安全。
四、家电下乡进展顺利
今年,我局以全面贯彻国家商务部系列惠民政策为抓手,以全面激活农村消费市场为根本,在财政、税务。工商等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商务惠民工程整体推进有序,销售情况日益见涨,补贴发放到位,发展态势良好,整体效果较好。从1月1日至4月底,全县家电下乡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636台(件),销售额1233万元,财政已发放补贴资金138万元,补贴家电下乡产品5523台(件)。汽车摩托车下乡共销售汽车摩托车1953台,销售额1688万元,财政已审核发放补贴资金185万元,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1953台。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到位。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也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县政府交办我局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 9件。局党组把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我局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制订详实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力争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见面率、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把办理工作的
第 8 页 共 8 页 着眼点放在解决问题和推动商务工作上。
篇五: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优抚褒扬处领导:
今年以来,区退役军人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市、区部署要求,围绕职能定位,以全力维护优抚群体的切身利益为宗旨,以完善优抚政策法规体系为载体,以抓好优抚政策落实为核心,以优抚专项资金监管为重点,努力形成优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更好地为广大优抚对象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全区社会和谐与稳定大局服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月*日挂牌成立以来,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成立了***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成立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置***个职能股室,行政编制***个(其中:设局领导 1 正***副)。健全了***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截止目前,***区成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 个,***个乡镇(街道)、***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挂牌成立。全区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金的优抚对象***人,其中“三属”***人、伤残军人***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人、带病回乡军人***人、两参退役人员***人、参战民兵***人、60 周岁以上退役士兵***人、60 周岁以上烈士子女***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一人一档和基本台账建立情况
根据区委机构改革要求,为切实了解掌握优抚对象个人信息和家庭基本情况。
我局正在安排人员对全区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人的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并逐步整理完善,并指定由一名副局长对我区参战参试人员档案进行逐一严格审核上报并备案,落实主要信息收集、分类建账、编号备案,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一人一档的管理制度逐步得到完善。目前,我区已收集完善参战参试人员共***人。
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百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有关要求,为规范我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一人一档档案管理,更好地服务抚恤优待业务工作。***区退役军人局成立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局人手少、工作量大、任务重的情况下,指定由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我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一人一档档案的查缺补漏工作,截止今年*月底,已完成我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名参战参试人员的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尚有***名在享参战人员档案正在收集整理。
(二)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及时、足额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0**年*月至*月,共为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人次**.*万元。其中:发放定抚定补金“三属”***人次**.*万元、伤残军人***人次**.*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人次**.*万元、带病回乡军人***人次**.*万元、两参退役人员***人次**.*万元、参战民兵***人次**.*万元、60 周岁以上退役士兵***人次**.*万元、60 周岁以上烈士子女***人次**.*万元。
(三)优抚对象入户核查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部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函〔20**〕106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函〔20**〕141 号)要求,结合就业意向调查、节日入户慰问等活动,组织了全区各乡镇(街道)深入开展对
全区优抚对象进行了2次核查。今年以来,共核查优抚对象***余人,其中80岁以上优抚对象***人,核查率**%。
(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审核通过率及光荣牌悬挂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迅速成立了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区本级和各乡镇(街道)共***个集中采集点,共采集军列属和退役军人共***人,信息采集审核通过率**%;
为全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共***块,悬挂率**.*%。目前,我局已建立了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将全区优抚对象的各项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录入了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新增人员、自然减员以及优抚对象本身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在优抚对象数据库中进行更新,形成了数据动态管理常态化。
(五)优抚医疗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严格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逐级汇总上报。今年以来,解决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人,补助资金**.*万元。支助各类优抚对象参加 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支助金额**.*万元。为 1-6 级无生活保障的***名伤残军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万元。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还未到岗到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都属于兼职工作人员,还未能确定专人专编,促使大部分工作的开展难以推进。
二是区退役军人局仍然处在面没有财务人员的难题,各项经费划拨、使用和
发放工作非常艰难。
三是优抚褒扬政策执行不一致。区域和部门之间在政策执行上规范不一,享受政策不一致,造成部分优抚对象怨声载道。
四是因机构改革原单位职能隶转人员不到位,造成优抚等各项工作衔接不到位,目前各项工作仍处于艰难的运转状态。
五是因城区的部分“人户分离”退役军人难以联系找到人和住址悬挂,造成光荣牌的悬挂率未达到**%。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思想认识,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年内计划举办 1次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培训会。
(二)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机构。按照“全覆盖”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解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专人专编的问题,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延伸,做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全覆盖”。
(三)继续加大涉军信访诉求服务工作。深入开展退役军人诉求大调研、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广泛听取意见、了解诉求,变退役军人上访为服务机构上门,着力破解矛盾问题,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切实为优抚对象解疑答惑,努力将各类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围绕“提供精细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工作要求,着力构建以政府专业服务工作人员为支撑、专业化社会服务人才为依托、志愿服务者为补充的退役军人服务保
障人才体系。
以上是我局今年以来开展优抚褒扬工作的情况汇报,不足之处请领导给予指示。今后我局将以领导的指示要求为发展动力,不断深入开展自查剖析,不断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质量,进一步增加我区优抚对象幸福感。
篇六: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新时期烈士褒扬工作的论文 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单位是国家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阵地, 承担着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使命。如何把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好、 保护好、 利用好是我们这些从事烈士褒扬事业管理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 准确把握当前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烈士褒扬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烈士褒扬事业特别是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工作得到各级领导、 社会各界、 人民群众和烈士遗属的高度关注。
可以说, 当前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 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烈士纪念建筑物是传承烈士精神的重要载体,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 党的三代领导人都曾以不同形式缅怀革命先烈。
2008 年 10 月 1 日, 中央举行了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 全体在京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仪式缅怀先烈, 不仅如此, 胡锦涛总书记、 李长春等中央领导人都对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做出过重要批示。
同时,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国家也逐步加大资金投入, 用于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修改造。
自 2001 年起, 国家不断增加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维修改造专项补助经费。
在 2005 年抗日战争胜利 60 周年和 2006 年红军长征胜利 70 周年之际, 中央下拨专项经费用于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改造。
2009 年, 在迎接建国 60 周年之际, 中央又做出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保护改造的重大决定, 这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 国务院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
社会各界极大关注。
近年来, 全国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关于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工作的建议、 提案逐年增多, 社会各界要求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的呼声越来越高, 社会舆论也高度关注烈士褒扬领域。
最近, 民政部做过一次测试, 在百度网上以烈士为关键词进行搜索, 返回结果约 877 万篇。
2008 年初, 洛阳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出现问题被媒体曝光后, 人民日报、 新华网、 中央电视台等几十家主流媒体都进行了深入报道, 仅仅 3 天, 新浪网上的网友留言就达到 13 万条。
2005 年民政部开始拍摄以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单位为载体, 全面弘扬烈士精神的 110 集大型理论文献电视片《华夏丰碑》, 这都充分反映出社会各界对烈士褒扬领域的极大关注。
(三)
人民群众热切期望。
无论是在战争时期, 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烈士都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
英雄, 烈士精神都是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至高无上的追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追求也不断提升。
每年清明期间, 各地都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祭奠先烈活动, 有些地方党、 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下文要求干部群众有组织地去烈士纪念场所祭奠先烈,有的地方领导还亲自出席纪念活动, 这成为每年清明期间群众文明祭扫的一个鲜明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 每年约有上亿人次或去烈士陵园参观瞻仰或上网凭吊祭奠, 表达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之情。
(四)
烈士遗属迫切要求。
烈士纪念建筑物是烈士遗属寄托哀思的重要载体, 管理保护好烈士纪念建筑物是对烈士遗属的最大安慰。
这些年经济发展了,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 烈士遗属自行异地祭扫的情况也多了。
因此, 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许多遗属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烈士墓及相关设施破损的情况, 已成为烈士遗属上访诉求的一个重要方面。
另外, 也有一些老同志及烈士的老战友联合给党和国家领导人写信, 要求妥善保护好烈士纪念建筑物。2007 年在建党 80 周年, 新四军老战士高胡同志写信给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 强化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
因此, 做好烈士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 其意义不仅在于褒扬烈士,满足遗属诉求, 更在于维修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
二、 当前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各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 陈列展示、 烈士事迹和史料收集编撰、 讲解宣传、 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充分发挥了褒扬烈士、 教育群众的主体功能。
但是由于我国烈士纪念建筑物大多建于建国前后, 年久失修, 破损严重的现象依然较为突出, 一些单位政策落实不到位, 内部管理不规范, 陈列水平低等问题也比较多, 对烈士褒扬事业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一)
政策落实不到位。
1980 年经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 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国烈士纪念建筑物加强管理保护的通知》, 1995年民政部第 2 号令颁发了《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 奠定了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政策法规体系的基础。
然而, 在实际工作中, 有些地方执行不力, 给管理保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有的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如有的不按规定, 未履行报批手续,未向社会公开和宣传而擅自施工, 或擅自做主调整使用烈士陵园土地, 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二)
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
近年来, 有些管理保护单位由于内部管理不规范, 责任意识淡薄, 出现不
少问题, 被媒体曝光, 社会影响极差。
如 2005 年 1 月, 央视《焦点访谈》 栏目报道艳舞跳进泸州烈士陵园; 2007 年 4 月, 人民网报道济南市烈士陵园竟成集市; 2009 年, 中国青年报大篇幅报道湖南衡
阳耒阳烈士陵园歌厅林立, 娱乐项目五花八门等等, 这是对烈士的亵渎。
在调研中, 有的陵园由于长期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陵园破损不堪, 设施设备破坏殆尽, 纪念区杂草丛生, 垃圾成堆, 陵园内还有赌博点, 参观者和围观者成群, 与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环境极不协调。这些问题的出现, 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 那就是内部管理有问题。
(三)
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单位进行商业开发。
备受群众质疑的烈士陵园经营和开发问题, 是 1992 年改革开放胆子再大点、 步子再快点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 于是许多单位在坚持褒扬烈士、 教育群众主题功能的前提下, 开展经营创收活动, 走以实业补事业的道路。比如利用闲置土地和自身园艺技术优势, 发展园艺苗圃等实业, 既美化陵园环境, 又筹集了部分资金用于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
但是, 有的地方出现了偏差, 如媒体报道的烈士陵园变成菜地, 周边开设歌舞厅, 竟成开发商业墓地筹码等。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 中央曾发通知和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 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保护设施范围内从事与烈士瞻仰、 凭吊、 褒扬无关的活动。
(四)
烈士纪念建筑物破损严重, 管理保护经费紧缺。《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 第四条、 第十二条明确了纪念设施保护所需经费由谁负责的问题。
但是由于大部分烈士纪念建筑物分布在革命老区, 财政困难, 多数县级财政没有将管理保护经费列入预算, 即使有,
也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有的单位还是差额拨款, 经费保障水平较低。由于管理保护单位是纯公益性的, 大多没有收入来源, 造成纪念建筑物得不到及时有效维修, 破损状况十分严重, 与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协调, 与弘扬先进文化、 培育民族精神极不相符。
(五)
管理保护体制不顺。
由于历史原因, 烈士陵园存在多头管理现象, 有文化局、 园林局、 建设部门管理的, 也有属地政府管理的,还有的部分归民政, 一部分归其他部门管理。
如广东省 24 个省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中, 民政部门管理 17 个, 园林部门管理 5 个, 属地政府管理 2 个, 这种多头管理极不利于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的长远发展。
(六)
陈列展示水平较低。
我国的烈士纪念建筑物陈列展示工作起步较晚, 尽管经过多年艰苦探索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烈士实物资料为基础的融教
育性、 科学性、 艺术性于一体, 具有鲜明褒扬烈士特征的纪念建筑物陈列展示体系, 但总体上讲水平不是很高, 不少单位的陈列设计单一雷同、 形式老套陈旧、 内容简单粗糙、 气氛呆板沉闷, 缺乏科学性、艺术性, 吸引力、 感染力不强,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烈士褒扬事业的发展。
三、 对策及建议
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 根据民政部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要求, 借鉴我们对广西、 湖南考察的经验, 提出五点对策和建议。
(一)
把纪念设施保护好。
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是一项政治鲜明、 政策性强的特殊工作。
管理保护好烈士纪念建筑物是党和政府的重任, 是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 也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 依法管理, 保护好烈士纪念建筑物, 不断推动管理保护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 不断提升管理保护水平, 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纪念建筑物褒扬烈士、 教育群众的主体功能; 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管理保护工作的新思路。
(二)
把烈士精神传承好。
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一项社会工程, 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单位, 在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过程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做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的排头兵, 要在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有所作为。
在日常工作中, 要加强烈士史料和遗物收集, 尽可能的还原和丰富烈士生活、 战斗和献身的事迹; 要加强保护有效利用, 充分发挥烈士史料和遗物的教育作用; 要加强烈士事迹编撰和宣传, 尽可能的收集烈士英名和事迹资料, 多推出一批弘扬烈士精神的文学、 影视作品; 要协调配合党史、 军史编写和宣传、 教育、 文化、 新闻出版、 广播电视等
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在全社会营造弘扬烈士精神的良好氛围。
(三)
把纪念活动组织好。
开展好烈士纪念活动, 是铭记先烈、 弘扬先烈精神的重要途径。
对此, 我们应积极行动起来, 把开展烈士纪念活动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 精心组织、 周密安排, 真正把活动开展好。
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与周围机关、 学校、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及驻军部队等开展共建活动, 积极联合他们开展一些经常性的教育、 宣传弘扬烈士精神活动。
(四)
把国家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的政策用好。
一是要广泛宣传争取政策投入。
要充分利用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品牌资源,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各级部门对陵园在社会主义新时期重要作用的认识。
树立全社会关心陵园发展、 支持陵园建设人人有责的思想; 二是落实政策, 争取资金投入
。
要把国家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加强保护的通知》 (民[1986]优 33 号)
和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的规定落到实处, 不断增加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资金投入; 三是用足政策, 争取项目经费, 充分利用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争取项目经费。
(五)
把陈列展示策划好。
陈展工作是向广大人民群众真实展现烈士事迹、 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手段。
做好陈列展示工作是发挥烈士纪
念建筑物主体功能的重要方面。
要不断充实陈展内容、 创新陈展手段、改革陈展方式。
要在大纲撰写、 形式设计、 实物制作、 展品布置等环节上加强研究, 积极借鉴国内外著名纪念设施的布展经验和展出方式, 努力实现陈展手段从过去文字与图片简单拼凑向声光电化、 建筑新材料、 美术新工艺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多功能组合转变, 陈展体例由过去的版面为主的单一式向版面、 橱窗、 专用道具相结合的复合式转变, 陈展结构由过去的单层平面向多视角总体化转变, 不断增强教育的吸引力、 感染力。
要重视对烈士事迹的讲解宣传工作, 挖掘史料资源, 加强讲解培训, 实现讲解和宣传、 历史和现实、 优良传统和时代精神、 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 发挥好讲解员连接烈士纪念建筑物与人民群众的纽带作用, 把陈展工作做成亮点工程。
篇七: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台市福山区努力提高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水平 山东 省烟台市福 山区是一个革命老 区,建国前牺牲的福 山籍烈士 1]OO多人散葬在辖 区内。为推进烈士陵园建设和烈士墓集 中搬 迁保护工作 ,福 山区委、区政府坚持高起点 规划 ,高标准建设 ,高效率运作 ,确保 了新 建烈士陵园、集中搬迁零散烈士墓等工作顺 利推进、取得成效。
一、 在文化强区格局 中定位 ,高起点规 划烈士陵 园建设。福 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 视革命烈士褒扬工作 ,将新建区烈士陵园建 设作为文化强 区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与城 市建设统筹规划 ,加以推进。在借鉴外地经 验的基础 上,结合福山城 区地理环境特点 ,
聘请深圳的专 家、设计 师,对福山区新建烈 士陵 园进行了整体规划。在 多次论证 、广泛 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于2010年12月启动了福 山区烈士陵园新建项 目,同时开展了对散葬 革命烈士坟墓集中搬迁工作 。新的福山区革 命烈士陵 园依山建于城区南侧 ,分为烈士纪 念碑 区、烈士墓区、纪念馆区和广场区四大 部分。新建的福山区革命烈士陵园将作为一 处永久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为推进全区文 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 、坚持高 效运作 ,高标准 推进 烈士 陵园建设。为加快推进烈士陵园工程建设 ,
区政府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对土地划 拨、工程立项、项 目招投标 、选材询价 、地 表附着物清障等专项工作 ,都落实了责任部 门和 责任人 。按照 高标准选 材 、高效 率施 工、严把 质量关 口、打造精品工程的要求 ,
加强烈士陵园项 目建设 。制定了严格的工程 进度时间表,每个项目环节、各个阶段的工 作任务、质量要求、完成时限等 ,明确到具 体施工队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为把好工 程建设质量关口,在承建方 、工程监理、施 工方中层层建 立了目标 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 究制 ,责任 部 门领导 和工作人 员坚持24JJ\
时到场监督 ,确保烈士陵园建成一个民心工 程、放心工程 。
三 、上下配套联动,确保散葬烈士墓搬 迁工作顺利 实施 。烈士墓搬迁是一项严肃 的 政治任务 ,需要上下密切配合 ,精心组织实 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区里成立 了散葬 烈 士墓迁葬领导小组 ,设立 了工作 办公室 ,并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区民政局牵头制定 了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街按要求逐项进 行了落实。二是加强宣传 引导。为做好烈士 墓迁葬 的告知工作 ,分别在省 、市级党报 以 及市、区电视台发布 了 “福 山区散葬烈士墓 集 中迁葬的公告” ,及时让烈士亲属掌握迁 葬政策和相关信息 。区、镇 、村三级通过层 层发放 “明白纸” 的方式 ,将烈士墓迁葬 的 相关内容告知每家每户。利用清 明节群众祭 扫活动时机 ,在辖区烈士墓地附近设立告示 牌 ,在村级 公开栏张贴迁葬告示 ,确保烈士 墓集 中搬迁工作家喻户晓。三是重视发挥老 同志作用。为确保散葬烈士墓普查工作不错 不漏 、准确无误 ,该区挑选一批阅历丰富 、
有制图经验的退休老 同志参与其中 ,共 同做 好这项承接历史、患及后人的工作。四是搞 好典型示范。为慎重做好全区集中搬迁烈士坟 墓工作 ,该区选择迁葬烈士基数量较小的清洋 街道 ,率先进行了试点。通过召开会议、听取 经验汇报、现场观摩整个迁葬流程等方式,为 全区提供经验,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民政局) 景宁县英川镇 “大学生村官为民服务社’’ 成为新农村建设亮丽品牌 寺lf , I、.
年初以来,浙江省景宁县英川镇党委政 府 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所长 ,紧紧结合新农 村 建设 实际 ,在 “大学生村官为民服务社” 成立的基础上 ,不断将大学生村 官引向全镇 农村基层工作。
是找 准切入 点 。建 立大学 生 “展现 风采 ” 新平 台。全镇村 实现 了25个行政 村 共享大学生 资源 ,通过 “大学生村官为民服 务社” ,切 实发挥大学生村 官在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镇政府 为大学生村官提 供 了服务经费,组织协调在各村开展服务活 动 ,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党建责任制中,定 期进行检查指导 。目前 ,该服务社已开设 了
农技指导、政策学 习、科普 之家、文化娱乐 等项 目 ,村 民直接参与人员达~ J300 多人 ,
极大地调动了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热情 。
二是突出支撑点 ,助推新农村 “风正村 一5 4 电国民政 I
NO 5 l 2011 洁” 新气象。服务社在运行过程中始终做到 “四个坚持” ,即坚持体现农村风采 ,展现 农村发展优势 ,宣传农村特色产业 ;坚持及 时宣传当前最新党建动态、患农政策 ,使农 村党员和广大农民尽快适应现代农村发展的 需要 ;坚持深入各村了解 资源优势 ,提高各 村建设新农村 的合理性和积极性 ;坚持阅读 农 业科技、普法、生活百科等图书 ,为群众 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
三是抓住关键点,助推新农村 “ 管理民 主” 新 机制。服务社的工作坚持与基层民主 建设有机结合 ,做到每月中旬一天为公开 日,
组织村两委干部解答群众对村务等情况的咨 询。与完善农村基层民主 自治制度结合起来,
镇党组织通过服务社把党的方针政策发布到农 民手中,架起 了政府和村民之间的桥梁 ,使村 民熟知党和政府的村民自制政策 ,党组织及时 掌握村 民的想法和意见。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 建设结合起来,开设了服务热线 ,让外出的村 民有意见随时向干部提、向组织提,并由大学 生村官建立信息台账,进行跟踪管理。
四是 打造增长 点 ,助 推新农村 “ 生产 生活” 新水 平。大学生村 官着眼于农村生产 发展 问题 ,围绕畜牧业、种植业和果林等主 导产业和特色产业 ,通过镇农技站 引导农户 大力发展高效农业产业。坚持做到 “三个对 准” ,即对准新农村建设新政策 ,宣传 国家 对新农村建设提 出的方针 ;对准优秀新农村 建设典范 ,通过典型带动 ,为当地 新农村建 设提供借鉴 :对准农 民所需 ,为村民量 身定 做各种科学技术、农业资讯。大学生村 官对 引导农 户发展高效农业、建设规模产业基地 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作者单位:浙江省景宁县民政局)
篇八: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软件系统验收报告
龙信数据(北京)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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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验申请表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民政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软件由我龙信数据(北京)有限公司承建实施。自 2011 年 2 月14 日签订合同,经过 2 个月的开发测试部署,于 2011 年 5月 9 日进入试运行,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试运行结束。经过近 2 个月的试运行,本系统性能稳定,各项指标正常,符合合同中的终验标准。特提出终验申请。
龙信数据(北京)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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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结报告
1. 项目背景
1.1 项目背景
烈士纪念设施是党和政府为“褒扬烈士、教育群众”而修建的永久性设施,是我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宝贵财富,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重要载体。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全面普查工作,摸清管理保护现状,不仅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提高管理保护水平,实施维修保护工程奠定基础,而且对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主题功能,切实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烈士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促进全社会成员同心同德投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深远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函〔2010〕341 号文件通知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现状,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烈士褒扬工作,对全国烈士纪念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普查工作。为保证此次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民政部准备建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从数据填报采集、统计查询和分析应用三方面对数据进行收集并深入利用。
在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框架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机遇,以应用为主导,在技术方面立足于高起点、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为全面了解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现状,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烈士褒扬工作,现对全国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全面的普查工作。
1.2 项目建设目标
系统建设总体目标是:设计开发烈士纪念设施普查数据采集系统,对国内、国外的保护单位、烈士墓、烈士资料、纪念设施、基础设施以及管理机构相关数据采集,建立烈士纪念设施档案数据库。满足部级对全国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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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项目建设原则
烈士纪念设施普查数据采集系统须遵循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原则,在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框架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机遇,以应用为主导,在技术方面立足于高起点、可持续、跨越式发展。为此,遵循以下建设原则:
1 1 、整体规划,统筹考虑
烈士纪念设施普查数据采集系统面对的业务功能较多,包括数据采集、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等,并且涉及部、省、县三级机构,为保障后续工作的有序开展,从有限的财力等资源出发,必须整体规划、统筹考虑。
2 2 、方便配置,易于使用
考虑到采集系统应用终端(部,省,市,县)大于 3000 个,人员大部分来自县级单位,电脑配置及操作人员使用熟练程度不高,系统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尽可能实现方便安装配置,使用简单。
3 3 、内外分离,安全可靠
基于国内国外数据保密级别不同,采用内外分离的设计方案,国内数据采集依托互联网,采用客户端与服务端点对点数据传输,服务端仅提供端口服务,数据库不直接暴漏在互联网中,同时传输过程中对数据进行加密传输。国外数据采集数据不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物理隔离),采集人员通过客户端进行数据录入,通过生成的数据包直接导入系统,国外数据单独设立保密机进行保存,不联网,以保证采集系统及数据安全可靠。
4 4 、分级管理,全程监控
烈士纪念设施普查数据采集系统的填报流程采用县级直报,省级监管,部级全程监控填报完成进度情况。县级将填报的数据直接报送给部级,省级通过连接部级数据库对本地区填报情况进行监管,催促未完成填报的单位,核查填报信息,把握填报进度,保证数据准确性。
5 5 、预留接口,可利用专业工具,全面审视
烈士纪念设施普查数据采集系统开发严格遵循国际数据质量管理协会的管理流程,在系统开发是预留接口,可引入专业的数据分析工具进行数据质量模型的设计开发,从数据自身分布,业务规则,结构性,完整性等方面建立分析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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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对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利用。
2. 项目内容
2.1 基本概况
2.1.1 项目周期 项目开始时间:2011.2 项目结束时间:2011.04 项目总长度:两个月 2.1.2 项目开发管理原则 开发过程
开发过程按照流程来说,分别是项目启动,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测试,部署,试运行和验收。如图 1 所示。
图 1 开发流程图 管理过程
项目工作方法是确保项目成功的基石,项目工作管理是面向目标和目的、面向规范工作过程之管理。因此,目标目的的严肃性必须严格强调,工作过程的规范化应得到首要的尊重。
决策制度
决策内容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项目经理首先决策原则 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一般由项目经理加以决策,然后提交给项目管理委员会和项目协调小组,一般在几天之内,如果没有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则该决定生效,此异议应以书面方式表达。
项目启动 需求分析 概要设计 详细设计 编码 测试 部署 试运行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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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权力机构准则
项目管理委员会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高决策机构,对重大问题具有决策权。
决策书面准则
一切决策应有书面文件,并且在项目办公室备案。
交流制度 准则 问题及早提出准则
对自己承担责任的工作,必须及时发现不能恰当完成的因素,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或有关责任人书面报告,否则不能恰当完成任务的责任在于任务的承担人。
及时澄清准则
对所承接的工作,如没有拒绝,则代表接受人已经完全了解工作环境、工作结果要求等多个要素。如果在呈交结果时,与任务要求有出入,则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解释责任,失败责任在接受人。因此,接受人应及时与任务分派人澄清任务的全部因素。
提醒道义准则
所有项目组成员,如发现项目进展隐患,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其他人员提醒。不提醒是没有道义的。提醒可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醒时也要注意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后续工作(因为工作安排有各自的计划与方式)。
例会制度
周例会 大型项目的实施,需要更加及时地沟通,每周定期,由项目经理组织在现场的项目组成员参加周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形成项目周报。项目周报的内容包括:上周工作进展报告、本周工作计划、本周任务分派报告。
月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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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定期,由项目经理组织人员召开项目例会,总结这段时间的工作,会后形成会议纪要、项目月报(参见本章报告体系),呈交项目各成员。
问题的提交
参见“问题与争议管理方法”一节的相关内容。
审批与确认
审批或确认人在收到问题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人给出书面回复。
报告体系
报告格式遵循龙信数据项目经理工作指南及龙信数据项目管理规范。
问题与争议管理方法
问题及早报告原则
对于一个问题,问题发起人必须在问题发生的两日之内,向项目经理提交报告。问题没有及早报告,导致的项目影响,由延误报告人承担。
报告方式
如报告人认为口头报告即可,可以采用口头报告,但是如果口头报告没有使问题得以解决,则视同报告人没有作报告。
争议管理
在项目中,任何不能达成一致的观点均为争议,争议应立即向项目的上级单位呈报,并报项目办公室。争议应由可以协调争议各方的机构加以裁决,并对裁决承担责任。争议裁决人由项目办公室和项目经理选择。
争议的最高仲裁机构为项目上级单位。
如项目上级单位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遵循谁决策谁承担决策失误给对方和项目带来的损失之原则。
失误管理制度
失误可能是多方面的,失误的及早发现是项目成功的基本保障。对失误的严肃性是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因此,每个项目成员均要给予极大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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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下各个事件,必须做出失误分析:计划有重大改动、经费有较大变化、质量不符、进度不符、成果不符、其它重大事件。项目经理应定期给出失误分析报告,并有每一失误的详细分析报告,此报告应提交相关人员。
如果失误分析报告看不出项目有重大影响,而项目实际有重大问题,则为实施经理之职责。
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的管理对象主要有:目标、任务、资源、质量、成果、进度 这些要素通过项目组的工作加以实现,因此对项目组成员的工作管理是:
及早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是落实责任与激励的主要依据,因此工作管理制度必须全面执行。工作管理制度的对象为:各项目机构和成员承担的工作。
一个项目目标可分解成各阶段目标,每一阶段目标由一个或多个任务(可带子任务)去完成。工作管理是对:工作目标及相关任务、已分派任务、待分配任务、疑难事项等进行管理。疑难事项应立即提交实施经理,实施经理应持有疑难事情管理清单,清单的任何变化必须立即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
2.1.3 开发工具与开发环境 本系统开发工具使用 VisualStudio 2008,系统数据库使用 Oracle11G。具体情况如表 1 所示。
表 1 开发工具和开发环境表 开发工具 VisualStudio2008 系统数据库 Oracle11g 2.1.4 人力资源分布 在项目启动阶段,本项目投入立项人员 5 人。在需求阶段,本项目投入的需求工程师为 5 人。在开发阶段,投入的技术工程师为 20 人,在测试阶段,投入测试工程师 5 人,在部署阶段,投入部署工程师 3 人。在试运行阶段,投入维护人员 3 人。在终验阶段,参与验收人员 5 人。具体情况如表 2 所示。
表 2 人力资源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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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阶段 项目启动 需求 开发 测试 部署 试运行 终验 投入人力 5 人 5 人 20 人 5 人 3 人 3 人 5 人 2.2 技术实现
2.2.1 实现路径 2.2.1.1 项目启动阶段 时间区间:2011.2.14-2011.2.30 工作内容:项目可行性分析和项目启动阶段。从技术角度,经济角度,社会影响角度对软件的实用性,难度等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得出结论:项目可行。
形成成果:论证了项目可行性,正式立项。
提交文档:《项目实施计划书》 2.2.1.2 需求分析阶段 时间区间:2011.2.30-2011.3.10 工作内容:其中服务端部分的需求从身份验证、数据采集、数据监控、数据审核、报表汇总、信息管理设计几个方面挖掘客户需求。另外数据采集端需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信息数据分析数据入手。综合数据采集端和审核端的需求,形成需求说明书。
形成成果:
确定了需求,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提交文档:《需求规格说明书》 2.2.1.3 设计阶段 时间区间:2011.3.10-2011.3.25 工作内容:这一阶段架构师从宏观上对系统的数据库表和调用的存储过程的功能进行设计,对系统的流程进行界定。形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形成成果:设计工作完成,准备开始编码工作。
提交文档:《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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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 编码阶段 时间区间:2011.3.25-2011.4.10 工作内容:这一阶段程序员编写代码,实现功能。交付物是源代码。
形成成果:编码工作完成,系统基本成型。
提交文档:源代码 2.2.1.5 测试与部署阶段 时间区间:2011.4.10-2011.4.14 工作内容:
测试阶段测试工程师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功能性和非功能性测试,包括冒烟测试、压力测试、负载测试等等。形成测试用例和测试报告。
部署阶段实施工程师搭建实施环境,然后按照部署手册开始部署系统,并负责培训客户和编写用户手册。形成部署方案和用户手册。
形成成果:
系统定型并部署成功, 提交文档:《系统测试报告》,《系统部署方案》,《用户测试报告》,《性能测试报告》,《系统用户手册》 2.2.1.6 试运行阶段 时间区间:2011.5.9-2011.6.30 工作内容:这一阶段主要是观察系统的运行状态是否稳定,修改出现的问题。
形成成果:
试运行成功,交付客户使用。
提交文档:《系统试运行报告》 2.2.2 技术分析 2.2.2.1 设计思路和原则 烈士纪念设施普查数据采集系统须遵循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原则,在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框架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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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机遇,以应用为主导,在技术方面立足于高起点、可持续、跨越式发展。为此,遵循以下建设原则:整体规划...
篇九: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心得 体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印发对于全社会共同关注英烈、关爱英雄,传颂英雄事迹、传承英烈精神,传播正能量、传递真善美,有着广泛的社会效应和价值效应。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烈士褒扬工作意见的出台,能够更好地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敬仰英烈,学习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情怀氛围,更好地激发爱党爱国爱民热情、专心专注专一工作激情。做好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维护和践行英雄烈士保护法,让英雄英烈事迹和精神代代相传,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带好头、作示范,当好“三者”。
当好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者”。英雄事迹永志不忘,英烈精神光照千秋。宣传英雄烈士首先要了解英雄烈士。我们要仔细了解、充分认识英雄人物和革命烈士们在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的利益舍己为人、舍生忘死的奉献牺牲精神和家国情怀,学习他们的冲锋在前、不怕牺牲精神,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精神,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精神,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精神等等,用“精神”鼓舞斗志,照亮前行之路。精神就是财富、精神就是力量。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的征途上,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和宣传英雄英烈事迹和精神,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烈的故事,做当好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优秀“宣传者”,让更多的人认识英雄、了解英烈,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烈、缅怀英雄烈士、学习英雄烈士、捍卫英雄烈士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当好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践行者”。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先烈为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流血牺牲,正气浩然满乾坤。建设改革时期又有无数英雄模范人物,牢记初心使命,岗位建功立业,为民奉献牺牲,成为共和国的功勋、中华民族的脊梁。我们学习英雄英烈事迹,传承弘扬宣传英雄烈士精神,就是要以英雄烈士为榜样,自觉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党忠诚、对民忠爱、对国忠心;就要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创新有为,把“专心专业专一”“精心精细精致”贯穿干事创业全过程,不断创造新业绩、新奇迹、新辉煌;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好“红色江山”,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品质、责任担当,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当好英雄英烈事迹和精神的“维护者”。英烈不容亵渎,英雄必须尊崇。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
对此,党员干部要带头当好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维护者”,当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遵守者和监督者,坚决同任何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的行为作斗争,坚决捍卫英雄烈士的名誉和地位,切实让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成为新时代教育青少年和广大群众的“红色资源”,让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得以永久传播、永续传承,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红色动力”。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让我们学习英烈事迹、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让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代代相传,历久弥新,激励人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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