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2016年,供大家参考。
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 2016 年
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 2016 年
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 2016 年 2016-12-19 浏览:分享人:戴力霭手机版
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住建系统干部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 2016 年,欢迎大家参考。
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 2016 年一:
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及时传达,全面部署。
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要求各二层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好,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二是查找问题,研究对策。
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中央《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阵地建设、队
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
三是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全局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地清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专题研究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2 次,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我们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的文件精神,及时制订了《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梁伦伟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按照县委的要求,兼职网络评论员,适时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引导。
我局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是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是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
四是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去。
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及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标杆作为参照物,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
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住建系统干部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
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 2016 年二:
把责任放在心上
习近平同志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
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凝聚工作合力。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宣传部门一家之事,不能让宣传部门“单打独斗”,必须坚持“一盘棋”、形成“大合唱”。党委(党组)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担当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是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应有的政治担当,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地”、躬身不辍种好“责任田”,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上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
发声,在思想交锋中敢于亮剑,决不能有半点含糊和犹豫,决不能被动应付、被动接招,决不能当“爱惜羽毛”的所谓“开明绅士”,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上推下卸、敷衍塞责、养痈遗患等现象。
坚持“一把手”带头。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必须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不能当“甩手掌柜”。
把工作抓在手上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关键是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规定,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切实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结合湖南实际,要切实履行六个方面的责任。
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之责。把好前进的“方向盘”“导航仪”,是党委(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位的责任。当年毛泽东同志就把不问方向、不问路线的人比作“倒骑毛驴的张果老”,虽然面朝东方蓬莱,但路走错了,永远都到不了目的地。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
想、凝聚共识,确保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着什么方向努力”这一根本问题上绝不含糊、绝无偏差。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切实履行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之责。习近平同志指出,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没有变,也不能变,那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履行主体责任,说到底是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负责,对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负责。只有做到这“两个巩固”,主流思想文化的“根据地”才会壮大,争取人心的“同心圆”才会扩大。要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南的生动实践宣传好,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社会的主流展示好。认真落实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的要求,守住思想防线,不允许搞“舆论飞地”。
切实履行打赢网上舆论攻坚战之责。互联网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量”,直接关系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湖南作为全国 12 个互联网大省之一,网络空间汇集了 3000 多万
网民。对这片如息壤一样不断生长的阵地,我们忽视不得、丢失不起。要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树立互联网思维,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带头触网、上网、用网,督促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对网络谣言、负面炒作、攻击渗透等各种网络乱象,该发声时就发声,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
切实履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之责。意识形态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各种错误思想就会去占领。要毫不放松地加强各类阵地管理,拉起“高压线”,把好“准入关”,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把准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分化的重点人群,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切实把社科理论阵地、高校阵地、文化传播阵地等管好管到位。对打着“创作自由”“学术自由”幌子踩红线、破底线的行为,必须动真格、零容忍。
切实履行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之责。这是衡量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的“试金石”。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度量衡”,用它来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坚决反对和抵制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的错误思想和言论。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科学把握“时、度、效”,既敢于在原则问题上“亮剑”,又善于在方法手段上“隐形”,
切实抢占表达制高点。要像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那样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出台重大决策、改革措施要同步考虑和评估意识形态和社会舆论风险,始终把工作主动权抓在手上。
切实履行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之责。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对意识形态工作来说,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至关重要,也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
要严格执行干部标准,大力加强意识形态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调整。
把责任落到实处
有责必履、失责必问,这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规矩。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制度执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完善知责明责的“责任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基础。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级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守好自己的门、站好自己的岗。
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党委(党组)在抓好本级本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防止出现“边际效应递减”“沙滩流水不到头”等现象。
高举督促考核的“指挥棒”。
加强督促考核,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抓手和“指挥棒”。着眼“督实”“考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察考核、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强化结果运用。
用好责任追究的“撒手锏”。
严格追责问责,是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沦为一纸空文。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
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
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像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样,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也要实行“一案三查”,除了严肃查处当事人,还要对党组织负责人、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确保铁规发力、制度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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