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汇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汇报(范文推荐)

时间:2023-04-22 17:55:07 工作汇报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法律援助确保一方平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汇报近几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保障司法人权、体现司法公正为重点,不断深入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汇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汇报(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汇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汇报(范文推荐)


开展法律援助 确保一方平安

——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汇报


近几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保障司法人权、体现司法公正为重点,不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是国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不可缺少的手段,它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自二000年十二月组建法律援助中心以来,局领导十分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将其纳入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一件大事来抓。近两年,我们坚持做到对法援工作任务分解立项抓落实,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法援工作中出现的实际困难,硬化工作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凡涉及社会稳定、重大疑难案件,我们要求中心成员做到全力以赴,形成合力,参与案件的讨论、调处。如:在处理++农户因土地承包问题集体上访事件中,法援中心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主动按区政府和局领导的要求,不畏条件艰苦,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深入村组开展法律宣传,逐户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调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效果,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赞扬。

二、抓整体,协调联动,积极化解纠纷

在两年多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注意将民调组织、司法所、“148”、法援中心扭在一起,整合力量,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得心应手,这样,既节省时间和精力,又便于集中力量攻难点、抓大事,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000111日, 村村民孙维芳因与丈夫弟弟殷某发生口角而服毒,虽经 乡卫生院全力抢救,仍不幸于当日下午身亡。孙的父母及亲属接到信息后,随即聚合30多人从+++赶到医院,以孙是被其丈夫之弟害死为由,强行将尸体运回殷某家中,并又于次日纠集60余人闯入殷某家中,将家电及贵重物品全部砸毁,整个场面一片混乱,矛盾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区“148”法律服务专线接到市“148”指挥中心的联动任务后,及时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在局领导的重视和部署下,法援中心负责人、局办公室主任及“148”工作人员在交通堵塞的情况下,步行九华里,及时赶到当地派出所参与调解,矛盾一度缓和。3日,孙的亲属以某些要求未能满足为由再次组织30余人,汇集在殷某家中,无理谩骂,矛盾再次激化,而此时村委会门前聚集了许多车辆,从各地赶来的殷某家属100余人将村各个路口堵住,准备打架。为防止事态恶化,两区“148”、法援工作人员一方面请求公安派出所干警支援,一方面派车接来 街 村干部,要求各自做好本村村民的工作。直到中午,在两区司法人员的调解下,殷、孙两家经过多轮“谈判”,终于达到协议,一波三折,数度激化的事端终被平息。

三、抓难点,急事急办,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我们注重发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安定团结中的积极作用,除及时组织律师做好严打斗争中的刑事案件的辩护外,对政府交办的涉及影响社会安宁的其他民事、行政纠纷案件,也及时组织法律工作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优质服务,使各种突发性事件得到快速有效的消化。200033日, 4组村民肖所英与邻居发生口角服毒,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5日身亡。此事发生后,乡人民政府于36日到314日九天时间,曾先后组织有关部门近30人参与调解,由于死者家属索赔金额太高,虽经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协议。另外,死者亲属认为自己是丹江移民,肖所英之死纯属本地人欺侮外地人所至,若对方达不到自己提出的赔偿要求,则组织居住本地及周边相邻地区的 部分移民到市、区二级政府上访,并备足了标语、横幅,大有剑拔弩张,一触即发之势。315日,区司法局副局长、基层科 长148”负责人三名同志受命协助消泗乡政府处理这起非死亡案件。他们到达该乡后,立即开展工作,调查情况,掌握案情,为了防止势态扩大、矛盾升级,局、乡领导当即决定找双方当事人及亲属代表谈话,通过宣传法律和政策,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想方设法稳定了死者亲属的情绪,暂时遏制了矛盾激化。16日,死者方亲属又组织了上百人,欲上访对政府施加压力。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析纠纷的起因,阐述调解的原则,讲明不依法办事可能产生后果的危害,并做死者方及其亲属的思想疏导工作,说服他们放弃超过法律规定的过高要求,劝阻他们的不当上访行为,使双方人员深受教育,感受颇深,自觉放弃了上访行为。调解人员趁热打铁,调和双方矛盾,使双方当事人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终于在16日晚达成调解协议,使困扰当地政府多日的非正常死亡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好评。200293日,我区 街万岭村村民徐某在 街步行街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不慎坠楼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聚集30余人到施工地,与房主方和工程承包方发生激烈吵闹,迫使步行街施工工程停工。街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受指派后,赶到现场,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群众过激行为,一方面召集村干部召开联席会议,疏散闹事和围观群众,控制了混乱局面。随后主持三方进行了调解,但未达到一致意见。第二天,死者家属又召集40余人,气势汹汹来到房主家,威胁房主如不按要求赔钱就要讨还血债。司法所人员会同当地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制止了过激言行。鉴于建房亡人事件比较复杂,并向局办公室通报了情况。局当即组织基层科、法援科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研究对策,深入永安街,组织三方代表人召开调解会议。通过一天的苦口婆心劝解和调解,终于使徐某非正常死亡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步行街工程又顺利开工建设。

四、抓重点,热情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我区法律援助机构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都能自觉将社会上的贫者、弱者、残者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前来寻找法律帮助的人员,做到热情接待,积极宣传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耐心解答法律咨询。对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认真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作出援助决定并指派具体人员承办,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00210月, 街毛湾的王某为同村村民徐某维修房屋,不慎从房顶失足坠楼。随后王某被其家属送往医院抢救。虽经医院紧急抢救,王某无生命之忧,但落下了终身残疾,背了沉重的债务。由于王某家庭负担较重,上有老、下有小,自己是家里主要劳动力,摔伤后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不堪重负。王某多次找到房主,要求给予经济补偿,但房主借故不予理睬。万般无奈之下,王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询问了有关案情后,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帮助王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司法所人员克服困难,多次来到毛湾找到房主,宣传《劳动法》、《民法》等法律知识,言明厉害关系,指出房主的错误行为,并提出调解建议,使房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接受了调解并向王某赔偿了2万余元,使王某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近几年,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进一步将树立信心,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正视前进中的困难,脚踏实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法律援助事业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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