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公共交通是刑事案件吗1 阻碍交通属违法但不是犯罪,要看具体是怎么阻碍的,可以构成2种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就是扰乱公共秩序罪, 2、要是有在执行公务的话就是妨碍公务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阻碍公共交通是刑事案件吗,菁选2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阻碍公共交通是刑事案件吗1
阻碍交通属违法但不是犯罪,要看具体是怎么阻碍的,可以构成2种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就是扰乱公共秩序罪,
2、要是有在执行公务的话就是妨碍公务行为的违法,拘留15天,要是使用了暴力就是妨碍公务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2018年重庆市“10·28”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引起全社会强烈关注,加强公交司机安全防护、严惩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呼声高涨。为依法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和*部在全面汇总分析近年来妨害安全驾驶刑事案件的发案数量、涉案罪名、判处刑罚、行为表现、案发环境、危害后果等情况的基础上,起草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妨害安全驾驶和公共秩序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要求。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乘客针对其他人员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妨害交通运营秩序、影响行车安全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寻衅滋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意见》强调,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置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同时,鉴于实践中少数驾驶人员与乘客发生纷争后不能理性应对,而是违规操作或者擅离职守与乘客发生冲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意见》规定对实施此类行为的驾驶人员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此外,为鼓励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务人员和乘客与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及时制止侵害驾驶人和乘客的行为,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严重危害后果发生,《意见》还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作出了原则规定。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和*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公共交通工具行驶速度、通行路段情况、载客情况、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大小、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全面准确评判,充分彰显强化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价值导向。同时,要强化宣传警示教育,通过发布案件进展情况、以案释法、褒扬见义勇为行为等方式,向全社会传递*和司法机关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阻碍公共交通是刑事案件吗2
因为没赶上公交靠站,女子史某在站外要求司机开门上客,遭司机拒绝后,史某竟挡在公交车前玩起了手机近20分钟直至乘客报警。
12月13日深夜22时32分许,公交105路在驶出车站并等候红灯时,史某先是从车站内追出用手拍击车门示意驾驶员开门,随后绕至驾驶员一侧与司机理论,未果后直接挡在了车辆正前方阻碍车辆前行。
随后,史某竟然在车前“煲”起了“电话粥”,全然不顾一车乘客的指责和道路通行秩序,直至乘客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已造成该路段车辆通行受阻近20分钟。普陀*分局长寿路派出所民警沈嘉诚表示:“当时这名女子情绪非常激动,她觉得自己搭乘公交车是没有自己过错的,并且她认为公交车要随时随地为她停车 。”
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后,史某仍向民警诉说自己的不满。原来当晚她来到长寿路叶家宅路站准备搭乘105路,由于该车站附近正在施工,等史某发现时,该辆105路公交车已经驶离了车站。但受到路口红灯和车道内前车阻挡,公交车停在了离车站不远的机动车道上。
于是,史某立即跑到车边,试图与司机沟通上车,被司机拒绝后,史某又来到驾驶位窗边继续与司机纠缠。依旧被拒后,出于报复心理,史某竟头脑一热走到车前,阻拦公交车前行。
目前,史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被普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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