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小禅散文选1 瘦与金,仿佛贫穷与富贵,凑在一起,居然有一种别致的味道和气息。 是一个皇帝创造的一种书法体。 但凡这种皇上,一定做不好皇上。果然,创造瘦金体的宋徽宗对书法和绘画的偏爱,让他沦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雪小禅散文选,菁选3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雪小禅散文选1
瘦与金,仿佛贫穷与富贵,凑在一起,居然有一种别致的味道和气息。
是一个皇帝创造的一种书法体。
但凡这种皇上,一定做不好皇上。果然,创造瘦金体的宋徽宗对书法和绘画的偏爱,让他沦为金兵俘虏。但正是心中这些对于书画的热爱,才使他在沦为俘虏时不至于落难到不堪的地步——人的爱好,在生死关头总会拯救他。因为漫长的时光是无法打发的,这些爱好,可以与时间为敌。
喜欢瘦金体,是因为喜欢它的个色。
就因这叫法,分外有几分落寞的荒意。
像秋天长水。是寂寂的天空,有几声远走高飞的大雁,其实是含着人世间最饱满的情意的。远的东西总是充满了想象,而这瘦里,就有了山的寒水的瘦。这金里,又有了人世间最真实的沉重和亮色。
第一次读到这三个字,就被吸引了。三个字里,跌宕出一种极为细腻的光滑与个色感。只这两个字联系起来,衍生出多么孤零的一种情怀啊。
再看字。真是瘦。绝非牡丹的肥腻,而是一枝清梅的瘦。枯而不甘。我喜欢那支棱出来的样子,一撇一捺都彰显出不同凡响的意味。看着一点也不洋气,甚至有些乡土,可是,一腔子里的血全是清傲的。
那份浓烈,那份傲岸,分外扎眼。
也像宋徽宗这个人。偏偏不喜欢做皇帝,偏偏把心染在了琴棋书画里。
另一个皇帝李煜,南唐后主。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诗词,一切如命,当然也会一江春水向东流。
总觉得喜欢上文字或者绘画书法的男子或女子会徒增一种莫名的伤感。于他的审美上或许是一种趣味的提升,于人生而言,并无多少益处。因为那样会使心灵过早地进入陡峭地带,过上一种看似*静实则颠簸的生活。虽然人生会因此厚了,肯定了,更值得揉搓和拿捏了。可是,它们带来的荒凉和皱折也一样多。——这些人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对时间的交待和对生活惘然的品味。
就像瘦金体,看似锋芒毕露,实则是人生的无奈全在里面。
能在哪里张狂呢?除了在文字中。在日子中,不得不收敛,不得从春到秋,从夏到冬。日复一日重复和交待的,其实是差不多的内容。
那仿佛是经历过时光淬砺的女子,逆境让她一夜之间成长。被时光或打击过的石头、铁或人,往往更加光彩夺目。很多时候,顺境让人慢慢就沉下去了,而逆境,一经时间打磨,却可以散发出更加绮丽之光。即使是变得凛然了,突兀了,但那味道却是格外不同了。
人们很难记得历史上那么多皇帝。但却容易记得宋徽宗。金戈铁马是留给岁月尘烟的,一个书法体的诞生却是永远永远的留下来了。尽管想起时恍如隔世,可是,如果看起来、写起来,却仿佛昨天。
看过一个朋友临摹的瘦金体,分外古意。
却觉得并不远,仿佛可亲可近的人。贴在脸上,有温热感,放在怀里,是那亲爱的人。远远地看她写,那中式的长衫,那手中的毛笔,仿佛都带着一种阔绿千红的诱惑。在少年,我是如何抵触着*文化,那么现在,我就有多么热爱着它——你曾经反感的,或者隔阂的,在多年之后,也许会成为最亲近的。这恰恰是岁月所赐。心老了以后,往往会喜欢一些沉静下来的东西,比如书法、绘画,比如戏曲。
因为不再有生活的节奏和韵律了,也渐渐失去争先恐后去要什么的意味。人生到后来,是做减法了。一步步减去那丰硕的气息,像瘦金体,只留下些风骨和枝桠就够了,那风骨,却更吸引人。因为隔着八百多年的烟尘与风雨,我仍然能感觉瘦金体的凛凛风骨。
那是一个男人的心声。
他更愿意臣服于书画之间的时间。那是属于他个人的时间。没有年代,没有界限……他似乎早就料定了。其实,他一定会比别的皇帝更多的出现在后代的书中或者文人们的嘴中。因为文化,从来是穿破了时间这层膜,而且,年代越久,味道会越醇厚,越有气象。什么东西一旦有了气象,便离成大器很近了。
因了宋微宗,我偏爱着寥薄清瘦的瘦金体。又因为瘦金体,我更高看这潦倒的皇上。有的时候,恰恰因为不堪和潦倒,才创造出一个个文字或书画里的奇迹,那些画牡丹的人,永远不会体味画竹或画梅的心境。潦倒,往往赐予人更高的灵魂品味和耀眼的光彩夺目,比如凡高,比如宋微宗。
破掉了富贵之气的瘦金体,就这样支支愣愣地入了我的眼——异数,从来就有着别样的动人大美。无论是书画、文字,还是人。
雪小禅散文选2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想起莲花。那是我的内心风暴,穿过很多绮丽的风景,翩然来到我眼前。
也是我的名字。
小小的一朵莲。很孤洁的样子。轻而飘逸。仿佛气定神闲。其实内心里万千端倪。
家里有一朵小小的白莲。浮在水上。可以长时间保持盛开——因为是假的莲。真的莲花,总有枯萎的时候。是害怕枯萎的。
所以,基本上不养花。
以绿色的蕨类植物为多。
看取莲花净,应知不染心——许是岁数稍长,越来越喜欢干净的单一的东西的。饮食简明扼要,生活删繁就简。
莲自然有它的一种风骨。听齐豫的《莲花处处开》,听出诵经的味道。莲花婷婷,超然于许多绝美的寂美之外。而赏花人,一定懂得莲的骄傲,了却俗念的清净。
所求所寻的,不过是人世间最干净的饱满。那莲花净,是一种对时间和生活的敬畏和体贴。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这是高更油画的一个名字。我的女友曾经特别偏爱这个跑到大溪地的男人。因为他抛弃了热闹的巴黎生活而跑到原始社会中去了。
那也是叛逆的少年时想要做的一切。但万转千回之后,我更迷恋人间情意——把生活过成一朵莲花。虽然听起来是一件迷茫而遥远的事情。
因为多数时候,我们的日子,断壁残垣。
在扬州的何园,曾经看过*唯一一个建在水上的戏台,那时曾经多么蘩华热闹。何家最鼎盛时期,怕是每天都有戏要唱吗?
如今那戏台孤芳自赏的停在时间之外!
是的,时间之外!
如一朵脆弱而凋零的莲花,又无奈又惆怅。空落冷清之外,自有一种让人觉得寂然的东西涌上来。
站在上面唱了一段戏。
也总是记得那涉目烟视的黄昏。读到沈从文。他写道:我全是沉闷,静寂,排列在空间之隙。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还有另一个自己。
那是谁呢?
与自己格格不入。
与自己貌合神离。
也记得去看凋败的荷塘。
是白洋淀。秋天。一望无迹的残荷,大片大片的凋了,偶有莲花,也是清冷孤寂的样子。
到更冷的深冬,全是枝枝蔓蔓的残荷。我从前是欢喜残荷的。现在不了。残的东西,总有一种凄凄然。到底是凋寂之物。
喜欢那小小的一朵莲,安静的开着。不惹人注意。有些自怜吧。如果遇到另一朵莲,就是莲相伴。
浮动的光影里,我坐在小莲花旁边。读着一本线装书。日子过得极快,飞刀似的,割着时间的机头。拚了一生,所得所求不过是这*淡素日吗?那繁华富丽,是让我惊怯东西。
衣柜里,白和蓝,居然占了多半。
苎麻白裤子上也印了一朵水墨莲,后来沾了红酒的印迹。怎么洗都不掉。十分厌烦。所性弃之。
而听《出水莲》的下午,那些埙是让人萧索的——山高水远,万转千回,万籁在心中,俱已萧萧。我看到一朵莲花自心底里慢慢崭放。看到有另一个自己,独坐深山古寺,弹琴与焚诗。
那个刹那,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即使月亮,也是一朵白莲花。
就那样。开呀开。开呀开。
雪小禅散文选3
春节期间从表姐那借回六本书,放置床头,晚上哄儿子睡后,想认真读一会,可一天的劳累很快就让我进入梦乡,空留书香弥漫。那晚和儿子打完嘴官司,当儿子在我的暴力和恐吓声中不情愿进入梦乡,我也哈欠连天,看看放置床头的书,快要到了还书的时间,就顺手抽了一本精装的,素雅的封面,美丽的字体,《她依旧》,翻开一看,竟爱不释手,从作者的文字中找到了那些曾经带给我们幸福与激动的许多记忆,比如第一双白球鞋,小时候为了逃两角钱的票翻墙去看戏,青春期狂热迷恋琼瑶和三毛,外婆的菊花头,以及离我们渐去渐远的露天电影……这些事情和文字让我感到幸福和激动,我一下子像觅到了知音,看累了才去看作者,才知道我拿的《她依旧》是一个叫雪小禅的女作家所著。于是就不可思议地迷恋上了雪小禅,这几天抽一切可抽的时间来看这本书,在晚饭后暴走的时候,还和我的朋友们谈起雪小禅的《白球鞋》,我们三个人就我们当时穿第一双白球鞋的感受又说又笑,还说现在穿再好的鞋也穿不出那时的激动与幸福,雪小禅的文字让我们的暴走也在瞬间幸福起来。
这几天一直沉浸在雪小禅的文字里,享受着人生那散淡的幸福,我们都是七十年代人,雪小禅从农村走入城市,写出那么多怀旧的美文,我一直就生活在农村,对雪小禅唯美的回忆司空见惯,麻木了,没了灵感,没了那些空灵妖娆的文字。从雪小禅的文字里,我才发现自己一直过着很多城市人渴望的生活,才意识到自己也活在幸福之中,这些美丽的文字悄无声息地滋润着*枯的灵魂,让我看到生活中那么多美好的东西。
滚滚红尘,每个人都是匆匆的过客,喜欢文字的人注定要忍受孤独与寂寞。但也只有文字,才能给她们真正的心灵安慰,雪小禅的文字里有太多自己生活的影子,比如在家散头,赤脚,只不过雪小禅赤脚踩在家里干净考究的木地板上,我有时披头散发,赤脚从屋里跑到院子里,或赤脚站在大门外,会引来邻人不解的目光(不会是又在家挨打了吧),有时去村外锻炼,赤脚走干净的水泥路,提着两只鞋子,对别人投来不解的目光毫不理会,也会心血来潮赤脚走土路,小心翼翼,唯恐被什么东西扎了脚。
今天和百合骑车子带孩子去赶庙会看唱戏,走到岭上,看着刚被春雪滋润过的墨绿的麦苗,看着路边还没发芽的杨树,树上大大的鸟窝,水泥路上一群群赶庙会的乡亲,我们骑着车子穿行在山水画中,我忽然对百合说:“也许咱现在的日子好多人羡慕呢,咱除了缺钱,其他还真不缺啥。”百合大笑:“是啊,心情好比啥都强。”我们两个骑着车子,车子后面的孩子笑成快乐的春风,心里的冰一点点在这春风中消融。忽然就想到雪小禅的《种春风》,我们是卑微的,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但人性中本真的善良也会让我们活出自己的尊严和幸福,想到生活也不容易的百合让两岁的儿子给街上的那个残疾人送五元钱的事情,真的为有这样的朋友感到自豪。
多少年了,读书对我是一种需要,可很少再有青春时迷恋琼瑶和三毛的狂热,因为早被生活的琐碎和无奈磨去了激情和棱角。在我人到四十的时候,会因为偶得雪小禅的《她依旧》,而迷恋上雪小禅,我在早上锻炼时几次对朋友提到“你们不知道,读那些文字真是一种幸福,那些文字里满是咱们岁月的痕迹,那经历、那心情咱全都有过。”
《她依旧》里没有大起大落、大悲大喜,全是生活琐碎,因为雪小禅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才把常人*淡的.生活写的如诗如画《优雅的老去》《情调这个东西》都让人看了如醐醍灌顶,瞬间明白人应该怎样活着,怎样去获得幸福。
这几天过得幸福,全是雪小禅的《她依旧》的功劳。迷恋雪小禅,她让我明白了喜欢文字的女人应该怎样生活,其实生活是最好的灵感之源,没有了真实的生活和感受,再娇媚的文字也没有生命和穿射力。想到了毕淑敏的《提醒幸福》,我就迷恋雪小禅,因为迷恋也是一种幸福。
恋上雪小禅,虽没时间没条件博览群书,但至少要爱好读书,虽没雪小禅空灵妖娆的文笔,但一定要勤奋,笔耕不辍,热爱自己的生活,活出自己的率真和个性。最后拿雪小禅的话自勉:我喜欢这光阴里的人或者事,滚滚红尘,人讲人缘,物讲物缘,我已经知道,那属于我的,都将是好光阴,即使悲喜交集,我亦会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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