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3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1-19 15:3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1  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民法关于物权和债权的规定构成了商品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物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3篇(范文推荐)

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1

  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民法关于物权和债权的规定构成了商品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物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和债权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主要具体表现在:

  (一)物权是绝对权

  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绝对权是与相对权相对的概念,它是指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的权利。作为绝对权和“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而债权就不同,它只是发生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因此债权是相对权,也是“对****”。例如某甲对其房屋享有所有权,则除甲之外的所有人都必须尊重甲的所有权,不得非法侵害甲对其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物权属于支配权

  物权的`权利人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自由地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已的权利,无需他人给予协助,更不须征得他人的同意。而债权则与物权相反,债权人一般不直接支配一定的物,而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所以债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三)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而且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动产质权、留置权亦以占有为权利象征,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而债权只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它并不具有公示性,设立债权亦不需要公示。另外,债权特别是合同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共道德,则可以根据其意思设定债权,还可依法自己决定债的内容和具体形式。

  (四)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

  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均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物权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关系,所以,物权的标的是物而不是行为。物权的标的在范围上是十分广泛的,但都必须是特定物。因为如果物没有特定化,权利就无法确定,权利人也无从行使其权利。此外,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必须是独立物和有体物,而不可能是行为。而债权的标的可因债权的种类不同而各不相同。债权一般直接指向的是行为,而间接涉及物。在债权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一般不直接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在债务人交付财产以后,债权人才能直接支配物。

  (五)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物权的追及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债权的标的物在没有移转所有权之前,债务人非法转让并由第三人占有时,债权人不得请求物的占有人返还财产,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2

  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民法关于物权和债权的规定构成了商品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物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和债权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主要具体表现在:

  (一)物权是绝对权

  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绝对权是与相对权相对的概念,它是指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的权利。作为绝对权和“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而债权就不同,它只是发生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因此债权是相对权,也是“对****”。例如某甲对其房屋享有所有权,则除甲之外的所有人都必须尊重甲的所有权,不得非法侵害甲对其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物权属于支配权

  物权的.权利人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自由地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已的权利,无需他人给予协助,更不须征得他人的同意。而债权则与物权相反,债权人一般不直接支配一定的物,而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所以债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三)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而且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动产质权、留置权亦以占有为权利象征,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而债权只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它并不具有公示性,设立债权亦不需要公示。另外,债权特别是合同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共道德,则可以根据其意思设定债权,还可依法自己决定债的内容和具体形式。

  (四)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

  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均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物权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关系,所以,物权的标的是物而不是行为。物权的标的在范围上是十分广泛的,但都必须是特定物。因为如果物没有特定化,权利就无法确定,权利人也无从行使其权利。此外,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必须是独立物和有体物,而不可能是行为。而债权的标的可因债权的种类不同而各不相同。债权一般直接指向的是行为,而间接涉及物。在债权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一般不直接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在债务人交付财产以后,债权人才能直接支配物。

  (五)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物权的追及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债权的标的物在没有移转所有权之前,债务人非法转让并由第三人占有时,债权人不得请求物的占有人返还财产,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3篇扩展阅读


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3篇(扩展1)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3篇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1

  一、所称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英文名称:Land Registration Agent

  三、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

  四、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国土资源部负责编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六、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会同国土资源部对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2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3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6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7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3篇(扩展2)

——土地代理人考试考点:违约责任3篇

土地代理人考试考点:违约责任1

  所谓归责,是指依据一定的事实状态确定责任的归属。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确定违约责任承担或责任归属所依据的法律原则。一般包括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

  (一)严格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严格责任原则的特点是:

  ①严格责任原则属于客观归责原则,即只要违约行为发生,违约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以违约方的主观过错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非违约方无须就违约方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方就对方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②它不同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只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可以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没有过错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而过错原则承认“无过错即无责任”,一旦违约方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即主观归责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以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构成的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虽然在《总则》中就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严格责任,但过错责任原则在“分则”的"具体规定中亦有体现。如《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白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所规定的“保管不善”即为保管人的过错,“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意味着不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时就应承担责任。可见,在违约责任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通常采用过错推定的方法加以证明,受害人并不承担举证责任。

土地代理人考试考点:违约责任2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有的特征是:

  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法律责任是由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其种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违约责任属于法律责任中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责任分为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民事法律责任。违约责任不同于因合同所产生的民事责任。除违约责任外,因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还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民事责任、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合同担保的民事责任等。违约责任以合同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为成立的条件。如果当事人没有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律规定的义务,就不构成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违约责任只在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产生,对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并不发生违约责任,尽管根据约定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可以作为合同的履行主体,但由于该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所以违约责任仍然由债务人承担。我国《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见,不论是在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场合,还是在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场合,均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在《合同法》中设有专章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在具体的合同中可以自行约定违约责任,也可以不约定违约责任。如果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则可以发生效力。

  5.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设立违约责任的目的主要在于补救债权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利益损失,给予违约方一定的经济制裁。所以在违约责任的形式上不采用如赔礼道歉一类的非财产性责任。

土地代理人考试考点:违约责任3

  所谓归责,是指依据一定的事实状态确定责任的归属。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确定违约责任承担或责任归属所依据的法律原则。一般包括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

  (一)严格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严格责任原则的特点是:

  ①严格责任原则属于客观归责原则,即只要违约行为发生,违约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以违约方的主观过错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非违约方无须就违约方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方就对方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②它不同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只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可以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没有过错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而过错原则承认“无过错即无责任”,一旦违约方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即主观归责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以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构成的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虽然在《总则》中就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严格责任,但过错责任原则在“分则”的具体规定中亦有体现。如《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白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所规定的“保管不善”即为保管人的过错,“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意味着不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时就应承担责任。可见,在违约责任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通常采用过错推定的方法加以证明,受害人并不承担举证责任。


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3篇(扩展3)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考条件3篇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考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考条件2

  考生统一登录*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http://.creva.org.cn ),进入“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自2017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注册用户 → 用户登录 →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2.续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用户登录 → 完善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除个人联系方式外,所报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修改。

  (三)证明材料

  请按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完整、清晰的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2.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证书;持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另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并录入编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分别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网上缴费。考生应于5月7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按每科次110元人民币缴纳考试费,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还。

  (五)报名预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对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反馈审核意见。考生可实时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名资格不予通过,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2.报名材料缺失或无法辨识的;3.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的.;4.持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未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5.填报信息或材料不实的。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4月30日前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3篇(扩展4)

——代理人委托书10篇

代理人委托书1

  委托人:张三,男,19**年08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

  受托人:李四,男,19**年02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现委托李四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我的`名义在委托期限:20xx年6月6日至20xx年6月5日内到xx省xx市xx局办理并领取我的《xxx证明》的有关事项。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和委托期限内办理上述事项签署的文件和合法行为,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张三

  二〇**年九月十三日

代理人委托书2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 (盖章或签字)

  被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中受委托单位应当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委托人应是该人或专利权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是个人的,委托书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也可以附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此外,委托书还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有两个以上的,委托的双方当事人是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被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被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仅限一家。

  四、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解除委托时,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时应当附具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解聘书,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专利代理机构辞去委托时,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时应当附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辞去委托声明,或者附具专利代理机构盖章的表明已通知对方当事人的声明。

  五、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当指定该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务,被指定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两名。

  六、本表中所填写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邮政编码、地址、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七、本表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所述内容的,在方格内作标记。

  八、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请求可以由专利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实用新型专利在提出申请时曾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作全程代理,而请求检索时另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的有关手续的,应当另行提交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事务;本人办理的,应当声明本人仅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事宜。

  专利代理人委托书2

  现将本人 专利(专利号: )授权给 团队(团队成员)使用,使用权限为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此大赛期限内,仅限于其小组 (成员)独占无偿使用,使用期限为此大赛截止之日。受托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用于其他盈利活动。若受托人违反上述规定,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

  受托人:

  年月日

代理人委托书3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姓名: 职员 住公司宿舍 年 月 日出生 男 汉族

  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 与我司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

  上述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提起诉讼,代为陈述、辩论,代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调解,提出反诉,提起上诉,代为领取法律文书,代为申请调查取证。

  委托单位:

  年 月 日

代理人委托书4

  委 托

  邮编、地址

  1.代为办理名称为 的发明创造

  0发明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为 )申请 0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为 )以及在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 0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为 )

  2.0 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 机构接受上述委托并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此项委托。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 (盖章或签字)

  被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中受委托单位应当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委托人应是该人或专利权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是个人的,委托书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也可以附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此外,委托书还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有两个以上的,委托的双方当事人是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被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被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仅限一家。

  四、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解除委托时,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时应当附具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解聘书,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专利代理机构辞去委托时,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时应当附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辞去委托声明,或者附具专利代理机构盖章的表明已通知对方当事人的声明。

  五、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当指定该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务,被指定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两名。

  六、本表中所填写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邮政编码、地址、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七、本表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所述内容的,在方格内作标记。

  八、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请求可以由专利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实用新型专利在提出申请时曾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作全程代理,而请求检索时另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的有关手续的,应当另行提交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事务;本人办理的,应当声明本人仅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事宜。

代理人委托书5

  委托单位:

  受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电 话:

  受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电 话: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谈判、调查取证、代为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代为起诉、出庭,代为陈述事实、参加辩论,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代为申请执行、代为签署、送达法律文书等。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同上

  委托单位:

  年 月 日

代理人委托书6

  委托单位: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址: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住址:

  工作单位:

  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 的投标活动及商务洽谈,中标后依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证明。

  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委托书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

  兹经双方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条:房屋位置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

  合计面积_________*方米,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代理期

  1、代理期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为_________(天),代理期满乙方可再续租_________月。

  2、代理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签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代理房屋租金

  1、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

  2、代理房屋租金按_________缴纳。

  3、甲方收取租金,可选择(a、到乙方公司所在地领取,b、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点,c、乙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d、或其他方式)

  第四条:其它费用

  1、在租赁期内,如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共设施改造如:小区建设,电力增容,宽带入户等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房屋内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收视及电话费由乙方客户承担,物业及供暖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委托方和代理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甲方提供:①产权证明②户口本③业主身份证(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④其它必备相关证明;乙方出示:①经纪机构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

  3、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客户无法正常居住(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假的证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时,有义务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保证电器正常使用,乙方积极配合。

  5、在代理期间,乙方应及时安排客户看房,保证客户合法守法。

  6、在代理期间,房屋租户如有更换,乙方负责房内各项费用结算及清点检查修缮屋内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免费为甲方寻找下拨客户。

  7、代理期间,房屋因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

  8、代理期满,乙方交房时,结清房内各项费用及清点家具电器等设施。

  9、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应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赔偿。

  第六条:其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预想之因素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附房屋设备清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人委托书8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 诉我单位(第三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赔偿纠纷一案。依照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全权委托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法律部雷梦苏同志为我单位的诉讼特别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代为调查;2.代为起诉;3.出庭诉讼;4.承认、追加、变更、放弃诉讼等请求;5.提出反诉以及提出申诉、抗诉;6.参加调解;7.代为上诉。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人保财险康定县支公司

  年月日

代理人委托书9

  委托人:

  地 址:

  受托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表委托人出庭参加诉讼。

  委托权限:参与调解和签署和解协议;参加法庭开庭;调查、提交有关证据;代书和代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和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变更诉讼请求、撤诉、提起反诉等。

  委托人:

  年月日

代理人委托书10

  依据*部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业务。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编号: 电话: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编号: 电话: 兹因本人不能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 相关手续,特委托 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车辆事项,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任何一方做出违背*部机动车管理有关规定,除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对于造成损失方要依据法律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人: (签字按手印) 受托人: (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注:1.双方在签字处盖章或按手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真实可靠,不得涂改,弄虚作假,如有屡犯着,委托管理方有权停止一切所办业务。


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3篇(扩展5)

——公司代理人授权合同 (菁华1篇)

公司代理人授权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授权书申明:_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公司名称)____(职务)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_____(公司名称)_____(职务)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井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__(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3篇(扩展6)

——委托代理人合同 (菁华1篇)

委托代理人合同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对委托事项认真负责,尽忠职守,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下列几项内容:

1、申请仲裁;

2、提前介入;

3、刑事辩护;

4、本案一审项工作;

5、本案二审;

申请执行纠纷一案,聘请乙方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一致。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本案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解除 ,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纳律师代理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_______元于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选择的收费方式确定后,无论乙方通过何种途径(包括诉讼或非诉讼)为甲方追收回债款或维护了甲方的合法权益(即不限于法院执行,包括债务人主动还款等),均应视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完结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规考点:物权法3篇(扩展7)

——新人职场相关法则

新人职场相关法则1

  1、不强出头

  “新兵蛋子们”大都是刚刚从象牙塔中走出来,不知道社会的深浅,常常会认为自己学识丰富、能力非凡,而且相貌英俊潇洒,认为自己是当领导的料,于是总是事事爱强出头,表现出一幅指点江山的架势出来;其实这些职场“新兵”刚到用人单位,所有的工作以及环境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诸多事情都不知如何办理,因此多向同事求教才是进步最快的一种方式。要有一种从零做起的心态,放下大学生的架子,充分尊重同事的意见,不论对方的年龄是大是小,只要比自己先来单位,都应该虚心地拜他们为师,只有不断地虚心请教,再加上自己的努力学习和埋头苦干。

  2、不妄加评论

  办公场所是人群相对比较聚集的地方,各人的品行不一,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背后对某人进行说长道短,评论是非。刚到单位的“新兵们”,不可能对单位内部的事情了解的清清楚楚,更没有正确分析判断的能力,所以为了避免引起同事们对自己的反感,“新兵们”最好保持沉默,不随便妄加评论,更不能到处散布传言,卷入无端的是非争吵之中。即使自己在遭受挫折与不当待遇时,也不能对自己不满的地方妄加评论。尽管“新兵们”对不满的评论是希望得到其他同事的注意和同情,这也是一种正常的心理“自卫”行为,不过妄加评论会引起上司或者同事的不满。大多数上司认为,随意妄加评论的员工不仅会惹事生非,而且会造成单位内彼此猜疑,打击单位工作的士气。为此,“新兵们”应时刻牢记不妄加评论这样的戒律。

  3、不擅自主张

  许多“新兵”不懂社会交往的“规矩”,往往在不该说话的时候随便说话、不该做主的时候随意做主,从而给上司留下了极坏的印象。有一客户想做一个灯箱广告,便打电话给一广告公司的经理,经理恰好不在,是一位小姐接的。“麻烦你转告经理,我这里需要设计一个灯箱广告。”“这个啊,没问题!你派人过来和我们洽谈一些具体操作事宜就可以了。”小姐爽快地说。这位客户刚要动身来广告公司,跟着就接到广告公司经理的电话:“对不起!您来电话的时候我不在,你是要做灯箱广告吗?我们将派人到你那里去,将你的详细需求带回来。”停了一下,这位经理又说:“可是,对不起啊,我想知道是哪位小姐说叫你派人来我公司的。”这位客户愣了一下,说:“有问题吗?”“当然没有问题,我只是想知道,到底是谁自作主张。”尽管这位客户没有告诉小姐是谁,据说经理还是查出来了,并对她作了严重的处分。所以,“新兵们”必须知道,无论你帮上司负责了多少事情,也无论上司多糊涂,甚至依赖你到了你不在他连电话都不会拨的程度,他毕竟还是你的上司,毕竟还得由上司来做主。擅自主张的话,等待“新兵”的将是严厉惩罚。

  4、不放弃每一次表现

  在承担自己的工作义务时,“新兵们”就不能再谦虚了,在上班时,对于上司或同事交办的每一件事,不管大小,都要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困难,力求在最短时间内高效、高质量地完成。“新兵们”应认识到自己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向上司或同事展示自己学识或能力的机会;尽管单位开始不会对“新兵”委以重任,往往让“新兵们”做一些比较琐碎的杂事、小事。只有做好每一件事,才能取得上司和同事们的好感与信任。当然在表现自己的时候,想办法做个“有声音的人”,有意识地引起上司和同事们的注意。比如向上司汇报工作,要先汇报结论,要是时间充裕的话,再详细汇报细节;要是提交的是书面报告,千万不要忘*上自己的大名。

  5、不被失败吓倒

  “新兵们”刚刚走上工作岗位,对工作流程、工作环境等一切都是很陌生的,因此在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差错,此时“新兵们”往往会产生一些畏缩情绪,从而给同事或者上司传达一种懦弱、无能的信号,这样的话领导也不会将重担交给你的。所以在遇到困难或者挫折时,应该表现出足够的勇气,不断鼓励自己下次尽量避免犯同样的错误。应该相信不论多么聪明的人都会出现差错,这很正常,下次只要做得更好就可以了。

  6、不违反制度

  许多“新兵蛋子”在大学生活中,自由惯了,一走到工作岗位上的时候,还没有完全按照工作的规定来要求自己,总是对单位内部的规定看得较轻,工作起来尽管赶劲很足,但就是上班的时候经常迟到早退,其实这往往是纪律严明的用人单位最不能容忍的。所以新兵们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上班时一定要早到晚走,决不轻易为自己的私事请假离岗。同时应抓紧时间,多翻阅单位的一些内部规章制度的材料,多注意观察,尽量使自己少犯错误,少出纰漏。

  7、不“标新立异”

  这里的“标新立异”可不是什么创新,而是指自己的穿着得体、外在形象方面,不要太追求个性化、太追逐时尚潮流。新进单位的人要根据自己工作性质、职位选择适宜的服装。不要穿过于追逐时尚、过于休闲的服装,相对保守正规一些的服装会给人留下好感。此外,要是你整天“标新立异”,想办法从外观上引起上司或者同事们的“视线”的话,上司或者同事们反而会认为你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工作肯定不会太认真。

  8、不庸懒松散

  俗话说新人新气象,任何一个刚到单位的“新兵”,应该克服在大学生活的庸懒松散现象,而应该向同事或者领导展示自己的青春与朝气。许多“新兵”都说不知道干什么才能体现朝气和活力,不知从何处插手,其实你只要做个有心人,从最基本的打扫卫生,整理文件材料,接听电话做起,为领导或者其他同事做些辅助性工作,比方说打印材料,填写一些简单表格等;此外别人都推脱不干的事,自己要主动接过来做,这样就能容易融入同事圈中,得到领导或者同事的赏识。

  办公室环境既然是由人所组成的,每个个体的行为,难免都会影响到其它人的想法、整体的气氛、与工作的进程,想在职场发光发热,除了具备才华,更重要的还有性格、情商(EQ)、社交等许多看不见的能力。才华及专业能力,只有在你初为职场新鲜人的"时候,能为你的竞争力加分,当你正式成为工作竞技场上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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