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年终奖奖励制度3篇

时间:2023-01-05 17:4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业绩年终奖奖励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竞争机制:  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章,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从业人员年终奖金的发给,按本规定办理;  2.本规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业绩年终奖奖励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业绩年终奖奖励制度3篇

业绩年终奖奖励制度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竞争机制:

  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章,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公司从业人员年终奖金的发给,按本规定办理;

  2.本规定以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试用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视情况另行发给)。

  第三条 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

  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定。

  第四条 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

  从业人员在年度内中途到职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 1个月计。

  第五条 在当年度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1 辞职或解雇者;

  2 资遣者;

  3 停薪留职者(期间扣除);

  4 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

  第六条 年终奖金的发放计算基数标准如下:本薪 +主管加薪 +职务加薪 +技术加薪。

  第七条 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年终奖金:

  1 嘉奖一次:加发 1日份薪额的奖金;

  2 小功一次:加发 3日份薪额的奖金;

  3 大功一次:加发 10日份薪额的奖金;

  4 申诫一次:扣减 1日份薪额的奖金;

  5 小过一次:扣减 3日份薪额的奖金;

  6 大过一次:扣减 10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八条 请假旷工的扣减标准:

  1 旷工者照天数计,每天扣减 2日份薪额的奖金,不足 1天者以 1天计;

  2 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 10天以上者,每超过 1天扣减 1日份薪额的奖金(服务未满 1年者,照比例折算)。

  第九条 考绩加发标准年度考绩依下列等级加发:

  1 优等者加发 10日份;

  2 甲等者加发 3日份;

  3 乙等者不予加发。

  第十条 年度计算:

  由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第十一条 发放日期:

  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春节前发给。

  第十二条 实施及修订:

  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业绩年终奖奖励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科学控制人工成本,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总体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年终考核结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入职转正员工适用本办法。执行《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也可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人事部负责绩效奖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财务部负责年度生产利润的测算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核算报告;生产部依据本办法按时完成生产指标。

  第四条 年度绩效奖金支付的原则以考核成绩为依据,顾全各方利益,以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主要目标,本着工作表现为主均衡、协调、公正、公*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

  月度采购计划包含根据各部门奖金额度和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管理奖金的分配,包括确定部门奖金分配方案、编制部门奖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将根据未来的薪酬福利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 年度绩效奖金发放

  第五条 年度绩效奖金是超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为公司赢得额外利润而产生的报酬。

  第六条 每年年初,由公司财务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净利润,拿出净利润的30%-50%%作为员工年终奖的支出预算。

  第七条 第年年初,销售部预测全年订单数量,由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数据制定生产量预测。

  第八条 年度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

  (一) 公司各部门的年终奖发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额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办公室人员年终奖金发放占总奖金的65%;公司有权根据当年生产、销售情况对比例作出相应调整。

  (二) 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一线员工按年度完成的生产

  指标分别计提。生产一线员工绩效奖金占总奖金额的35%左右

  年度绩效奖金的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

  公司各办公室人员年终统一发放;

  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根据月度生产量核定绩效奖金,但年度总奖金不能超过公司总奖金额的35%。

  第四章 绩效奖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人员奖金分配按岗位职级,以个人工资为计算

  基数实行系数分配管理;(具体方案见表2)生产一线员工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条 员工于当年12月31日(含)以前转正者,均予享受年终奖金,其计算式自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期。

  第十一条 每月15号以前(不含)入司员工,当月按1个月计算,15号以后(含)入司员工,当月不计。

  第十二条 临时工、未转正者及奖金发放前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终奖。

  第十三条 凡转正后在职者,享受年终奖金,其奖金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不含各种补助)/12*员工在职月数。

  第十四条 员工缺勤应扣奖金(含事假、病假及迟到、早退;不含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

  (一) 请假3天内(含)不扣奖金;

  (二) 请假4-10天(含1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三) 请假11-20天(含2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6;

  (四) 请假21-30天(含3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3;

  (五) 请假超过30天,无年终奖;

  (六) 迟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七) 迟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6;

  (八) 迟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3;

  (九) 迟到、早退超过35次,无年终奖;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 无过失单、无重大差错;

  (二)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时以内的;

  (三) 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 本人辞职或被辞退的;

  (二) 发生差错或重大过失的;

  (三) 发生刑事犯罪或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四) 旷工超过一日(含一日);

  (五) 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条 年终奖的计算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条 年终奖的发放日期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业绩年终奖奖励制度3

  第一条总则

  为表彰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和集体,树立榜样,争做先进,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评选原则及方式

  评选原则:"评优评先"的评选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树立典型、激励员工,营造积极进取、锐意争先工作氛围的原则进行。

  评选方式:采用绩效数据排名及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绩效数据排名:三地同岗位人员进行大排名,择优奖励。转岗同事,会根据转岗前后数据,进行两次排名,取成绩更佳的名次参与评优。业务数据截取区间为20xx.3月-20xx年11月。

  推荐:采取部门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名额不限。

  具体评选方式见下文。

  第三条评选日程安排

  由经理级管理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优评先工作的执行,评选方案透明公开,所有同事均可以进行监督。

  第四条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该方案适用于20xx年12月1日前登记在册的员工,但已提交辞职申请员工不在参选的行列,最终评选奖励人数如下:

  第五条评优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学习,能承担额外工作任务;无任何违纪现象,并能主动要求或指导员工遵守纪律;以协作的精神工作,主动协助上级,积极配合同事。

  2、工作能力:正确理解工作内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无需上级详细的指示和指导;及时与同事及协作者取得联系,使工作顺利进行;迅速、适当地处理工作的失败及临时追加的任务。

  3、工作效率:工作速度快,不耽误工作进度;工作处置得当,长期保持良好的.成绩;工作方法合理,时间的利用非常有效。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达到预期目的或计划要求;工作完成质量高,差错率低;工作总结汇报真实、及时、准确;工作熟练程度和技能提升较快。

  (二)其他条件

  (三)已确认奖项

  第六条注意事项

  1、禁止出现乱报候选人名单现象,如存在作假现象,则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2、评选委员会有权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核查;

  3、获奖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4、原则上,个人奖项只能荣获一个,如同时符合多个奖项,选择一个推荐;

  5、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员工业绩数据的收集和验证;

  6、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7、所有数据统一口径,以政策研究中心数据分析岗位发送数据为准;

  8、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个月者不参与评选;

  9、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汇中信审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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