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22-11-19 19:2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建设工程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项目合作人:

合作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自愿合作所接建筑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大小,合作方进行垫资,资金占用费为1分利息,出资人占有40%股份,其他合作方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条 合作方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三条 合作方共同经营,工程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有,结算后按比例进行分配,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 合作方负有工程项目管理的义务及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查账的权利,参与管理的合作方按市场行情进行工资发放。前期承接项目及工程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纳入费用报销范畴,由合作方共同聘请财务及会计进行资金核算及管理。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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